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出处进退辞受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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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近思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5551
颗粒名称: 卷七 出处进退辞受之义
分类号: B244.7
页数: 26
页码: 273-298
摘要: 本卷记述了朱熹近思录出处进退辞受之义,其中包括《程氏易传·蒙传》、《程氏易传·需传》、《程氏易传·比传》、《程氏易传·履传》、《程氏易传·随传》等。
关键词: 理学 注释 周易

内容

7.1 伊川先生曰:贤者在下,岂可自进以求于君?苟自求之,必无能信用之理。古人之所以必待人君致敬尽礼而后往者,非欲自为尊大,盖其尊德乐道之心不如是,不足与有为也。①
  ——《程氏易传·蒙传》
  [注释]
  ①《周易·蒙卦·彖》云:“蒙亨,以亨行时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周易·蒙卦》本是讲蒙童教育的,程颐此处断取“志应也”发议论,引申至君臣需要志趣相应。
  [译文]
  程颐说:贤者处在下位,怎么可以自我晋身以求于国君呢?如果自己去求他,定无能为他信任重用的道理。古人之所以定要等到国君致敬尽礼后才去辅佐他,不是想自我尊大,而是因为国君如果没有这样的尊德乐道之义,就不能够一同有所作为。
  7.2 君子之需时也,安静自守。①志虽有须,而恬然若将终身焉,乃能用常也。虽不进而志动者,不能安其常也。
  ——《程氏易传·需传》
  [注释]
  ①需者,须也。《周易》的《需》卦是等待之义。君子要等待时机。其初九爻《象》辞说:“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等待在旷远的郊野(离险处尚远),不触犯难行的去处,有利于久处,无害,没有失去正常。此条就此引申议论。
  [译文]
  君子等待时机的时候呀,安静以自守。心志上虽然在等待时机以期有所作为,但心情恬淡像是要终身这样自守下去,这样才能不失其常。虽然没去进身但心志躁动以求进的人,是不能安于常道的。
  7.3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①传曰:人相亲比②,必有其道。苟非其道,则有悔咎。故必推原占决③,其可比者而比之,所比得“元、永、贞”,则无咎。“元”谓有君长之道,“永”谓可以常久,“贞”谓得正道。上之比下,必有此三者;下之从上,必求此三者,则无咎也。
  ——《程氏易传·比传》
  [注释]
  ①此为《周易·比卦》卦辞。按“比,辅也,下从上也”。《比》卦的意思是辅佐,是在下的顺从在上的。比是比附之意。此条即讲在下的亲附在上的原则。无咎:没有灾祸。②亲比:亲近依附。《荀子·王霸》:“唯便僻亲比己者之用,夫是之谓小用之。”③占决:以占卜推断事情,这里是判断、推断之义。
  [译文]
  《比》卦卦辞说:“比:吉,推究一下原占的结果,如果具备元、永、贞三者,去亲附就不会有灾难。”程颐解释说:人与人相亲相附,一定要有原则。如果违背原则去亲附,就会有悔恨和灾难。所以一定要推究一下占筮的结果,决断那些可以亲附的人而去亲附,所亲附的人具备元、永、贞三德,就没有灾难。“元”是说这人具有君长之道,“永”是说亲附可以长久,“贞”是说得行正道。在上位的人使在下的人亲附自己,一定要有这三种品德;在下的人去跟从在上的人,一定得要求在上的人具备这三种品德,如此就不会有灾祸。
  7.4 《履》之初九曰:“素履往,无咎。”①传曰:夫人不能自安于贫贱之素,则其进也,乃贪躁而动,求去其贫贱耳,非欲有为也。既得其进,骄溢必矣,故往则有咎。贤者则安履其素,其处也乐,其进也将有为也。故得其进,则有为而无不善。若欲贵之心与行道之心交战于中,岂能安履其素乎?②
  ——《程氏易传·履传》
  [注释]
  ①此为《周易·履卦》初九爻辞,意思说穿着洁净的鞋子走出去,比喻其志行纯洁,无灾祸。②骄溢:骄傲自满。《荀子·不苟》:“小人能则倨傲僻违以骄溢人,不能则妬嫉怨诽以倾覆人。”末二句是初九《象》辞的解说,《象》曰:“素履之往,独行愿也。”独行愿,独自实行他的志愿。安履其素:《礼记·中庸》:“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这里偏指贫贱之素。
  [译文]
  《履》卦的初九爻辞说:“素履往,无咎。”程颐解释说:人如果不能安于贫贱,那么他的进身,就是贪心浮躁而动,他的进取只不过是要改变其贫贱,并非要有所作为。一旦得以进身,必然骄慢张扬,所以前往就有灾难。贤者则安于他的平素,他处在贫贱时安乐,他的进身做官是想有所作为。所以贤人能够进身,就有作为而无不善。如果想要显贵之心与行道之心在胸中交战,那怎么能够安于贫贱之素呢?
