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编 朱熹与《参同契》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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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与《参同契》文本》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5153
颗粒名称: 下编 朱熹与《参同契》文本
分类号: B224.75;B95
页数: 57
页码: 32-88
摘要: 本编记述了把握朱熹解释《参同契》文本的思想方向,为了寻找出朱熹写成《参同契》定本的根据和理由,包括《参同契考异》在内的现存朱熹的论著、书信、语录及相关文献作些必要的考察。
关键词: 朱熹 参同契 文本

内容

从现存《四部丛刊》本朱熹校《昌黎集》(元刊景印本)的序文、凡例和考异的记述中知道,庆元二年(1196)完成的《韩文考异》,是朱熹校勘、雠对了《韩愈文集》的方氏《举正》本、洪兴祖本、嘉佑蜀本、馆阁本、监本、石刻本的“异同”,并把各本的“异同”和“异同”的“所以然”注记下来的文献学和校勘学的著作①。
  《韩文考异》刊行后完成的《参同契考异》(庆元三、四年,1197~1198),因为也持有《考异》之名,所以,也常被人认为是(与《韩文考异》相同的)文献学、校勘学著作。
  可是,如果考察现存《道藏》本朱熹《参同契考异》,就会看到,朱熹所作的《参同契》诸本的校勘仅十几处②。这样的校勘量,比四十卷《韩文考异》(被评为校勘学力作)中的一首古诗(如卷一《南山诗》)的校勘量还要少③。所以,常有人怀疑朱熹撰写《参同契考异》的目的和意图④。
  《道藏》本《参同契考异》存有朱熹所作的跋文:“(《参同契》)比他书尤多舛误,今合诸本,更相雠正。……姑据所知,写成定本。”⑤从跋文中知道,朱熹撰著《参同契考异》的意图,似乎是校雠“诸本”的“舛误”,以“写成”《参同契》“定本”。
  如把上述跋文与《道藏》本《参同契考异》的校勘实态联系起来的话,就会看出,朱熹似乎仅根据现存《参同契考异》所见的十几处校勘成果,就作成了“比他书尤多舛误”的《参同契》文献的定本。如果事实果真是如此,就会使人感到难以信从。所以,必须考虑,朱熹整理、校勘《参同契》刊本,并“写成定本”的理由和根据,应该还在别处。
  为了把握朱熹解释《参同契》文本的思想方向,为了寻找出朱熹写成《参同契》定本的根据和理由,本稿想在以后的章节里,对包括《参同契考异》在内的现存朱熹的论著、书信、语录及相关文献作些必要的考察。
  第一章 朱熹与《参同契》文本的解释方向
  从《朱文公文集》三十七卷所载淳熙年间的书信中知道,朱熹在撰写《易学启蒙》(淳熙丙午1186年)和《周易本义》(淳熙戊申1188年)等易著时,曾围绕着邵雍(在《皇极经世书》中)阐述的“先天易说”,就“河图洛书”,“先天后天”和“揲蓍变占”等易学问题,与他同时代的学者程迥、程大昌、郭雍、林栗、袁枢等人展开过激烈的争论⑥。
  也就是说,《易学启蒙》是朱熹在与程迥、程大昌、郭雍等南宋学者的易学论争中完成的象数易学著作。从《易学启蒙·本图书第一》的论述中可以看出,朱熹显然是在对河图洛书的考察中,才开始意识到丹书《参同契》的易理与河图洛书的数理可能相通的思想问题的⑦。也就说,朱熹是在淳熙年间有关“先天易学”的论争中,开始意识到《参同契》与“先天易学”的相关关系的。
  同时,从《朱子语类》卷六十五至卷六十七《易·纲领》与卷一百《邵子之书》的语录中知道,除了上述易学论争之外,朱熹还曾应学生的询问,留下了许多有关“先天易学”的论述。从《朱子语类》所载语录记录者的姓名来看,二百多条有关“先天易学”的语录,是由黄㽦、黄义刚、陈文蔚、㬊渊、李方子等弟子记录,其中㬊渊和李方子记录的内容最多⑧。
  从《朱子语类》卷首所载《语录姓氏》中知道,四川涪陵出身的㬊渊,大约曾在绍熙癸丑(1193)前后师事过朱熹。此外,从朱熹寄于㬊渊的书信(《朱文公文集》卷六十三)中可以确认,㬊渊是在绍熙五年(1194)朱熹的赴任之地长沙与朱熹分别的。也就是说,㬊渊直接师事朱熹的时期,应该考虑为绍熙四年(1193)到绍熙五年(1194)之间⑨。
  如果根据《语录姓氏》的记载,可知,李方子进入朱熹门下的时期,约为淳熙十五年(1188)。但是,从与他同席的㬊渊、黄义刚、杨至、辅广等人的语录记录年份来看,李方子活跃于朱熹门下的重点时期,也应该考虑为绍熙四、五年(1193~1194)之间⑩。
  从绍熙四、五年之间活跃在朱熹门下的㬊渊、李方子等弟子记录的大量有关“先天易学”的语录来看,朱熹完成了《易学启蒙》等易著、停止了“先天易学”论争、并移居到建阳考亭以后,似乎在绍熙四、五年(1193~1194)之间,又重新开始了有关邵雍的“先天易学”的探讨。
  在㬊渊、李方子、黄㽦等人记录的有关“先天易学”的语录中,见有朱熹如下的论述:
  先天图直是精微,不起于康节,希夷以前原有,只是秘而不传。次第方士辈所相传授的。《参同契》中亦有些意思相似,与历不相应。(㬊渊记,《朱子语类》卷六十五)
  邵子“天地定位,否泰反类”一诗,正是发明先天图之意。先天图传之希夷,希夷又自有所传。盖方士技术用以修炼,《参同契》所言是也。(李方子记,《朱子语类》卷一百)
  从这两则语录中看出,朱熹在绍熙四、五年间与门人重新讨论邵雍的“先天易说”时,不仅把“先天易说”与《参同契》关连起来,甚至还提出了陈抟、邵雍的“先天易学”起源于魏伯阳《参同契》丹学思想的论说。
  也就是说,绍熙四、五年间(1193~1194)的有关“先天易学”的探索和讨论,与淳熙丙午、戊申年间(1186~1188)撰写《易学启蒙》和《周易本义》时的易学论争不同,其背后,其实潜藏着朱熹想为丹经《参同契》作出明确的思想定位的隐秘的意图。
  以《河图洛书》和《先天图》为数理根据的北宋“象数易学”,与汉代焦延寿、京房的“象数易学”不同,可以说,是宋代独特的“新象数运动”的产物⑪。《道藏·洞真部·灵图类》所收刘牧《易数钩隐图》和《道藏·太玄部》所收邵雍《皇极经世书》,是现存少数的北宋“象数易学”著作。
  如果考察《易数钩隐图》和《皇极经世书》,就会看到,刘牧和邵雍虽然都详细论述了所谓的《河图洛书》中的象数易理,可是,他们在各自的易著中,都没有触及到“先天象数易学”与丹经《参同契》的关系等问题⑫。
  朱震的《汉上易传》,成书于绍兴甲寅(1134),是整理了北宋“象数易学”传承系谱,并追溯其思想源流的南宋初期的象数易学著作。从(保存了朱震的《卦图》和《进周易表》的)通志堂经解本《汉上易传》中看到,朱震在自己的易著中评价了(被王弼排除的)汉易中的《卦气》《纳甲》《五行》等象数易说,并把刘牧、邵雍的传承系谱追溯到五代道士陈抟之处,可是,与刘牧和邵雍一样,朱震也没有在他的易著中触及到“先天象数易学”与《参同契》的关系⑬。
  南宋中期的程迥、程大昌、郭雍等学者,曾是朱熹撰写《易学启蒙》《周易本义》时的易学论争对手。如果考察现存程迥《周易古占法》(天一阁本)、程大昌《易原》(武英殿聚珍丛书本)和郭雍《郭氏传家易说》(武英殿聚珍丛书本)等易著,就会看到,程迥、程大昌与郭雍等人,虽然都从各自的角度继承了北宋以来河图洛书、揲蓍变占的象数易学传统,可是,他们也同刘牧、邵雍、朱震一样,都没有在自己的易著中论及到“先天象数易学”与《参同契》丹学思想的关系问题。
  前面的章节,曾论述过一直持续到南宋前期的《参同契》文献的(与唐宋时代同类丹书互相混同的)不安定状态。前述刘牧、邵雍、朱震和南宋时代的易学者都没有论及《参同契》的情况,似乎也从侧面证实了当时的《参同契》文献所处的(与其他丹书互相混同的)难以把握的不安定状态。
  同时,从上述情况中也可看出,在宋代象数易学演变史中,应该是朱熹第一个把《参同契》的思想解释与陈抟、邵雍的“先天易说”联系起来,第一个提出《参同契》的丹学理论是陈抟、邵雍“先天易学”的思想起源的论说的。
  朱熹提出的“先天学”的《参同契》起源说,在宋元时代道教内修思想演变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本书下编的以后章节,仍将结合《参同契》文献演变的具体情况,继续探讨这一问题。
  第二章 《参同契》文本的选择
  从现存《郡斋读书志》衢本、袁本所见晁公武绍兴21年(辛未1151年)自序的记述中知道,南阳井宪孟,南宋初期就任四川转运使时,曾花费二十余年时间,大量传录和购买了保留在(免于靖康、建炎战火的)四川“民间”的珍贵典籍(“巴蜀异本”)。以后,井宪孟又把这些藏书(五十箧巴蜀异本)赠送给晁公武,晁公武校勘了井氏藏书的“舛误”,在此基础上撰写了《郡斋读书志》①。也就是说,晁公武在《郡斋读书志》著录的典籍,原本是南宋初期井宪孟在四川“民间”购得的“巴蜀异本”。因此可以说,晁公武在《郡斋读书志》中介绍和著录的“彭晓注《参同契》三卷”(即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本),应该是南宋初期井宪孟在四川购得的“民间”传本。
  如把前章所述《参同契分章通真义》后序的彭晓“自署”、《野人闲话》《蜀梼杌》引用《彭晓传记》的情况与、《郡斋读书志》晁公武自序联系起来,就可看出,对五代、北宋和南宋初期的书志学者、内丹学者、道书编纂者来说似乎并不存在的《参同契》注本、刊本——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五代末年(947),应该已在后蜀地区成书和刊行。只是这一“巴蜀异本”,似乎一直被闭锁在偏僻的蜀地,没能外传。所以才产生了前述的二百年的空白。
  从前述《郡斋读书志》和《读书志》成书(绍兴辛未1151年)前、后的文献情况来看,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这一“巴蜀异本”,不是在蜀地刊行当初,也不在被蜀地文史典籍(《野人闲话》《蜀祷杌》等)言及的时候,而是在被《郡斋读书志》著录以后,才逐渐为人所知的。
  从南宋嘉定戊寅(1218)成书的丹书《金液还丹印证图》龙眉子后识和元至元元年(1335)成书的《悟真篇注疏》的戴起宗夹注中知道,张伯端弟子刘永年,曾在《郡斋读书志》成书翌年的绍兴壬申(1152),刊行了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②。从戴起宗《悟真篇直指详说三乘秘要》序文和残存在《修真十书》中的《悟真篇》注释中可以确认,绍兴辛巳(1161)成书的《悟真篇》最早的注解《叶文叔注》,引用了《参同契分章通真义》的彭晓注文③。也就是说,由《郡斋读书志》的注录才广为人知的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首先是由张伯端弟子或《悟真篇》注释者们开始阅读、引述和刊行的。
  从保存在《悟真篇注疏》(戴起宗)夹注中的刘永年《参同契分章通真义》自序(断片)中知道,活跃在南宋绍兴、乾道年间的刘永年,曾在绍兴戊午(1138)遇见“至人”,刘永年遵从“至人”的“但看《参同契》”的训示,“广求众本”,在绍兴壬申(1152)前后,从“何止千数”的《参同契》注本、刊本中,挑选出《参同契分章通真义》本,并校勘和刊行了这一刊本④。如果刘永年自序在文献辨识上没有什么问题的话,那么,从前述南宋初期《参同契》文献的情况来看,刘永年应该是在与《道枢》本所反映的《参同契》文献的基本状态中,选择和刊行了《参同契分章通真义》本的。
