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命解第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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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家训·颜氏家训·孔子家语》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5118
颗粒名称: 本命解第二十六
分类号: B823.1
页数: 3
页码: 248-250
摘要: 本篇“鲁哀公问”章,孔子讲了性和命、生和死的关系。“分于道谓之命,形于一谓之性。化于阴阳,象形而发谓之生,化穷数尽谓之死。故命者,性之始也;死者,生之终也。有始则必有终矣。”又从论述男女的不同,引出礼的作用,认为男子是“任天道而长万物”的,而女子则“无专制之义,而有三从之道”。这种男女不平等的观念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一直存在。
关键词: 译文 家庭道德 孔丘

内容

【原文】
  鲁哀公问于孔子曰:“人之命与性何谓也?”孔子对曰:“分于道,谓之命;形于一,谓之性。化于阴阳,象形而发,谓之生;化穷数尽,谓之死。故命者,性之如也;死者,生之终也。有始则必有终矣。人始生而有不具者五焉:目无见,不能食,不能行,不能言,不能化。及生三月而微煦,然后有见;八月生齿,然后能食;三年腮合,然后能言。十有六而精通,然后能化。阴穷反阳,故阴以阳变;阳穷反阴,故阳以阴化。是以男子八月生齿,八岁而龀;女子七月生齿,七岁而龀,十有四有化。一阳一阴,奇偶相配,然后道合化成。性命之端,形于此也。”
  公曰:“男子十六通精,女子十四而化,是则可以生民矣。而礼,男子三十而有室,女子二十而有夫也,岂不晚哉?”孔子曰:“夫礼言其极,不是过也。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而往,则自婚矣。群生闭藏乎阴,而为化育之始。故圣人因时以合偶男女,穷天数之极。霜降而妇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而农桑起,婚礼而杀于此。男子者,任天道而长万物者也。知可为,知不可为;知可言,知不可言;知可行,知不可行者。是故审其伦而明其别,谓之知,所以效匹夫之德也。女子者,顺男子之教而长其理者也。是故无专制之义,而有三从之道。幼从父兄,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言无再醮之端。教令不出于闺门,事在供酒食而已。无阃外之非仪也,不越境而奔丧,事无擅为,行无独成,参知而后动,可验而后言,昼不游庭,夜行以火,所以效匹妇之德也。”
  孔子遂言曰:“女有五不取:逆家子者,乱家子者,世有刑人子者,有恶疾子者,丧父长子。妇有七出,三不去。七出者:不顺父母者,无子者,淫僻者,嫉妒者,恶疾者,多口舌者,窃盗者。三不去者:谓有所取无所归,与共更三年之丧,先贫贱后富贵。凡此,圣人所以顺男女之际,重婚姻之始也。”
  【译文】
  鲁哀公向孔子问道:“人的生命和性别是怎么回事?”
  孔子回答说:“为天道所决定的,叫做命;通过同一途径而形成的,叫做性。阴阳交合变化,象其形而出叫做生,变化完了,气数已尽叫做死。所以命是性的开始,死是生的终结,有始就一定有终。人刚生下来时身体存在不完备之处,一般表现在五点:眼睛看不见东西,不能吃饭,不能走路,不能说话,不能生育。出生三个月眼珠稍微能转动,然后能看东西。八个月开始长牙,然后能吃东西。出生三年腮骨合拢,然后能说话。十六岁通精,然后能生育。阴到极点变成阳,阳到极点变成阴,阴配阳、阳配阴才能化育。因此男孩八个月出牙,八岁换牙,十六岁精通。女孩七个月出牙,七岁换牙,十四岁能生育。一阳一阴,奇偶相配,然后能生化,性命的开端,就表现在这里。”