  7.5 大人于否之时,守其正节,不杂乱于小人之群类,身虽否而道之亨也,故曰:“大人否,亨。”不以道而身亨,乃道否也。① ——《程氏易传·否传》
  [注释]
  ①此为《否》卦六二爻辞。《否》卦之否(pǐ),是坏、恶、闭塞不通之义。《否》卦之《象》说:“君子以俭德辟难,不可荣以禄。”六二之《象》曰:“大人否亨,不乱群也。”亨,与否相对,通达。
  [译文]
  大人在否而不通的时候,守持其正节,不混杂在小人的群类中,身虽不达而道却亨通,所以《否》卦六二爻辞说:“大人否,亨。”用悖于正道的手段而使身显达,那却是道否了。
  7.6 人之所随,得正则远邪,从非则失是,无两从之理。《随》之六二,苟系于初则失五矣,故《象》曰:“弗兼与也。”所以戒人从正道专一也。① ——《程氏易传·随传》
  [注释]
  ①《随》(〓)卦的六二爻,与其下的初九爻为相从关系,与上卦之中九五爻为正应关系。初爻居下位,为小子,象征小人,九五既得中又得正,处尊位为大人。六二或者从初或者应五,不可得兼,得此则失彼。所以这里说“得正则远邪,从非则失是,无两从之理”。六二爻辞曰:“系小子,失丈夫。”《象》曰:“系小子,弗兼与也。”六二近初而远五,所以“系小子,失丈夫”。随为追逐,追求之义。
  [译文]
  人选择相伴随的人,得到正人则远离了邪人,跟从了错误的就失去了正确的,没有两从的道理。《随》卦的六二爻,如果系身于初爻就失去五爻了,所以其《象》辞说:“不可能两者都交结着。”这话的目的是告诫人从正道要专一呀。
  7.7 君子所贵,世俗所羞;世俗所贵,君子所贱。故曰:“贲其趾,舍车而徒。”① ——《程氏易传·贲传》
  [注释]
  ①此为《贲》卦初九爻辞。贲:文饰之义。趾:脚。程颐曰:“趾取在下而所以行之也。”江永按:“世俗以势位为荣,君子以道义为贵。故宁舍非道之车而安于徒步。”
  [译文]
  君子所珍视的,世俗却感到羞涩;世俗所看重的,君子却鄙视之。所以《贲》卦的初九爻辞说:“把脚装饰得很漂亮,丢掉车子徒步走。”
  7.8 《蛊》之上九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①《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则也。”②传曰:士之自高尚,亦非一道:有怀抱其德,不偶于时,而高洁自守者;有知止足之道,退而自保者;有量能度分,安于不求知者;有清介自守,不屑天下之事,独洁其身者。③所处虽有得失小大之殊,皆自高尚其事者也。《象》所谓“志可则”者,进退合道者也。④
  ——《程氏易传·蛊传》
  [注释]
  ①《蛊》卦的上九爻,以阳爻居最上之位,象征以阳刚之才,超然于人世之外,有隐居求志、不事王侯之象。②不事王侯:不去做官。事,侍奉。志可则:其志趣可作法则,值得人们效法。③不偶于时:不合于时。知止足之道:即知止知足。《老子》:“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叶采解:“怀抱道德,伊尹、太公是也;知止足之道,张良、疏广是也;量能度分,徐孺子、申屠蟠是也;清介自守,严光、周党是也。”④叶采解:“四者虽处心有大小,处义有得失,要皆能高尚其事者。”“谓其志可则者,盖指怀抱道德,进退合义者言也。”
  [译文]
  《蛊》卦的上九爻辞说:“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其《象》辞说:“不事王侯,其志趣可作法则。”程颐解释说:士人的自求高尚,也不是一种情况:有怀抱其非常之德,而不合于时,暂以高洁自守的;有知止知足,功成身退,明哲保身的;有量己之能不足,度己之分不高,自安于贫贱而不求闻达的;有清风介节以自守,不屑于为天下事,独自高洁其身的。他们处身虽有得有失,所见有大有小,各有不同,但都属于自我高尚其志的人。《象》辞所说的“志可则”,是说他们进退都合于道啊。
  7.9 《遯》者阴之始长,君子知微,固当深戒。①而圣人之意未便遽已也,故有“与时行,小利贞”之教。②圣贤之于天下,虽知道之将废,岂肯坐视其乱而不救?必区区致力于未极之间,强此之衰,艰彼之进,图其暂安。③苟得为之,孔、孟之所屑为也,王允、谢安之于汉、晋是也。④ ——《程氏易传·遯传》
  [注释]
  ①按《易》消息卦,《乾》(〓)纯阳,《姤》(〓)一阴始生于下,至《遯》(〓)卦二阴始长。遯(dùn):即遁,隐遁之意。②见《遯》卦之《彖》:“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小利贞,浸而长也。”张伯行解:“乾上艮下,二阴浸长,君子固当知微深戒,见几而遯,以避小人之祸。然乾刚在上,九五当位,而下有中正六二之应,若犹可以有为。故圣人之意犹未遽已,而有与时消息,欲行其道之心。但未能大正,而利于小而贞耳。”③叶采解:“强此之衰,扶君子之道未尽消;艰彼之进,抑小人之道未骤长。”④王允:东汉末大臣,汉献帝时为尚书令、司徒。时汉朝大势已去,天下纷争,他犹谋诛宦官、诛董卓。当不可为之时,欲暂安汉室。谢安:东晋大臣,官至司徒。当晋室屈居东南一隅、摇摇欲坠之时,积极防御,力拒强敌苻坚,一度收复中原失地。
  [译文]
  《遯》卦是阴气始长的时候,君子明察几微,知小人之道已长,所以应该深自戒惧。但圣人之意并不马上停止他的作为,所以有“把握时机行动,利于小而贞”的教导。圣贤对于天下之势,尽管知道大道将废,但他岂肯坐视其乱而不救呢?一定区区致力于未到大坏之时,强扶阳气君子之道之衰,设置阻力抑遏阴气小人之道的发展,以图天下暂时安定。如果能够做,孔子、孟子这样的大圣大贤也肯去做,王允之在汉末、谢安之在晋世就是如此啊。