  但是,戴起宗在元至元年间(1335)仍曾目睹的刘永年《参同契分章通真义》刊本和自序的全文,都已经散佚。刘永年自身的论著也都已不存。所以,今天其实已无法知道,刘永年是从哪些《参同契》注本、刊本中,并以什么理由选择和刊行了《参同契分章通真义》的。
  一般认为,以《悟真篇》的著者张伯端为开祖的金丹道南宗,存在着两个与张伯端相连的传承谱系:即由白玉蟾阐述的张伯端—石泰—薛道光—陈楠—白玉蟾的师承系统,和见于《悟真篇》几个宋元注释序文的张伯端—刘永年—翁葆光的师承系统⑤。
  近年来,柳存仁、陈兵、横手裕等研究者都认为,在上述的传承谱系中,薛道光—陈楠—白玉蟾和刘永年—翁葆光的师承关系,基本上确实可信,此前上溯到张伯端的师承关系,疑点很多,可能是白玉蟾及《悟真篇》的注释者们为了提高自己的权威而虚构、编造出来的。白玉蟾等人,似乎想通过附从金丹道南宗的开祖张伯端来树立和提高自己的权威⑥。也就是说,刘永年与张伯端的关系可能虚妄不实,可是,刘永年与翁葆光的师承关系,应该是确实无疑的。
  《道藏·洞真部·玉诀类》存有刘永年弟子翁葆光南宋乾道癸巳(1173)完成的《悟真篇注释》⑦。
  从《道藏》所存《悟真篇注释》中可知,刘永年的弟子翁葆光,在内修术上,似乎反对《悟真篇·叶文叔注》所述的“独修”丹法,强调用体外的“阳丹”来点化身内的“阴汞”,好象具有“阴阳双修”的倾向⑧。同时,在《悟真篇注释》中还可以看到,翁葆光曾多次引用了《参同契分章通真义》中彭晓的“孤阴不自长,寡阳不自成”的注文,似乎想用彭晓注文的这些论述来为自己的丹法立证⑨。也就是说,翁葆光应该是通过彭晓注文所述的“孤阴不自长,孤阳不自成”的内修倾向,来理解和接受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的。
  从上述考察中可以推测,翁葆光师从刘永年,刘永年也应该是从(与翁葆光)相同的角度,来接受、理解、选择和刊行《参同契分章通真义》的。
  《四部丛刊》本《朱文公文集》卷五十六,载有朱熹在绍熙辛亥(1191)前后寄给弟子方宾王的书信(《答方宾王》)。从前述《答方宾王》(第七书)中知道,方宾王曾在绍熙辛亥前后向朱熹赠送过一部易书(沈氏《易说》)。从朱熹书信对沈氏《易说》的评述中看出,沈氏《易说》援引了《悟真篇》和《参同契》,并试图以此去解释《易说》提到的《九转图》的易理⑩。不过,从上述《答方宾王》书中还可知道,朱熹并没有接受沈氏的易说,认为沈氏不理解邵雍“先天学”的“本指”,不通晓《参同契》的“道理”,引用《参同契》和《悟真篇》去解释《九转图》是牵强附会⑪。
  方宾王赠与朱熹的《易说》,已经散佚。光从《答方宾王》书中的评述,已无法了解沈氏《易说》所引《九转图》、《悟真篇》和《参同契》的文献情况。但是,从前述《答方宾王》书中可知,朱熹至少在绍熙辛亥(1191)前后,就已经确实接触到了与《悟真篇》和《参同契》相关的丹书和易著了。此外,从方宾王同时引用《悟真篇》和《参同契》的情况来看,方宾王所引的《参同契》,或许就是张伯端的弟子或《悟真篇》的注释者们所接纳和刊行的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
  毛奇龄《西河合集·太极图说遗议》,曾讨论过朱熹删除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旧本所附易图的问题。毛奇龄在《太极图说遗义》中论述说,朱熹撰写《参同契考异》时采用的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旧本,原来附有《水火匡廓图》《三五至精图》《斗建子午图》《将指天罡图》《昏见图》《晨见图》《九宫八卦图》《八卦纳甲图》《含元播精三五归一图》等九幅易图⑫,朱熹在撰著《参同契考异》时,把彭晓本(分成九十章的)《旧文》合成《三篇》,并更改了《旧文》的“语字”,还把旧本所附易图都删除了⑬。
  可是,朱熹《参同契考异》刊行前的南宋书志、书目(如《郡斋读书志》和《通志·艺文略》等)在著录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时,都没有提到上述易图(《通志·艺文略》仅分项著录了彭晓自撰的《明鉴诀》),所以,毛奇龄论说的真实性,值得怀疑⑭。
  不过,从现存《参同契分章通真义》(《道藏》本)附录与注文所见彭晓自作的《明镜图》《明镜图诀》《五位相得图》和《云笈七签》卷七十《内丹诀法》所收彭晓撰《还丹内象金钥匙》等文献中可以看出,彭晓的注文和论著,似乎有用易图来阐述数理,并用易图所示数理(“盈缩造化万物之数”、“周天大数”)来解释丹术的倾向(不过,彭晓《明镜图》所示“离南坎北震东兑西”的方位,与《先天图》完全无关)⑮。毛奇龄或许就是从彭晓注文的这一特征去推测彭注旧本曾有过的《参同契》诸图。
  具体情况已不太清楚,不过,可以认为,朱熹也应该是在对彭注本这一文献解释特征的共感中,选择了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本的。
  第三章 朱熹与《参同契》文本的删改
  本来,如把朱熹所撰《参同契考异》与《考异》的底本彭注《参同契通真义》进行对勘和比较,就大致能够看清朱熹整理、校勘《参同契》文本的真实情况。可是,就如本稿上编第二章所述,现存彭注本最早的刊本——《道藏》本,是以(宋宁宗嘉定元年建阳刊行的)鲍仲祺本为底本的,而鲍仲祺本已用朱熹《参同契考异》本的基准校勘、删改过,所以,在寻找到早于《考异》成书年限(1198)的彭注本刊本(如晁公武著录本、刘永年刊本等)之前,现在的情况下,比较这两个《参同契》版本(《考异》本与彭注的《道藏》本),并没有太大的文献意义。
  《道藏·太玄部》,存有包括彭注本和朱熹《考异》本在内的八个《参同契》注本、刊本(参照表C)。
  如果检证这些注本、刊本,可知,其中的储华谷注本、陈显微注本和俞琰注本,是朱熹《参同契考异》成书后问世的刊本①,注释者不明的无名氏(映)注本,因文献体例和用语与现行彭晓本关系很深,所以也应该看作是彭晓本以后的注本②。也就是说,储本、陈本、俞本、无(映)本,与彭晓本相同,都是朱熹《考异》本以后,或受到《考异》本影响的《参同契》刊本。因此,如把这些刊本与朱熹《考异》本对勘、比较,也没有太大的文献意义。
  从表C中可以看出,《道藏·太玄部》所收的八个《参同契》刊本中,还包括两个外丹类注本:即阴长生注本和注释者不明的无名氏(容)注本③。
  从陈国符《道藏经中外丹黄白法经诀出世朝代考》的考证可知,《道藏·太玄部》所收无名氏(容)注本,因注文在论述炼丹原料产地时,同时提到了只有在唐代某个极短时期内存在过的行政地名(蒲州、辰州、锦州等),所以被认为是生活在(唐代的)这一特定历史时期的人物撰写的《参同契》注本④。
  从同一论文的考察中还可知道,《道藏·太玄部》所收的另一个外丹类注本——阴长生本,因注文大量引用(《乙巳占》、《遁甲经》、《神枢灵辖》等)唐代五行类经典,同时又没有引过唐朝以后的典籍,所以被认为是唐代成立的《参同契》注本⑤。
  关于这两个唐代外丹类注本与彭注本的关系,关于这两个唐代注本的文献受容情况,也几乎都一无所知。可是,从上述考察中可知,阴长生注本、无名氏(容)注本,毫无疑问,是朱熹《参同契考异》成书前的《参同契》注本和刊本⑥。
  这里,想利用阴长生注本、无名氏(容)注本,把这两个唐代注本与《考异》本进行比较,以期去接近和了解朱熹的《参同契》文本校勘的真实情况。
  如把朱熹《参同契考异》本与阴长生注本、无名氏(容)注本进行比较,就会看出大量的文献上的相异之处(参照本稿附录E)。在这些《参同契》文献的相异之处中,有一个地方值得注意。即朱熹《参同契考异》(《道藏》本)上篇第5段落的经文(彭注本第二章)
  月节有五六,经纬奉日使。兼并为六十,刚柔有表里。阴长生注本和无名氏(容)注本,各作
  月节有五六,经纬奉日使。兼开六十四卦,刚柔为表里。[阴本]
  月节有五六,经纬奉日使。兼并六十四卦,刚柔有表里。[无(容)本]
  也就是说,朱熹《考异》本上篇第5段落的经文“兼并为六十”,阴本和无(容)本,各作“兼开六十四卦”和“兼并六十四卦”(参照本稿附录E)。
  如把朱熹《考异》本(《道藏》本)的这段经文(第5段落),与前后经文
  乾坤者,易之门户,众卦之父母。(第1段落)
  坎离匡郭,运毂正轴。(第2段落)
  朔旦屯值事,至暮蒙当受。昼夜各一卦,用之如次序。(第6段落)
  易谓坎离。坎离者,乾坤二用。(第10段落)联系起来,并去参照朱熹的注文:
  乾坤位乎上下,而坎离升降其间,所谓易也。先天之位,乾南、坤北、离东、坎西是也。(第2段落的注)
  乾为望,坤为晦,而坎离升降其间。(第3段落的注)
  月以五日为一节,六节为一周,兼昼夜为六十,以配六十卦。(第5段落的注)
  六十四卦,除乾坤坎离,为炉灶丹药所用,以为火候者,止六十卦。(第5段落的注)
  就会看到,《考异》本经文所示的“六十”,按照朱熹的解释,就是指从六十四卦中抽出“乾坤坎离”四卦后的“六十卦”,就是指按照卦序(屯、蒙→既济、未济)去指示一个月(三十日一六十昼夜)中的“朔旦”、“晦爽”等“月节”的“六十卦”,就是指外丹术中指示炼丹“火候”(时间)的“六十卦”。
  也就是说,《考异》经文所示的“六十”,就如经文“易谓坎离。坎离者,乾坤二用”所述,实际上与从六十四卦中抽出“乾坤坎离”的卦爻构造有关,实际上是暗示了不用阴阳,而是用“坎离”二卦(即乾坤二用)去解释整个易学体系和卦爻构造的重要词语。
  同时,从上述《考异》本上篇第5段落及该段落前后的朱熹注文中,还可看出,朱熹把《参同契》经文所示的“乾坤坎离”四卦,与邵雍所述的“先天方位”(乾南、坤北、离东、坎西)相配,从“先天学”的角度,解释了与前述“六十”等词语相关的《考异》本经文。也就是说,朱熹从北宋象数易学中的“先天学”的思想角度,解释了前述《参同契》开头部分的经文(《考异》本上篇第1段落~第11段落)。
  本书下编的第一章,曾探讨过朱熹提出“先天学”的《参同契》起源说的问题。从这里可以看出,朱熹从“先天学”的角度为之作注的《参同契》经文的开头部分,应该说,就是他想为自己提出的“先天学”《参同契》起源说提供思想依据的重要的文献段落。
  所以,这部分经文所见与易学卦爻构造相关的“兼并为六十”(《考异》本)与“兼并(开)六十四卦”(阴本等)的文献异同,是非常重要的。在此,想对这些文献异同,作些相应的考察。
  一般认为,从六十四卦的卦爻构造中,抽取出“乾坤坎离”四卦,赋予其“四正卦”的特殊地位,并把其余六十卦与时间的分节相配的易说(“先天易说”、“先天卦变说”),是由来于汉代象数易学和丹学理论的。汉代象数易学阐述了与“先天易说”密切相关的“纳甲”“卦气”等易理,唐宋时代的丹学理论也阐述了以“坎离、水火”为表徵的“丹药”在“炉鼎”(“乾坤”)中变化运行的论说⑦。
  可是,如去考察《京房易传》《易纬是类谋》《周易集解》(李鼎祚)等保存了汉代象数易著残篇的典籍,就会看到,这些典籍所收汉代象数易著(残篇),只论述了以“震兑坎离”为“四正卦”的“卦气”理论,却完全没有触及到以“乾坤坎离”为“四正卦”的“先天”(“先天卦气说”)易说⑧。
  此外,在唐宋丹书中,虽然能看到把“坎离”当作造化根元来阐述的论说,可是,如果没有象数易学卦爻构造的理论内衬,是无法直接从这样的论说中推导出以“乾坤坎离”为“四正卦”的“先天易说”的⑨。
