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家罗从彦李侗何年从祀孔圣庙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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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侗文化研究 (第三辑)》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4392
颗粒名称: 理学家罗从彦李侗何年从祀孔圣庙廷
分类号: B244.99
页数: 8
页码: 322-329
摘要: 本文内容记述了有资格从祀孔圣庙廷者,都是在中国传统学术文化和教育领域有突出贡献的鸿儒大家。罗从彦、李侗何年才能从祀孔圣庙。
关键词: 罗从彦 孔圣庙 李侗

内容

神圣的山东曲阜孔庙是供奉并祭祀儒学开山始祖孔子的圣殿。有资格从祀孔圣庙廷者,都是在中国传统学术文化和教育领域有突出贡献的鸿儒大家。从祀孔庙有极为严格的程序,这是一项从民间到官府、到朝廷,最后由皇帝朱笔“钦定”的至高无上的荣耀。
  “延平四贤”最早从祀孔庙是朱子,南宋淳祐元年(1241)正月,“上示学。手诏以周、张、二程及熹从祀孔子庙。”朱子为十二哲之一。杨时于明弘治八年(1495)获准从祀,列孔庙西庑先儒第十三位。罗从彦、李侗同时于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十二月二十六日获准从祀,罗从彦列孔庙东庑先儒第十五位;李侗列孔庙西庑先儒第十七位。罗、李先儒从祀孔庙时间何以晚他们的学生朱熹三百七十余年,晚老师杨时百十余载?殊不知,四贤故里有几代人不懈努力,历史上有多少理学后继和有志于弘扬传统文化的有识之士为之力争,才成就“延平四贤”的永恒荣光。
  一、罗从彦、李侗从祀孔庙几经波折
  封建时代在人过世后按其生前事迹评定褒给予称号,所谓“谥”,也叫“谥法”,帝王之谥,由礼官议上;臣下之谥,由朝廷赐予。凡呈请从祀孔庙的先贤,必须向朝廷申请封爵或赐谥。为罗、李请谥的公文,早在南宋淳祐六年(1246)三月十七日,就有朝奉郎直秘阁福建提刑杨栋上《请谥罗李二先生状》称:“……朱文公所得于李先生,李先生所得于罗先生者,厥或在此,而有出于文字词义之外者可之矣。今天下学士,家有朱氏之书,人诵朱门之语。而其切要远大,精实中正,得之心而见于行,则知者鲜焉。是徒诵文公所著之书,而不知文公所传之道。……乞圣慈,探圣学之传,重师道之本。以其所以尊崇文公者,而推尊其师。等而上之,以及罗氏。各赐美谥,昭示宠褒,表励方来。庶几伊、洛之学,不沦于言语。朱氏之书,实见于践行。”(杨栋《请谥罗李二先生状》,民国《南平县志》卷十二,第616页)杨栋的《状》指出“尊崇文公者,而推尊其师”,为请谥罗李二先生具有明晰道学源流意义。
  此后,有太常博士陈协《请谥罗豫章先生议》:“请谥公为文质”;周坦《复谥议》:“奉常谥公曰文质”。延平区篁路村罗从彦后裔保存《罗氏宗谱》载《宋·文质公谥诰》:“淳祐七年十月奉圣旨颁下赠太师邹国公,谥文质”,“谨按”简述因由文末,署“皇宋淳祐七年十月日颁给右剳付本家照会准此”。罗从彦谥号算是正式颁布时在杨栋上《状》次年,杨栋请谥罗李二先生,不知何因,只“议定”一人。陈协《议》也提到“同郡李公侗传其学,厥后朱文公熹又得李公之传”,李侗谥号却未见记载。周坦《复谥议》是决定罗从彦谥号的公文,理由是“著尊尧录一篇,述皇朝相传宏规懿范,及名臣硕辅,论建谟画”。从周坦《复谥议》可知,其时礼官很看重著述。就从祀庙廷而言,“请谥”仅仅是起点,申报从祀还有漫长的路程等待后来者跋涉。
