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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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近思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5642
颗粒名称: 《乐说》
分类号: B244.7
页数: 2
页码: 344-345
摘要: 本文出自《乐说》阐述了一个大家庭分别住在不同的房子(宫)里,而财产却是共有的。这种礼今天也可以实行。
关键词: 理学 乐说 张载

内容

9.25 横渠先生曰:古者有东宫,有西宫,有南宫,有北宫,异居而同财。此礼亦可行。①古人虑远,目下虽似相疏,其实如此乃能久相亲。盖数十百口之家,自是饮食衣服难为得一。又异宫乃容子得伸其私,所以避子之私也。子不私其父,则不成为子。古之人曲尽人情。必也同宫,有叔父伯父,则为子者何以独厚于其父,为父者又乌得而当之?②父子异宫,为命士以上,愈贵则愈严。③故异宫,犹今世有逐位④,非如异居也。
  [译文]
  张载说:古代有东宫,有西宫,有南宫,有北宫,一个大家庭分别住在不同的房子(宫)里,而财产却是共有的。这种礼今天也可以实行。古人考虑得长远,这样分开居住眼下似乎是疏远了一些,其实这样才能长久相亲。因为几十上百口人的一个大家庭,自然是饮食衣服难以统一。又分开居住才能容得儿子们表达对自己父亲特有之情,用这办法使各自的儿子对父亲单独尽孝能回避其叔父伯父。儿子如果不对自己的父亲偏厚,就不成其为儿子。古代的人细致入微地体会人情。如果一定要都同住在一所房子里,有叔父有伯父,则作为儿子怎么能单单对自己的父亲偏厚?作为父亲又怎么能单独占有儿子的孝心而不与兄弟共享呢?至于父子分开居住,是对有朝命为官之士的要求,可见地位越尊贵就越严格。所以说所谓异宫,就如今天兄弟们各住在一边,并不是分家各自生活。

附注

[注释] ①《仪礼·丧服》:“世父母、叔父母。”传:“昆弟之义无分,然而有分者,则避子之私也。子不私其父,则不成为子。故有东宫,有西宫,有南宫,有北宫,异居而同财。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朱熹解:“宫如今人四合屋,虽各一处,然四面共墙围。”②茅星来解:“私其父者,如《内则》所谓鸡初鸣,盥漱,栉纵,笄总,以适父母、舅姑之所之类。”《内则》为《礼记》篇名,茅氏非引原文,而撮其“子事父母”与“妇事舅姑”两节文字大意而成。③《礼记·内则》:“由命士以上,父子皆异宫。”命士,受朝命有官爵之士。周代官爵九等,自一命至于九命,自上公九命为伯,直到公、侯、伯之士和子、男之大夫一命。命士以上不独兄弟异宫,父子也要异宫,是“愈贵则愈严”。④逐位:依序排列位次。茅星来解:“逐位者,犹今兄东弟西之意。”

知识出处

近思录

《近思录》

出版者:中州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近思录》是南宋朱熹和吕祖谦编订的理学入门书和概论性著作。它选取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4人语录622条,分类编辑而成。这次整理,以江永集解本为底本,文字校勘,主要参校茅星来集注本,也参考了叶采本与张伯行本,随校随改,未出校记。注释重在指明语言出处或理论渊源,有义理难明者指明义理。有关义理阐释,尽可能借助朱熹、叶采、茅星来、江永、张伯行等旧解,旧解无法借助则自加解说。翻译不是字句对译,以明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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