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朱熹与《参同契》文本的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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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与《参同契》文本》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5156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朱熹与《参同契》文本的删改
分类号: B224.75;B95
页数: 23
页码: 50-72
摘要: 本章记述了南宋前期的《参同契》文献的不安定状态,南宋后期与宋末元初的《参同契》注本、刊本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对这一问题作出相应的考察。
关键词: 朱熹 参同契 文本

内容

本来,如把朱熹所撰《参同契考异》与《考异》的底本彭注《参同契通真义》进行对勘和比较,就大致能够看清朱熹整理、校勘《参同契》文本的真实情况。可是,就如本稿上编第二章所述,现存彭注本最早的刊本——《道藏》本,是以(宋宁宗嘉定元年建阳刊行的)鲍仲祺本为底本的,而鲍仲祺本已用朱熹《参同契考异》本的基准校勘、删改过,所以,在寻找到早于《考异》成书年限(1198)的彭注本刊本(如晁公武著录本、刘永年刊本等)之前,现在的情况下,比较这两个《参同契》版本(《考异》本与彭注的《道藏》本),并没有太大的文献意义。
  《道藏·太玄部》,存有包括彭注本和朱熹《考异》本在内的八个《参同契》注本、刊本(参照表C)。
  如果检证这些注本、刊本,可知,其中的储华谷注本、陈显微注本和俞琰注本,是朱熹《参同契考异》成书后问世的刊本①,注释者不明的无名氏(映)注本,因文献体例和用语与现行彭晓本关系很深,所以也应该看作是彭晓本以后的注本②。也就是说,储本、陈本、俞本、无(映)本,与彭晓本相同,都是朱熹《考异》本以后,或受到《考异》本影响的《参同契》刊本。因此,如把这些刊本与朱熹《考异》本对勘、比较,也没有太大的文献意义。
  从表C中可以看出,《道藏·太玄部》所收的八个《参同契》刊本中,还包括两个外丹类注本:即阴长生注本和注释者不明的无名氏(容)注本③。
  从陈国符《道藏经中外丹黄白法经诀出世朝代考》的考证可知,《道藏·太玄部》所收无名氏(容)注本,因注文在论述炼丹原料产地时,同时提到了只有在唐代某个极短时期内存在过的行政地名(蒲州、辰州、锦州等),所以被认为是生活在(唐代的)这一特定历史时期的人物撰写的《参同契》注本④。
  从同一论文的考察中还可知道,《道藏·太玄部》所收的另一个外丹类注本——阴长生本,因注文大量引用(《乙巳占》、《遁甲经》、《神枢灵辖》等)唐代五行类经典,同时又没有引过唐朝以后的典籍,所以被认为是唐代成立的《参同契》注本⑤。
  关于这两个唐代外丹类注本与彭注本的关系,关于这两个唐代注本的文献受容情况,也几乎都一无所知。可是,从上述考察中可知,阴长生注本、无名氏(容)注本,毫无疑问,是朱熹《参同契考异》成书前的《参同契》注本和刊本⑥。
  这里,想利用阴长生注本、无名氏(容)注本,把这两个唐代注本与《考异》本进行比较,以期去接近和了解朱熹的《参同契》文本校勘的真实情况。
  如把朱熹《参同契考异》本与阴长生注本、无名氏(容)注本进行比较,就会看出大量的文献上的相异之处(参照本稿附录E)。在这些《参同契》文献的相异之处中,有一个地方值得注意。即朱熹《参同契考异》(《道藏》本)上篇第5段落的经文(彭注本第二章)
  月节有五六,经纬奉日使。兼并为六十,刚柔有表里。阴长生注本和无名氏(容)注本,各作
  月节有五六,经纬奉日使。兼开六十四卦,刚柔为表里。[阴本]
  月节有五六,经纬奉日使。兼并六十四卦,刚柔有表里。[无(容)本]
  也就是说,朱熹《考异》本上篇第5段落的经文“兼并为六十”,阴本和无(容)本,各作“兼开六十四卦”和“兼并六十四卦”(参照本稿附录E)。
  如把朱熹《考异》本(《道藏》本)的这段经文(第5段落),与前后经文
  乾坤者,易之门户,众卦之父母。(第1段落)
  坎离匡郭,运毂正轴。(第2段落)
  朔旦屯值事,至暮蒙当受。昼夜各一卦,用之如次序。(第6段落)
  易谓坎离。坎离者,乾坤二用。(第10段落)联系起来,并去参照朱熹的注文:
  乾坤位乎上下,而坎离升降其间,所谓易也。先天之位,乾南、坤北、离东、坎西是也。(第2段落的注)