  7.10 《明夷》初九,事未显而处甚艰,非见几之明不能也,如是则世俗孰不疑怪?①然君子不以世俗之见怪而迟疑其行也。若俟众人尽识,则伤已及而不能去已。
  ——《程氏易传·明夷传》
  [注释]
  ①《明夷》(〓)卦,离下坤上,日在地中。明是光明。夷:痍,创伤。明夷:象征贤德被伤害,邪恶残害正义。见几之明:见微知著的明智。
  [译文]
  《明夷》卦的初九爻,小人残害君子之事还没有形成实际行动而处在刚刚发端的征兆状态,君子的处境已很艰难,如果没有君子见微知著的明智是不能察觉的。此时君子避身而去,这样世俗之人怎能不感到不可理解呢?但是君子不因为世俗之人觉得奇怪就迟迟疑疑不行动。如果等到普通人都明白的时候,那么伤害已经落到头上想躲避也躲不及了。
  7.11 《晋》之初六,在下而始进,岂遽能深见信于上?①苟上未见信,则当安中自守,雍容宽裕,无急于求上之信也。苟欲信之心切,非汲汲以失其守,则悻悻以伤于义矣。故曰:“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②然圣人又恐后之人不达宽裕之义,居位者废职失守以为裕,故特云初六“裕无咎”者,始进“未受命”当职任故也。若有官守,不信于上而失其职,一日不可居也。③然事非一概,久速唯时,亦容有为之兆者。
  ——《程氏易传·晋传》
  [注释]
  ①《周易·晋卦》卦之晋,进也。初六在下,故称始进。遽(jù):急速,很快。②宽裕:此处为从容之义。引文为《晋》初六爻辞。③《晋》初六之《象》曰:“裕无咎,未受命也。”如孟子所谓“无官守,无言责,则吾进退绰绰然有余裕”(《孟子·公孙丑下》)。一日不可居:一天也挨不过去。
  [译文]
  《晋》卦的初六爻居于最下,象征人刚开始进身,怎么能一下子就被在上者所深信呢?如果在上的人还没有相信你,就应当安定你的心而自守,表现出雍容宽裕,不要急于求得在上者的信任。如果你想求得信任的心迫切,不是急急切切地失去你的操守,就是因忿忿不平而伤于义理。所以初六的爻辞说:“要求进,遭受摧折,但坚守纯正就吉,不能取信于人,从容坦然就无害。”然而圣人又担心后人不明白宽裕的含义,担心那些居有官位的人也废弃职守去追求宽裕不迫,所以在《象》辞中又特地指出初六说的“裕无咎”,是就刚刚进身还没有接受任命担当职责的人说的。如果你有了官职,不能取信于上就会失其职,一天也挨不过去的。但事情不可一概而论,并非始进身都必须宽裕不迫,或迟或速,只看时宜,也或许有速进的征兆,所贵的是明察几微而识变通。
  7.12 不正而合,未有久而不离者也;合以正道,自无终睽之理。①故贤者顺理而安行,智者知几而固守。②
  ——《程氏易传·睽传》
  [注释]
  ①按此条为《周易·睽卦》六三爻《象》之解说。《睽》(〓),违背,乖离。其六三爻,阴爻而当阳位,不正。六三为下卦之上,与上卦之上上九爻一阴一阳相合,故称不正而合。②江永解:“顺理而安者,随时之宜,无心求合也;知几固守者,知事之微不苟求合也。”
  [译文]
  不正当的相合,没有能持久不离的;以正道相合,则自无终离之理。所以贤达的人顺理之自然而安行无事,智慧的人知其几微之必然而固守不惑。
  7.13 君子当困穷之时,既尽其防虑之道而不得免,则命也。当推致其命以遂其志。①知命之当然也,则穷塞祸患不以动其心,行吾义而已。苟不知命,则恐惧于险难,陨获于穷厄,所守亡矣,安能遂其为善之志乎?② ——《程氏易传·困传》
  [注释]
  ①《周易·困卦》之《象》曰:“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按程颐之解,“致命遂志”是说善处困境的君子,在困窘时,也应推究天命,以实现其志愿。张伯行解:“身安道泰,志固遂也;杀身成仁,志亦遂也。”②穷塞:困顿不达。陨获:丧失志气。《礼记·儒行》:“儒有不陨获于贫贱,不充诎于富贵。”注:“陨获,困迫失志之貌也。”厄:险要,受困。
  [译文]
  君子当困窘艰难的时候,尽力去避免仍然不能免于困窘,那是命之当然了。但君子在困境中还是应该推究天命以实现其志向。明白了天命之当然,那么任何困难险阻与祸患都不能动摇其心志,只知道去实践自己的道义而已。如果不明天命,就会在艰难面前恐惧,就会在困迫面前丧气,失去了自己的操守,又怎么能实现为善的志愿呢?
  7.14 寒士之妻,弱国之臣,各安其正而已。苟择势而从,则恶之大者,不容于世矣。① ——《程氏易传·困传》
  [注释]
  ①此为《周易·困卦》九四爻之传。不安其正,择势而从,其恶之大,天地不容。
  [译文]
  寒士的妻子,弱国的臣子,各应安于正道。如果选择有势之家之国去侍奉,弃己之君之夫,那就是大的罪恶,为天地所不容了。
  7.15 《井》之九三,渫治而不见食,乃人有才智而不见用,以不得行为忧恻也。①盖刚而不中,故切于施为,异乎“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者矣。② ——《程氏易传·井传》
  [注释]
  ①《周易·井卦》九三爻辞说:“井渫不食,为我心恻。”渫(xiè):去除秽浊使之清洁。不得行:不能行用于世。②刚而不中:九三爻居下卦之上,不中,九为阳,刚。切于施为:迫切地要有所作为。
  [译文]
  《井》卦的九三爻,水澄清了人们却不吃,象征人有才智却不被任用,以自己不得行于时而忧伤。这一爻刚而不得中,所以迫切地要有所作为,这就与孔子说的“为世所用就去实行,不为世用我就归隐”不相合了。
  7.16 《革》之六二,中正则无偏蔽,文明则尽事理,应上则得权势,体顺则无违悖。时可矣,位得矣,才足矣,处革之至善者也。①必待上下之信,故“巳日乃革之也。”②如二之才德,当进行其道,则吉而无咎也。不进则失可为之时,为有咎也。