  一般认为,《参同契》是与东汉时代象数易学密切相关的道教丹鼎派最早的理论著作。前述《参同契》开头部分(《考异》本上篇第1段落—第11段落)的经文:
  乾坤者,易之门户。
  坎离匡郭,运毂正轴,牝牡四卦,以为橐籥。
  月节有五六,经纬奉日使。
  如是应四时,五行得其序。
  易谓坎离,坎离者,乾坤二用。
  所述的内容,也被认为是与汉代象易学中的“月相纳甲”说密切相关的。可是,从上述经文中看出,如果不经过任何中间阶段的理论环节,同样也无法直接从经文的论述中推导出朱熹(在注文中)所述的(与“乾南坤北离东坎西”等“先天方位”相关的)“先天易学”理论的⑩。
  也就是说,从上述考察中知道,从汉代象数易著、《参同契》经文所含象数易学思想和唐宋丹书的丹学理论中,是无法直接推导出朱熹在《参同契》注文中所述的(陈抟、邵雍系统的)“先天易学”理论的。
  如前所述,邵雍《皇极经世书》(《道藏·太玄部》)所述的“先天易学”思想,与京房、荀爽、虞翻等的汉代象数易学不同,是所谓的宋代独特的新象数运动的产物。
  从由邵雍弟子记述的《皇极经世书·观物外篇》中,可以看到如下有关《卦变说》的论述⑪:
  四正者,乾坤坎离也。观其象,无反复之变,所以为正也。
  离肖乾,坎肖坤,中孚肖乾,颐肖离,小过肖坤,大过肖坎。是以乾、坤、坎、离、中孚、颐、小过、大过,皆不可易者也。
  八卦之象,不易者四,反易者二,以六卦变而成八也。重卦之象,不易者八,变易者二十八,以三十六而变成六十四也。
  乾坤离坎,为三十六卦之祖。
  乾坤离坎之不用,所以成三百六十之用也。
  从上述的论说中可以看出,邵雍是从卦爻变化(卦变说)的理论角度,阐述了由“变易”的二十八卦加上“不易”的八卦而构成的“三十六卦”的卦爻构造的。就如震卦〓的卦象,反复、颠倒以后,就能变成完全相反的艮卦〓的卦象,就如震卦〓和艮卦〓,可以由变易反对的卦爻关系,构成了一个二阳四阴的“震艮”卦那样,六十四卦中具有“反易”(反对变易)关系的五十六卦,能够凝缩、归结成二十八卦。邵雍认为,这些“变易”的二十八卦,加上反复颠倒后卦象仍然不变的“不易”的八卦(乾〓、坤〓、坎〓、离〓、中孚〓、颐〓、小过〓、大过〓),就构成了所谓的“三十六卦”(变化后成为六十四卦)的卦爻构造。
  从上述的论说中还可看出,邵雍还在三十六卦的卦爻构造的基础上,把上述“不易”卦(乾、坤、坎、离、中孚、颐、小过、大过等八卦)之间的卦象关系,理解、归纳成相似、相肖的关系,认为离〓和中孚〓的卦象与乾〓卦相似(肖),坎〓和小过〓的卦象与坤〓卦相似(肖),颐〓的卦象与离〓卦相似(肖),大过〓的卦象与坎〓卦相似(肖),认为“不易”卦(“不易”的八卦)的卦象,最终都在向“四正卦”(“乾坤坎离”)归结。也就是说,邵雍在“变易反对”的卦爻构造的基础上,从“不用”(不易)的“乾坤坎离”和变化运行的“三百六十”爻(即“六十卦”与六爻相乘而得的三百六十爻)的体用关系的角度,论证了他的(“乾坤坎离,为三十六卦之祖”、“四正者,乾坤坎离也。观其象,无反复之变,所以为正也”的)“先天易学”理论。
  也就是说,邵雍的以“乾坤坎离”为“四正卦”的“先天易说”(先天卦变说),与汉代象数易学中的“卦气”“纳甲”说和唐宋丹书中的“坎离”说不同,是建立在《皇极经世书·观物外篇》论述的三十六卦的“变易反对”的卦爻构造和“不用”的“乾坤坎离”与变化运行的六十卦的体用关系的理论基础上的。
  一般认为,邵雍的“先天易说”(“先天卦变”说),是来源于北宋儒者李之才的“卦变”易说,李之才又是继承了五代道士陈抟的易学传统的⑫。通志堂经解本《汉上易传·卦图》所载李挺之(李之才)“变卦反对图”(八篇),可能就是一般所说的邵雍“卦变”易说的理论依据。可是,如去考察《汉上易传·卦图》所见李挺之的八篇《变卦反对图》,就会看到,这些《卦图》,似乎是根据朱震在图下所附《皇极经世书》的论说作成的⑬。也就是说,这些《变卦反对图》,与其说是邵雍“卦变说”的理论依据,还不如说是把邵雍的“卦变易说”图形化以后的产物。当然,北宋象数易学中的李挺之(之才)与邵雍的师承关系,可由程明道所撰邵雍墓志铭证明,并没有太大的史实问题。所谓的李挺之(之才)的《变卦反对图》,也为朱震以后的张行成、王湜、林至等易学者反复论及,也应该有它的传承依据⑭。
  “李图”的真伪该当别论,总之,《汉上易传》所存李之才的《卦图》和《皇极经世书》的易说,至少可以证明,在五代、北宋之际确实存在着一种与汉代象数易学根本不同的异质的“卦变说”。同时,也可以认为,这种异质的(李之才-邵雍的)“卦变说”(“先天卦变说”、“先天卦气说”),才是存在于汉代“卦气说”、唐宋“坎离说”与宋代“先天易说”之间的中间阶段的易学理论环节。
  《朱子语类》卷六十七《易纲领一卦体卦变》,载有朱熹所作的有关“卦变说”的论述⑮:
  乾坤坎离是四正卦。
  六十四卦只是八卦是正卦,余便只二十八卦,番转为五十六卦。
  (学蒙录云:)自此八卦也,只二十八卦番转为五十六卦。就此八卦中,又只是四正卦,乾坤坎离是也。(林学蒙录)
  乾坤坎离,倒转也只是四卦。(㬊渊录)
  中孚便是大的离,小过是个大的坎。
  中孚是个双夹的离,小过是个双夹的坎。大过是个厚画的坎,颐是个厚画的离。
  从上述有关“卦变说”的论述中可以看出,朱熹不是从六十四卦的卦爻构造,而是从三十六卦(变易的二十八卦加上不易的八卦)的卦爻构造中,抽取出“不易”的八卦(乾、坤、坎、离、中孚、小过、大过、颐),并把“不易”的八卦向“乾坤坎离”四正卦,甚至向“坎离”二卦归结。也就是说,从上述论述中可以知道,朱熹在与林学蒙等弟子议论“卦体卦变”问题时,似乎已经完全理解和接纳了《皇极经世书》所述的邵雍的“卦变”理论了。
  还有,从上述《朱子语类》卷六十七的语录记录者林学蒙、㬊渊等师事朱熹的时期来看,朱熹应该是在与弟子们讨论“先天易学”,并提出《先天学》的《参同契》起源说的绍熙四、五年前后,把与汉代象数易学相异的李之才-邵雍系统的“卦变说”,采纳到自己的易学解释中去的⑯。
  也就是说,朱熹把“卦变说”看成是“先天易学”的重要理论组成部分,他所论述的以“乾坤坎离”为“四正卦”的“先天易说”,也是建立在“卦变说”的理论基础上的。
  朱熹在绍熙四、五年(1193~1194)前后提出了“先天易学”的《参同契》起源说,庆元四年(1198)前后,又完成了他的《参同契》注本——《参同契考异》,似乎由此终结了他提出和阐述先天学的“《参同契》起源说”的思考过程。可是,从前述宋代“先天易学”的思想演变过程中可以看出,实际上,《参同契》并不是宋代“先天易学”的思想起源。因此,从“先天易学”的思想演变过程来看,与其说《参同契》是“先天易学”的思想起源,还不如说,是朱熹把建立在“卦变说”基础上的“先天易说”导入到了《参同契》的思想解释中去的。
  本节的前面部分,曾指摘了朱熹《参同契考异》与两个唐代注本的文献上的差异。
  从上述《参同契》的思想解释与宋代“先天易学”的关系来看,唐代的阴注本和无(容)本所见的“兼并(开)六十四卦”,应该是“先天易学”产生之前和朱熹把“先天易学”导入到《参同契》的思想解释中去之前的《参同契》文献的本来面貌。
  在这种认识的前提下,如再去考察阴注本、无(容)本与朱熹《考异》本的文献异同,就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就会怀疑,是否是朱熹把《参同契》的经文从“六十四卦”更改成《考异》所见的“六十”的。
  前面提到,《道藏·太玄部》存有彭注本和《考异》本在内的八个《参同契》注本、刊本。如去考察这些刊本和注本,就会看到,朱熹《考异》本上篇第5段落的经文(彭注本第2章),除了阴注本、无(容)本和宋末的陈显微本以外,其余各本都与《考异》本相同,都作“兼并为六十”。(参照附录E)
  因为现行最早的彭注本的刊本(《道藏》本)是以鲍仲祺本为底本,鲍仲祺本又是用朱熹《考异》本校勘过的,所以,校正过的彭注本(《道藏》本),当然与《考异》相同,前述经文,也作“兼并为六十”。
  可是,如把彭注本的这段经文(彭注本第2章)与彭注本的注文结合起来考察,就会看到,彭注本注文所引的经文,与彭注本所见的经文“兼并为六十”不同,却作“兼并为六十四卦”。也就是说,彭注本的经文,与彭注本注文所引经文之间,出现了龃龉与不合。(参照表D)
  如果仔细阅读前述彭注本(《道藏》本)所见的鲍仲祺跋文,就会知道,鲍仲祺不但用当时的朱熹《考异》本校勘了彭注本的经文,同时还用郑焕《分章通真义》校正本,校勘了彭注的注文。也就是说,彭注本(即鲍仲祺刊本)是由用朱熹《考异》本校勘过的经文和用郑焕《通真义》校正本校勘过的注文这两部分构成的。此外,从鲍仲祺的跋文中还可知道彭注本所见“经文”(“兼并为六十”)与注文所引经文(“兼并为六十四卦”)之间的文献分歧,是由朱熹《考异》本与郑焕校正本这两个文本的文献差异造成,而鲍仲祺为了反映文献的原貌,把文献的分歧原封不动地刊刻和保留了下来⑰。
  从上述鲍仲祺跋文留下的线索中可以看出,彭注本所见的“兼并为六十”,是按照朱熹《考异》本的基准更改过的经文,彭晓本注文所引的“兼并为六十四卦”的经文,应该说,是先于朱熹《考异》本成书的郑焕本所反映的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的本来面貌。
  也就是说,朱熹《参同契考异》本上篇第5段落(彭晓本第二章)的经文,《考异》本以前的各《参同契》刊本,即阴长生本、无(容)本和彭注本(注文),都作“兼并(为)六十四卦”(参照本稿的附录E)。因此,只要没有发现成书年代比朱熹《考异》本更早,并且上述经文作“兼并为六十”的《参同契》刊本(或彭晓注《参同契通真义》刊本),就只能考虑是朱熹把阴本、无(容)本、彭晓本的“兼并六十四卦”一文,更改成《考异》本的“兼并为六十”的。
  此外,如继续比较《考异》本与阴本、无(容)本等注本、刊本的异同,还会发现,《考异》本上篇第13段落的经文
  穷神以知化,阳往则阴来。幅而轮转,出入更卷舒。
  与第14段落的经文
  晦至朔旦,震来受符。当斯之时,天地媾其精。之间,阴本和无(容)本所见的经文
  卦有三百八十四爻,据爻摘符,符谓六十四卦也。
  完全从《考异》本的经文中脱落和消失了。(参照本稿的附录E)
  如果进一步比较经文的异同,还会发现,《考异》本上篇第32段落的经文
  两弦合其精,乾坤体乃成。二八应一斤,易道正不倾。与第33段落的经文
  金入于猛火,色不夺精光。自开辟以来,日月不亏明。之间,阴本、无(容)本所见的经文
  铢有三百八十四,亦应火候爻象之计。
  也从《考异》本的经文中脱落,并以“注云”的形式,混入在朱熹的注文中。(参照本稿的附录E)
  从前面的考察中可以看出,从朱熹《考异》本中脱落的
  卦有三百八十四爻,据爻摘符,符谓六十四卦也。
  铢有三百八十四,亦应火候爻象之计。
  等经文,与前述“兼并六十四卦”一样,都是与把一年的日数与三百八十四爻(六十四卦乘六爻)相配的汉代“卦气说”的卦爻构造相关,并且与朱熹在《参同契》解释中导入的“先天易说”(“先天卦变说”)是不合的。
  还有,上述“卦有三百八十四爻”“符谓六十四卦”等经文,不只是阴本与无(容)本,还为朱熹《考异》本、储华谷本以外的《道藏》各刊本所保存。所以,也应该考虑,这些(脱落的)经文,是朱熹在校刊《参同契》文本时删除掉的。