  乾为望,坤为晦,而坎离升降其间。(第3段落的注)
  月以五日为一节,六节为一周,兼昼夜为六十,以配六十卦。(第5段落的注)
  六十四卦,除乾坤坎离,为炉灶丹药所用,以为火候者,止六十卦。(第5段落的注)
  就会看到,《考异》本经文所示的“六十”,按照朱熹的解释,就是指从六十四卦中抽出“乾坤坎离”四卦后的“六十卦”,就是指按照卦序(屯、蒙→既济、未济)去指示一个月(三十日一六十昼夜)中的“朔旦”、“晦爽”等“月节”的“六十卦”,就是指外丹术中指示炼丹“火候”(时间)的“六十卦”。
  也就是说,《考异》经文所示的“六十”,就如经文“易谓坎离。坎离者,乾坤二用”所述,实际上与从六十四卦中抽出“乾坤坎离”的卦爻构造有关,实际上是暗示了不用阴阳,而是用“坎离”二卦(即乾坤二用)去解释整个易学体系和卦爻构造的重要词语。
  同时,从上述《考异》本上篇第5段落及该段落前后的朱熹注文中,还可看出,朱熹把《参同契》经文所示的“乾坤坎离”四卦,与邵雍所述的“先天方位”(乾南、坤北、离东、坎西)相配,从“先天学”的角度,解释了与前述“六十”等词语相关的《考异》本经文。也就是说,朱熹从北宋象数易学中的“先天学”的思想角度,解释了前述《参同契》开头部分的经文(《考异》本上篇第1段落~第11段落)。
  本书下编的第一章,曾探讨过朱熹提出“先天学”的《参同契》起源说的问题。从这里可以看出,朱熹从“先天学”的角度为之作注的《参同契》经文的开头部分,应该说,就是他想为自己提出的“先天学”《参同契》起源说提供思想依据的重要的文献段落。
  所以,这部分经文所见与易学卦爻构造相关的“兼并为六十”(《考异》本)与“兼并(开)六十四卦”(阴本等)的文献异同,是非常重要的。在此,想对这些文献异同,作些相应的考察。
  一般认为,从六十四卦的卦爻构造中,抽取出“乾坤坎离”四卦,赋予其“四正卦”的特殊地位,并把其余六十卦与时间的分节相配的易说(“先天易说”、“先天卦变说”),是由来于汉代象数易学和丹学理论的。汉代象数易学阐述了与“先天易说”密切相关的“纳甲”“卦气”等易理,唐宋时代的丹学理论也阐述了以“坎离、水火”为表徵的“丹药”在“炉鼎”(“乾坤”)中变化运行的论说⑦。
  可是,如去考察《京房易传》《易纬是类谋》《周易集解》(李鼎祚)等保存了汉代象数易著残篇的典籍,就会看到,这些典籍所收汉代象数易著(残篇),只论述了以“震兑坎离”为“四正卦”的“卦气”理论,却完全没有触及到以“乾坤坎离”为“四正卦”的“先天”(“先天卦气说”)易说⑧。
  此外,在唐宋丹书中,虽然能看到把“坎离”当作造化根元来阐述的论说,可是,如果没有象数易学卦爻构造的理论内衬,是无法直接从这样的论说中推导出以“乾坤坎离”为“四正卦”的“先天易说”的⑨。
  一般认为,《参同契》是与东汉时代象数易学密切相关的道教丹鼎派最早的理论著作。前述《参同契》开头部分(《考异》本上篇第1段落—第11段落)的经文:
  乾坤者,易之门户。
  坎离匡郭,运毂正轴,牝牡四卦,以为橐籥。
  月节有五六,经纬奉日使。
  如是应四时,五行得其序。
  易谓坎离,坎离者,乾坤二用。
  所述的内容,也被认为是与汉代象易学中的“月相纳甲”说密切相关的。可是,从上述经文中看出,如果不经过任何中间阶段的理论环节,同样也无法直接从经文的论述中推导出朱熹(在注文中)所述的(与“乾南坤北离东坎西”等“先天方位”相关的)“先天易学”理论的⑩。
  也就是说,从上述考察中知道,从汉代象数易著、《参同契》经文所含象数易学思想和唐宋丹书的丹学理论中,是无法直接推导出朱熹在《参同契》注文中所述的(陈抟、邵雍系统的)“先天易学”理论的。
  如前所述,邵雍《皇极经世书》(《道藏·太玄部》)所述的“先天易学”思想,与京房、荀爽、虞翻等的汉代象数易学不同,是所谓的宋代独特的新象数运动的产物。
  从由邵雍弟子记述的《皇极经世书·观物外篇》中,可以看到如下有关《卦变说》的论述⑪:
  四正者,乾坤坎离也。观其象,无反复之变,所以为正也。
  离肖乾,坎肖坤,中孚肖乾,颐肖离,小过肖坤,大过肖坎。是以乾、坤、坎、离、中孚、颐、小过、大过,皆不可易者也。
  八卦之象,不易者四,反易者二,以六卦变而成八也。重卦之象,不易者八,变易者二十八,以三十六而变成六十四也。
  乾坤离坎,为三十六卦之祖。
  乾坤离坎之不用,所以成三百六十之用也。
  从上述的论说中可以看出,邵雍是从卦爻变化(卦变说)的理论角度,阐述了由“变易”的二十八卦加上“不易”的八卦而构成的“三十六卦”的卦爻构造的。就如震卦〓的卦象,反复、颠倒以后,就能变成完全相反的艮卦〓的卦象,就如震卦〓和艮卦〓,可以由变易反对的卦爻关系,构成了一个二阳四阴的“震艮”卦那样,六十四卦中具有“反易”(反对变易)关系的五十六卦,能够凝缩、归结成二十八卦。邵雍认为,这些“变易”的二十八卦,加上反复颠倒后卦象仍然不变的“不易”的八卦(乾〓、坤〓、坎〓、离〓、中孚〓、颐〓、小过〓、大过〓),就构成了所谓的“三十六卦”(变化后成为六十四卦)的卦爻构造。