  ——《程氏易传·革传》
  [注释]
  ①《周易·革卦》(〓)之革,变革、改革、革命之义。其六二爻,居下卦之中,以阴爻居阴位为正,所以说:“中正则无偏蔽。”下卦为离,离为文明,文是事物之文理,文明即明白事理,所以说:“文明则尽事理。”六二为下卦之中,与上卦之中九五正应,九五为尊位,所以说:“应上则得权势。”六为阴爻,二为阴位,体位均柔,柔即顺,所以说:“体顺则无违悖。”当变革之时,是“时可”。处下体之中而应上得权,是“位得”,中正文明而柔顺,是“才足”。所以说六二爻处在《革》卦最善的位置。②《革》卦辞说:“巳日乃孚。”孚,信。“巳日乃革之”为六二爻辞。巳日之解纷纭,或作己日,则是天干之己日。或作已日,是天命已至之日。或作巳,通祀,祭祀之日。程传作巳。
  [译文]
  《革》卦的六二爻,处于中正则无偏无蔽,文明则穷知事理,与上相应则得到权势,爻体柔顺则没有相违相背的东西。时机正好,权位也有,才德又足,所以说它处在革卦最好的位置。但一定要等待上下都信从了才能变革,所以说“祭祀的日子才举行变革”。像六二爻这样的才德,应当积极求进以推行其道,这样才吉利而无害。如果不去进取而失去大有作为的时机,那就是有罪过了。
   7.17 鼎之有实,乃人之有才业也,慎所趋向。不慎所往,则亦陷于非义,故曰:“鼎有实,慎所之也。”①
  ——《程氏易传·鼎传》
  [注释]
  ①此为《周易·鼎卦》九二《象》辞。按《鼎》(〓)卦之九二爻,以刚实居下卦之中,是鼎中有实之象。九二阳爻有济用之才,与居君位的六五爻为正应,又与初六爻昵比。如果上应六五则吉,如果下昵初六,则非正而害义,有疾。所以要“慎所之”。《象》辞之义是:“鼎中盛有实物,慎重选择去向。”
  [译文]
  鼎中盛有实物,象征人有才业,固然可贵,但应该慎重决定自己的趋向。不慎重决定自己所趋所从,也会陷入不义,所以《鼎》卦九二之《象》辞说:“鼎中盛有实物,慎重选择去向。”
  7.18 士之处高位,则有拯而无随;在下位,则有当拯,有当随,有拯之不得而后随。① ——《程氏易传·艮传》
  [注释]
  ①《周易·艮卦》(〓)六二爻辞说:“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江永解:“拯者救其弊,随者随其失。”按《艮》之六二爻,柔顺中正。其上为九三爻,刚爻刚位,过激。六二要拯九三之失,力量不足,又只好随其失,心中不快。
  [译文]
  士处在高的位置上,对于属下的过失,只有拯救而不能追随;处在低下的地位,对于上司的过失,有应该拯救的,有应该随从的,有拯救而不得而后随从的。
  7.19 “君子思不出其位。”①位者,所处之分也。万事各有其所,得其所则止而安。若当行而止,当速而久,或过或不及,皆出其位也,况逾分非据乎? ——《程氏易传·艮传》
  [注释]
  ①此为《周易·艮卦》《象》辞,意思是说:君子的思虑不超越他的职分。《艮》(〓)卦艮下艮上,艮为山,两山并立,有各止其所之象。故云“不出其位”。位,分限,范围。
  [译文]
  “君子思不出其位。”位的意思指所处的分限。一切事物都有自己应在的处所,能处于自己应处的处所就静止而安定。人的行事,如果该进取你却止步不前,该迅速你却迟缓,或过之或不及,都是出其位(超越了你应处的位置),何况超出分限而据于不应据之处呢?
  7.20 人之止难于久终,故节或移于晚,守或失于终,事或废于久,人之所同患也。《艮》之上九,敦厚于终,止道之至善也。故曰:“敦艮,吉。”① ——《程氏易传·艮传》
  [注释]
  ①此为《周易·艮卦》上九爻辞。敦艮:敦厚终止。其《象》辞曰:“敦厚之吉,以厚终也。”人情易始而难终,谨厚至终,才能止于至善。
  [译文]
  人的坚守最难的是坚持到长久,坚持到最后,所以有的人晚年变节,有的人最后失去操守,事情有时在做了很久后又废弃了,这是人们都担忧的。《艮》卦的上九爻,敦实谨厚到最终,达到了止道最完善的地步。所以说:“敦厚到终止,吉利。”
  7.21 《中孚》之初九曰:“虞吉。”《象》曰:“志未变也。”①传曰:当信之始,志未有所从,而虞度所信,则得其正,是以吉也。②志有所从,则是变动,虞之不得其正矣。
  ——《程氏易传·中孚传》
  [注释]
  ①《周易·中孚卦》中孚为诚信之意。人相信了谁才会跟从他。怎么知道某一人是否可信呢?应在最初毫无偏见时去推测,所以初九爻说“虞吉”,虞是度,忖度、推测。“志未变也”是补充说明“虞吉”的。能正确推测就会吉。为什么当初爻(刚开始时)能正确呢?因为此时“志未变”,认识还没有受外界影响而变化。②信之始:《中孚》之初爻,故说是信之始。从:随从,受某种影响而跟从它变化。叶采解:“未有所从,则中无私系;苟志有所系,则好恶成于中,是非变于外。”
  [译文]
  《中孚》卦的初九爻辞说:“推测得结果吉利。”《象》辞说:“心志还没有变化。”程颐解释说:当刚开始选择信任对象时,认识没有受到外界的影响,这时推测要信任的对象,能够选择得正确,所以吉利。心志受到影响后,认识就变化了,再去推测就不会有正确的结果了。
  7.22 贤者惟知行义而已,命在其中。中人以下,乃以命处义。①如言“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知命之不可求,故自处以不求。②若贤者则求之以道,得之以义,不必言命。
  ——《二程遗书》卷一
  [注释]
  ①茅星来解:“贤者知义,则自然安命。中人以下,知命则自然不为非。”参考(7.26)。②见《孟子·尽心上》。茅星来解:“此所谓中人以命处义者也。程子又曰:孟子之言,犹只为中人言之。若为中人以上而言,却只道:求之有道,非道则不求。更不消言命。”