  也就是说,朱熹为了把“先天易说”(“先天卦变说”)导入到《参同契》的思想解释中去,为了完成他所提出的“先天易学”的《参同契》起源说,在更改了《参同契》经文(把“兼并六十四卦”更改为“兼并为六十”)的同时,又删除了上述与“先天易说”不合的《参同契》经文。
  虽然从上述的考察中,可以得出朱熹删改了《参同契》经文的结论,可是,因为《考异》所见十几处校勘,都与上述《参同契》经文删改无关,《朱子语类》和《朱文公文集》也没有提及这些删改,所以,朱熹删改《参同契》经文一事,可以说还没有直接证据。实际上,到现在为止的《参同契》研究都没有触及到《参同契考异》中的这个问题,也反映出辨识和确认这些文献事实的难度。
  但是,《朱文公文集》卷六十七,还载有朱熹在完成《参同契考异》后(庆元四年末)撰写的《参同契说》一文。朱熹在这篇短文中论述说,一般的《参同契》经文所论述的以“六十四卦一三百八十四爻”为依据的“周天之数”和“火候之法”,都是后人的臆造,并不是魏伯阳的“本指”,如能领悟“坎离二字”,就能够领会到魏伯阳的“不言”之意。《参同契说》的这段论说,虽然也没有提到朱熹删改《参同契》经文的事实,可是,行文之中已经明确暗示了他删改经文的意图和根据⑱。所以,《参同契说》一文,可以说为确认朱熹删改《参同契》经文的事实提供了行为依据。
  综合上述考察可以看出,朱熹校勘《参同契》文本、撰写《参同契》注本的意图,与《考异》注文所见“熺字本作喜,一本作僖,今按皆无理”“修字疑作字”等十几处文字校勘无关,朱熹校勘“比他书尤多舛误”的《参同契》文本的目的和意图,是要把陈抟-邵雍系统的“先天易学”导入到《参同契》的思想解释中去,是要把“先天易学”理解成魏伯阳的思想“本指”,用“先天易学”的思想标准去删改《参同契》经文,并由此作成与“先天易学”思想相合的《参同契》定本。
  朱熹在庆元三、四年(1197~1198)前后完成的《参同契考异》,此后,又改变了曾慥《道枢》和《通志·艺文略》所反映的南宋前期的《参同契》文献的不安定状态,并对南宋后期与宋末元初的《参同契》注本、刊本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本书将在下一章中,对这一问题作出相应的考察。
  第四章 朱熹《参同契考异》的影响
  《四库全书总目·子部五十六——道家类》,载有《四库全书》的编纂者、校正者,即所谓的“四库馆臣”们撰写的六个《参同契》刊本的文献解说(提要)①。
  从这六个《参同契》刊本的文献解说中知道,“四库馆臣”们从刊本沿革、文本授受、经文校勘、注文质量等角度,高度评价了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本和陈显微《参同契解》本,却以文献校勘不完备为理由,对朱熹撰著《参同契考异》的主旨提出了疑问,甚至揶揄说,朱熹为《参同契》作注,似乎仅是“遭逢世难,不得已而托诸神仙”而已②。也就是说,对于从文献学的角度来考察《参同契》刊本的“四库馆臣”来说,《考异》的质量要远低于彭注本和陈显微本,《考异》对后世的影响也是很小的。
  可是,如去考察朱熹《参同契考异》刊行后百年间的《参同契》注本、刊本的情况,就会看到,事实与“四库馆臣”的见解完全不同。本章想对《考异》本刊行后百年间的《参同契》注本、刊本的实际情况作些考察,想通过这些考察去探索和把握朱熹《参同契考察》所产生的影响。
  就如表C所见,《道藏·太玄部》所收的八个《参同契》注本、刊本中,除了外丹类的阴长生本、无(容)本及朱熹《考异》本以外,其余五个都是南宋庆元四年(1198)以后刊行的注本。
  这五个刊本中,彭注本(《道藏》本)的底本,是用《考异》本的基准校勘过的鲍仲祺本,无名氏(映)注本,也显然受到了彭注本(鲍仲祺本)的影响③。也就是说,彭注本和无(映)本,都是在朱熹《参同契考异》的影响下产生的《参同契》刊本。
  五个刊本中的其余三个注本,即储华谷本、陈显微本和俞琰本,也可能在什么地方与《考异》本保持着文献和思想上的联系。所以,在此,想对这三个《参同契》刊本作些深入的考察。
  《道藏·太玄部》所收储华谷注《参同契》,因没有前、后序文,所以无法确认成书年代。南宋后期的左圭编纂的丛书《百川学海》,载有储华谷(泳)所著的《祛疑说》。从《百川学海》本《祛疑说》中知道,储华谷是南宋宁宗开禧年间(1208年前后),或开禧以后活跃的人物。也就是说,储华谷是朱熹(庆元庚申1200年没)没后仍在进行著述活动的人物④。
  如去考察储华谷注释本的《参同契》经文,就会看到,储华谷本的术语、文字和行文特征,在《道藏·太玄部》所收《参同契》诸本中,与朱熹《考异》本最接近(参照本稿的附录E)。同时,如去考察储华谷本的注文,就会看到,储华谷在注文中,引用了“乾南、坤北、离东、坎西”的先天方位图,用河图和洛书(先天八卦)的先天数理,也就是说,从“先天易学”的角度,解释了丹书《参同契》的“药物-火候”⑤。
  本书下编的第一章、第三章已经叙述过,在朱熹提出“先天学”的《参同契》起源说之前,在朱熹完成《参同契考异》之前,是不可能出现用北宋“先天象数易学”的视点去解释《参同契》丹学思想的现象的。
  所以,从储华谷本的语言特征,从储华谷本所引的“乾南、坤北、离东、坎西”的先天方位图,从储华谷活跃的年代来看,储华谷注《参同契》本,应该是受到朱熹的“先天学”的《参同契》起源说的影响,在《考异》本成书以后出现的刊本⑥。
  《道藏·太玄部》所载陈显微《参同契解》,根据弟子希微子王夷的后叙,可知,是南宋端平元年(1234)刊刻的《参同契》注本。也就是说,陈显微本,是朱熹《考异》本成书后三十六年出现的《参同契》刊本。从《参同契解》的陈显微自叙和王夷后叙中知道,陈显微本采用的底本,不是朱熹《考异》本,也不是前述鲍仲祺本,而是与朱熹系统的刊本无关的越州公库刊行的彭晓注《分章通真义》本⑦。此外,从陈显微本的注文中知道,陈显微完全没有提及朱熹的《参同契考异》。也就是说,陈显微本,应该是与朱熹《考异》本没有关系的《参同契》注本和刊本。
  可是,如去考察陈显微本上篇开头部分的注文,就会看到,陈显微引用了所谓的陈抟注《麻衣易》的经文和注文⑧。
  从现存《津逮秘书》本《麻衣道者正易心法》(即陈希夷注《麻衣易》)所见北宋徽宗崇宁甲申(1104)李潜序文和南宋乾道乙酉(1165)的戴师愈跋文中知道,这部所谓的《麻衣易》(《正易心法》),就是一般所指的五代时期的麻衣道者传授给陈抟(希夷)的象数易学著作⑨。
  可是,关于这部附有北宋李潜序文的《麻衣易》刊本的真伪,早在南宋淳熙年间,早在朱熹与张之间,就存在着两种完全相反的意见,所以,今天其实已经无法知道,上述《麻衣易》刊本是否真是麻衣道者传与陈抟的易著⑩。
  不过,如去考察现存《津逮秘书》本《麻衣易》(《正易心法》)卷首《正易卦画》和《十六章》的论述,就会看到,《麻衣易》的论述所依据的易学的卦爻关系,与前述邵雍《皇极经世书·观物外篇》和李挺之《变卦反对图》所见的“变卦反对”的三十六卦(卦变说)的卦爻关系是完全一致的。所以,至少可以认为,这部《麻衣易》,是北宋末年根据“变卦反对”的三十六卦的卦爻关系写成的陈抟-邵雍系统的“先天象数易学”著作⑪。
  从《参同契解》上篇开头部分的陈显微注文中可以看出,陈显微不仅引用了《麻衣易·十四章》的陈抟注释和《十六章》中有关“卦变说”(三十六卦说)的论述,而且还根据《麻衣易》(即麻衣道者与陈抟)所述的“卦变说”(三十六卦说)的卦爻理论,去解释《参同契》的卦序和从朔旦到晦爽的炼丹火候⑩。
  也就是说,在陈显微的注文中,可以看到用陈抟一邵雍系统的卦爻理论去解释《参同契》丹学思想的倾向。这样的解释倾向,也是在朱熹把以“先天卦变说”(“变卦反对”的三十六卦说)为基础的“先天易学”思想导入到《参同契》思想解释中去之前不可能出现的。
  因此,综合上述的考察,可以这样说,朱熹没后三十四年的南宋理宗端平元年(1234)成书的陈显微注《参同契解》本,或者说在南宋末年宋理宗接纳朱子学(1227年朱熹追封为信国公、1241年朱熹从祀于孔子庙)的全盛期成书的陈显微《参同契解》本,与储华谷本一样,也应该是在朱熹《参同契考异》的影响下产生的注本和刊本⑬。
  《道藏·太玄部》所载全阳子俞琰注释的《参同契发挥》本,从俞琰的自序中知道,是宋亡后五年的元至元甲申(1284)四月完成的《参同契》注本和刊本⑭。也就是说,俞琰注《参同契发挥》本,是朱熹《考异》本刊行后八十四年成书的《参同契》注本和刊本。
  从俞琰《参同契发挥》的阮登炳、张与材序和俞琰校勘《参同契》刊本时留下的校勘记(《参同契释疑》)的自序中知道,俞琰《参同契发挥》,是用朱熹《参同契考异》的基准校勘各《参同契》刊本(蜀本、越本、吉本、钱塘诸本等)后作成的《参同契》刊本⑮。
  《道藏·太玄部》还收有俞琰在完成《参同契发挥》《参同契释疑》后的至元甲申(1284)八月所著的丹书《易外别传》。
  从现存俞琰《易外别传》的跋文和俞仲温《玄学正宗》的跋文中知道,《易外别传》是俞琰在写完《参同契发挥》后,为了总结和概括《参同契发挥》的理论纲要而撰写的丹书⑯。也就是说,曾经被附在俞琰《周易集说》后面的《易外别传》,是必须与《参同契发挥》合在一起阅读的俞琰所总结的《参同契发挥》的丹学纲要。
  如把《易外别传》与《参同契发挥》综合起来考察,就会清楚地看到,俞琰从《皇极经世书》《伊川击壤集》《易学启蒙》和《朱子语类》等典籍中引用了邵雍和朱熹关于“先天学”的诗文和论述,并添加了“先天图”等卦图,试图用陈抟-邵雍-朱熹系统的“先天学”思想去解释“魏伯阳《参同契》之学”⑰。
  也就是说,宋末元初成书的俞琰《参同契发挥》,在刊本校勘和思想解释两方面,都明确地倾向于朱熹的《参同契》解释方向,是全面地继承了朱熹的《参同契》刊本校勘和思想解释成果的注本和刊本。 综合以上的考察可知,《道藏·太玄部》所收的《考异》本以后(南宋庆元四年1198年以后)刊行的五个《参同契》注本,即鲍仲祺本(现行彭注本)、无名氏(映)注本、储华谷注本、陈显微注本、俞琰注本,都是在朱熹《参同契考异》本的影响下产生的注本和刊本。
  因此可以说,对于“四库馆臣”来说并没有什么文献价值的朱熹《参同契考异》,实际上对宋末元初的《参同契》注本和刊本,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本书上编的第一章和第三章已经提到,南宋绍兴辛巳(1161年)成书的《通志·艺文志·道家》类书目的《参同契》子目,著录了抱素子、瞿直躬、徐从事、阴真君、张处、重元子、彭晓等撰著的十九种《参同契》注本和刊本。
  如把除去魏伯阳撰《参同契》、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后的这十数个刊本进行分类。
  如从本书上编第一章的考察结果来看,上述表E第1类的阴真君撰《金碧五相类参同契》,应该就是与《道枢》本《参同契》下篇同类的刊本,第2类的《参同契金碧潜通诀》,应该就是《道枢》本《参同契》上篇中的《还金术》部分所见的与《潜通诀》《龙虎经》相混的那类《参同契》刊本,第3类的《参同契还丹火诀》《参同契特行丹》,也应该是与混入在《道枢》本《参同契》上篇中的《太清玉碑子》《元君肘后诀》等丹书相似的《参同契》刊本。
  也就是说,《通志·艺文略·道家》类书目中的《参同契》子目,正确地反映了《道枢·参同契》三篇所见的南宋初期《参同契》文献与《潜通诀》《龙虎经》《元君肘后方》《还金术》等丹书互相混同的不安定状态。