  从上述的论说中还可看出,邵雍还在三十六卦的卦爻构造的基础上,把上述“不易”卦(乾、坤、坎、离、中孚、颐、小过、大过等八卦)之间的卦象关系,理解、归纳成相似、相肖的关系,认为离〓和中孚〓的卦象与乾〓卦相似(肖),坎〓和小过〓的卦象与坤〓卦相似(肖),颐〓的卦象与离〓卦相似(肖),大过〓的卦象与坎〓卦相似(肖),认为“不易”卦(“不易”的八卦)的卦象,最终都在向“四正卦”(“乾坤坎离”)归结。也就是说,邵雍在“变易反对”的卦爻构造的基础上,从“不用”(不易)的“乾坤坎离”和变化运行的“三百六十”爻(即“六十卦”与六爻相乘而得的三百六十爻)的体用关系的角度,论证了他的(“乾坤坎离,为三十六卦之祖”、“四正者,乾坤坎离也。观其象,无反复之变,所以为正也”的)“先天易学”理论。
  也就是说,邵雍的以“乾坤坎离”为“四正卦”的“先天易说”(先天卦变说),与汉代象数易学中的“卦气”“纳甲”说和唐宋丹书中的“坎离”说不同,是建立在《皇极经世书·观物外篇》论述的三十六卦的“变易反对”的卦爻构造和“不用”的“乾坤坎离”与变化运行的六十卦的体用关系的理论基础上的。
  一般认为,邵雍的“先天易说”(“先天卦变”说),是来源于北宋儒者李之才的“卦变”易说,李之才又是继承了五代道士陈抟的易学传统的⑫。通志堂经解本《汉上易传·卦图》所载李挺之(李之才)“变卦反对图”(八篇),可能就是一般所说的邵雍“卦变”易说的理论依据。可是,如去考察《汉上易传·卦图》所见李挺之的八篇《变卦反对图》,就会看到,这些《卦图》,似乎是根据朱震在图下所附《皇极经世书》的论说作成的⑬。也就是说,这些《变卦反对图》,与其说是邵雍“卦变说”的理论依据,还不如说是把邵雍的“卦变易说”图形化以后的产物。当然,北宋象数易学中的李挺之(之才)与邵雍的师承关系,可由程明道所撰邵雍墓志铭证明,并没有太大的史实问题。所谓的李挺之(之才)的《变卦反对图》,也为朱震以后的张行成、王湜、林至等易学者反复论及,也应该有它的传承依据⑭。
  “李图”的真伪该当别论,总之,《汉上易传》所存李之才的《卦图》和《皇极经世书》的易说,至少可以证明,在五代、北宋之际确实存在着一种与汉代象数易学根本不同的异质的“卦变说”。同时,也可以认为,这种异质的(李之才-邵雍的)“卦变说”(“先天卦变说”、“先天卦气说”),才是存在于汉代“卦气说”、唐宋“坎离说”与宋代“先天易说”之间的中间阶段的易学理论环节。
  《朱子语类》卷六十七《易纲领一卦体卦变》,载有朱熹所作的有关“卦变说”的论述⑮:
  乾坤坎离是四正卦。
  六十四卦只是八卦是正卦,余便只二十八卦,番转为五十六卦。
  (学蒙录云:)自此八卦也,只二十八卦番转为五十六卦。就此八卦中,又只是四正卦,乾坤坎离是也。(林学蒙录)
  乾坤坎离,倒转也只是四卦。(㬊渊录)
  中孚便是大的离,小过是个大的坎。
  中孚是个双夹的离,小过是个双夹的坎。大过是个厚画的坎,颐是个厚画的离。
  从上述有关“卦变说”的论述中可以看出,朱熹不是从六十四卦的卦爻构造,而是从三十六卦(变易的二十八卦加上不易的八卦)的卦爻构造中,抽取出“不易”的八卦(乾、坤、坎、离、中孚、小过、大过、颐),并把“不易”的八卦向“乾坤坎离”四正卦,甚至向“坎离”二卦归结。也就是说,从上述论述中可以知道,朱熹在与林学蒙等弟子议论“卦体卦变”问题时,似乎已经完全理解和接纳了《皇极经世书》所述的邵雍的“卦变”理论了。
  还有,从上述《朱子语类》卷六十七的语录记录者林学蒙、㬊渊等师事朱熹的时期来看,朱熹应该是在与弟子们讨论“先天易学”,并提出《先天学》的《参同契》起源说的绍熙四、五年前后,把与汉代象数易学相异的李之才-邵雍系统的“卦变说”,采纳到自己的易学解释中去的⑯。
  也就是说,朱熹把“卦变说”看成是“先天易学”的重要理论组成部分,他所论述的以“乾坤坎离”为“四正卦”的“先天易说”,也是建立在“卦变说”的理论基础上的。
  朱熹在绍熙四、五年(1193~1194)前后提出了“先天易学”的《参同契》起源说,庆元四年(1198)前后,又完成了他的《参同契》注本——《参同契考异》,似乎由此终结了他提出和阐述先天学的“《参同契》起源说”的思考过程。可是,从前述宋代“先天易学”的思想演变过程中可以看出,实际上,《参同契》并不是宋代“先天易学”的思想起源。因此,从“先天易学”的思想演变过程来看,与其说《参同契》是“先天易学”的思想起源,还不如说,是朱熹把建立在“卦变说”基础上的“先天易说”导入到了《参同契》的思想解释中去的。
  本节的前面部分,曾指摘了朱熹《参同契考异》与两个唐代注本的文献上的差异。