  自杨栋《状》之后,历一百一十多年,因宋元更替战乱以及忽必烈武力统一中国的早期实行民族压口和民族分化政策,将汉人划定为第三等人,自然汉人文化也难免蒙尘。忽必烈在北京当了十几年皇帝后,为战胜南宋才采用汉法,进而使用汉人任副职。南宋景定一年(1260)元朝定都北京算起,时光又流逝了一甲子。元至正十九年(1359),有杭州路经历司提控案牍兼照磨承发架阁胡瑜《请封爵从祀疏》,具申浙江行省,其疏例举杨时亲得程门道学之传,李侗传河洛之学以授朱熹,胡安国闻道伊洛,蔡沉从学朱子,亲承指授,真德秀博学穷经,践履笃实,以斯文为己任,当时伪学之禁因之而解。认为“此五人者,学问接道统之传,著述发先儒之秘,其功甚大。具应追赐名爵,从祀先圣庙庭。本省具咨,二十二年八月奏准五先生具赠太师,杨时追封吴国公、李侗追封越国公、胡安国追封楚国公、蔡沉追封建国公、真德秀追封福国公。宣命福建行省访问各人子孙给付;如无子孙者,于其故所居乡里郡县学或书院、祠堂内安置施行。”(清《延平府志》卷二十一,第610页,厦大出版社,2010年5月版)胡瑜是一位有水平的元朝臣,将封爵从祀一并上报获准。李侗终于获封爵号,为从祀圣庙具备了必要条件。
  府志、县志记载说明,杨时等五人,宋淳祐六年“请谥”,元至正十九年再“请封爵从祀”,三年后五先生具赠太师。尽管仅限定“于其故所居乡里郡县学或书院、祠堂内安置施行”。胡瑜在杨栋先期请谥基础上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就现有资料看,胡瑜是最先请从祀李侗的官员,当记一笔。李侗的追封申报,与罗从彦同时始于南宋淳祐六年,元至正二十二年(1362)八月,才与杨时、胡安国、蔡沉、真德秀同时获准。罗、李“从祀先圣庙庭”的申请前程,依然“路漫漫其修远兮”,可见而不可及。
  李侗从祀孔庙的事,再次被搁置120余年后,明朝成化二十一年(1485),请从祀的事又重新提上呈报日程。南京行人司行人(负责管理府内郎官)周木专为李侗上《请从祀疏》,疏曰:“绍熙五年十二月,熹年六十有五,始作沧洲精舍告成。释菜先师孔子,以颜子、曾子、子思、孟子配;以周敦颐、程灏、程颐、张载、邵雍、司马光及侗七人从祀。”强调朱子无比尊崇老师李侗对理学的贡献,希望宪宗皇帝“敕付大臣,讨论故事。加侗封爵,升祀孔子庙庭。”(民国《南平县志》卷十二,第627页》)周木在胡瑜“从祀先圣庙庭”基调上明确“升祀孔子庙庭”。并提示:早在绍熙五年(1194),朱子就已将李侗从祀沧洲精舍,他晚年颇有预见地为后世做出了从祀先贤的示范。然而尽管周木的《请从祀疏》立论有据,融情入理,陈词肯切,但李侗“升祀孔子庙庭”的事,依旧石沉大海,悄无讯息。
  又过了60年,嘉靖二十四年(1545)八月,提学副使兼福建提督学道熊汲巡察延平府发现,罗从彦、李侗从祀孔庙的事,自宋杨栋请谥至今未有落实,当地士绅要求迫切。熊汲以《奏补罗李二儒从祀疏》呈请认为:“罗从彦者,受业于杨时,以承濂、洛之传。李侗者,受业于从彦,以启朱熹之学。是二儒者,其为道统绝继之机,一脉相承,而从祀报功之典,安可缺也?”(民国《南平县志》卷十二,第624页》)熊汲的《疏》送到礼部后,并未引起重视,成为礼部堆积如山的案牍之一,又被束之于高阁。
  二、游居敬为乡贤罗从彦、李侗从祀孔庙不遗余力