  [译文]
  贤者只知道按照义的当然去做事罢了,命也就包含在义中了。中等以下的人,却是用命定的态度来对待义的。例如孟子说的:“追求要按正当的方式,得到得不到就听凭命运了。追求无益于获得。”他们如果知道是命中不可求的东西,就会放弃追求。如果是贤者,则追求时按照正当的方式,按照义的准则应该得到的就得,不必说命中有无。
  7.23 人之于患难,只有一个处置。尽人谋之后,却须泰然处之。有人一遇事,则心心念念不肯舍,毕竟何益?若不会处置了放下,便是无义无命也。① ——《二程遗书》卷二上
  [注释]
  ①此条讲如何对待患难。叶采解:“遇事不能处置是无义,处置了不肯放下是无命。”
  [译文]
  人对待患难,只有一种处置。尽心尽力处置之后,就应该泰然处之了。有的人一遇到事,就心心念念不肯放下,这到底会有什么帮助?如果不会处置了放下,就是既不知义也不知命了。
  7.24 门人有居太学而欲归应乡举者,问其故,曰:“蔡人鲜习《戴记》,决科之利也。”①先生曰:汝之是心,已不可入于尧舜之道矣。夫子贡之高识,曷尝规规于货利哉?②特于丰约③之间,不能无留情耳。且贫富有命,彼乃留情于其间,多见其不信道也,故圣人谓之“不受命”④。有志于道者,要当去此心而后可语也。 ——《二程遗书》卷四
  [注释]
  ①《二程遗书》今本云:“人有习他经,既而舍之,习《戴记》。问其故,曰:‘决科之利也。’先生曰”云云。注:“一本曰:明道知扶沟县事,伊川侍行,谢显道将归应举。伊川曰:‘何不止试于太学?’显道对曰:‘蔡人鲜习《礼记》,决科之利也。’先生云云,显道乃止。是岁登第。”按此文编入《近思录》时作了文字处理。此门人即指谢良佐,字显道,上蔡人。决科:本谓参加射策,决定科第,后指参加科举考试。②《论语·先进》:“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子贡:名端木赐,孔子弟子。规规:当为着意于经营之义。《庄子·秋水》:“子乃规规然而求之以察,索之以辩,是直用管窥天,用锥指地也,不亦小乎!”成玄英疏:“规规,经营之貌也。”③丰约:指财之丰厚与简约,多与少。④不受命:不接受天命。
  [译文]
  程颐的门人有在太学读书却想回乡应举的,问他为什么回去,他说:“我的家乡上蔡的人很少有学《礼记》的,这样对我应举有利。”程颐说:你有这样的想法,就已经不能学到尧舜之道了。拿子贡那样高远的见识,何曾两眼盯着经商的利润呢?只不过他在生活和财富的丰厚与贫乏之间,不能做到不加留心罢了。况且人的贫富自有天命,他却留心于贫富,可见他不信道啊,所以圣人批评他“不接受天命”。有志于学道的人,一定要去除这种思想,然后才可以和他谈论圣人之道。
  7.25 人苟有“朝闻道,夕死可矣”之志,则不肯一日安于所不安也。①何止一日,须臾不能。如曾子易箦,须要如此乃安。②人不能若此者,只为不见实理。实理者,实见得是,实见得非。凡实理得之于心自别③。若耳闻口道者,心实不见。若见得,必不肯安于所不安。人之一身,尽有所不肯为,及至他事又不然。若士者,虽杀之,使为穿窬④必不为,其他事未必然。至如执卷者,莫不知说礼义。又如王公大人,皆能言轩冕外物,及其临利害,则不知就义理,却就富贵。⑤如此者只是说得,不实见。及其蹈水火,则人皆避之,是实见得。须是有“见不善如探汤”之心,则自然别。⑥昔曾经伤于虎者,他人语虎,则虽三尺童子皆知虎之可畏,终不似曾经伤者神色慑惧,至诚畏之,是实见得也。得之于心,是谓有德,不待勉强。然学者则须勉强。古人有损躯陨命者,若不实见得,则乌能如此?须是实见得生不重于义,生不安于死也。故有杀身成仁,只是成就一个“是”而已。⑦ ——《二程遗书》卷十五
  [注释]
  ①见《论语·里仁》。安于所不安:安处于其不应安处之所,即与其身份不相称之处。②《礼记·檀弓上》:曾子寝疾,而所卧是季孙所送的大夫才能铺的席,曾子要人换掉,说:“吾德(得)正而毙焉斯已矣。”举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没。③朱熹曰:“伊川说实理,有不可晓处。云:‘实见得是,实见得非。’恐是记者之误。‘见’字上必有漏落。理自是理,见自是见。”叶采解释说:“本以人心见处而言。惟实见是非之理,然后为实理。盖理无不实,但见有不实耳。”④穿窬(yú):挖墙洞、爬墙头,指偷窃行为。《论语·阳货》:“色厉而内荏,譬诸小人,其犹穿窬之盗也欤!”何晏集解:“穿,穿壁;窬,窬墙。”窬,通逾,翻越。⑤轩冕:大夫以上官员的车乘和冕服,借指官位爵禄,引申指富贵。《庄子·缮性》:“古之所谓得志者,非轩冕之谓也,谓其无以益其乐而已矣。”轩冕外物:富贵为身外之物。⑥见《论语·季氏》。⑦《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论语·卫灵公》:“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译文]