  从上述《参同契》的思想解释与宋代“先天易学”的关系来看,唐代的阴注本和无(容)本所见的“兼并(开)六十四卦”,应该是“先天易学”产生之前和朱熹把“先天易学”导入到《参同契》的思想解释中去之前的《参同契》文献的本来面貌。
  在这种认识的前提下,如再去考察阴注本、无(容)本与朱熹《考异》本的文献异同,就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就会怀疑,是否是朱熹把《参同契》的经文从“六十四卦”更改成《考异》所见的“六十”的。
  前面提到,《道藏·太玄部》存有彭注本和《考异》本在内的八个《参同契》注本、刊本。如去考察这些刊本和注本,就会看到,朱熹《考异》本上篇第5段落的经文(彭注本第2章),除了阴注本、无(容)本和宋末的陈显微本以外,其余各本都与《考异》本相同,都作“兼并为六十”。(参照附录E)
  因为现行最早的彭注本的刊本(《道藏》本)是以鲍仲祺本为底本,鲍仲祺本又是用朱熹《考异》本校勘过的,所以,校正过的彭注本(《道藏》本),当然与《考异》相同,前述经文,也作“兼并为六十”。
  可是,如把彭注本的这段经文(彭注本第2章)与彭注本的注文结合起来考察,就会看到,彭注本注文所引的经文,与彭注本所见的经文“兼并为六十”不同,却作“兼并为六十四卦”。也就是说,彭注本的经文,与彭注本注文所引经文之间,出现了龃龉与不合。(参照表D)
  如果仔细阅读前述彭注本(《道藏》本)所见的鲍仲祺跋文,就会知道,鲍仲祺不但用当时的朱熹《考异》本校勘了彭注本的经文,同时还用郑焕《分章通真义》校正本,校勘了彭注的注文。也就是说,彭注本(即鲍仲祺刊本)是由用朱熹《考异》本校勘过的经文和用郑焕《通真义》校正本校勘过的注文这两部分构成的。此外,从鲍仲祺的跋文中还可知道彭注本所见“经文”(“兼并为六十”)与注文所引经文(“兼并为六十四卦”)之间的文献分歧,是由朱熹《考异》本与郑焕校正本这两个文本的文献差异造成,而鲍仲祺为了反映文献的原貌,把文献的分歧原封不动地刊刻和保留了下来⑰。
  从上述鲍仲祺跋文留下的线索中可以看出,彭注本所见的“兼并为六十”,是按照朱熹《考异》本的基准更改过的经文,彭晓本注文所引的“兼并为六十四卦”的经文,应该说,是先于朱熹《考异》本成书的郑焕本所反映的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的本来面貌。
  也就是说,朱熹《参同契考异》本上篇第5段落(彭晓本第二章)的经文,《考异》本以前的各《参同契》刊本,即阴长生本、无(容)本和彭注本(注文),都作“兼并(为)六十四卦”(参照本稿的附录E)。因此,只要没有发现成书年代比朱熹《考异》本更早,并且上述经文作“兼并为六十”的《参同契》刊本(或彭晓注《参同契通真义》刊本),就只能考虑是朱熹把阴本、无(容)本、彭晓本的“兼并六十四卦”一文,更改成《考异》本的“兼并为六十”的。
  此外,如继续比较《考异》本与阴本、无(容)本等注本、刊本的异同,还会发现,《考异》本上篇第13段落的经文
  穷神以知化,阳往则阴来。幅而轮转,出入更卷舒。
  与第14段落的经文
  晦至朔旦,震来受符。当斯之时,天地媾其精。之间,阴本和无(容)本所见的经文
  卦有三百八十四爻,据爻摘符,符谓六十四卦也。
  完全从《考异》本的经文中脱落和消失了。(参照本稿的附录E)
  如果进一步比较经文的异同,还会发现,《考异》本上篇第32段落的经文
  两弦合其精,乾坤体乃成。二八应一斤,易道正不倾。与第33段落的经文
  金入于猛火,色不夺精光。自开辟以来,日月不亏明。之间,阴本、无(容)本所见的经文
  铢有三百八十四,亦应火候爻象之计。
  也从《考异》本的经文中脱落,并以“注云”的形式,混入在朱熹的注文中。(参照本稿的附录E)
  从前面的考察中可以看出,从朱熹《考异》本中脱落的
  卦有三百八十四爻,据爻摘符,符谓六十四卦也。
  铢有三百八十四,亦应火候爻象之计。
  等经文,与前述“兼并六十四卦”一样,都是与把一年的日数与三百八十四爻(六十四卦乘六爻)相配的汉代“卦气说”的卦爻构造相关,并且与朱熹在《参同契》解释中导入的“先天易说”(“先天卦变说”)是不合的。
  还有,上述“卦有三百八十四爻”“符谓六十四卦”等经文,不只是阴本与无(容)本,还为朱熹《考异》本、储华谷本以外的《道藏》各刊本所保存。所以,也应该考虑,这些(脱落的)经文,是朱熹在校刊《参同契》文本时删除掉的。
  也就是说,朱熹为了把“先天易说”(“先天卦变说”)导入到《参同契》的思想解释中去,为了完成他所提出的“先天易学”的《参同契》起源说,在更改了《参同契》经文(把“兼并六十四卦”更改为“兼并为六十”)的同时,又删除了上述与“先天易说”不合的《参同契》经文。
