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理与气、太极与阴阳、道与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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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思想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4850
颗粒名称: 三、理与气、太极与阴阳、道与器的关系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14
页码: 171-18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明理、太极、道的内涵,进而探讨理与气,太极与阴阳,道与器这几对范畴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 明理 太极 阴阳

内容

明理、太极、道的内涵,进而探讨理与气,太极与阴阳,道与器这几对范畴之间的关系。
  (一)理与气
  当朱熹讲到气的时候,气却是生气勃勃的。气在二程的哲学体系中并不是很重要的范畴。朱熹为了建立一个普遍性的、逻辑结构完整的理学体系,他把张载的气纳入了他的哲学。当然,他既没有把气抬高到理的宝座,也没有把气降为具体事物的地位,而是作为理的不可分离的伙伴,即无情意、无计度的理的落脚处、安顿处,并在理——物之间架起了彼此沟通的桥梁,在朱熹哲学逻辑结构中起着特殊的作用。
  同自然界事物之间的错综复杂的情况一样,哲学逻辑结构之间的关系,也是十分复杂的。当朱熹讲到某个具体事物的时候,在这个事物上表现出来的理、气关系是那样的既对待,而又不可分离。作为“形而上”的理与“形而下”的气原是对待的,但朱熹却从“体用一源”的和合方面作了一些值得注意的论证:
  第一,理与气互相依赖,不可分离。“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气之理”①。“气与理本相依”②。有理必有气,有气必有理;无理,也无所谓气,无气,也无所谓理。理、气互相依存。“有是理,必有是气,不可分说”①。“理未尝离乎气”②。“理离气不得,而今讲学用心着力,却是用这气去寻个道理。”③既相依,而又不相离,“气行则理亦行,二者常相依而未尝相离也。”④理、气相依不离。一而二,二而一。
  第二,理在气中,理寓于气。《语类》载有:“此本只是说气,理自在其中”⑤。“既有理,便有气;既有气,则理又在乎气之中。”⑥“‘元亨利贞’,理也;有这四段,气也。有这四段,理便在气中,两个不曾相离。”⑦理存在于气之中,理与气互相渗透。理寓于气中,《语类》记载:有人问:“理寓于气,不能无动静所乘之机?”朱熹回答说:“然。”⑧他是同意“理寓于气”的观点的。
  第三,“理”无先,“气”不后。有人问:“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见得理先而气后。”朱熹回答说:“虽是如此,然亦不须如此理会,二者有则皆有。”⑨“有则皆有”,在时间上不分先后,在逻辑上一理包括。朱熹说:“自太极至万物化生,只是一个道理包括,非是先有此而后有彼。”⑩是说理、气不可分先后,“理与气本无先后之可言。”?不要分先后去理会。
  朱熹讲理气相依不离,理寓于气中,是指理化生气和万物以后说的。他说:“所谓理与气,此决是二物。但在物上看,则二物浑沦,不可分开,各在一处,然不害二物之各为一物也。若在理上看,则虽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然亦但有其理而已,未尝实有是物也。大凡看此等处,须认得分明,又兼始终,方是不错。”①朱熹一方面把理与气区分开来,“理自理,气自气。”②“气自气,性自性,亦自不相夹杂。”③这就是理与气不离不杂。另一方面,他提出从“物上看”和“在理上看”的区别,“在物上看”,理气浑沦不可分地合在一起,因而有“相依不离”、“理寓于气”和“无先后”等命题。