  人如果有“早上学得了道,哪怕晚上就死也值得”的志向,那么他一天也不肯安处于他不应该安处的地方。何止一天,连片刻的工夫都不能安处。例如曾子临死时要换掉他不该铺的席子,定要换掉才能安心地死去。人不能如此,只是因为没有实实在在明白理。实在的明理,就是说他实实在在地认识到什么是对的,什么是不对的。大凡心中明白了实在的理就自然不同。如果道理只是耳朵听听嘴里说说,那他心里实在并不明理。如果明白,必然不肯安处所不应安处之地。同是一人一身,这件事他不肯做,及至遇到另外类似的事又不坚持。比如士人,即使杀了他,让他去干穿洞翻墙为盗的事他都肯定不干,其他有类似性质的事却未必如此。至于求学读书的人,没有哪一个不懂得讲礼说义。又如王公大人,都能说官位呀富贵荣耀呀都是身外之物,但等到实际面对利害选择时,就不知道要选择义理,却选择了富贵。像这样的人只是嘴上能说,不真正明白。当您让人们跳到水里火里时,则人人都知道躲避,这是他们实在懂得水火不可蹈的道理。应该有“看到不好的东西躲避它就像手伸到开水里赶紧抽出来一样”的心,自然就不同了。过去曾经被虎伤过的人,那么别人说虎,尽管说三尺童子都知道老虎可怕,但到底不像曾经被虎伤过的人神色那样恐惧,非常实在地害怕,他是真的明白虎的可怕。心中有得,这称作德,不需要勉强。然而学习却须要努力。古人有捐躯献身的,如果不是实在地明白理,则怎能如此?应是实在看到生没有义更重要,活着没有死去安心呀,所以才有杀身成仁,他也只是成就了一个“如此才对”而已。
  7.26 孟子辨舜、跖之分,只在义利之间。①言“间”者,谓相去不甚远,所争毫末尔。义与利只是个公与私也,才出义便以利言也。只那计较便是为有利害②,若无利害,何用计较?利害者,天下之常情也。人皆知趋利而避害,圣人则更不论利害,惟看义当为不当为,便是命在其中矣。③ ——《二程遗书》卷十七
  [注释]
  ①《孟子·尽心上》:“鸡鸣而起,孳孳为善者,舜之徒也;鸡鸣而起,孳孳为利者,跖之徒也。欲知舜与跖之分,无他,利与善之间也。”孟子本言利与善之间,程颐纳入义与利的范畴。②张伯行解:“同一事也,着那计较念头便是私心,为利害起见,而不循天理也。”③张伯行解:“圣人则惟见义而已,义所当趋,虽害不避;义所当避,虽利不趋。盖知利不可苟得,害不可苟免,便是命在其中。”参考(7.22)。
  [译文]
  孟子分辨圣人大舜和大盗柳下跖的不同,只在义和利之间。说“间”的意思,就是说相差不很多,只在毫末之间罢了。义与利只是个公与利,刚刚脱离了义就是从利上说了。只那遇事算计较量就是因为有利害,如果没有利害,哪用算计比较?利害,是天下的常情。人都知道趋利避害,圣人则从不论利害,只从义上看该做不该做,天命也就包含在其中了。
  7.27 大凡儒者未敢望深造于道,且只得所存正,分别善恶,识廉耻,如此等人,多亦须渐好。① ——《二程遗书》卷十七
  [注释]
  ①儒者:尊崇儒学、通习儒家经书的人,汉以后泛指一般读书人。对他们的要求,不同于“学以至于圣人”的学道之士。
  [译文]
  大抵说对于普通的读书人,不要希望他们对圣人之道有多深造诣,且只做到存心端正,能区分善恶,知廉识耻,这样的人,大多会渐渐好起来的。
  7.28 赵景平问:“子罕言利”①,所谓利者何利?曰:不独财利之利,凡有利心,便不可。如做一事,须寻自家稳便处,皆利心也。圣人以义为利,义安处便为利。如释氏之学,皆本于利,故便不是。② ——《二程遗书》卷十六
  [注释]
  ①赵景平:程颐门人,生平不详。《论语·子罕》:“子罕言利与命与仁。”②叶采解:“释氏恶死则欲无生,恶物欲之乱心则绝灭人伦。推其本心,惟欲利己而已,是贼义之大者。”
  [译文]
  赵景平问:《论语》上说:“孔子很少谈到利。”所谓利是什么利呢?程颐说:他说的不仅是财利之利,凡是有利己之心,就不可。如做一件事,就考虑如何对自己方便,这都是利己之心。圣人以义为利,从义的角度看稳妥就是利。至如佛教的学说,都是从利出发立论的,所以就不对。
  7.29 问:邢七久从先生,想都无知识,后来极狼狈。①先生曰:谓之全无知识则不可,只是义理不胜利欲之心,便至如此也。 ——《二程遗书》卷十九
  [注释]
  ①邢七:邢恕,郑州阳武人,曾从二程学。举进士,趋附交结蔡確、章惇、黄履,陷害多人,人称四凶。都无知识:言其于圣学全都无知无识,即什么也没学到。
  [译文]
  有人问:邢恕长期跟从先生您学习,想来他什么也没学到学懂,后来才弄得与人朋比为奸而声名狼藉。程颐说:说他全都不懂则不可,只是他义理不能战胜利欲之心,就到了这地步。
  7.30 谢湜自蜀之京师,过洛而见程子,子曰:尔将何之?曰:将试教官。子弗答。湜曰:何如?子曰:吾尝买婢,欲试之,其母怒而弗许,曰:“吾女非可试者也。”今尔求为人师而试之,必为此媪笑也。湜遂不行。①
  ——《二程遗书》卷二十一上
  [注释]
  (①谢湜:字持正,金堂(今四川金堂)人,元丰进士,官至国子博士。试教官:即试用做教官。《二程遗书》原文有注:“一本云:湜不能用。又云:谢湜求见者三,不许,因陈经正以请,先生曰:‘闻其来问《易》,遂为说以献贵人。’注云:献蔡卞,如用说桎梏之类。”此条中程颐的话,显然为寓言。媪(ǎo):老妇人,指虚拟的婢女之母亲。
  [译文]
  谢湜自蜀中到京师,路过洛阳去拜见程颐,程颐说:你准备到哪里去?回答说:我要去做试用的教官。程颐不回答。谢湜问:怎么样呢?程颐说:我曾经去买婢妾,想先试用她,她母亲很生气,不答应,说:“我的女儿不是可以试用的。”现在你想为人之师却让人家试用,必然被这位老婆婆耻笑。谢湜听了这话就不去了。
  7.31 先生在讲筵,不曾请俸,诸公遂牒户部,问不支俸钱。①户部索前任历子,先生云:“某起自草莱,无前任历子(本注:旧例,初入京官时,用下状出给料钱历。先生不请,其意谓朝廷便当“廪人继粟,庖人继肉”也)。”②遂令户部自为出券历。又不为妻求封,范纯甫问其故,先生曰:“某当时起自草莱,三辞然后受命,岂有今日乃为妻求封之理。”③问:“今人陈乞恩例,义当然否?人皆以为本分,不为害。”先生曰:“只为而今士大夫道得个‘乞’字惯,却动不动又是‘乞’也。”因问陈乞封父祖如何,先生曰:“此事体又别。”再三请益,但云:“其说甚长,待别时说。”④ ——《二程遗书》卷十九
  [注释]
