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程外书》卷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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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近思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5543
颗粒名称: 《二程外书》卷七
分类号: B244.7
页数: 1
页码: 266
摘要: 本文出自《二程外书》卷七阐述了程颐葬父,使周行己主持接待宾客。有客人想喝酒,周行己去禀告,程颐不答应,说:不要陷人于非情悖礼的罪恶之地。
关键词: 理学 二程外书 程颐

内容

6.15 程子葬父,使周恭叔主客。客欲酒,恭叔以告,先生曰:勿陷人于恶。①
  [译文]
  程颐葬父,使周行己主持接待宾客。有客人想喝酒,周行己去禀告,程颐不答应,说:不要陷人于非情悖礼的罪恶之地。

附注

[注释] ①周恭叔:名行己,号浮沚,永嘉人,程门弟子。主客:主持接待宾客之事。《礼记·檀弓下》:“行吊之日,不饮酒食肉焉。”许人饮酒,即是陷人于非情悖礼的罪恶之地。

知识出处

近思录

《近思录》

出版者:中州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近思录》是南宋朱熹和吕祖谦编订的理学入门书和概论性著作。它选取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4人语录622条,分类编辑而成。这次整理,以江永集解本为底本,文字校勘,主要参校茅星来集注本,也参考了叶采本与张伯行本,随校随改,未出校记。注释重在指明语言出处或理论渊源,有义理难明者指明义理。有关义理阐释,尽可能借助朱熹、叶采、茅星来、江永、张伯行等旧解,旧解无法借助则自加解说。翻译不是字句对译,以明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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