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程遗书》卷十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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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近思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5274
颗粒名称: 《二程遗书》卷十五
分类号: B244.7
页数: 2
页码: 95-96
摘要: 本文出自《二程遗书》卷十五,实现仁的方法,关键只需要一个公字。不过公只是仁何以能表现出来的道理,不能把公就称作仁。公心从人身上体现出来,就是仁。
关键词: 二程遗书 理学 注释

内容

2.52 仁之道,要之只消一个公字。公只是仁之理,不可将公便唤作仁。公而以人体之,故为仁。①只为公则物我兼照,故仁,所以能恕,所以能爱。恕则仁之施,爱则仁之用也。②
  [译文]
  实现仁的方法,关键只需要一个公字。不过公只是仁何以能表现出来的道理,不能把公就称作仁。公心从人身上体现出来,就是仁。只因为能公就做到了自我与外物兼顾,所以就仁,所以能恕,所以能爱。恕则是仁的推行,爱则是仁的功用。

附注

[注释] ①叶采解:“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其理公而已。然言其理,至公而无私,必体之以人,则其宽、平、溥、博之中,自然有恻、怛、慈、爱之意,斯所谓仁也。”②朱熹解:“仁是爱底道理,公是仁底道理。公则仁,仁则爱。公却是仁发处,无公则仁行不得。”仁与公的关系,大致可作如下理解:仁本是人的天性中所固有的,性无不善,则人人应仁。但人的仁之天性却被私欲蔽塞了,所以“克己复礼归仁”。用什么克除私欲?就是公。物我兼照:能推己及人,即恕。

知识出处

近思录

《近思录》

出版者:中州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近思录》是南宋朱熹和吕祖谦编订的理学入门书和概论性著作。它选取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4人语录622条,分类编辑而成。这次整理,以江永集解本为底本,文字校勘,主要参校茅星来集注本,也参考了叶采本与张伯行本,随校随改,未出校记。注释重在指明语言出处或理论渊源,有义理难明者指明义理。有关义理阐释,尽可能借助朱熹、叶采、茅星来、江永、张伯行等旧解,旧解无法借助则自加解说。翻译不是字句对译,以明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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