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武夷新区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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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年鉴2012》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0720
颗粒名称: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武夷新区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分类号: F127
页数: 2
页码: 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武夷新区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包括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建立帮扶工作机制,加大财力支持,实行电价支持,实行用地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支持生态文化旅游业发展,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的内容.
关键词: 福建省 武夷新区 产业发展 若干意见

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试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建设武夷新区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为促进武夷新区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产业发展重点
  着力发展节能低碳的资源深加工、食品加工、光电、生物工程等产业,实现产业与区域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建成海峡西岸新兴产业基地。
  二、建立帮扶工作机制
  (一)省政府成立促进武夷新区产业发展协调小组,省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省有关部门及有关设区市政府负责人参加,负责协调、解决武夷新区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鼓励沿海设区市向武夷新区实施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和生态环保要求的产业梯度转移。由厦门市、泉州市分别和南平市在武夷新区内各共建1个产业转移园区,建立完善投资共担、利益共享的管理运营体制机制;产业转移园区产生的税收和规费地方分成部分,由南平市与厦门市、泉州市商定比例分成。
  (三)共建产业转移园区财政体制实行单列,由南平市和厦门市、泉州市按照股比或双方签订的协议分成。产业转移园区自产生财政收入之日起5年内涉及省级20%体制分成部分全额返还。
  (四)建立南平武夷新区产业转移沟通及招商引资平台,定期由省有关部门组织南平与沿海区域合作项目对接洽谈会,推动沿海相关产业向南平梯度转移,促进山区沿海区域协作。省外贸专项资金按有关规定优先支持产业转移园区对外招商和扶持区内外贸企业的进出口发展。
  三、加大财力支持
  (一)从2011年财政部代理发行的福建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专项用于武夷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自2011年起5年内,在原有各部门支持南平的政策不变的情况下,每年从省直有关部门的专项资金中捆绑8000万元,按各专项资金的使用办法规定支持用于武夷新区重点项目的固定资产贴息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技术创新等项目的适当补助。
  (三)对武夷新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土地整理开发等方面的项目,省级有关部门均按最高标准予以补助。
  四、实行电价支持
  对武夷新区内工业集中区的工业用电给予电价支持,通过供电营业区划调整等办法,降低工业电价,具体办法由省物价局会同南平市、省经贸委、省电力公司制定。
  五、实行用地优惠政策
  积极实施“退城入园”、“退二进三”战略,推动工业企业从城区搬出,进驻相应产业园区。给予南平市工业园区5000亩土地储备周转指标;支持武夷新区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等项目用地,凡利用政府投资、社会捐助及自筹资金建设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的,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地。优先统筹安排武夷新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武夷新区(武夷山市、建阳市)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另行考核。对武夷新区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和生态环保要求的项目的合理用地予以保障,并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六、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积极协调省内金融机构加大对南平金融支持力度,在金融资源配置上予以适当倾斜,鼓励金融机构与武夷新区、产业转移园区等工业园区加强全面合作,对入驻园区的企业和产业转移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入驻园区企业通过上市、发债、对接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融资。
  七、支持生态文化旅游业发展
  (一)从2011年起5年内,每年安排旅游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武夷新区旅游项目建设、旅游促销、旅游品牌宣传等,促进武夷山旅游业发展。
  (二)从2011年起5年内,省财政每年给予武夷山航线培育经费补助1000万元,营造产业发展环境。
  (三)省交通主管部门结合国省道网调整工作,统筹考虑支持303省道武夷新区段改线提升等级工程建设。
  八、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省财政设立农产品深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对南平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省财政按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但每个年度对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对于现代茶叶、竹、花卉、油茶、果蔬等产业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扶持。
  九、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省直有关部门指导南平做好“十二五”相关规划的制定及产业发展配套政策的出台。省编制各类产业发展规划,充分考虑武夷新区发展需要,对央企、省属企业、大型民企到武夷新区发展以及武夷新区重点工业企业新上重大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省产业调整振兴重点项目和省重点工业项目计划,并给予专项资金倾斜。
  以上意见,请各相关设区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和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2012

《南平年鉴2012》

出版者:福建省地图出版社

本年鉴记载了南平市2011年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情况。设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貌、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南平市人民政府、政协南平市委员会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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