  鲁哀公说:“男子十六岁精通,女子十四岁就能生育,这时就可以生养人了。而按照礼的规定,男子三十岁才娶妻,女子二十岁才有丈夫,难道不太迟了吗?”孔子说:“礼说的是它的最迟限度,是说不要超过这一限度。男子二十岁行加冠之礼,开始能为人父了。女子十五岁允许出嫁,有了出嫁的道理。从这以后,就可始可以婚嫁了。众生关闭而藏于阴,就成为化育的开始。因此圣人依据时候季节来为男女成婚。穷尽天道的最大限度。霜降之时,女红完成了,于是开始操办嫁女、娶媳妇的事。冰雪融解后,农事活动开始了,结婚之事到此结束。男子,是担当天道而助长万事万物的。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知道什么可以说,什么不可以说;知道什么可以从事,什么不可以从事。因此明悉它们的不同类别并且懂得它们的细微差别,叫做知,这是男子所效行的一般人的德行。女子,顺从男子的训导,并扩大男子的道理,因此没有独立自主、自作主张的道理,却有“三从”的责任:年少时听命于父亲和兄长,嫁人以后顺从丈夫,丈夫死后听从儿子,一句话就是她们没有再嫁的理由。她们接受教育的地方不超出内室之门,所做的事仅在于端酒上菜而已。她们在家门之外不应出现错误邪僻,不能超越所规定的区域去奔丧。做事不能擅自妄为,行为不能独断专行,三思然后才能行动,可以验证再说。白天不在庭院中闲逛,夜间走路要用火炬照亮,这是女子所应效行的一般妇女的德行。”
  孔子又接着说:“有五种女子不能娶。家庭叛逆的姑娘,淫乱人家的姑娘,祖上曾受过刑罚的姑娘,有残疾人家的姑娘,死去父兄的姑娘。有七种媳妇要休弃,有三种媳妇不能休弃。七种是:不孝顺父母的、不生孩子的、淫荡不正派的、生性嫉妒的、多嘴多舌的、偷东西的。三种不能休弃的:无处可归的、跟丈夫共同为公婆守过三年之丧的、先贫贱后富贵的。大凡这些,就是圣人用以理顺男女婚姻结合的原则。”
  【原文】
  孔子曰:“礼之所以象五行也,其义四时也。故丧礼有举焉,有恩有义,有节有权,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母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掩恩。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尊尊贵贵,义之大也。故为君亦服衰三年,以义制者也。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丧不过三年,齐衰不补,坟墓不修,除服之日鼓素琴,示民有终也,凡此以节制者也。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天无二日,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故父在为母齐衰期者,见无二尊也。百官备,百物具,不言而事行者,扶而起;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身自执事行者,面垢而已。以此权制者也。亲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懈,期悲号,三年忧,哀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也。”
  【译文】
  孔子说:“礼制是用来效法五行的,道义则是效法四时的,所以丧礼有四种服制,有按恩德规定,有按义规定,有按礼节规定的,有按权力规定。对恩厚的穿最重一等的丧服,所以儿子为父母斩衰,守丧三年,这是考虑到恩情而制定的。在家内恩大于义,在家外义大于恩,取事奉父亲的礼来事奉君王,恭敬的程度相同,尊敬地位高的,这是义的主要内容。所以为君王服斩衰,守丧三年,这是按义规定的。亲人死后三天才吃饭,三个月后洗头发,周年时可以穿用练过的布帛。因伤心流泪容颜被毁得不像样子,但不失掉生性,不能因为死人伤了活着的人,守丧不超过三年。齐衰之服破损了也不用缝补,坟墓不必再培土,满服那天,弹拨素琴,以显示哀伤终结,这是按礼节规定的丧礼。取事奉父亲的礼节事奉母亲,爱心相同,但天上不能有两个太阳,国家不能有两个国君,家庭不能有两个家长,用一人主持。所以父亲建在时,要为母亲服齐衰,以表示一家不能有两个至尊。百官齐备,万物拥有,不用说话,事情就能办成的君王,哭完丧,由人搀扶起来;说了话,事情就能办成的大夫,哭完丧柱杖起来;事必躬亲来办的人,要哭得容貌不成样子。这是按权力规定的丧礼。亲人刚死,三天内哭声不绝,三月内不能解衣而睡,一周年时要悲痛哭号,忧伤三年,哀伤逐渐减退。圣人根据逐渐减退的情况制定丧礼。”

知识出处

朱子家训·颜氏家训·孔子家语

《朱子家训·颜氏家训·孔子家语》

出版者:三秦出版社

本书汇集了《朱子家训》《颜氏家训》《孔子家语》三部古代家训中的优秀代表。这些家训,对于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道德修养,从而促进社会和谐至今具有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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