  ①此条乃摘编《二程遗书》中两条而成。《二程遗书》云:“先生在讲筵尝典钱使,诸公因问,必是俸给大段不足,后乃知到任不曾请俸。”请俸:一般指支取薪俸。宋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十:“杜祁公居官清介,每请俸必过初五。”这里应是申请俸禄。问不支俸钱:问为什么不支给俸钱的事。②历子:是料粮院所给料钱历,据此文状上所开受官日月到户部领取俸钱。料钱即俸钱。草莱:这里指布衣,平民。南朝齐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草莱乐业,守屏称事。”张铣注:“草莱谓山野采樵之人也,守屏谓州牧也。”程颐说自己此前未任过职,没有前任,自然也就没有前任历子。廪人继粟,庖人继肉:见《孟子·万章下》,意为国君对投奔他的士给以生活照顾,让管仓库的人送来谷米,让管膳食的人送来肉类。③《二程遗书》云:“先生在经筵时,与赵侍郎、范纯甫同在后省行,见晓示,至节令,命妇进表,贺太皇及太后、太妃。赵、范更问备办,因问先生,先生云:‘某家无命妇。’二公愕然,问何不叙封,先生曰”云云。范纯甫:即范祖禹。④朱熹解:“凡有封赠,朝廷自行之,何待陈乞?”“朝廷待士,却不当如此,伊川所以难言之也。但云‘其说甚长’,其意以为要当从科举法都变了乃为正耳。”
  [译文]
  程颐官崇政殿说书时,不曾向朝廷请俸钱,几位做官的师友呈文给户部,问为何不支给俸钱,户部要他原任职务的历子,程颐说:“我从布衣平民来,先前未仕,没有前任历子(本注:按照旧例,官员初入京做京官时,要按接到的状子给户部作原先领俸钱的证明材料。程颐先生不请俸,他的意思是不需要我请俸,朝廷应该像孟子说的那样主动地让人送来薪俸)。”于是就让户部自己出了个历子。他又不为妻子求封号,范祖禹问他为什么,程颐说:“我当初以白身被召起,多次辞谢不得才受命,哪有今天反倒为妻子求封号的道理呢?”问:“今人陈乞恩例,从义上说是否当然应该的呢?”并说:“人都认为这是本分中事,没有什么妨害。”程颐说:“只因为如今的士大夫说这‘乞’字都说惯了,动不动又是个‘乞’。”于是又问陈乞封父祖应不应该,程颐说:“这件事又与乞封妻不同。”再三请教,只说:“这话说起来太长,待别的时候说吧。”
  7.32 汉策贤良,犹是人举之。①如公孙弘者,犹强起之乃就对。②至如后世贤良,乃自求举尔。③若果有曰:“我心只望廷对,欲直言天下事。”则亦可尚矣。若志富贵,则得志便骄纵,失志便放旷与悲愁而已。 ——《二程遗书》卷一
  [注释]
  ①汉代选士制度为察举制,有贤良方正科,贤良文学科。《汉书·文帝纪》记文帝二年(178),诏“二三执政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不逮”。是举贤良方正之始。《汉书·东方朔传》:“武帝举方正贤良文学材力之士,待以不次之位。”是举贤良文学之始。察举制是由大臣或郡国举荐于朝,而后皇帝亲策,故说“是人举之”。②公孙弘:汉武帝时人。武帝初即位,招贤良文学之士。③时弘以贤良征为博士,使匈奴,还报,不合意,乃移病免归。元光五年(130),复征贤良文学,菑川国复推弘,弘谢曰:“前已曾西,用不能罢,愿更推国人。”见《史记》、《汉书》本传。
  [译文]
  汉代策试贤良,还是别人举荐,例如公孙弘这人,还是强行召起他才去对策的。至于后世的贤良,却是自己要求推举的。如果真的有个人说:“我心里只希望在朝廷上与皇帝对策,是想有这么个机会直言天下大事。”那也还值得推崇。如果是追求富贵,那么得到富贵就会骄纵,得不到富贵就会放旷或者悲愁,不过如此罢了。
  7.33 伊川先生曰:人多说某不教人习举业,某何尝不教人习举业也?人若不习举业而望及第,却是责天理而不修人事。但举业既可以及第即已,若更去上面尽力求必得之道,是惑也。
  ——《二程遗书》卷十八
  [译文]
  程颐说:人多说我不让人学习应举的学业,我何曾不让人学习应举的学业?人如果不学习应举的学业而希望科举及第,那是他只要求天命而不尽自身努力。但是应举的学业能让你科举及第就是了,如果进一步在上面竭尽全力去研究如何必能及第,那就是糊涂了。
  7.34 问:家贫亲老,应举求仕,不免有得失之累①,何修可以免此?伊川先生曰:此只是志不胜气。②若志胜,自无此累。家贫亲老,须用禄仕,然得之不得为有命。曰:在己固可,为亲奈何?曰:为己为亲,也只是一事。若不得,其如命何?孔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③人苟不知命,见患难必避,遇得丧必动,见利必趋,其何以为君子? ——《二程遗书》卷十八
  [注释]
  ①得失之累:因患得患失心中不宁牵累其心。②志不胜气:《孟子·公孙丑上》:“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今夫蹶者趋者,是气也而反动其心。”参考(5.12)及注。③《论语·尧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孔安国云:“命谓穷达之分。”《孟子·尽心上》:“求之有道,得之有命。”
  [译文]
  有人问:家境贫寒,双亲年老,应举求官,难免担心不能考中得官,心中不宁,修习什么能免除这种牵累呢?程颐说:这也只是心志不能战胜血气。如果心志胜,志定则自无此累。家贫亲老,需要做官取俸禄来养亲,然而能不能得官却在于命。又问:就自己说得不得官固然都可,为父母之计奈何?程颐说:为自身和为双亲,也只是一回事。如果不能得官,那是天命,又能怎么样呢?孔子说:“不知天命不能成为君子。”人如果不知天命,遇见患难一定逃避,遇到得失一定会动心,看到利益就定会去追求,那怎么会成为君子呢?