  可是,如去考察朱熹《参同契考异》刊行后成书的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就会看到,《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二《神仙类》书目中,除了魏伯阳撰《参同契》、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和朱熹《参同契考异》以外, 《通志·艺文略》著录的十数种《参同契》类的刊本,几乎完全消失了(参照本稿的附录D)⑱。
  也就是说,朱熹《考异》刊行前成书的《通志·艺文略》著录的(混同在《参同契》类文献中的)《五相类》、《潜通诀》(《龙虎经》)和外丹类注本、刊本,在朱熹《考异》刊行后成书的《直斋书录解题》中,完全消失了。
  从上述的情况中可以看出,在《直斋书录解题》的著者陈振孙的时代,除了与彭晓、朱熹刊行的《参同契》注本、刊本同类的文献外,其他的类型的《参同契》文本,似乎已经不能再称作《参同契》了。同时,从《直斋书录解题》反映的事实中还可以看出,南宋初期所见的《参同契》文献的不安定状态,到了陈振孙的时代,似乎已经开始走向终止了。
  从《参同契考异》中朱熹关于《参同契》的论述中可以看出,朱熹主要从内丹的角度解释了《参同契》的丹学思想,并对当时所见的《五相类》《龙虎经》类文献与《参同契》的亲缘关系,表示了自己的疑问⑲。
  如把朱熹的这些思想解释倾向,与在《直斋书录解题》中消失的外丹类、《五相类》《龙虎经》类刊本的情况综合起来考察,再从南宋后期王应麟编撰的类书《玉海》的《参同契》条目根据《参同契考异》和朱熹的其他论说来阐述《参同契》思想的情况,从宋末元初《参同契考异》相当流行的情况,从前述《参同契考异》对宋末元初《参同契》注本、刊本产生影响的情况来看,应该说,是由于朱熹《参同契考异》的刊行,才改变了南宋前期的《参同契》文献的不安定状态⑳。

附注

【注释】 ⑥《朱文公文集》(《四部丛刊》本)卷三十七,存有朱熹在南宋淳熙庚子(1180)写给程可久的书信(朱熹书信的系年,参照陈来《朱熹书信编年考证》)。在这些书信中,朱熹向(此后向他征求过《易学启蒙》修改意见的)程可久(迥)叙述了与《邵氏先天图》和《伏羲八卦自然次序》相合的《四象次序》,并批判了程氏的“太极乃在天地未分之前”想法,显示出积极准备撰写《易学启蒙》的姿态(《文集》卷三十七页32~页37)。此外,《文集》卷三十七还存有朱熹写给程大昌(泰之)的书信。朱熹在完成《易学启蒙》前后,曾与程可久议论过程大昌所著的《易原》。朱熹在此书信中,从在《易学启蒙》中确立的“十为河图,九为洛书”的思想角度,批判了程大昌象数易学的“图书”观(《文集》卷三十七页39)。在同样的《文集》卷三十七的书信中,朱熹又与郭熙(冲晦)讨论了他在《易说》中提出的“数者策之所定而策为已定之数”的蓍数观(《文集》卷三十七页29),并极力反对林黄中(栗)诽谤<邵氏先天说>的论说(《文集》卷三十七页27)。从上述书信中可以看出,朱熹在撰写《易学启蒙》前后,曾与程迥、程大昌、郭雍、林栗等易学者,就邵雍的<先天易说>,展开过激烈的争论。关于朱熹在淳熙年间参与的易学论争,参照束景南《朱子大传》第十四章第三节<通向图书象数的占学>(福建教育出版社1992年,P.594~P.609)。 ⑦参照上编第一章注②。 ⑧在《朱子语类》卷六十五《易纲领上》(《数》《河图洛书》《伏羲卦画先天图》《卜筮》《象》)、卷六十六《易纲领下》(《三圣易》《邵子易》《总论卦彖爻》《卦体卦变》《论后世易象》)和卷一百《邵子之书》等部门中,存有朱熹议论邵雍“先天易学”的二百多条语录。这些语录,由黄㽦、黄义刚、陈文蔚、㬊渊、李方子等弟子记录。其中㬊渊(约五十条)和李方子(约十数条)记录得最多。 ⑨关于㬊渊师事朱熹的年限,参照田中谦二《朱门弟子师事年考》(《东方学报》京都第四十四册,P.196~P.197)和陈荣捷《朱子门人》(台湾学生书局,P.266~P.267)。 ⑩关于李方子活跃于朱子门下的时期,参照田中谦二《朱门弟子师事年考续》(《东方学报》京都第四十八册,P.337~P.338)。 ⑪柳存仁《朱熹与<参同契>》:“(朱熹)倾向于邵雍所倡之所谓先天八卦方位,及六十四卦方位方、圆图,盖对此类新发现有一种衷心的崇佩,故《易学启蒙》中多引邵子之言,实有赞成一种新象数运动之趋势”(《国际朱子学会议论文集》台湾中央研究院1993年,P.837)。束景南在《朱子大传》第十七章《己酉年:生平学问的第二次总结》第一节《先天学与太极说的珠联璧合》中,叙述了朱熹在完成了《易学启蒙》后的淳熙十四年(1187)前后,用他所赞成的邵雍的“先天象数易”来重新解释《太极说》的思想动向(《朱子大传》福建教育出版社1992年,P.732~P.744)。 ⑫《道藏·洞真部·灵图类》(云一~云四),存有刘牧撰《易数钩隐图》《易数钩隐图遗论九事》等。从《通志堂经解》本《易数钩隐图》序中知道,刘牧《易数钩隐图》是吴秘在北宋庆历初期献给宋仁宗的。如去考察这部《易数钩隐图》,就会看到,刘牧在书中论述了“河图四十有五之数”“(洛书)欲备天地五十五数”(云一页7)等易学的数理,可是没有触及到“象数易学”与《参同契》的关系。《道藏·太玄部》(而一~贵一)存有邵雍的《皇极经世书》。除去《皇极经世书》中的<元~会~世~运>的历史年表和吕律清浊的音声表以外,如去考察卷十一<观物篇>和卷十二《观物外篇》的话,就会看到,邵雍论述了“天地定位一节,明伏羲八卦也。八卦相错者,明交错而成六十四也”(贵四页18)、“三天两之则为六,两地又两则为四,此天地分太极之数”(贵四页18)等“先天象数易理”,可是同样没有触及“先天象数易”与《参同契》的关系。 ⑬现存南宋刊行的朱震《汉上易传》(《四部丛刊》本)中,不见记述了成书年代的朱震《进周易表》。从通志堂经解本所存朱震《进周易表》中知道,《汉上易传》成书于南宋绍兴甲寅(1134)。《进周易表》论述说:“马、郑、荀、虞,各自名家,说虽不同,要之,去象数之源,犹未远也。独魏王弼与钟会同学,尽去旧说。于是,儒者专事文辞,不复推原大传,天人之道,自是分裂而不合者,七百年矣。国家龙兴,异人间出。濮上陈抟,以先天图传种放。放传穆修,修传李之才,之才传邵雍。放以河图洛书传李溉,溉传许坚,坚传范鄂昌,鄂昌传刘牧”。从《进周易表》的论述中可以知道,朱震《汉上易传》重新评价了被王弼排除的京房、荀爽、虞翻等人所述的《卦气》《纳甲》《五行》等象数易理,整理了刘牧、邵雍等北宋象数易学的传承谱系,并追溯了其思想源流。如去考察《汉上易传》宋刊本,去考察通志堂经解本所存《汉上易传》的《卦图》和《丛说》,就会看到,朱震同样也没有触及到“象数易学”与《参同契》的关系。 【注释】 ①《郡斋读书志》袁本所见晁公武自序记述说:“南阳井公,天资好书。自知兴元府,领四川转运使,常以俸之半传录。时巴蜀独不被兵,人间多有异本,闻之未尝不力求必得而后已。历十余年,所有甚富。既罢,载以舟即庐山之下居焉。与余厚。一日,贻余书曰:度老且死,有平生所藏书,甚秘。……今举以付子,他日其间有好学者而后归焉。不然则子自取之。余惕然从其命。凡得书若干卷,若干部。今三荣僻佐少事,日夕躬以朱黄,雠校舛误,每终篇,辄撮其大指论之。”汪刻衢本的晁公武自序,除了“已历二十余年,所有甚富”、“书凡五十箧”等细节外,其余都相同。 ②参照上编第三章注⑤。 ③参照上编第三章注⑥。 ④《紫阳真人悟真篇注疏》的戴起宗夹注(《道藏·洞真部·玉诀类》岁一页四)记述说:“刘永年自号顺理广益子,于绍兴壬申(1152)刊行《参同契分章通真义》。其序云:《参同契》喻金丹机要备矣。不能推穷此经者,止以随傍风采,滞于金石,坚执凡火可以成丹,愈谬正经。永年,绍兴戊午(1138)尝遇至人,亲授口诀,仍训永年,但看《参同契》,与我诀俱同。永年谨依师旨观阅,道理昭然,以此无惑。因广求众本,何止千数,诚校正,印行鬻之,使好事者,得建真趣。岂小果哉。” ⑤白玉蟾《题张紫阳薛紫贤真人像》(《琼琯真人集》卷四页13)记述了从钟离权、吕岩叟、刘海蟾到张伯端、石泰、薛道光、陈楠、白玉蟾的师承关系。此外,戴起宗《紫阳真人悟真篇注疏》的陈达灵序也记述说:“悟真仙翁,闻道于青城之上,饵丹于荆湖之间。一传而广益子(刘永年)出焉,再传而无名子(翁葆光)出焉”(《道藏·洞真部·玉诀类》岁一页4)。 ⑥柳存仁在《张伯端与<悟真篇>》一文中,对《紫阳真人悟真直指三乘秘要》收录的《薛紫贤(道光)》所言及的张伯端与石泰的关系感到疑问,否定了张伯端与石泰的师承关系(《吉冈博士纪念道教研究论集》国书刊行会1977年,P.797)。陈兵在《金丹道南宗浅释》中,否定了《金液还丹印证图》林静后叙所述的“刘永年三遇张伯端”传说,认为从生存年代来讲,刘永年不可能与张伯端相遇(《世界宗教研究》1985年第4期,P.35~P.49)。横手裕在《全真教的变容》中,论证了金丹道南宗薛道光以后的师承关系的确实性,认为张伯端与薛道光的关系是白玉蟾后来追加的(《中国哲学研究》第2号,东京大学中国哲学研究会1990年,P66、P90)。 ⑦《道藏·洞真部·玉诀类》(吕一~吕三)所收。戴起宗《紫阳真人悟真篇注疏》本存有翁葆光的注和其南宋乾道癸巳(1173)的序文,由此可知,《悟真篇》的翁葆光注,成书于南宋乾道癸巳(1173)前后。 ⑧从《紫阳真人悟真篇注疏》戴起宗序中知道,《叶文叔注》具有“独修偏解”的倾向(《道藏·洞真部·玉诀类》岁一页1)。此外,同注疏本的翁葆光序中,见有翁葆光对《叶文叔注》的“叶文叔者,以太极大衍之数释而辨之。复撰为图附于卷末,谓之《悟真篇外传》。……非惟紊乱真经,致使学者为之疑惑”的批判(《道藏·洞真部·玉诀类》岁一页7)。《悟真篇注疏》本卷上“山头月白药苗新”一诗的翁葆光注论述说:“以此二物,于一时辰中,造化成一粒阳丹,即时入腹,以点我阴汞”(《道藏·洞真部·玉诀类》吕一页17),从中知道,翁葆光有强调“阴阳双修”内修法的倾向。 ⑨《悟真篇注释》卷上“草木阴阳亦两齐”诗句的翁葆光注中,见有对《参同契分章通真义》七十八章彭晓注“孤阴不自长(产),寡阳不自生”的引用(《道藏·洞真部-玉诀类》吕一页22)。同本卷中的注中,翁葆光两次引用了彭晓的此一注文来解释自己的“阴阳双修”丹学思想:“独修一物是孤阴。真一子曰:孤阴不能自产(长)”(吕二页33),“真一子曰:孤阴不自产(长),寡阳不自生。须牝牡合气,方能有胎化之道”(吕二页37)。 ⑩《朱文公文集》卷五十六《答方宾王(第七书)》:“熹前日看所寄《易说》不子细,书中不敢察察言之。遣书后归故居,道间看得两册,始见其底蕴。如言四象、先天次序,皆非常康节本旨。其他亦多杜撰,如九转图引魏伯阳《参同契》、张平叔《悟真篇》,尤为无理。亦自不晓《参同契》中所说道理”(四部丛刊本页17)。同书卷五十六《答方宾王(第八书)》说“沈君易书太汗漫,读之多所未解”(同页17),可知《易说》为沈氏所著。此外,同卷《答方宾王(第五书)》所见方宾王对张敬夫(南轩)“心体无时不发”说提出的问题,也为郑可学在绍熙辛亥(1191)所记录(《朱子语类》卷一百一)。所以从《朱文公文集》卷五十六所载答方宾王的各书信的文脉中可以推断,上述议论了沈氏《易说》的《答方宾王(第七书)》,是作于南宋绍熙辛亥(1191)前后的。参照陈来《朱子书信编年考证》(上海人民出版社,P.330~P.331)。 ⑪参照前注⑩. ⑫毛奇龄《西河合集》(萧山城东书院本)《太极图说遗议》:“惟彭氏旧本,则或九或七,其图犹存。徐氏注本已亡,他本庞杂不足据。唯彭本有水火匡郭图、三五至精图、斗建子午图、将指天罡图、昏见图、晨见图、九宫八卦图、八卦纳甲图、含元播精三五归一图。然或并至精归一图,或并斗建将指图,或九或七。” ⑬毛奇龄《西河合集》(同上刊本)《太极图说遗议》:“第其图,自朱子注《参同契》后,则学者多删之。《参同契》旧只三篇,西蜀彭晓分为九十章。