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程遗书》卷十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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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近思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5199
颗粒名称: 《二程遗书》卷十七
分类号: B244.7
页数: 2
页码: 40-41
摘要: 本文出自《二程遗书》卷十七杨子:杨朱,又称阳子居、阳生,战国初魏人,主张“全性葆真,不以物累形”,即不受外物之诱惑,一意于保全个人之天性与生命。
关键词: 杨子 墨子 二程遗书

内容

1.29 杨子拔一毛不为,墨子又摩顶放踵为之,此皆是不得中。至如“子莫执中”,欲执此二者之中,不知怎么执得?①识得则事事物物上皆天然有个中在那上,不待人安排也。安排著便不中矣。②
  [译文]
  杨子拔一根毫毛而有利于天下都不肯干,墨子又摩秃头顶,走破脚跟,只要有利于天下,什么都干,他们都没有把握中道。至于说子莫要掌握适中,他要在杨子和墨子两者之间掌握适中,不知怎样能掌握得了?真的认识了中,那么事事物物上,都天然有一个中在上边,不需人去给它安排一个中。如果人为安排,安排着这中的时候,时推事移,它已经不是中了。

附注

[注释] ①杨子:杨朱,又称阳子居、阳生,战国初魏人,主张“全性葆真,不以物累形”,即不受外物之诱惑,一意于保全个人之天性与生命。墨子:墨翟,春秋鲁人,或说宋人,先秦时著名思想家,墨家学派创始人。战国时儒家视杨墨为异端。《孟子·尽心上》:“孟子曰: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中者,为其贼道也,举一废百也。”子莫,战国鲁国之贤人。按孟子之说,子莫是执中而不懂得变通,不变通,则时推事移,所执便不是中而仅仅是其中的一点了。执于一点而丢弃其余,“举一废百”,自然是错误的。叶采解:“杨墨各守一偏,固皆失其中。子莫,鲁之贤人也,惩二者之偏,欲于二者之间而取中。夫中者随时而在,不能随时以权其宜,而胶于一定之中,则所执者亦偏矣。”②朱熹《晦庵集》卷四十《答何叔京》说:“程子谓子莫执中,比杨墨为近,而中则不可执也。当知子莫执中,与舜禹汤之执中不同,则知此说矣。盖圣人义精仁熟,非有意于执中而自然无过不及,故有执中之名,而实未尝有所执也。以其无时不中,故又曰‘时中’。若学未至,理未明,而徒欲求夫所谓中者而执之,则所谓中者,果何形状而可执也?殆愈执而愈失矣。子莫是也。”

知识出处

近思录

《近思录》

出版者:中州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近思录》是南宋朱熹和吕祖谦编订的理学入门书和概论性著作。它选取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4人语录622条,分类编辑而成。这次整理,以江永集解本为底本,文字校勘,主要参校茅星来集注本,也参考了叶采本与张伯行本,随校随改,未出校记。注释重在指明语言出处或理论渊源,有义理难明者指明义理。有关义理阐释,尽可能借助朱熹、叶采、茅星来、江永、张伯行等旧解,旧解无法借助则自加解说。翻译不是字句对译,以明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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