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李侗对朱熹《孟子》思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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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侗文化研究 (第三辑)》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4367
颗粒名称: 二、李侗对朱熹《孟子》思想的影响
分类号: B244.99
页数: 6
页码: 268-273
摘要: 本文内容记述了李侗和朱熹对《孟子》七篇的讨论重点非常突出,主要集中在“养气”章、“夜气”章,以及“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章,这三章与理学的本体论、人性论、工夫论等密切相关。
关键词: 李侗 朱熹 《孟子》

内容

在《延平答问》中,明确以《孟子》为讨论主题的有七条。与《论语》的讨论相比,李侗和朱熹对《孟子》七篇的讨论重点非常突出,主要集中在“养气”章、“夜气”章,以及“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章,这三章与理学的本体论、人性论、工夫论等密切相关。
  朱熹在同安任职期满待归时,曾“于馆人处借得《孟子》一册熟读,方晓得‘养气’一章语脉。当时亦不暇写出,只逐段以纸签签之云,此是如此说。签了,便看得更分明。后来其间虽有修改,不过是转换处,大意不出当时所见”。由此可见,初见李侗后的朱熹对《孟子》“养气”章已经形成较为系统的个人见解。后来朱熹又多次与李侗深入讨论“养气”章,在庚辰七月书中,李侗从涵养工夫论角度答复朱熹,说:
  “必有事焉而勿正,必勿忘,勿助长”数句,偶见全在日用间非著意、非不著意处,才有毫发私意,便没交涉。此意亦好,但未知用处却如何,须吃紧理会这里始得。……又据《孟子》说“必有事焉”,至于“助长”、“不耘”之意,皆似是言道体处。来谕乃体认出来,学者正要如此,但未知用时如何。吻合浑然,体用无间乃是。不然,非著意、非不著意,溟溟涬涬,疑未然也。某尝谓进步不得者,仿佛多是如此类窒碍,更望思索。它日熟论,须见到心广体胖,遇事一一洒落处,方是道理。不尔,只是说也。
  李侗一方面肯定了朱熹对养气章的“体认”,另一方面他一而再地提醒朱熹“未知用时如何”,主张“养气”仅仅认识到“道体”还不够,还必须做到“体用无间”,所以李侗反复勉励朱熹要超载文字层面,到日用实践当中体验,最终问及“必有事焉,而勿正,必勿忘,勿助长”时,朱熹说:“此亦只是为公孙丑不识‘浩然之气’,故教之养气工夫缓急,云不必太急,不要忘了,亦非教人于无着摸处用工也。某旧日理会道理,亦有此病。后来李先生说,令去圣经中求义。某后刻意经学,推见实理,始信前日诸人之误也。”
  在辛巳八月七日书中,朱熹认为,养气章“只是要得心气合而已”,李侗则指点朱熹要注重“集义”、“知言”,他说:
  养气大概是要得心与气合。不然,心是心,气是气,不见所谓集义处,终不能合一也。……然心气合一之象,更用体察,令分晓路陌方是。……某窃谓孟子所谓养气者,自有一端绪,须从知言处养来,乃不差。于知言处下工夫,尽用熟也。谢上蔡多谓“于田地上面下工夫”,此知言之说,乃田地也。
  在李侗看来,虽然养气必须做到“心与气合”,但是养气章更根本的问题应该是如何实现“心与气合”,所谓“不见所谓集义处,终不能合”、“须从知言处养来”。李侗这些观点为朱熹所继承,后来朱熹也告诉弟子:“欲养浩然之气,则在于直;要得直,则在于集义:”又说:“不知言,如何养得气?”于是,朱熹在“心与气合”之外,又将知言、养气、不动心连贯起来,说:“盖孟子之不动心,知言以开其前,故无所疑;养气以培其后,故无所摄。”又说:“孟子则是能知言,又能养气,自然心不动。盖知言本也,养气助也。三者恰如行军,知言则其先锋,知虚实者;心恰如主帅,气则卒徒也。孟子则前有引导,后有推助,自然无恐惧纷扰,而有以自胜。”这样朱熹就由原先笼统说“心与气合”转而从工夫论层面强调“知言→养气→不动心”的一贯性。
  李侗和朱熹对“夜气”章的讨论是从第一封问学书开始的。在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五月,尚在同安任职的朱熹向素未谋面的李侗寄去了第一封信,告诉他读《孟子》的心得。李侗回信说:
  承谕涵养用力处,足见近来好学之笃也,甚慰甚慰。但常存此心,勿为他事所胜,即欲虑非僻之念自不作矣。孟子有“夜气”之说,更熟味之,当见涵养用力处。于涵养处著力,正是学者之要,若不如此存养,终不为已物,更望勉之。
  这里李侗一面对朱熹涵养工夫表示肯定,一面勉励他继续“于涵养处著力”,这种注重“存养”的理念可以说贯穿了李侗和朱熹讨论《孟子》的始终。后来朱熹又分别在戊寅、庚辰两次拜见李侗后写信讨论“夜气”章。