朱子后并为三篇,为曰《考异》。其中多移易旧文,改竄语字。至于图,则概删除之。” ⑭关于《郡斋读书志》卷十六对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的著录,参照上编第三章注③。可是,《郡斋读书志》没有触及毛奇龄所提到的与彭注本《参同契》相关的九图。此外,《通志·艺文略·道家一》的《参同契》类书目,著录了彭晓撰《参同契明鉴诀》和《参同契分章通真义》。同样,《通志·艺文略》也没有触及到彭晓本《参同契》的附图。现存彭晓撰《参同契明镜(鉴)诀》见有由八环组合而成的所谓的《明镜图》(《道藏·太玄部》容六页7)。胡渭在《易图明辨》(《守山阁丛书》本卷三页4)中认为,彭注本的八环的《明镜图》,就是由毛奇龄提到的九图(其中《三五至精图》和《含元播精三五归一图》合并为一)构成的。也就是说,胡渭认为,彭注本现存的《明镜图》,是从毛奇龄所提到的《参同契》九图演化而来的。可是,从现存《道藏》本《明镜图》中的《四象八卦天地门户人门鬼门列八维》图(第一环)和《阴符阳火百刻天符》图(第四环)(同容六页7~页8)的情况来看,《明镜图》与毛奇龄所述的九图,似乎并不是同一系统的东西。 ⑮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八十四章,还存有用五行的数理来表示真铅、真汞、文火、武火等药物、火候的《五位相得图》(《道藏》《太玄部》容五页6)。此外,同书附录的《明镜图》中,还见有显示“周天行度火数起天元”“周天大数”等数理的易图(同容六页7~页8)。《云笈七签》卷七十所收彭晓自撰的《还丹内象金钥匙》,也叙述了用“运火合天符动静盈缩造化万物之数”来解释丹术的论说(《道藏·太玄部》从十页4)。 【注释】 ①陈显微《参同契解》(《道藏·太玄部》若一~若三)存有陈显微弟子郑伯谦南宋端平元年(1234)所写的序文。由此可知,陈显微《参同契解》是南宋端平元年(1234)前后成书的《参同契》注本。俞琰《参同契发挥》(《道藏·太玄部》止一~止十)前也见有俞琰元至元甲申(1284)所写的自序,由此可知,俞琰《参同契发挥》是元至元甲申(1284)前后成书的《参同契》注本。储华谷注释的《参同契》本(《道藏·太玄部》若四~若六),前后没有叙文,所以成书年代不明。现存储华谷著《祛疑说·易占说》(《百川学海》本)中,见有储华谷就“以钱掷爻”的蓍法阐述的朱子和建安(建瓯,宋代称为建安)诸学者的论说:“朱文公以为,钱之有字者为面,无字者为背。凡物,面皆属阳,背皆属阴。反旧法而用之。故建安诸学者,悉主其说”(关于“掷钱法”,参照三浦国雄《气的中国文化——气功-养生-风水-易·易与占卜·掷钱法》的相关论述。创元社1994年,P.340~P.341)。在储华谷的这段论述中,朱熹被称作“朱文公”。从《宋史》卷四百二十九《道学三》的《朱熹》本传中知道,朱熹是在政敌韩侘胄死后的南宋开僖年间(1208年前后)被赠以“文”这一谥号的(中华书局,P.12768)。由此可以确认,储华谷在1208年以后撰写了《祛疑说·易占说》,朱熹没(1200)后仍在从事著述活动。此外,如去考察储华谷注释本的经文,就会发现,储华谷本经文的语言特征和文字异同,在《道藏·太玄部》所存八个《参同契》注本、刊本中,与朱熹《考异》本最为接近(参照本稿附录E)。所以应该考虑,储华谷本是朱熹《考异》本以后的《参同契》注本。 ②《道藏·太玄部》所收著者不明的无明氏(映)注本(映八~映十)引用了从南宋中期开始流行的《麻衣易》中的“天一生水,坎之气,孕于乾金”、“天一与地六,合而成水。乾坎合而水成于金”、“五行生成之数……要其义,实虽老庄,亦不知著落”等陈抟注文,因此可以把南宋中期看成是这一注本的成书上限。此外,这一注本,与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一样,都分成九十章,经文的文字异同也与鲍仲祺校勘过的《参同契分章通真义》最接近,所以应该是鲍仲祺校正本刊行(1208)后成书的《参同契》注本。 ③《道藏·太玄部》(容七~容八)收有无名氏(容)《参同契注》(二卷本)。从这一注本的“运火行器须顺寒暑。……夏至后加炭,用武火。冬至后减炭,用文火”(容七页7)、“大渊者,是烊铅成汁,投汞入铅汁。汞入铅中,乍沉乍浮,是作金花法”(容八页1)等注文来看,无名氏(容)《参同契注》,是外丹类的注本。从《道藏·太玄部》所收阴长生注《参同契》(映五~映七)的“大丹者有八,而三品最尊,上品有神符白雪九转金液大还丹……”(映五页1)等序文和“于炉四面随方画其神也。……以土实器中,兼画此四神,以防金水逃逸”(映五页11)等注文来看,阴长生注《参同契》,也应该是外丹类的《参同契》注本。 ④无名氏(容)《参同契注》本,因前后没有叙文,所以成书年代不明。无名氏(容)注本,见有“朱砂状若瓦砾。今辰锦州及五溪甚多。岭南、外国汞,一斗一升始有百斤。若辰锦州汞,每斗一百斤也”(容八页19)、“云龙是曾青,称土为雄黄,称金花为白银,号黄牙为硫黄,号秋石是礬石,称石胆出蒲州”(容八页21)等记述。从《旧唐书·地理志》的《江南西道》的“辰州……(唐高宗)武德四年平萧铣置辰州(玄宗开元二十一年分江南西道立黔中道,辰州改属黔中道),天宝元年改卢溪郡。(肃宗)乾元元年复为辰州,取溪名”、“锦州,(武后)垂拱二年分辰州麻阳县,并开阳山洞,置锦州及四县。天宝元年,改锦州为卢阳郡。乾元元年复为锦州”等记述来看,“辰、锦州”,是仅在唐垂拱二年(686)到开元末年(741年前后)之间使用过的地名。此外,从《旧唐书·地理志》的《河东道》的“河中府,隋河东郡。(唐高宗)武德元年置蒲州。……(玄宗)开元八年置中都,改蒲州为河中府。其年罢中都,依旧为蒲州。……天宝元年改为河东郡,乾元元年复为蒲州,三年四月置河中府”等记述中看出,“蒲州”是仅在唐武德元年(758)到天宝三年(744)之间使用过的地名。从上述情况中可以看出,同时引用了“辰、锦州”和“蒲州”等地名的无名氏(容)注本,应该是生活在唐垂拱二年(686)到天宝三年(744)之间的人物所撰的《参同契》注释。参照陈国符《道藏经中外丹黄白法经诀出世朝代考》(载《中国科技史探索》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P.352~P.353)和陈国符《有关中国外丹黄白术之著作之撰述经历若干时期之特例》(《世界宗教研究》1984年第四期,P.45~P.64)。本稿从陈国符说。 ⑤陈国符《道藏经中外丹黄白法经诀出世朝代考》(见前注同书P.352):“映字号收《周易参同契注》三卷,题曰长生阴真人注。卷上引《金海》。按《新唐书·艺文志·子部丙录-兵书类》著录萧吉《金海》三十卷。按《隋书·萧吉》传,萧吉一生,自梁经北周至隋,卒于隋炀帝时,著《金海》三十卷等。《北史》萧吉亦有传。卷上、中,屡引《乙巳占》。按《新唐书·艺文志·子部丙录-天文类》著录李淳风《乙巳占》十二卷,李淳风乃唐人。按《新唐书·李淳风》传,贞观初,(李淳风)与傅仁均争历法,议者多附淳风。是李淳风乃初唐人。此注未引宋人著述。故此乃唐人注,依托东汉阴长生,撰此注。最早于李淳风在世时,或更晚。”陈国符以阴长生注本引初唐李淳风《乙巳占》和不引宋人著述为理由,断定阴注为唐代《参同契》注本。孟乃昌《周易参同契考辩》(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从陈国符说。 ⑥孟乃昌在《周易参同契考辩》中,以唐代丹书《真元妙道要略》《还丹肘后诀》《还金术》《丹论诀旨心鉴》《日月玄枢论》等所引用的《参同契》经文与无名氏(容)注本、阴长生注本很接近为理由,断定无(容)本和阴注本所用《参同契》经文在唐代已经定型,并得广泛传阅(《周易参同契考辩》P.28)。可是,如从本书上编第一章所述《还金术》等唐代丹书所见《参同契》经文与《龙虎经》《潜通诀》等丹书互相混同的不安定情况来看,象无(容)本和阴注本那样的《参同契》文本,在当时似乎还没有处在为一般人所认同的稳定状态。这两个文本(注本)的文献受容实态,也几乎一无所知。 ⑦朱伯崑认为,《参同契》用汉代象数易中的“卦气说”来解释“炉鼎”(乾坤)中“丹药”(坎离)运行变化的炼丹术,是属于汉代象数易系统的道教易学著作,并认为,《参同契》的六十四卦说,是来源于汉代象数易中以“坎离震兑”为“四正卦”的“卦气说”的。参照朱伯崑《易学哲学史》第一卷第三章第三节《东汉时期象数之学的发展》(华夏出版社1986年,P.222~P.225)。关于“坎离说”(或“坎离造化说”)由来于唐宋丹书的问题,参照吾妻重二《太极图的形成》中《太极图与道教理论》的相关论述(《日本中国学会报》46号1994年,P.81~P.83)。 ⑧《易是类谋》:“冬至日在坎,春分日在震,夏至日在离,秋分日在兑。(坎离震兑)四正之卦,卦有六爻,爻主一气。余六十卦,卦主六日七分八十分之七。……六十而一周(黄辑本《易纬》第七卷页29)。《易纬乾凿度》:”四维四正时之纪,则坎离为经,震兑为纬。此四正之卦,为四仲之次序"(黄辑本《易纬》第二卷页8)。李鼎祚《周易集解》载有虞翻的论述:“四象四时也,两仪谓乾坤也。乾二五之坤,成坎离震兑。震春、兑秋、坎冬、离夏。故两仪生四象”(吴县周孝垓校刊本卷三页7)。惠栋在《易汉学》(四库全书本卷一页1~页19)中,援引了上述《易纬》、郑玄和虞翻的著述,论述了汉代象数易中孟长卿(喜)的以“坎离震兑”为“四正卦”的卦气说。可是,在这些著述中,找不到以“乾坤坎离”为“四正卦”的易说(卦气说)的痕迹。《京房易传》卷下见有关于“纳甲说”的论述:“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震巽之象配庚辛,坎离之象配戊己,艮兑之象配丙丁”(四部丛刊本页27)。此外李鼎祚《周易集解》《系辞》也载有虞翻关于“月相纳甲”的注释:“日月悬天成八卦象,三日莫震象出庚,八日兑象见丁,十五日乾象盈甲,十七日旦象退辛,二十三日艮象消丙,三十日坤象灭乙,晦夕朔旦,坎象流戊,日中则离,离象就己,戊己土位,象见于中,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同吴县周氏刊本上卷十三页7)。惠栋在《易汉学》(四库全书本卷三页1~页20)中,批判了邵雍、朱熹关于“先天方位”(乾南、坤北、离东、坎西)的论说,根据上述论说配置了乾坤(甲乙)东-艮兑(丙丁)南-坎离(戊己)居中-震(庚辛)西-天地(壬癸)北的方位,重新制作了“八卦纳甲图”,并以此去论述了虞翻(仲翔)的“纳甲说”。从上述惠栋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从京房、虞翻的纳甲说,并不能直接推导出邵雍、朱熹的先天易说。 ⑨《云笈七签》卷六十三《玄辨元君辨金虎铅汞造鼎入金秘真肘后方上篇》:“阴阳相夺,法象乃立。坎一离二,从阴归阳。火一水二,从阳归阴。水二火一,前者象,后者质。……心为火藏,在肺下,其数一。肾为水藏,双居命门,其数二。足明火一水二为道之祖”(《道藏·太玄部》从三页1)。《道枢》卷四《玉芝篇》:“坎离是根元,滔滔造化权”(《道藏·太玄部》笃三页15)。在北宋和南宋的丹书中,可常常看到上述不是以阴阳,而是以坎离为造化和万物根元的论说。可是,在这些论说中,看不到任何与易学的卦爻构造相关的理论内衬。 ⑩《参同契》上篇(《考异》本第16段落-第19段落)的经文:“三日出为爽,震受庚西方。八日兑受丁,上弦平如绳。十五乾体就,盛满甲东方。……七八道已讫,屈折低下降。