  虽然从上述的考察中,可以得出朱熹删改了《参同契》经文的结论,可是,因为《考异》所见十几处校勘,都与上述《参同契》经文删改无关,《朱子语类》和《朱文公文集》也没有提及这些删改,所以,朱熹删改《参同契》经文一事,可以说还没有直接证据。实际上,到现在为止的《参同契》研究都没有触及到《参同契考异》中的这个问题,也反映出辨识和确认这些文献事实的难度。
  但是,《朱文公文集》卷六十七,还载有朱熹在完成《参同契考异》后(庆元四年末)撰写的《参同契说》一文。朱熹在这篇短文中论述说,一般的《参同契》经文所论述的以“六十四卦一三百八十四爻”为依据的“周天之数”和“火候之法”,都是后人的臆造,并不是魏伯阳的“本指”,如能领悟“坎离二字”,就能够领会到魏伯阳的“不言”之意。《参同契说》的这段论说,虽然也没有提到朱熹删改《参同契》经文的事实,可是,行文之中已经明确暗示了他删改经文的意图和根据⑱。所以,《参同契说》一文,可以说为确认朱熹删改《参同契》经文的事实提供了行为依据。
  综合上述考察可以看出,朱熹校勘《参同契》文本、撰写《参同契》注本的意图,与《考异》注文所见“熺字本作喜,一本作僖,今按皆无理”“修字疑作字”等十几处文字校勘无关,朱熹校勘“比他书尤多舛误”的《参同契》文本的目的和意图,是要把陈抟-邵雍系统的“先天易学”导入到《参同契》的思想解释中去,是要把“先天易学”理解成魏伯阳的思想“本指”,用“先天易学”的思想标准去删改《参同契》经文,并由此作成与“先天易学”思想相合的《参同契》定本。
  朱熹在庆元三、四年(1197~1198)前后完成的《参同契考异》,此后,又改变了曾慥《道枢》和《通志·艺文略》所反映的南宋前期的《参同契》文献的不安定状态,并对南宋后期与宋末元初的《参同契》注本、刊本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本书将在下一章中,对这一问题作出相应的考察。

附注

【注释】 ①陈显微《参同契解》(《道藏·太玄部》若一~若三)存有陈显微弟子郑伯谦南宋端平元年(1234)所写的序文。由此可知,陈显微《参同契解》是南宋端平元年(1234)前后成书的《参同契》注本。俞琰《参同契发挥》(《道藏·太玄部》止一~止十)前也见有俞琰元至元甲申(1284)所写的自序,由此可知,俞琰《参同契发挥》是元至元甲申(1284)前后成书的《参同契》注本。储华谷注释的《参同契》本(《道藏·太玄部》若四~若六),前后没有叙文,所以成书年代不明。现存储华谷著《祛疑说·易占说》(《百川学海》本)中,见有储华谷就“以钱掷爻”的蓍法阐述的朱子和建安(建瓯,宋代称为建安)诸学者的论说:“朱文公以为,钱之有字者为面,无字者为背。凡物,面皆属阳,背皆属阴。反旧法而用之。故建安诸学者,悉主其说”(关于“掷钱法”,参照三浦国雄《气的中国文化——气功-养生-风水-易·易与占卜·掷钱法》的相关论述。创元社1994年,P.340~P.341)。在储华谷的这段论述中,朱熹被称作“朱文公”。从《宋史》卷四百二十九《道学三》的《朱熹》本传中知道,朱熹是在政敌韩侘胄死后的南宋开僖年间(1208年前后)被赠以“文”这一谥号的(中华书局,P.12768)。由此可以确认,储华谷在1208年以后撰写了《祛疑说·易占说》,朱熹没(1200)后仍在从事著述活动。此外,如去考察储华谷注释本的经文,就会发现,储华谷本经文的语言特征和文字异同,在《道藏·太玄部》所存八个《参同契》注本、刊本中,与朱熹《考异》本最为接近(参照本稿附录E)。所以应该考虑,储华谷本是朱熹《考异》本以后的《参同契》注本。 ②《道藏·太玄部》所收著者不明的无明氏(映)注本(映八~映十)引用了从南宋中期开始流行的《麻衣易》中的“天一生水,坎之气,孕于乾金”、“天一与地六,合而成水。乾坎合而水成于金”、“五行生成之数……要其义,实虽老庄,亦不知著落”等陈抟注文,因此可以把南宋中期看成是这一注本的成书上限。此外,这一注本,与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一样,都分成九十章,经文的文字异同也与鲍仲祺校勘过的《参同契分章通真义》最接近,所以应该是鲍仲祺校正本刊行(1208)后成书的《参同契》注本。 ③《道藏·太玄部》(容七~容八)收有无名氏(容)《参同契注》(二卷本)。从这一注本的“运火行器须顺寒暑。……夏至后加炭,用武火。冬至后减炭,用文火”(容七页7)、“大渊者,是烊铅成汁,投汞入铅汁。汞入铅中,乍沉乍浮,是作金花法”(容八页1)等注文来看,无名氏(容)《参同契注》,是外丹类的注本。从《道藏·太玄部》所收阴长生注《参同契》(映五~映七)的“大丹者有八,而三品最尊,上品有神符白雪九转金液大还丹……”(映五页1)等序文和“于炉四面随方画其神也。