  即使如此,理仍然不失其主宰者地位:一是,气是理的挂搭、顿放、附著处。他说:“然理又非别为一物,即存乎是气之中;无是气,则是理亦无挂搭处。”④“须是有此气,方能承当得此理,若无此气,则此理如何顿放。”⑤“二气交感,凝结生聚,然后是理有所附著。”⑥“理无事,则无所依附。”⑦理为了不至流于佛、老的空无,悬空在那里,便必须有一个顿放、挂搭、附著的落脚点,因而,当气互相作用,凝聚生物时,“理便搭附在上面”⑧——与人骑马相似。二是,“理”的安顿,犹如“月映万川”。他说:“有这气,道理便随在里面,无此气,则道理无安顿处。如水中月,须是有此水,方映得那天上月;若无此水,终无此月也。”⑨虽然水月互相依存,但“天上月”逻辑地先“水中月”而存在的,“水中月”只是“天上月”的影子,这便是“一理”与“万理”的关系。“在理上看”,即从世界本根上看,“理在物先”。“熹窃谓天地生物,本乎一源,人与禽兽草木之生,莫不具有此理。”①朱熹在探讨理、气统一性的时候,提出这些有价值的命题,它为后来的王夫之等所发挥。
  然而,只要一涉及到天地万物的本原和根据,朱熹是不含糊的。我们可以从多视角来倾听朱熹的论述。
  从理与气谁化生谁来说:“太极生阴阳,理生气也。阴阳既生,则太极在其中,理复在气之内也。”②“有是理,后生是气。”③“动而生阳,亦只是理,静而生阴,亦只是理。”④理是气的化生者,但气一旦化生出来,便有一定的独立性。“气虽是理之所生,然既生出,则理管他不得。如这理寓于气了,日用间运用,都由这个气。”⑤只有待生出气后,理寓于气中。“理寓于气”,并不妨碍理是气的化生者。理生气,气生物,因此,物也可说是理所生。他说:“天下之物,皆实理之所为。彻头彻尾,皆是此理所为,未有无此理而有此物也。”⑥“所为”,便是有所作为,引申有生的意思。所以,当有人问:“凡物之生,必实有其理而生?”朱熹回答说:“如人之生,固具此理;及其死时,此理便散了。”⑦物由理生,犹如人之生死,都由理所为。他举例说:“有是理,方有这物事。如草木有个种子,方生出草木。”⑧他把生草木的种子喻为理。有种子而衍生万物,种子之喻,承唯识宗之第八识之意。
  从理与气的本末讲:“有是理,便有是气,但理是本,而今且从理上说气。”①“以本体言之,则有是理,然后有是气。”②理是本,气是末。即理是根本、本质,气是现象、是呈现。
  从理与气的谁先谁后看:《语类》载有:“或问:‘必有是理,然后有是是,如何?’曰:‘此本无先后之可言,然必欲推其所从来,则须说先有是理。’”③“理与气本无先后之可言,但推上去时,却如理在先,气在后相似。”④“本无先后之可言”,是指理与气合而生物后的理说的,若“推其所从来”、“推上去”,即上推到世界本根处,或从本根那里推出来,则应该说先有理,后有气。因此,他有时用“毕竟”二字,来说明这层意思:“盖理之与气虽同,毕竟先有此理,而后有此气。”⑤所以,他在《孟子或问》中明确回答:“吾所谓有理然后有气,故必明道集义,然后能生浩然之气者,亦详且明矣。”⑥在逻辑上理先气后。
  从理与气的主次关系说:“天道流行,发育万物,有理而后有气。虽是一时都有,毕竟以理为主,人得之以有生。”⑦“气之所聚,理即在焉,然理终为主。”⑧“理为气主”⑨。理为主,气为次。在理、气的冲突融合中,理居于融突的主要方面,气居于融突的次要方面。这种主次关系,朱熹也称之为主客关系:“又问:‘有是理而后有是气,未有人时此理何在?’曰:‘也只在这里。……但是他为主,我为客;他较长久,我得之不久耳。’”①这里,他是指理,我是指人或气。主客对言,显然,主是主人或永恒;客是过客或暂时。