十六转受统,辛见平明。艮值于丙南,下弦二十三。坤乙三十日,东北丧其明。节尽相禅与,继体复生龙。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终。”从这些经文来看,《参同契》所述的“月相纳甲说”,与上述虞翻的论说几乎完全一致。因此,一般都认为在易学史上是虞翻继承和发展了《参同契》的“月相纳甲说”的(参照朱伯崑《易学哲学史》第一卷P.243)。可是,惠栋在《易汉学》中,依据虞翻的“月相纳甲说”重新制作了“八卦钠甲图”,并论述说:“宋人所造纳甲图,与先天相似。蔡季通遂谓先天图与《参同契》合。殊不知,纳甲之法,乾坤列东,艮兑列南,震列西,坎离在中。别无所谓乾南、坤北、离东、坎西者”(四库全书本卷八页4),指出了宋人所造纳甲图与《参同契》“纳甲说”的差异。当然,从《参同契》和虞翻的“纳甲说”中是无法推导出邵雍和朱熹所述的“先天易说”的。 ⑪《皇极经世书》的引文,从《道藏》本(《太玄部》而一~贵四)。可是,下述引文中,“四正者,乾坤坎离也。观其象,无反复之变,所以为正”一文,《道藏》本未见(《皇极经世书》卷十二之上《观物外篇》,《太玄部》贵三页1~页18)。这里从四库全书本(卷十三页27)补足。此外,引文第二行的“离肖乾”,《道藏》本作“离艮乾”(《太玄部》贵三页18),现据四库全书本(卷十三页25)校正。 ⑫北宋末期晁说之所著《传易堂记》(《嵩山文集》四部丛刊本卷十六):“至有宋,华山希夷先生陈图南,以易授终南种徵君放明逸,明逸授汶阳穆参军修伯长……伯长授青州李之才挺之,挺之授河南邵康节先生雍尧夫”。晁说之的这段记述,被认为是最初明言邵雍的易学传承谱系的文献记录。对于《传易堂记》所明言的“陈抟-种放-穆修-李之才-邵雍”的传承谱系,今井宇三郎在《宋代易学研究》中,以找不到种放与穆修的具体接点为理由,对从陈抟到邵雍的师承关系提出了疑问(参照《宋代易学研究》明治图书出版,昭和33年,P.90)。可是,程明道(颢)所撰《康节先生墓志铭》(《伊洛渊源录》卷五)记述说:“先生之学为有传也。先生得之于李挺之,挺之得之于穆伯长。推其源流,远有端绪。”从程明道的记述中可知,李之才与邵雍的关系,并没有什么怀疑的余地。 ⑬朱震《汉上易传》的通志堂经解本,存有四部丛刊本未见的《周易卦图》和《周易丛说》。《汉上易传》卷上《周易卦图》中,见有所谓的李挺之所作的八篇“变卦反对图”。这八篇“变卦反对图”下,附有邵雍的“乾坤之名位,不可易也。坎离名可易,而位不可易也。震位可易,而名不可易也。艮,名与位皆可易也。离肖乾,坎肖坤,中孚肖乾,颐离,小过肖坤,大过。是以乾坤、坎、离、中孚、颐、大过、小过,皆不可易也”、“卦之反对,皆六阳六阴也。在易,则六阳六阴者十有二对也。去四正者,八阳四阴。八阳四阴者,各六对也。十阳二阴。十阳二阴者,各三对也”等关于“变卦说”的论述。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李之才“变卦反对图”八篇,似乎是把邵雍《皇极经世书》中的论述图形化以后的产物。 ⑭南宋初期的王湜在他所著的《易说》(通志堂经解本)中收录了《三十六卦变六十四卦图》,并在《易说》的序文中论述说:“晚得邵康节易学,喜不自禁。……自希夷先生陈公而下,如穆伯长、李挺之,以至刘长民《钩隐图》之类,兼而思之”,表示自己在陈抟、邵雍、穆修、刘牧之外,还吸收了李挺之的(卦变)学说。此外,活跃在南宋乾道年间(1186)的张行成,在《皇极经世观物外篇衍义》中认为,邵雍论述的“卦变”思想,来自于李挺之所传的《卦变图》(四库全书本卷四页2)。与朱熹同时代的易学者林至,也在《易裨传·外篇》中叙述说:“李挺之变卦反对图八篇,六十四卦相生图一篇。汉上朱氏以为康节之子伯温传之于河阳陈四丈,四丈传之于挺之。长阳郭氏序李氏象学先天卦变曰:陈图南以授穆伯长,伯长以授李挺之,挺之以授邵尧夫、陈安民,安民以授兼山。卦变一义,横渠、伊川罕言,而兼山独得之。康节本为先天易学”(林至《易裨传》未见。这里的论述,引自胡渭《易图明辩》卷九《卦变》)。 ⑮《朱子语类》卷六十七《易三-纲领下-卦体卦变》第六条、从第七条(中华书局校点本1986年,P.1667~P.1668)。 ⑯从《朱子语类》卷首《朱子语录姓氏》中知道,林学蒙师事朱熹的时期,应该在南宋绍熙甲寅(1194)以后(中华书局校点本,P.17)。㬊渊师事朱熹的时期,参照下编第一章注⑨。 ⑰《道藏·太玄部》所收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的附录《鼎器歌》和《明镜图》之间,见有鲍仲祺写的跋文:“彭义(彭晓《参同契分章通真义》)亦为近世浅学妄更,所以若是今,秘阁所藏,民间所录,差误衍脱,莫知适从。近者,晦庵朱先生,尝隐名而为之雠定。考辨正文,引证有理,颇得其真。可以依据。独分章义解,绝无善本。临安郑焕所校,自谓详备,而尤多舛误。……因合众本,为之校定。其于正文,多从晦庵之旧,而通真义解,大略从郑本。其于众本多同者,亦自从众。其间契文与义说不相附类,(若契云兼并为六十,而义云兼并为六十四也。若契云则水定火,而义云拘则水定之类)则亦两存而互见。虽不可谓之尽善,然于丹经大意,亦略昭明矣”(《道藏·太玄部》容六页5~页6)。从彭注本鲍氏的这一跋文中知道,鲍仲祺刊本的经文从朱熹《考异》本(“晦庵之旧”),彭晓注文(分章义解)从“郑焕所校本”,而鲍仲祺意识到经文与注文的不同(如从“晦庵之旧”的经文“兼并六十四”与“郑焕所校本”注文所引经文“兼并为六十四”的不同等),在刊刻时,为“两存而互见”,把这些文献相异的原貌保存了下来。 ⑱《朱文公文集》卷六十七收有朱熹在完成《参同契考异》后的南宋庆元戊午(1198)腊月(十二月)所著的短文《参同契说》(四部丛刊本卷六十七页)。《参同契说》论述说:“按魏书,首言乾坤坎离四卦,橐籥之外,其次即言屯蒙六十卦,以见一日用功之早晚,又次即言纳甲六卦,以见一月用功之进退,又次即言十二辟卦,以分纳甲六卦而两之。盖内以详理月节,而外以兼统岁功,其取于易以为说者,如是而已。初未尝及夫三百八十四爻也。今世所传火候之法,乃以三百八十四爻为一周天之数,以一爻值一日,而爻多日少,则不免去其四卦二十四爻,以俟二十四气之至,而渐加焉,已非出于自然吻合之度矣。且当日所用之爻,或阴或阳,初无次第,不知功夫有何分别。又况一日之间,已周三百六十之数,而其一气所加,仅得一爻,多少轻重,不相权准。及此二十四者,进增微渐,退减暴疾,无复往来循环之势。恐亦后人以意为之,未必魏君之本指也。窃意此书大要,在于坎离二字。若于此处得其纲领,则功夫之节度,魏君所不言者,自可以意会之”。从上述论说可知,朱熹认为,以“三百八十四爻”为“周天火数”的“火候之法”,并不是魏伯阳的本指,如能理解“坎离”这一《参同契》的“大要”和“纲领”,就能领会魏伯阳的不言之意。 【注释】 ①《四库全书总目》卷一四六《子部五十六-道家类》,见有彭晓《周易参同契分章通真义》、朱熹《周易参同契考异》、陈显微《周易参同契解》、俞琬(琰)《周易参同契发挥》、陈致虚《周易参同契分章注》和蒋一彪《古文参同契集解》等六个《参同契》注本、刊本的《提要》(中华书局1992年,P.1248~P.1250)。这六个注本、刊本《提要》的具体执笔者,已经不明。应该就是《四库全书总目》卷首《办理《四库全书》在事诸臣》表所示《四库全书》的编纂者、校正者所撰写。 ②《四库全书总目》的彭晓《参同契分章通真义》的《提要》:“诸家注《参同契》者,以此本为最古。至明嘉靖中,杨慎称南方有发地中石函者,得《古文参同契》,以为伯阳真本。反谓晓此本,淆乱经注。好异者往往信之。然朱子作《参同契考异》,其章次并从此本。《永乐大典》所载《参同契》本,亦全用晓书,俞(琰)诸家之注,分隶其下。则此本为末之书,授受远有端绪。……故今录《参同契》之注,仍以此本为冠焉”(中华书局1992年,P.1248)。从上述论述中可以看出,四库馆臣们认为,彭晓本是各《参同契》刊本、注本中最古的刊本,并且还注意到了彭注本对宋元时代各刊本、注本的影响。此外,陈显微《参同契解》的《提要》,对陈显微本作出了“其诠释详明,在《参同契》诸注之中,犹为善本”的评价(中华书局1992年,P.1249)。朱熹《参同契考异》的《提要》论述说:“朱子自跋亦称,凡诸同异,悉存之以备考证,故以考异为名。今按书中注明同异者,惟天下然后治之治字,云或作理,威光鼎乃熺之熺字,云本作喜,一作熺。参证他本者,不过二处。又如修字疑作循,六五疑作廿六,铅字疑作饴,与字疑作为之类。朱子自校者,亦只六、七处。其余每节之下,随文诠释,实皆笺注之体,不尽订正文字。乃以考异为名,未喻其旨。……殆以究心丹诀,非儒者之本务。……盖遭逢世难,不得已而托诸神仙”(中华书局1992年,P.1249)。从上述论述中可以看出,四库馆臣们以“订正文字”不足为理由,怀疑朱熹著述《参同契考异》的主旨,并揶揄朱熹没有在恪守儒者的本务。 ③参照本书下编第三章注②。 ④参照本书下编第三章注①。 ⑤储华谷注释的《参同契》卷上的注文见有“乾南、坤北、离东、坎西”的“先天方位图”(《道藏·太玄部》若四页11)。此外,同卷上的注文还见有这样的论述:“魏先生谓,天以河图授伏羲,伏羲错之以洛书之数,是为先天八卦。以先天八卦加河图,则药物火候,昭然可见。此圣人之所以见道而达造化之机也。夫以乾合离,是谓阳炉,离宅于乾也。以坤合坎,是谓阴鼎,坎宅于坤也。震与离合,龙从火里出也。兑与坎会,虎向水中生也。亦二物总因儿产母之旨也。至于月震而乾满,减而设坤,此又分至火候之妙也。是道也,三君启之于前,魏君明之于后,信乎其出于河图矣”(《道藏·太玄部》若四页11)。从上述论述中可以看出,储华谷是在用河图-洛书(先天八卦)的数理来解释丹书《参同契》的药物火候。 ⑥参照本书下编第三章注①。 ⑦陈显微《参同契解》叙:“《周易参同契》,其辞古意深,人病难读。徐从事、张随、彭真一,皆尝传注。今所见惟彭义耳”(《道藏·太玄部》若一页2)。此外,《参同契解》陈显微弟子王夷的后叙记述说:“魏君,越之上虞人。今越之公库板行,惟以彭晓笺义,而为善本”(《道藏·太玄部》若三页16)。从上述记述中可以看出,陈显微采用的底本,是越州公库刊行的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本。 ⑧《参同契解》上篇的注文,见有陈显微对所谓的陈抟注《麻衣易》的“麻衣曰:乾坤错杂,乃生六子,六子即是,乾坤破体”(见现存《津逮秘书》本《正易心法》九章)、“陈希夷曰:破体炼之,纯体乃成”(见同《正易心法》十一章)、“陈希夷曰:日为天气,自西而下,以交于地。月为地气,自东而上,以交于天”(见同《正易心法》十一章)、“麻衣曰:消息画象,无止于辞。辞外见意,方审易道”(见同《正易心法》六章)、“又曰:卦有反对,最为关键。反对既深,对体尤妙”(见同《正易心法》十六章)等引用(《道藏·太玄部》若一页3~页5)。 ⑨现存《逮津秘书》本《麻衣道者正易心法》前有李潜在北宋崇宁甲申(1104)所写的序文说:“麻衣道者羲皇氏《正易心法》,顷得之庐山一异人。……余于《正易心法》,亦曰世固有作之者乎。虽非麻衣,是乃麻衣之徒也。胡不观其文辞议论乎。一滴真金,源流天造,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翩然于羲皇心地驰骋。实物外真仙之书也。”从序文中看出,李潜把这部《正易心法》看成是麻衣道人等“物外真仙”所著之书。此外,同《津逮秘书》本《麻衣道者正易心法》还附有戴师愈南宋乾道乙酉(1165)所写的跋文。