  理学后继游居敬自嘉靖十一年登第入仕,均在山东、广东、湖南、浙江、云南等地任职。嘉靖二十九年(1550)、三十三年(1554),游居敬先后为母、父丁忧归里期间,听到看到申报罗从彦、李侗从祀孔庙的艰难过程。想到杨栋、胡瑜、周木等人热心弘扬正学的努力,历三百余年间,罗、李从祀未果。自小接受理学洗礼,得益理学名邦教化成长入仕的游居敬,联想自己履职、巡察各地时的所见所闻,他似乎看透嘉靖朝末期的种种弊端。尤其对儒学不整的同时,“偏诐之学,滥鄙邪诈之行”却大行其道,忧心忡忡,沉寂于百感交集的思索。看到都是非闽籍官员为申报罗李从祀事上疏出力,他坐不住了。隆庆三年(1569),时任南京刑部侍郎的游居敬呈《请从祀疏》,对“屡有以罗、李二儒,从祀庙庭为请”,“已累有建言,达于朝廷,而未有定议”,是因为所谓“先臣考按之未详,而拟议之未精故尔”云云推委之词,颇为不屑。直言这是礼官翰林议礼之官,对地方请疏不当一回事。游居敬以“职按”(即考察、巡视得出的结论)郑重详述濂、洛、关、闽之道统,将从祀理由概括为“杨时肇其端,罗从彦浚其流,李侗洪其派,而朱熹汇其波澜……而得四大儒。”“而今崇祀先师庙廷者,唯杨时、朱熹二儒,而罗、李二儒阙之”,“四大儒授受之正”实为体系,况且“罗、李二儒之在当时也,吝稽古,而著述不少,问答而发明良多”朱熹“上继往圣,下开来学,其有功吾道大矣”,怎么能缺罗、李二儒传承之功呢?(民国《南平县志》卷十二,第630页》)游居敬《请从祀疏》较之前周木的《请从祀疏》和熊汲的《奏补罗李二儒从祀疏》,更有针对性、说服力。游居敬了解礼部那些人偏好“著述”而小看李侗贡献,特别强调“罗、李二儒之在当时,各稽古,而著述不少,问答而发明良多”,“上继往圣,下开来学,其有功吾道大矣”!
  清《延平府志》载:“敬方为三疏上之,其一言中贵擅权,其一言时宰作威福,其一言请其乡之罗豫章、李延平从祀孔庙。是疏先上,新郑以中旨摘其奏词繁称,罚俸三月,敬遂乞归或劝曰:‘三品旬余秩满,少须臾恩荫可得。’敬不顾而归。”(清《延平府志》卷十七,第501页)虽未任满,年届花甲的游居敬不干了。有人劝他不要走,三品“恩荫可得。”对他而言已经不重要,毅然决然回到故里。所言“是疏”即游居敬为罗、李《请从祀疏》,仅千余言,被大学士高拱(新郑)以莫须有“奏词繁称”罚三月俸禄。事出有因,高拱与徐阶有隙,居敬近徐,敢讲公道话,高拱不爽。
  其实,早在嘉靖二十年(1541)任广东按察司副使时,游居敬就有关于“延平四贤”的论述,尤其对李侗的贡献有独到见解,在为故里重修李侗祠撰《延平李先生祠记》中他说:“是先生上承伊洛、龟山、豫章之统,而下开晦庵之大成,其继往开来,有功吾道大矣。近世顾有以著述少之者,而从祀庙廷,厥典尚有待焉。”对李侗从祀厥典原因分析之后,游居敬从理论上肯定了李侗对朱子学体系建构的贡献:“余尝观先生问答,每令人观喜怒哀乐未发时气象而求所谓中者,晦庵亟称述焉。盖综统圣学,发明精蕴,理一分殊,洞本会源靡有遗者,则是所谓潜心之学,躬行有得孝也,而亦奚待于著述而后彰哉?又况晦庵注释圣经,辨质终始,多其宗旨,而其传诸今者,固炳如也。然则或者之疑,殆浅于窥先生者。”(清《延平府志》卷二十二,第660页)这篇《记》对那些存疑李侗“著述少之者”的偏颇,游居敬指出是小看了李侗的贡献,给予相当尖锐而又理性的批评。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宋杨栋、元胡瑜虽然都有论述四贤传承渊源,但对李侗的认知均未及游居敬论述到位。游居敬《延平李先生祠记》,是继南宋杨栋《状》、元胡瑜《疏》、明周木《疏》之后,又一准确评价、研究李侗贡献有影响的重要参考文献。
  三、罗从彦、李侗何时从祀孔庙