  朱熹惟恐有人误解他的理学哲学逻辑结构是颠倒了理、气关系。他说:“所论理气先后等说,正坐如此(按即‘理先气后’),怕说有气方具此理,恐成气先于理。”②即气生理,气先于理。对人说:你们“却都不看有此理后,方有此气。既有此气,然后此理有安顿处。大而天地,细而蝼蚁,其生皆是如此。”③是说都是理化生的嘛!“要之,理之一字,不可以有无论,未有天地之时,便已如此了也。”④在未有天地之时,理已经存在了。后来形形色色的万物理象,都是理通过气而化生的。“盖天地所以生物者,理也;其生物者,气与质也。”⑤从根本上说,是由“所以生物者”决定的。譬如房子有厅有堂,只是一个理,树木有桃树李树,只是一个理,人有张三李四,只是一个理⑥。即使是“理”与“气”同在一个具体事物之中,两者的地位和作用也是不同的,张三所以是张三,李四所以是李四,是由理决定的。所以说,理是生物的本原,决定事物的性质;“气”是构成万物的具体材料,决定事物的形状。“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其性其形。虽不外乎一身,然其道器之间,分际甚明,不可乱也。”①理是生物的本根,属形而上之道的层次,气是生物的质料,属形而下之器的层次。
  理决定人的意识和本性,气构成人的形象和躯壳。
  (二)太极与阴阳
  朱熹在讲阴阳时,往往与太极对言,而且是指阴阳二气。
  周敦颐在《太极图说》中依《周易·系辞》:“易有太极,是生两仪”解为“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分阴分阳,两仪立矣”。朱熹把太极——阴阳纳入自己的体系,它在其哲学逻辑结构中相当于理——气。他说:“太极者,其理也;两仪者,始为一画以分阴阳。”②太极——阴阳与理——气一样。当朱熹讲到事物时,太极在事物之中和阴阳结合一起,既冲突而又融合。从其冲突来说,“‘太极一判,便有阴阳相对’。曰:‘然。’”③朱熹在阴阳的融合性方面,也作了一些有影响的论述:
  第一,太极与阴阳要依不离。“若只专以理言,则太极又不曾与阴阳相离”。“所谓太极者,不离乎阴阳而为言,亦不杂乎阴阳而为言。”④太极无阴阳则无处顿放和挂搭,阴阳无太极便没有源头和根本,两者相依不离。“才说太极,便带著阴阳;才说性,便带着气。不带著阴阳与气,太极与性那里收附?”⑤阴阳是太极的收附、附著处。尽管两者相依不离,但太极自太极,阴阳自阴阳⑥,两者又相依而不杂。朱熹在《太极图解》中说:“○此所谓无极而太极也,所以动而阳、静而阴之本体也。然非有以离乎阴阳也,即阴阳而指其本体,不杂乎阴阳而为言耳。”①“○”是所以阳动、阴静的本体——太极。太极与阳阳既不离,又不杂。“太极虽不离乎阴阳,而亦不杂乎阴阳。”②不离是互相依赖,不杂是互相对待。
  第二,太极在阴阳之中。朱熹说:“太极只在阴阳之中,非能离阴阳也。”③“盖太极即在阴阳里。如‘易有太极,是生两仪’,……若论其生则俱生,太极依旧在阴阳里。”④太极不离阴阳而在“阴阳之中”,动而生阳,太极即在阳中。故说“动时便是阳之太极”;静而生阴,太极即在阴中,故说“静时便是静之太极”。
  第三,太极与阴阳相互渗透。“某前日说只从阴阳处看,则所谓太极者,便只在阴阳里;所谓队阳者,便只在太极里。而今人说阴阳上面别有一个无形无影底物是太极,非也。”⑤太极包含在阴阳里,阴阳包含在太极里,互相渗透。从这个意义上说,阴阳上面没有太极。然而,这种太极、阴阳相互渗透的前提是“只从阴阳处看”。显然易见,他按理、气关系中“在物上看”和“在理上看”来区别太极与阴阳。“只从阴阳处看”,即“在物上看”,则二两浑沦,不可分开,太极在阴阳里,阴阳在太极里;“在理上看”,即从太极处看,未有阴阳,已有太极,太极生阴阳。
  然而,当太极与阴阳离开相依不离、互相渗透的融合关系,而涉及世界的本根、根柢问题时,又回到理生气的观点上来,从多层面对太极与阴阳的关系作了论述:
  从太极与阴阳谁化生谁来看:“太极初生,亦只生阴阳,然后方有其他底。”①“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②“‘动而生阳,静而生阴’,说‘一’生字,便是见其自太极来,今曰‘而’,则只是一理,‘无极而太极’,言无能生有也。”③太极是阴阳的创生者,阴阳是被化生者。尽管太极与阴阳互相包含,“太极即在阴阳里”④,“太极只是一个浑沦底道理,里面包含阴阳、刚柔、奇耦,无所不有”⑤。这种互相包含的关系,是指太极生物以后说的,并没有否定太极化生阴阳的关系。因此,他这样说:“在事物而观之,则阴阳函太极;推其本,则太极生阴阳。”⑥这就是“在事物而观”和“推其本”的区别,从事物的本根说,则是太极生阴阳。