  在戊寅十一月十三日书中,李侗指出:“来喻以为人心之既放,如木之既伐。心虽既放,然夜气所息,而平旦之气生焉,则其好恶犹与人相近。本虽既伐,然雨露所滋,而萌蘖生焉,则犹有木之性也。恐不用如此说。”在李侗看来,人之心、木之性无时无刻不存在,如果不能在“未发”处持守、存养,最终必将失去本来的心、性。因此,他说:“若欲涵养,须于此持守可尔,恐不须说心既放、木既伐,恐又似隔截尔。”李侗认为,孟子所说的重点是如何“存养”清明的“夜气”、如何“持守”善良的“本心”,即侧重在“未发处”的涵养,而朱熹似乎对此不以为然,因为他认为“心既放”、“木既伐”之后,心之好恶、木之性仍然存在。后来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改变了以前“心虽既放,然……其好恶犹与人相近。木虽既伐,然……犹有木之性也”的句式,开始强调“心既放”、“木既伐”可能带来的恶果,他说:
  言山木虽伐,犹有萌蘖,而牛羊又从而害之,是以至于光洁而无草木也。言人之良心虽已放失,然其日夜之间,亦必有所生长:故平旦未与物接,其气清明之际,良心犹必有发见者。但其发见至微,而旦昼所为之不善,又已随而梏亡之,如山木既伐,犹有萌蘖,而牛羊又牧之也。昼之所为,既有以害其夜之所息,又不能胜其昼之所为,是以展转相害。至于夜气之生,日以寖薄,而不足以存其仁义之良心,则平旦之气亦不能清,而所好恶遂与人远矣。
  正是在李侗的指点下,朱熹认识到“心既放”之后面临两种境地:“放之未远者,亦能生长。但夜间长得三四分,日间所为又放了七八分,却折转来,都消磨了这些子意思,所以至于梏亡也。”因此,必须通过“存养”夜气来养护“仁义之良心”,所谓“日间进得一分道理,夜气便添得一分;到第二日更进得一分道理,夜气便添得二分;第三日更进得一分道理,夜气便添得三分。日间只管进,夜间只管添,添来添去,这气便盛。”在同一封信中,李侗告诉朱熹:“大凡人礼义之心何尝无,唯持守之,即在尔。若于旦昼间不至梏亡,则夜气存矣。夜气存,则平旦之气未与物接之时,湛然虚明,气象自可见。此孟子发此夜气之说,于学者极有力。”后来朱熹将这段话引入《孟子集注》,用于说明持守本心、存养夜气的必要。
  在庚辰五月八日书中,李侗再次强调夜气说的工夫论意义,说:“夜气之说所以于学者有力者,须是兼旦昼存养之功,不至梏亡,即夜气清,若旦昼间不能存养,即夜气何有!”对于如何“存养”夜气,李侗建议朱熹静坐养心,所谓“某曩时从罗先生学问,终日相对静坐,……此意不唯于进学有力,兼亦是养心之要。元晦偶有心恙,不可思索,更于此一句内求之,静坐看如何,往往不能无补也。”然而朱熹对李侗的“静坐”建议终究不能契合。
  如果说朱熹和李侗在“养气”章和“夜气”章上,讨论的重点是涵养工夫,那么他们对于“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章的讨论则具有本体论和人性论的意义。在壬午六月十一日书中,李侗指出:
  又云“人之所以为人而异乎禽兽者,以是而已,若犬之性、牛之性,则不得而与焉。”若如此说,恐有碍。盖天地中所生物,本源则一,虽禽兽草木,生理亦无顷刻停息间断者但人得其秀而最灵,五常中和之气所聚,禽兽得其偏而已。此其所以异也。若谓流动发生自然之机,与夫无顷刻停息间断,即禽兽之体亦自如此若以为此理唯人独得之,即恐推测体认处未精,于他处便有差也。
  当时朱熹认为人之性与物之性的差别在于理不同。李侗则认为天地间的人和物“本源”为一,即理同,所不同的是所禀之气的全与偏。朱熹经过思考改变了看法,在接下来的信中说:
  熹窃谓天地生物,本乎一源,人与禽兽、草木之生,莫不具有此理。其一体之中,即无丝毫欠剩,其一气之运,亦无顷刻停息,所谓仁也。但气有清浊,故禀有偏正。惟人得其正,故能知其本、具此理而存之,而见其为仁;物得其偏,故虽具此理而不自知,而无以见其为仁。然则仁之为仁,人与物不得不同;知人之为人而存之,人与物不得不异。故伊川夫子既言“理一分殊”,而龟山又有“知其理一,知其分殊”之说。而先生以为全在知字上用着力,恐亦是此意也。
  朱熹经过思考之后,接受了李侗所说的理同气异说,并将之与理一分殊联系起来,得到李侗的认可,只是李侗仍然提醒朱熹“更用熟讲体认”,不能一带而过。后来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注“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章曰:“人物之生,同得天地之理以为性,同得天地之气以为形;其不同者,独人于其间得形气之正,而能有以全其性,为少异耳。虽曰少异,然人物之所以分,实在于此。”这里明确表达了人和物理同气异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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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侗文化研究 (第三辑)

《李侗文化研究 (第三辑)》

这本《李侗文化研究(第三辑)》,较为系统地展示了理学先贤李侗先生的理学造诣,让留存于故纸堆中的历史文化遗存,转化为引人入胜的文化产品,从而使它释放岀理学的巨大能量和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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