  游居敬《请从祀疏》之后,又过了40载。据明朱衡《道南源委》卷六载:“林公佃,字良章,将乐人。万历间贡士。时宋儒罗豫章、李延平二先生未与从祀,公请于督学熊公尚文,行之。”(见《朱子文化大典》附录,第806页)说明延平府将乐人林佃有《请补宋罗、李二先儒从祀庙廷呈议奏疏》呈督学。明万历三十七年三月,福建按察司佥事熊尚文以《请从祀议》称:“延平府宋儒罗从彦、李侗,万历三十三年已经巡抚徐学聚、巡按方元彦题请从祀。奉圣旨:‘该部知道,钦此,钦遵。’迄今四年,该部尚未题复。”熊尚文重申“夫人固有日久而后论定者,若罗从彦,潜思力行,任重诣极;李侗,道德纯备,学问通明。《宋史》所载,已称四百年定评矣。”强调“事固有论定而后可行者,若罗从彦、李侗从祀,在元至正,则浙江行省有议;在明朝,则学臣金贲亨、周弘祖等有议。今日此举,允系万代瞻仰矣。”疏末动情地以“臣奉玺书云:风教所关,宜以纲常为己任。地方有此大儒,而祀典未举,又自臣身不容诿之责任也。”。文末有:万历三十七年(1609)三月二十一日,“奉旨:该部看了来说”。(民国《南平县志》卷十二,第635页》,清《延平府志》以《提督学道奏疏》为题)。在熊尚文的催促下,六月,署部事、吏部左侍郎、翰林学士翁正春以《复从祀议》云:“事重礼殷,不可不慎。”比照往例,由翰林院、詹事府、左右春坊、国子监等衙门文学诸臣,广咨博采,作速撰议,经吏部会官廷议后上请皇帝裁定。万历三十七年六月十五日具题,奉圣旨:“是,着各衙门作速议奏”。熊尚文《请议》到翁正春《复议》不到三个月,是所见公文来往最快速的一次。但到了礼部后又被搁置了四年。万历四十一年(1613),署部事、右侍郎、翰林学士孙慎行代表礼部《复从祀议》云:“臣等看得二贤于宋儒中亦特称焯焯,未可多得,乃数百年来未崇俎豆,诚为缺典。且我国家功令所宗独程朱之学,乃二贤一以为绍后,一以为开先,其有功于道学甚巨。……夫程子之笃实,非二贤不传;朱子之笃实,非二贤不启。”文末署:万历四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具题,三十日奉旨“是”。(清《延平府志》卷二十二,第636页)《朱子文化大典》参照清秦蕙田《五礼通考》卷第一百二十所载:“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提学佥事熊尚文请祀宋儒罗从彦、李侗。礼部复以程朱拟孔孟,谓孔有曾、思,而后孟子接其传,程得罗、李,而后朱子衍其绪。罗、李之功,与曾、思等,宜将二贤列宋儒杨时之下而入庙从祀。诏从之。”(《朱子文化大典》附录,第807页)以奉旨“是”为依凭,认定以万历四十一年为罗从彦、李侗从祀孔圣庙廷起始时间。
  以往有关罗从彦、李侗从祀孔庙的时间,因《宋史·李侗传》、清、民国方志记载语焉不详,造成诸多正式出版物出现不同记载“版本”,如:罗从彦“万历间从祀孔子庙廷”,“明万历四十一年从祀文庙”,“明万历四十二年诏赐从祀孔庙”;李侗,“明万历四十二年,从学臣熊尚文请,祀孔庙”,“明万历四十三年,从祀孔庙”等。同为熊尚文请,孙慎行复议的罗、李获准从祀时间,甚至出现在同一出版物中记载罗从彦为“明万历四十二年”,李侗为“明万历四十三年”。《朱子文化大典》参照《宋史·理宗纪》、《元史》记载:认定朱子和杨时从祀孔庙时间。今后引用罗从彦、李侗从祀孔庙的时间,建议以《朱子文化大典》认定的万历四十一年(1613)为准。
  (作者系武夷文化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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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侗文化研究 (第三辑)

《李侗文化研究 (第三辑)》

这本《李侗文化研究(第三辑)》,较为系统地展示了理学先贤李侗先生的理学造诣,让留存于故纸堆中的历史文化遗存,转化为引人入胜的文化产品,从而使它释放岀理学的巨大能量和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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