……以土实器中,兼画此四神,以防金水逃逸”(映五页11)等注文来看,阴长生注《参同契》,也应该是外丹类的《参同契》注本。 ④无名氏(容)《参同契注》本,因前后没有叙文,所以成书年代不明。无名氏(容)注本,见有“朱砂状若瓦砾。今辰锦州及五溪甚多。岭南、外国汞,一斗一升始有百斤。若辰锦州汞,每斗一百斤也”(容八页19)、“云龙是曾青,称土为雄黄,称金花为白银,号黄牙为硫黄,号秋石是礬石,称石胆出蒲州”(容八页21)等记述。从《旧唐书·地理志》的《江南西道》的“辰州……(唐高宗)武德四年平萧铣置辰州(玄宗开元二十一年分江南西道立黔中道,辰州改属黔中道),天宝元年改卢溪郡。(肃宗)乾元元年复为辰州,取溪名”、“锦州,(武后)垂拱二年分辰州麻阳县,并开阳山洞,置锦州及四县。天宝元年,改锦州为卢阳郡。乾元元年复为锦州”等记述来看,“辰、锦州”,是仅在唐垂拱二年(686)到开元末年(741年前后)之间使用过的地名。此外,从《旧唐书·地理志》的《河东道》的“河中府,隋河东郡。(唐高宗)武德元年置蒲州。……(玄宗)开元八年置中都,改蒲州为河中府。其年罢中都,依旧为蒲州。……天宝元年改为河东郡,乾元元年复为蒲州,三年四月置河中府”等记述中看出,“蒲州”是仅在唐武德元年(758)到天宝三年(744)之间使用过的地名。从上述情况中可以看出,同时引用了“辰、锦州”和“蒲州”等地名的无名氏(容)注本,应该是生活在唐垂拱二年(686)到天宝三年(744)之间的人物所撰的《参同契》注释。参照陈国符《道藏经中外丹黄白法经诀出世朝代考》(载《中国科技史探索》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P.352~P.353)和陈国符《有关中国外丹黄白术之著作之撰述经历若干时期之特例》(《世界宗教研究》1984年第四期,P.45~P.64)。本稿从陈国符说。 ⑤陈国符《道藏经中外丹黄白法经诀出世朝代考》(见前注同书P.352):“映字号收《周易参同契注》三卷,题曰长生阴真人注。卷上引《金海》。按《新唐书·艺文志·子部丙录-兵书类》著录萧吉《金海》三十卷。按《隋书·萧吉》传,萧吉一生,自梁经北周至隋,卒于隋炀帝时,著《金海》三十卷等。《北史》萧吉亦有传。卷上、中,屡引《乙巳占》。按《新唐书·艺文志·子部丙录-天文类》著录李淳风《乙巳占》十二卷,李淳风乃唐人。按《新唐书·李淳风》传,贞观初,(李淳风)与傅仁均争历法,议者多附淳风。是李淳风乃初唐人。此注未引宋人著述。故此乃唐人注,依托东汉阴长生,撰此注。最早于李淳风在世时,或更晚。”陈国符以阴长生注本引初唐李淳风《乙巳占》和不引宋人著述为理由,断定阴注为唐代《参同契》注本。孟乃昌《周易参同契考辩》(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从陈国符说。 ⑥孟乃昌在《周易参同契考辩》中,以唐代丹书《真元妙道要略》《还丹肘后诀》《还金术》《丹论诀旨心鉴》《日月玄枢论》等所引用的《参同契》经文与无名氏(容)注本、阴长生注本很接近为理由,断定无(容)本和阴注本所用《参同契》经文在唐代已经定型,并得广泛传阅(《周易参同契考辩》P.28)。可是,如从本书上编第一章所述《还金术》等唐代丹书所见《参同契》经文与《龙虎经》《潜通诀》等丹书互相混同的不安定情况来看,象无(容)本和阴注本那样的《参同契》文本,在当时似乎还没有处在为一般人所认同的稳定状态。这两个文本(注本)的文献受容实态,也几乎一无所知。 ⑦朱伯崑认为,《参同契》用汉代象数易中的“卦气说”来解释“炉鼎”(乾坤)中“丹药”(坎离)运行变化的炼丹术,是属于汉代象数易系统的道教易学著作,并认为,《参同契》的六十四卦说,是来源于汉代象数易中以“坎离震兑”为“四正卦”的“卦气说”的。参照朱伯崑《易学哲学史》第一卷第三章第三节《东汉时期象数之学的发展》(华夏出版社1986年,P.222~P.225)。关于“坎离说”(或“坎离造化说”)由来于唐宋丹书的问题,参照吾妻重二《太极图的形成》中《太极图与道教理论》的相关论述(《日本中国学会报》46号1994年,P.81~P.83)。 ⑧《易是类谋》:“冬至日在坎,春分日在震,夏至日在离,秋分日在兑。(坎离震兑)四正之卦,卦有六爻,爻主一气。余六十卦,卦主六日七分八十分之七。……六十而一周(黄辑本《易纬》第七卷页29)。《易纬乾凿度》:”四维四正时之纪,则坎离为经,震兑为纬。此四正之卦,为四仲之次序"(黄辑本《易纬》第二卷页8)。李鼎祚《周易集解》载有虞翻的论述:“四象四时也,两仪谓乾坤也。乾二五之坤,成坎离震兑。震春、兑秋、坎冬、离夏。故两仪生四象”(吴县周孝垓校刊本卷三页7)。惠栋在《易汉学》(四库全书本卷一页1~页19)中,援引了上述《易纬》、郑玄和虞翻的著述,论述了汉代象数易中孟长卿(喜)的以“坎离震兑”为“四正卦”的卦气说。