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朱子家训·颜氏家训·孔子家语》 图书 |
唯一号: | 130820020210005122 |
颗粒名称: | 五刑解第三十 |
分类号: | B823.1 |
页数: | 3 |
页码: | 359-361 |
摘要: | 这篇重点讨论礼和法的关系。由于人们有种种的道德缺陷,如不知足、不仁、不义、相陵、男女无别、嗜欲不节等,古代圣王制定了相应的礼仪和刑律,人们懂礼就不会触犯刑法,遵礼是“豫塞其源”,如果“不豫塞其源,而辄绳之以刑,是谓为民设阱而陷之”。可见在礼法的关系上,孔子更重视礼的作用。 |
关键词: | 译文 家庭道德 孔丘 |
出版者:三秦出版社
本书汇集了《朱子家训》《颜氏家训》《孔子家语》三部古代家训中的优秀代表。这些家训,对于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道德修养,从而促进社会和谐至今具有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