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程遗书》卷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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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近思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5507
颗粒名称: 《二程遗书》卷三
分类号: B244.7
页数: 2
页码: 244-245
摘要: 本文出自《二程遗书》卷三,阐述了大抵人刚一有了形体,就有了自私之理。
关键词: 理学 二程遗书 注释 译文

内容

5.22 伊川先生曰:大抵人才有身,便有自私之理,宜其与道难一。①
  [译文]
  程颐说:大抵人刚一有了形体,就有了自私之理。难怪人心难以与道相合了。

附注

[注释] ①《老子》:“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此所谓“有身”,有我,即未能泯灭物我之分。程氏所用非此义,其所谓有身即有形体。

知识出处

近思录

《近思录》

出版者:中州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近思录》是南宋朱熹和吕祖谦编订的理学入门书和概论性著作。它选取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4人语录622条,分类编辑而成。这次整理,以江永集解本为底本,文字校勘,主要参校茅星来集注本,也参考了叶采本与张伯行本,随校随改,未出校记。注释重在指明语言出处或理论渊源,有义理难明者指明义理。有关义理阐释,尽可能借助朱熹、叶采、茅星来、江永、张伯行等旧解,旧解无法借助则自加解说。翻译不是字句对译,以明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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