可是,在这些著述中,找不到以“乾坤坎离”为“四正卦”的易说(卦气说)的痕迹。《京房易传》卷下见有关于“纳甲说”的论述:“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震巽之象配庚辛,坎离之象配戊己,艮兑之象配丙丁”(四部丛刊本页27)。此外李鼎祚《周易集解》《系辞》也载有虞翻关于“月相纳甲”的注释:“日月悬天成八卦象,三日莫震象出庚,八日兑象见丁,十五日乾象盈甲,十七日旦象退辛,二十三日艮象消丙,三十日坤象灭乙,晦夕朔旦,坎象流戊,日中则离,离象就己,戊己土位,象见于中,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同吴县周氏刊本上卷十三页7)。惠栋在《易汉学》(四库全书本卷三页1~页20)中,批判了邵雍、朱熹关于“先天方位”(乾南、坤北、离东、坎西)的论说,根据上述论说配置了乾坤(甲乙)东-艮兑(丙丁)南-坎离(戊己)居中-震(庚辛)西-天地(壬癸)北的方位,重新制作了“八卦纳甲图”,并以此去论述了虞翻(仲翔)的“纳甲说”。从上述惠栋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从京房、虞翻的纳甲说,并不能直接推导出邵雍、朱熹的先天易说。 ⑨《云笈七签》卷六十三《玄辨元君辨金虎铅汞造鼎入金秘真肘后方上篇》:“阴阳相夺,法象乃立。坎一离二,从阴归阳。火一水二,从阳归阴。水二火一,前者象,后者质。……心为火藏,在肺下,其数一。肾为水藏,双居命门,其数二。足明火一水二为道之祖”(《道藏·太玄部》从三页1)。《道枢》卷四《玉芝篇》:“坎离是根元,滔滔造化权”(《道藏·太玄部》笃三页15)。在北宋和南宋的丹书中,可常常看到上述不是以阴阳,而是以坎离为造化和万物根元的论说。可是,在这些论说中,看不到任何与易学的卦爻构造相关的理论内衬。 ⑩《参同契》上篇(《考异》本第16段落-第19段落)的经文:“三日出为爽,震受庚西方。八日兑受丁,上弦平如绳。十五乾体就,盛满甲东方。……七八道已讫,屈折低下降。十六转受统,辛见平明。艮值于丙南,下弦二十三。坤乙三十日,东北丧其明。节尽相禅与,继体复生龙。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终。”从这些经文来看,《参同契》所述的“月相纳甲说”,与上述虞翻的论说几乎完全一致。因此,一般都认为在易学史上是虞翻继承和发展了《参同契》的“月相纳甲说”的(参照朱伯崑《易学哲学史》第一卷P.243)。可是,惠栋在《易汉学》中,依据虞翻的“月相纳甲说”重新制作了“八卦钠甲图”,并论述说:“宋人所造纳甲图,与先天相似。蔡季通遂谓先天图与《参同契》合。殊不知,纳甲之法,乾坤列东,艮兑列南,震列西,坎离在中。别无所谓乾南、坤北、离东、坎西者”(四库全书本卷八页4),指出了宋人所造纳甲图与《参同契》“纳甲说”的差异。当然,从《参同契》和虞翻的“纳甲说”中是无法推导出邵雍和朱熹所述的“先天易说”的。 ⑪《皇极经世书》的引文,从《道藏》本(《太玄部》而一~贵四)。可是,下述引文中,“四正者,乾坤坎离也。观其象,无反复之变,所以为正”一文,《道藏》本未见(《皇极经世书》卷十二之上《观物外篇》,《太玄部》贵三页1~页18)。这里从四库全书本(卷十三页27)补足。此外,引文第二行的“离肖乾”,《道藏》本作“离艮乾”(《太玄部》贵三页18),现据四库全书本(卷十三页25)校正。 ⑫北宋末期晁说之所著《传易堂记》(《嵩山文集》四部丛刊本卷十六):“至有宋,华山希夷先生陈图南,以易授终南种徵君放明逸,明逸授汶阳穆参军修伯长……伯长授青州李之才挺之,挺之授河南邵康节先生雍尧夫”。晁说之的这段记述,被认为是最初明言邵雍的易学传承谱系的文献记录。对于《传易堂记》所明言的“陈抟-种放-穆修-李之才-邵雍”的传承谱系,今井宇三郎在《宋代易学研究》中,以找不到种放与穆修的具体接点为理由,对从陈抟到邵雍的师承关系提出了疑问(参照《宋代易学研究》明治图书出版,昭和33年,P.90)。可是,程明道(颢)所撰《康节先生墓志铭》(《伊洛渊源录》卷五)记述说:“先生之学为有传也。先生得之于李挺之,挺之得之于穆伯长。推其源流,远有端绪。”从程明道的记述中可知,李之才与邵雍的关系,并没有什么怀疑的余地。 ⑬朱震《汉上易传》的通志堂经解本,存有四部丛刊本未见的《周易卦图》和《周易丛说》。《汉上易传》卷上《周易卦图》中,见有所谓的李挺之所作的八篇“变卦反对图”。这八篇“变卦反对图”下,附有邵雍的“乾坤之名位,不可易也。坎离名可易,而位不可易也。震位可易,而名不可易也。艮,名与位皆可易也。离肖乾,坎肖坤,中孚肖乾,颐离,小过肖坤,大过。