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程遗书》卷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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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近思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5456
颗粒名称: 《二程遗书》卷六
分类号: B244.7
页数: 2
页码: 211-212
摘要: 本文出自《二程遗书》卷六,阐述了心有主宰而后应事,自然能了结得天下万事。
关键词: 二程遗书 理学 注释

内容

4.42 “不有躬,无攸利”①,不立己,后虽向好事,犹为化物,不得以天下万物为挠己。己立后,自能了当得天下万物。②
  [译文]
  “丧失了自身,是无所往而有利的。”人不自立,心无主,后来尽管是向好的方面做去,也不是自心做主,而是为物所引,这仍然是人为物所化,这就不免被天下万物扰乱其心。人如自立以后,心有主宰而后应事,自然能了结得天下万事。

附注

[注释] ①《周易·蒙卦》六三爻辞:“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这几句历来解说不同。程颐《易传》解云:“女之从人,当由正礼,乃见人之多金,说而从之,不能保有身者也,无所往而利矣。”此处则用作徇欲以丧心之比喻。②化物,见《礼记·乐记》:“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化物:即人在物欲的引诱下为物所化,失去其固有的本善之心。茅星来解:“挠,挠乱也。了当,犹言了办也。己未能自立,则心无所主,虽为善事,亦不过见事之善勉强行之,终是为物所化。是不免以天下万物挠乱己也。若能自立,则应酬在我,物皆听命,何挠之有?”按朱熹解此条“意在乎立己为先,应事为后”。

知识出处

近思录

《近思录》

出版者:中州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近思录》是南宋朱熹和吕祖谦编订的理学入门书和概论性著作。它选取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4人语录622条,分类编辑而成。这次整理,以江永集解本为底本,文字校勘,主要参校茅星来集注本,也参考了叶采本与张伯行本,随校随改,未出校记。注释重在指明语言出处或理论渊源,有义理难明者指明义理。有关义理阐释,尽可能借助朱熹、叶采、茅星来、江永、张伯行等旧解,旧解无法借助则自加解说。翻译不是字句对译,以明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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