  从太极与阴阳的本末、体用关系而言:朱熹在《太极图解》中这样描术:“中○者,其本体也。者,阴之动也,○之用所以行也;者,阴之静也,○之体所以立也。者,之根也;者,之根也。”⑦所谓“中○”,是指正中的第一个圆圈,它代表太极,是阳动、阴静的本体;阴阳相对于太极来说是末,是其用。“太极固无偏倚,而为万化之本。”⑧太极即为阴阳万化的根本或本体。
  从太极与阴阳的先后来说:“五行阴阳,阴阳太极,则非太极之后,别生二五,而二五之上,先有太极也。以至于成男成女,化生万物,而无极之妙,盖未始不在是焉。”①二是阴阳二气,五是五行。在阴阳、五行之上,先有太极,它在阴阳、五行之先而存在,是男女、万物化生的妙处所在。
  太极是形而上者,阴阳是形而下者。“凡有形有象者皆器也,其所以为是器之理者则道也。”②其所以“阴阳”,是形而上的太极。
  (三)道与器
  明确表述道与器的对待关系的,始见于《周易·系辞上传》:“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器在朱熹哲学逻辑结构中,相当于阴阳,他解释说:“太极,形而上之道也;阴阳,形而下之器也。”③器并不是某一具体事物。道与器关系相似于理与气,太极与阴阳的关系。当朱熹讲到事物时,道在事物之中与器相依不离,表现了冲突融合的关系。道与器在事物中体现的这种关系,与太极与阴阳的关系相似。他说:“夫太极之所以为太极,却不离乎两仪、四象、八卦,如‘一阴一阳之谓道’,指一阴一阳为道则不可,而道则不离乎阴阳也。”④太极不离阴阳两仪,道不离器,犹道不离阴阳。朱熹在道、器融合性方面的论述,是与其对理与气,太极与阴阳融合性方面的论述相类。
  第一,“道”与“器”不相离。“道未尝离乎器,道亦只是器之理。”⑤器之理即为道。“须知器即道,道即器,莫离道而言器可也。”⑥“那形而下之器上,便寻那形而上之道,便见得这个元不相离。”①道即器,器即道“凡物皆有此理,且如这竹椅固是一器,到适用处,便有个道在其中。”②“如这交椅是器,可坐便是交椅之理;人身是器,语言动作便是人之理。理只在器上,理与器未尝相离。”③竹椅、交椅是“器”,椅子的功用处是能坐,便有个道理在其中。即椅之“可坐”,人的“语言动作”体现了椅与人的理。道与器互相联结,互相依存。陈淳道:“道不离乎器,道只是器之理。人事有形状处,都谓之器,人事中之理,便是道,道无形状可见。所以明道曰:‘道亦器也,器亦道也。’须著如此说,方截得上下分明。”④从道、器的融合中,来区别道、器的形而上、下问题。在这里,他提出了一个值得注意的观点:即从道器的融合中去体认道器的对待,从事物的融合中去体认事物的冲突。这种体认方法,可补单纯从事物的斗争中去体认事物的融合性之不足。
  第二,道在器中,道、器互相渗透。“愚谓道器一也,示人以器,则道在其中,……但人自不识道与器之未尝相离也。”⑤“‘形而上为道,形而下为器’,说这形而下之器之中,便有那形而上之道。”⑥从器的角度看,道在器中,道只有通过器才能显现,有器才能安顿;离器,“道”不仅不能显现,也无处安顿。从这个意义上说,朱熹甚至把“道”、“器”看成一物,“愚谓道器之名虽异,然其实一物也。”⑦这都是指道生物以后,道、器浑沦在物中的状况而言的。由此他说:“道外无物,物外无道。”①“惟夫道外无物。”②道不外物,物不外道;道在物中,物在道中,互相包含。若“道外有物,固不足以为道。”③道器之所以能互相渗透,互相包含,是因为道器都落实到事事物物。朱熹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是道理,事事物物,皆有个道理;器是形迹,事事物物,亦皆有个形迹。有道须有器,有器须有道,物必有则。”④道与器由于事事物物而会通起来。
  朱熹“道不离器”,“道亦器”,“道在器中”的思想均为后来王夫之等所发挥。因此,简单地批判朱熹道在器先的观点,而否定其“道不离器”“道在器中”的命题,显然是不对的。然而,在朱熹哲学逻辑结构中,道、器关系,相当于理、气关系。在物上看,道不离器,器不离道;从本根上看,即道上看,则道是形而上者,器是形而下者。这个形而上、下的关系,也是绝对不可混淆的。朱熹从各个层面作了论述:
