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氏易传·艮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近思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5420
颗粒名称: 《程氏易传·艮传》
分类号: B244.7
页数: 2
页码: 192-193
摘要: 本文出自《程氏易传·艮传》,阐述了人之所以不能安于他应该所止之处的原因,是被欲望引动,欲望在前边牵动着却想要止而不动,是不可能的。
关键词: 程氏易传 艮传 理学

内容

4.6 人之所以不能安其止者,动于欲也。①欲牵于前而求其止,不可得也。故《艮》之道,当“艮其背”②,所见者在前,而背乃背之,是所不见也。止于所不见,则无欲以乱其心,而止乃安。“不获其身”,不见其身也,谓忘我也。无我则止矣。不能无我,无可止之道。“行其庭,不见其人。”庭除之间至近也,在背则虽至近不见,谓不交于物也。③外物不接,内欲不萌,如是而止,乃得止之道,于止为“无咎”④也。
  [译文]
  人之所以不能安于他应该所止之处的原因,是被欲望引动。欲望在前边牵动着却想要止而不动,是不可能的。所以《艮》卦的道理是,当人的注意“集中凝止在背后”时,人所见的东西在前边,而背却在背后,所以是看不见的。精神凝止在看不见的地方,就没有外欲来扰乱他的心,这就能安于他应当所止息之处了。“不获其身”,就是看不见自己的身体,是忘我的意思。无我无私无欲就能止息了。不能无我,就没有能定止的方法。“行其庭,不见其人。”庭院台阶之间是很近的,但在人的背后纵使再近也看不见,这是说的内心不与外物相交。外面不接触事物,内心不萌发欲念,这样保持静止,才是止的正确方法,对于止来说就是“没有灾害”了。

附注

[注释] ①安其止:安于其所当止之所。动于欲:被私欲牵动而不能止。②《周易·艮卦》:“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艮,止的意义。③庭除:庭院。庭为院,除是台阶。不交于物:不与外物相交接。④无咎:没有灾害。

知识出处

近思录

《近思录》

出版者:中州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近思录》是南宋朱熹和吕祖谦编订的理学入门书和概论性著作。它选取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4人语录622条,分类编辑而成。这次整理,以江永集解本为底本,文字校勘,主要参校茅星来集注本,也参考了叶采本与张伯行本,随校随改,未出校记。注释重在指明语言出处或理论渊源,有义理难明者指明义理。有关义理阐释,尽可能借助朱熹、叶采、茅星来、江永、张伯行等旧解,旧解无法借助则自加解说。翻译不是字句对译,以明理为准。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