加强企业工资宏观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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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2751
颗粒名称: 加强企业工资宏观管理
分类号: F249.24
页数: 1
页码: 3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5年-1997年南平市劳动部门加强企业工资宏观管理的情况。
关键词: 企业 工资 管理

内容

1995~1997年,全市劳动部门根据劳动工资管理宏观要管住、微观要放活的要求,在宏观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促进限高保低工作和工资正常增长新分配体制不断完善。首先,调整确定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暂不执行最低标准的国有企业认真把关审批。1995年批准暂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国有企业65户,职工8290人,其中停产3个月的10户1130人,停产6个月以上的40户5978人,濒临破产15户1182人,集体企业56户2812人。1997年共批准235户。其次,制定经营者年薪制实施办法,经营者的工资同经营风险、经营责任、经营规模相结合,1996年确定在11户国有企业试行,运转情况良好。第三,抓好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工作。1995年实施企业有412户,职工92976人,分别占总户数48.9%和职工总数的66.9%。对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包干,股份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采取“两低于”办法,自主确定工资总额和计税工资,1997年全市共核定工资总额63542.74万元。第四,改进和完善工效挂钩办法,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挂钩指标,实行双挂钩,并严格工挂清算规则,坚持“既挂上,也挂下”。第五,制定企业工资参考水平标准,规范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第六,制定企业工资指导线,控制消费基金增长。1997年组织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共检查企业709户,职工12.23万人,占国有企业总户数的90.43%,职工总人数的94.33%,有效地制止超发多发工资现象。

知识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纪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政法工作、军警、侨务 涉台工作、工业经济、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等类目,主要记载了南平市1995—1997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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