是以乾坤、坎、离、中孚、颐、大过、小过,皆不可易也”、“卦之反对,皆六阳六阴也。在易,则六阳六阴者十有二对也。去四正者,八阳四阴。八阳四阴者,各六对也。十阳二阴。十阳二阴者,各三对也”等关于“变卦说”的论述。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李之才“变卦反对图”八篇,似乎是把邵雍《皇极经世书》中的论述图形化以后的产物。 ⑭南宋初期的王湜在他所著的《易说》(通志堂经解本)中收录了《三十六卦变六十四卦图》,并在《易说》的序文中论述说:“晚得邵康节易学,喜不自禁。……自希夷先生陈公而下,如穆伯长、李挺之,以至刘长民《钩隐图》之类,兼而思之”,表示自己在陈抟、邵雍、穆修、刘牧之外,还吸收了李挺之的(卦变)学说。此外,活跃在南宋乾道年间(1186)的张行成,在《皇极经世观物外篇衍义》中认为,邵雍论述的“卦变”思想,来自于李挺之所传的《卦变图》(四库全书本卷四页2)。与朱熹同时代的易学者林至,也在《易裨传·外篇》中叙述说:“李挺之变卦反对图八篇,六十四卦相生图一篇。汉上朱氏以为康节之子伯温传之于河阳陈四丈,四丈传之于挺之。长阳郭氏序李氏象学先天卦变曰:陈图南以授穆伯长,伯长以授李挺之,挺之以授邵尧夫、陈安民,安民以授兼山。卦变一义,横渠、伊川罕言,而兼山独得之。康节本为先天易学”(林至《易裨传》未见。这里的论述,引自胡渭《易图明辩》卷九《卦变》)。 ⑮《朱子语类》卷六十七《易三-纲领下-卦体卦变》第六条、从第七条(中华书局校点本1986年,P.1667~P.1668)。 ⑯从《朱子语类》卷首《朱子语录姓氏》中知道,林学蒙师事朱熹的时期,应该在南宋绍熙甲寅(1194)以后(中华书局校点本,P.17)。㬊渊师事朱熹的时期,参照下编第一章注⑨。 ⑰《道藏·太玄部》所收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的附录《鼎器歌》和《明镜图》之间,见有鲍仲祺写的跋文:“彭义(彭晓《参同契分章通真义》)亦为近世浅学妄更,所以若是今,秘阁所藏,民间所录,差误衍脱,莫知适从。近者,晦庵朱先生,尝隐名而为之雠定。考辨正文,引证有理,颇得其真。可以依据。独分章义解,绝无善本。临安郑焕所校,自谓详备,而尤多舛误。……因合众本,为之校定。其于正文,多从晦庵之旧,而通真义解,大略从郑本。其于众本多同者,亦自从众。其间契文与义说不相附类,(若契云兼并为六十,而义云兼并为六十四也。若契云则水定火,而义云拘则水定之类)则亦两存而互见。虽不可谓之尽善,然于丹经大意,亦略昭明矣”(《道藏·太玄部》容六页5~页6)。从彭注本鲍氏的这一跋文中知道,鲍仲祺刊本的经文从朱熹《考异》本(“晦庵之旧”),彭晓注文(分章义解)从“郑焕所校本”,而鲍仲祺意识到经文与注文的不同(如从“晦庵之旧”的经文“兼并六十四”与“郑焕所校本”注文所引经文“兼并为六十四”的不同等),在刊刻时,为“两存而互见”,把这些文献相异的原貌保存了下来。 ⑱《朱文公文集》卷六十七收有朱熹在完成《参同契考异》后的南宋庆元戊午(1198)腊月(十二月)所著的短文《参同契说》(四部丛刊本卷六十七页)。《参同契说》论述说:“按魏书,首言乾坤坎离四卦,橐籥之外,其次即言屯蒙六十卦,以见一日用功之早晚,又次即言纳甲六卦,以见一月用功之进退,又次即言十二辟卦,以分纳甲六卦而两之。盖内以详理月节,而外以兼统岁功,其取于易以为说者,如是而已。初未尝及夫三百八十四爻也。今世所传火候之法,乃以三百八十四爻为一周天之数,以一爻值一日,而爻多日少,则不免去其四卦二十四爻,以俟二十四气之至,而渐加焉,已非出于自然吻合之度矣。且当日所用之爻,或阴或阳,初无次第,不知功夫有何分别。又况一日之间,已周三百六十之数,而其一气所加,仅得一爻,多少轻重,不相权准。及此二十四者,进增微渐,退减暴疾,无复往来循环之势。恐亦后人以意为之,未必魏君之本指也。窃意此书大要,在于坎离二字。若于此处得其纲领,则功夫之节度,魏君所不言者,自可以意会之”。从上述论说可知,朱熹认为,以“三百八十四爻”为“周天火数”的“火候之法”,并不是魏伯阳的本指,如能理解“坎离”这一《参同契》的“大要”和“纲领”,就能领会魏伯阳的不言之意。

知识出处

朱熹与《参同契》文本

《朱熹与《参同契》文本》

出版者:巴蜀书社

本书通过对南宋《道枢》所收《参同契》诸本的考察,接近和认识了唐宋时期《参同契》文本的原始形态,并论证和阐明了朱子校勘、整理《参同契》文本后撰成的《参同契考异》等文本逐渐取代这些文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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