  7.35 或谓科举事业,夺人之功。是不然。且一月之中,十日为举业,余日足可为学。然人不志此,必志于彼。故科举之事,不患妨功,惟患夺志。① ——《二程外书》卷十一
  [注释]
  ①夺人之功:指侵占人学道的时间。功,如说工夫,占用的时间。夺志:改变其志向,《论语·子罕》:“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译文]
  有人说习科举之业,侵占了人学道的时间。这不对。就说这一月之中,十天学举业,其余日子足可以学道。但人的志向不在此就在彼。所以科举这事,不担心它妨碍学道的日功,只担心它改变了人的志向。
  7.36 横渠先生曰:世禄之荣,王者所以录有功,尊有德,爱之厚之,示恩遇之不穷也。①为人后者,所宜乐职劝功,以服勤事任,长廉远利,以似述世风。②而近代公卿子孙,方且下比布衣,工声病,售有司,不知求仕非义,而反羞循理为无能。③不知荫袭为荣,而反以虚名为善继,诚何心哉!④
  ——张载《横渠文集·策问第五》
  [注释]
  ①世禄:功臣显贵之家世代享有的禄仕,由上古世禄制沿袭而来。录有功,尊有德:《后汉书·郎觊传》:“立春以来,未见朝廷赏录有功,表显有德,存问孤寡,赈恤贫弱。”录,即赏录之意,记录功勋。②乐职:乐于职守。刘向《说苑·君道》:“是以主无遗忧,下无邪慝,百官能治,臣下乐职,恩流群生,润泽草木。”劝功:努力建功立业。《礼记·王制》:“民咸安其居,乐事劝功,尊君亲上,然后兴学。”孔颖达疏:“劝功,谓勉励立功。”服勤:勤勉地服持其职事。《礼记·檀弓上》:“事亲有隐而无犯,左右就养无方,服勤至死,致丧三年。”孔颖达疏:“言服勤者,谓服持勤苦劳辱之事。”事任:担当其职事。长廉远利:培育清廉而远避利欲。似述世风:比似于其上世,继述于其家风。③诗学有四声八病之说,此处泛指诗赋技巧。工声病,售有司:此言以诗赋应科举而为有司录用。④荫袭:功臣之后受庇荫而承袭官爵。善继:《礼记·中庸》:“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
  [译文]
  张载说:朝廷世禄的荣遇,是帝王用之记取有功的人,尊崇有德的人,眷爱他们,厚遇他们,延及他们的子子孙孙,以表示对他们的恩遇是没有穷尽的。作为世家之后的人,应该做的是乐于你的职守励行你的事功,竭尽全力从事你的职事,培养你的清廉而远避利欲,这样来继承祖述你先世的家风。然而近代的公卿子孙,却要下比布衣寒士,工研诗赋技巧,要以此换取有司的录用,不懂得求仕原本不合道义,而反认为安分循理袭职为无能。不懂得荫袭是一种荣遇,而反以科举虚名为善继先人之志,这究竟是出于什么心理啊!
  7.37 不资其力而利其有,则能忘人之势。①
  ——张载《孟子说》
  [注释]
  ①《孟子·尽心上》:“孟子曰:古之贤王好善而忘势;古之贤士何独不然?乐其道而忘人之势,故王公不致敬尽礼,则不得亟见之。”
  [译文]
  不想求助于他人的权力,又不想从他人的富有得到好处,就能忘怀于他人的权势。
  7.38 人多言安于贫贱,其实只是计穷力屈才短,不能营画耳。若稍动得,恐未肯安之。须是诚知义理之乐于利欲也,乃能。
  ——张载《经学理窟·气质》
  [译文]
  人多说自己安于贫贱,其实只是由于他无计可施才力不足,不能谋划罢了。如果多少能够活动,恐怕未必肯安。一定要是真正懂得义理之乐超过利欲的,才能安于贫贱。
  7.39 天下事大患只是畏人非笑,不养车马,食粗,衣恶,居贫,皆恐人非笑。不知当生则生,当死则死,今日万钟,明日弃之,今日富贵,明日饥饿,亦不恤,惟义所在。①
  ——张载《经学理窟·自道》
  [注释]
  ①万钟:指优厚的俸禄,借以极言其富。钟,古量名。《孟子·告子上》:“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译文]
  天下事最怕的就是怕人讥笑,如没有车马,吃的粗劣,穿的不好,居住寒酸,都怕人讥笑。而不懂得当生就生,当死就死,今日家有万钟,明日弃之一空,今日富贵,明日饥饿,也都在所不惜,只随义而行。

知识出处

近思录

《近思录》

出版者:中州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近思录》是南宋朱熹和吕祖谦编订的理学入门书和概论性著作。它选取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4人语录622条,分类编辑而成。这次整理,以江永集解本为底本,文字校勘,主要参校茅星来集注本,也参考了叶采本与张伯行本,随校随改,未出校记。注释重在指明语言出处或理论渊源,有义理难明者指明义理。有关义理阐释,尽可能借助朱熹、叶采、茅星来、江永、张伯行等旧解,旧解无法借助则自加解说。翻译不是字句对译,以明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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