  从道与器的体用而言:“‘形而上者谓之道’一段,只是这一个道理。但即形器之本体而离乎形器,则谓之道;就形器而言,则谓之器。”⑤又载:“‘形而上者’是理,才有作用,便是‘形而下者’。”⑥作为形器的本体的道,它本身不是形器,而是离“形器”的存在。但它蕴涵着形器之理,所以形而下的形器,是形而上的道的作用或表现。因形而上的道是虚的,故说:“盖至诚无息者,道之体也,万殊之所以一本也;万物各得其所者,道之用也,一本之所以万殊也。”①千差万别的万物现象背后形而上者是“道”,千差万别的万物现象是道的作用或表现。万殊之所以一本,一本之所以万殊,就是道的体用的显现,道之体为一本,道之用为万殊。亦即“理一分殊”的表述。
  从道与器的本末来说:“夫谓道无本末者,非无本末也,有本末而一以贯之之谓也,一以贯之而未尝无本末也。则本在于上,末在于下,其分守固不同矣。”②道为本,为形而上者;器为末,为形而下者。道与器的关系便体现了本质与现象的关系。
  从道与器的先后来看:“今解云,必体立而用得以行,如何?曰:体自先有。”③道为体、为先,器为用、为后。这就是说,道既为器先,便是在未有器先即有“道”在。
  “道体器用”、“道本器末”、“道先器后”,说明了道的形而上性与器的形而下性,两者不杂。但进入具体的物象世界,道器体用便是不离。“器亦道,道亦器,有分别而不相离也”④。“分别”就是石杂,不相离即不离。他说:“体与用虽是二字,本未尝相离。”⑤他举例说:“体与用不相离,且如身是体,要起行去,便是用。……如喜怒哀乐是用,所以喜怒哀乐是体。”⑥体用不仅不相离,而且相互转化。《语类》记载:“问:‘前夜说体用无定所,是随处说如此。若合万事为一大体用,则如何?’曰:‘体用也定。见在底便是体,后来生底便是用。此身是体,动作处便是用。天是体,“万物资始”处便是用。地是体,“万物资生”处便是用。就阳言,则阳是体,阴是用;就阴言,则阴是体,阳是用。”①尽管体用不能“无所定”,“随处说”,而主张有定,但也承认其相对性,可以互相转化:从阳方面说,阳体阴用;从阴方面说,阴体阳用。这种体用关系,当然会逻辑地导致,从道看,道体器用,从器看,器体道用的体认,这种体用的相对性,是对体用多角度变化观察的结果。
  当朱熹的形而上之理、太极和道返回到形而下的气、阴阳和器,当理、太极和道化生气、阴阳与器以后,在他着重讲气、阴阳、器的时候,他所说的理与气、太极与阴阳、道与器相依不离,理在气中,道在器中,太极在阴阳中,理寓于气以及理与气,太极与阴阳、道与器;不分先后、互相渗透等等论述,都包含着合理的因素,是人类认识长河中含有真理性的认知。后来王夫之等批判了朱熹哲学逻辑结构的盖子——理,从而得出了“理即是气之理②;“气外更无虚托孤立之理”的体认,也是对朱熹思想的继承和发挥③。

附注

①《朱子语类》卷一。 ②《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①《朱子语类》卷三。 ②《朱子语类》卷一。 ③《朱子语类》卷四。 ④《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⑤《朱子语类》卷九十八。 ⑥《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⑦《朱子语类》卷六十八。 ⑧《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⑨同上。 ⑩同上。 ⑪《朱子语类》卷一。 ①《答刘叔文》,《文集》卷四十五。 ②《朱子四书或问》,《孟子或问》卷三。 ③《答刘叔文》,《文集》卷四十五。 ④《朱子语类》卷一。 ⑤《朱子语类》卷四。 ⑥同上。 ⑦《朱子语类》卷六。 ⑧《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⑨《朱子语类》卷六十。 ①《延平李先生师弟答问》简称《延平答问》,《朱子遗书》。 ②《太极图说解·集说》,《周子全书》卷一。 ③《朱子语类》卷一。 ④同上。 ⑤《朱子语类》卷四。 ⑥《朱子语类》卷六十四。 ⑦同上。 ⑧《朱子语类》卷十三。 ①《朱子语类》卷一。 ②《朱子四书或问》,《孟子或问》卷三。 ③《朱子语类》卷一。 ④同上。 ⑤《朱子语类》卷九十五。 ⑥《朱子四书或问》,《孟子或问》卷三。 ⑦《朱子语类》卷三。 ⑧《答王子合》,《文集》卷四十九。 ⑨《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①《朱子语类》卷一。 ②《答杨志仁》,《文集》卷五十八。 ③同上。 ④同上。 ⑤《阳货》第十七,《朱子四书或问》,《论语或问》卷十七。 ⑥“如一所屋,只是一个道理,有厅有堂;如草木,只是一个道理,有桃有李;如这众人,只是一个道理,有张三有李四。李四不可为张三,张三不可为李四。”(《朱子语类》卷六) ①《答黄道夫》,《文集》卷五十八。 ②《系辞上传》第十一章,《周易本义》卷三。 ③《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④《朱子语类》卷四。 ⑤《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⑥《朱子语类》卷五。 ①《太极图解》,《周子全书》卷一。 ②《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③《朱子语类》卷五。 ④《朱子语类》卷七十五。 ⑤《朱子语类》卷九十五。 ①《朱子语类》卷五十六。 ②《朱子语类》卷一。 ③《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④《朱子语类》卷七十五。 ⑤同上。 ⑥《朱子语类》卷七十五。 ⑦《太极图解》,《周子全书》卷一。 ⑧《答陆子静》,《文集》卷三十六。 ①《答杨子直》,《文集》卷四十五。 ②《答陆子静》,《文集》卷三十六。 ③《太极图说解》,《周子全书》卷一。 ④《朱子语类》卷七十五。 ⑤《朱子语类》卷七十七。 ⑥《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①《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②《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③《朱子语类》卷七十七。 ④《道》,《北溪先生字义》卷下。 ⑤《杂学辨·苏黄门老子解》,《文集》卷七十二。 ⑥《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⑦《杂学辨·苏黄门老子解》,《文集》卷七十二。 ①《妗学辨·苏氏易解》,《文集》卷七十二。 ②《答吕伯恭》,《文集》卷三十三。 ③《答汪尚书》,《文集》卷三十。 ④《朱子语类》卷七十五。 ⑤同上。 ⑥同上。 ①《里仁》第四,《论语集注》卷二。 ②《泰伯》第八,《论语或问》卷八。 ③《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④《朱子语类》卷七十五。 ⑤《朱子语类》卷四十二。 ⑥《朱子语类》卷十七。 ①《朱子语类》卷六。 ②《孟子·告子上》,《读四书大全说》卷十。 ③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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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思想研究

《朱熹思想研究》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朱熹是南宋时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本书运用哲学逻辑结构的方法,提示了朱子理气先后、理一分殊、格致心思、持敬知行、心性情才、诗理自然的理性精神。以及其天理君权、理欲义利、心术王霸、人伦教育的道德精神。诠释其哲学致广大、尽精微之存在,梳理其思想前后之变化,贯通其内在的思想逻辑结构,肯定其在中国思想史、哲学史上的地位。本书凝聚了作者多年研究朱子思想的体悟,是当前国内论述朱子思想最全面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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