跋文叙述说:“五代李守正叛河南中,周太祖亲征,麻衣语赵韩王曰:李侍中安得久,其城中有三天子之气。未几,城陷。时周世宗与宋朝太祖侍行。钱文僖公、若水陈希夷每见,以其神观清粹,谓可学仙,有升举之分。”从跋文中看出,对于戴师愈来说,这部《正易心法》就是麻衣道人传授给陈抟的象数易学著作。 ⑩《朱文公文集》卷八十一(四部丛刊本)收有朱熹在淳熙丁酉(1177)撰写的《书<麻衣心易>后》的短文。朱熹在短文中论述说:“《麻衣心易》,顷岁尝略见之,固已疑其词义凡近,不类一二百年前文字。今得黄君所传,细读之,益信所疑之不谬也。……以其成书,而其所以托名于此人(麻衣)者,则以近世言象数者,必宗邵氏,而邵氏之学,出于希夷,于是又求希夷之所敬,得所谓麻衣者而托之”,认为《麻衣心易》(即《正易心法》)的文字和语言表现,与一二百年前的风格不同,所以是当时托名于麻衣的象数易学著作。此外,《朱文公文集》卷八十一(四部丛刊本),还见有朱熹淳熙丁未(1187)所写的《再跋麻衣易说后》的短文。朱熹在短跋中,叙述了去南康赴任时与《麻衣心易》的刊行者戴师愈相遇的事情,并断言《麻衣心易》是戴师愈的伪作。与此相反,朱熹的学友张栻(南轩)在《麻衣心易》跋文中说:“其说独本于羲皇之圃,推乾坤之自然,考卦脉之流动,论反对变复之际,深矣。其(麻衣)自得者欤。希夷隐君(陈抟)实传其学。二公高视尘外,皆有长往不来之愿”,认为当时所传的《麻衣心易》是麻衣道者的真作。”张栻的《麻衣心易》跋文已不存,上述引文转引自胡渭《易图明辨》卷十《象数流弊-论麻衣道者》(四库全书本页21)。李远国在《<正易心法>考辨》(《社会科学研究》1984年第6期,P.67~P.75)中,支持张栻的论说,从《正易心法》的象数易学思想与所谓的陈抟《易龙图》、邵雍《先天学》的思想关系,论证和断定这部《正易心法》就是麻衣道者传授给陈抟的象数易学著作。可是,如从现存《津逮秘书》本《正易心法》的粗杂的语言表现来看,朱熹的主张也有他的道理。关于《正易心法》的真伪,该当别论,总之,可以这样说,陈显微所引的《麻衣易》,毫无疑问是出现在北宋后期的陈抟-邵雍系统的象数易学著作。 ⑪《津逮秘书》本《正易心法》(《麻衣易》)卷首《正易卦画》中的六十卦,是以三十六卦的方式配列的。此外,《正易心法》第十六章“卦有反对,最为关键。反体既深,对体尤妙”的注文也论述说:“”天下之吉凶祸福、贫富贵贱,其实一体也。别而言之,其代谢循环,特倒正之间耳,未始有常也。然反体,则诸卦皆是。对体,则乾、坤、坎、离、颐、大过、中孚、小过而已。此八卦与诸卦不同,在易道,乃死生寿夭,造化之枢机也。其体不变,故曰对体尤妙”。从上述三十六卦的配列和注文有关“卦变说”(反对卦)的论述中可以看出,《正易心法》采用的卦爻构造,与李挺之《变卦反对图》及邵雍《皇极经世书·观物外篇》所述的卦爻构造是一致的。 ⑫陈显微《参同契解》上篇的注文论述说:“陈希夷曰:破体炼之,纯体乃成。是知破体炼之,可返纯体而入道。众石炼之,可归神室而成丹。然而众石非外物,吾身中之众卦也。神室亦非外物,吾身中之乾坤也”(《道藏·太玄部》若一页3),“(麻衣曰:)卦有反对,最为关键。反体既深,对体尤妙。屯卦也,反之为蒙卦也。自需讼以下,皆以倒体为次。如颐、小过之类,不可反者,则以对体次之。……自朔旦用屯蒙,至晦爽用既未,晦爽循环,终而复始。……进火忌斯须之谬,退符防毫发之差。抽添须辨浮沉,运用审之昏晓”(《道藏·太玄部》若一页5)。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陈显微是根据《麻衣易·卦变说》的卦爻构造,论述了《参同契》的卦序和从朔旦到晦爽的炼丹火候。 ⑬《宋史》卷四百二十九《道学三·朱熹》传:“嘉泰初,学禁稍弛。(嘉泰)二年(1202),诏:‘朱熹已致仕,除华文阁待制,与致仕恩泽’。后侘胄死,诏赐熹遗表恩泽,谥曰文。寻赠中大夫,特赠宝谟阁直学士。理宗宝庆三年(1227),赠太师,追封信国公,改徽公”(中华书局校点本,P.12768),“(理宗)淳祐元年(1241)正月,上视学,手诏以周(敦颐)、张(载)、二程(颢、颐)及熹从祀孔子庙”(中华书局校点本,P12769)。 ⑭《道藏·太玄部》所存《参同契发挥》本前,除了附有阮登炳和张与材的序文外,还存有“林屋山人全阳子俞琰玉吾”在元至元甲申(1284)所著的《自序》(《道藏·太玄部》止一页6)。 ⑮俞琰《参同契发挥》阮登炳序记述说:“《参同契》乃万古丹经之祖。……昔者紫阳朱夫子,鸣道于淳熙、庆元之间。旁通百氏,有异乎吾之说者,未尝随声附和而苟同。乃独爱伯阳之书,为之精研熟究,而不自以为癖。有考异,有注释。……是书之注,盖行于西山(蔡季通)既没之后,而一时门人亦未及有及此者。故不复有所询访。其间有所未满意者,正不无也。石涧俞君玉吾所著《(参同契)发挥》三篇,盖所以补空同道士(朱熹)之所以不足,且以发明彭氏、郑氏、王氏之所以未发者”(《道藏·太玄部》止一页1)。张与材(天师)元至大三年(1310)所著的序记述说:“自《参同契》成书以来,近世考亭大儒(朱熹)亦复注脚。今观全阳子所著《(参同契)发挥》,研精覃思,钩深致远,可谓羽翼是书也”(《道藏·太玄部》止一页2)。俞琰在校勘《参同契》各刊本时所留下的校勘记《参同契释疑》的自序记述说:“遂合蜀本、越本、吉本及钱塘诸家之本,互相雠校,以为定本。其诸参错不齐,则有朱子《(参同契)考异》一书,在兹不复赘云”(《道藏·太玄部》止十页3)。从以上的记述中可以知道,俞琰《参同契发挥》,是吸收了朱熹《参同契考异》的成果,并以《考异》为基准,校勘当时的蜀本、越本、吉本和钱塘诸刊本后作成的《参同契》刊本。 ⑯《道藏·太玄部》见有俞琰至元甲申(1284)所著的丹书《易外别传》(若七页1~页23)。俞琰在《易外别传》所附的跋文中记述说:“《易外别传》一卷,为之图,为之说。披阐先天图环中之极玄,证以《参同》、《阴符》诸书,参以伊川、横渠诸儒之至论,所以发朱子之所未发,以推广邵子言外之意。……丹道之大纲要领,予于是书言之悉矣。丹道之口诀细微,则具载于《参同契发挥》三篇,兹不云”(同若七页22)。此外,《易外别传》后,又附有俞琰的儿子俞仲温元至正丙申(1356)所撰的(《玄学正宗》的)跋文。俞仲温在跋文中记述说:“右《易外别传》一卷,先君子之所著,而附于《周易集解》之后者也”(同若七页22)。从以上的记述中可知,曾经附在俞琰《周易集解》之后的《易外别传》,与详细揭载了丹道口诀的《参同契发挥》相对应,论述了丹道的“大纲要领”,是总括了《参同契发挥》的理论纲要的丹书。 ⑰俞琰在《易外别传》引用了邵雍、朱熹等人的诗文和论述,如:“邵康节《皇极经世书》云:先天图者,环中也(见邵雍《皇极经世书》外篇)”(《道藏·太玄部》若七页2)、“又云:无极之前,阴含阳也。有象之后,阳分阴也(见邵雍《皇极经世书》外篇,朱熹《易学启蒙·原卦画第二》所引)”(《道藏·太玄部》若七页4)、“又《冬至吟》云:冬至子之半,天心无改移。一阳初动处,万物未生时。玄酒味方淡,大音声正希。此言如不信,更请问伏羲(见邵雍《伊川击壤集》卷十八第六十六首,《朱子语类》卷七十一《易》七《复》所引)”(《道藏·太玄部》若七页4)、“朱紫阳曰:邵子就图上说循环之意,自姤至坤是阴含阳,自复至乾是阳分阴,坤复之间乃无极(见《朱子语类》卷六十五《易》一《纲领上之上》)”(《道藏·太玄部》若七页4)、“袁仲机曰:朱子谓坤复之间乃无极,其论察矣。又诗云:忽然夜半一声雷,万户千门次第开。若识无中含有象,许君亲见伏羲来(《朱文公文集》卷九页7)”(《道藏·太玄部》若七页4)等。同时,俞琰在《易外别传》中,又加上了《天根月窟六十四卦先天图》和以卦变说为根据的《先天六十四卦直图》,用在上述论说中所表现出来的陈抟、邵雍、朱熹的“先天学”思想,来解释“魏伯阳的《参同契》之学”(《道藏·太玄部》若七页1~页7)。 ⑱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二《神仙类》,著录了魏伯阳撰《周易参同契》三卷、彭晓撰《参同契分章通真义》三卷《明镜图诀》一卷、朱熹撰《参同契考异》一卷、紫阳先生撰《参同契解》一卷、九华子编《参同契》三卷等《参同契》类的注本和刊本(参照本稿的附录D)。 ⑲《参同契考异》的朱熹的注释见有这样的论述:“乾坤以宇内言之,则乾天在上,坤地在下,而阴阳变化,万物始终,皆在其间。以人言之,则乾阳在上,坤阴在下,而一身之阴阳万物,变化始终,皆在其间”、“此言,人心能统阴阳,运毂轴,以成丹也”(《道藏·太玄部》容一页3~页4)。从这些注释中可以看出,朱熹也在用内丹的观点来理解《参同契》的丹学思想。《参同契》各刊本的后半,都见有《五相类》的部分。被认为是唐代注本的阴长生注《参同契》,把《五相类》解释成“五行相类”(《道藏·太玄部》映七页6)。彭晓注《参同契分章通真义》,把五行-十干与药物-火候相合,制成了《五位相得图》,从五行的角度,解释了所谓的《五相类》(《道藏》《太玄部》容五页6)。可是,朱熹在《参同契考异》卷下,删除了彭晓本的《五位相得图》,对《五相类》一节,没有加上任何注解,对《参同契》经文中的《五相类》一节,表现出怀疑和冷淡的态度(《道藏·太玄部》容二页13)。另外,从《朱子语类》的“(《龙虎经》)是后人见伯阳传有《龙虎上经》一句,遂伪作此经”(《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五《老氏-《参同契》》)的论述中可以看出,朱熹认为当时流行的《龙虎经》是伪经,否定了当时流行的《龙虎经》与《参同契》的关系。 ⑳现存元至元三年(1337)刊行的《玉海》序文中知道,王应麟所撰的《玉海》是南宋后期完成的大型的类书。《玉海》卷三十五《艺文-易》设立了《周易参同契》的条目。王应麟在《周易参同契》条目中,重点引述了朱熹的“篇题盖仿纬书之目,词韵皆古,奥雅难通”(朱熹《参同契》跋文)、“首言乾坤坎离四卦橐籥之外,其次即言屯蒙六十卦,以见一日用功之早晚,又次即言纳甲六卦,以见一月用功之进退,又次即言十二辟卦,以分纳甲六卦而两之。盖内以详理月节,外以兼统岁功。此书大要,在坎离二字”(《朱文公文集》卷六十七《参同契说》)、“一息之间,有晦朔弦望。上弦者,气之方息,自上而下也。下弦者,气之方消,自下而上也。望者,气之盈,日沉于下而月圆于上也。晦朔之间者,日月之合乎上,所谓举水以灭火,金来归性初之类是也”(《朱文公文集》卷四十四《答蔡季通》十三书)等论述,沿用朱熹的观点来介绍丹经《参同契》。此外,在南宋后期成书的《黄氏日抄》中,黄震曾论述说:“近世蔡季通,博而不免于杂,尝留意此书(《参同契》),而晦翁(朱熹)与之游,因为校正,其书颇行,然求其义,则终无之”(《黄氏日抄》五十六《周易参同契》)。从黄震的论述中可以看出,黄震虽对儒学者朱熹参与《参同契》校正(即撰《参同契考异》)一事感到不满,但是也承认,“其书(应该指朱熹校正《参同契》的成果《参同契考异》)颇行”。从《玉海》的《参同契》条目和《黄氏日抄》的记述中,都可以窥测到朱熹所著的《参同契考异》在当时所产生的影响。

知识出处

朱熹与《参同契》文本

《朱熹与《参同契》文本》

出版者:巴蜀书社

本书通过对南宋《道枢》所收《参同契》诸本的考察,接近和认识了唐宋时期《参同契》文本的原始形态,并论证和阐明了朱子校勘、整理《参同契》文本后撰成的《参同契考异》等文本逐渐取代这些文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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