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极”与“理一分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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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侗文化研究(第一辑)》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4117
颗粒名称: 1、“太极”与“理一分殊”
分类号: B244.99
页数: 2
页码: 72-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客观唯心主义者把“气”(物质)类于理(精神)之后,把理类于“气”之前。
关键词: 李侗 后学 朱熹

内容

绍兴三十年(1160年)冬季,在剑浦县(今南平市)西林院历时一个月,李侗讲解《易经》太极论,以哲学辩证法论述“天理的客观性和普遍性”,阐明“理一分殊”的原理,并运用“六址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的来龙去脉。这些理论对朱熹极有启示,从此之后,他对读书更加认真精细。朱熹遵循李侗先生的教导,以“返博归约”的方法特点,抓住问题的根本,从平常实际的问题而努力钻研。朱熹“继承”二程及李侗的言论,并“发展了他们的理学思想”。理学家承认宇宙有一个总极之理,朱熹言论总极之理时,常引用周敦颐所用之名,名之曰太极。与此总极之理或是太极相对的具体事物,不论形象如何,概称为气。事事物物皆有个极,是道理极至。“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太极本无此名,只是个表德。”朱熹又说:“太极只是个极好至善的道理……周子所谓太极,只是天地人物万善至好的表德。”客观唯心主义者虽然承认有“气”的存在,但他们以理类于气之前:理于气之前的思想观念与古希腊柏拉图的思维极相似。朱熹的言论是:“无极而太极,不是说有个事物光辉辉地在那里。只是说当初皆无一物,只有此理而已。”“惟其理有许多,故物有许多。”“若在理上看,则虽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然亦但有其理而已,未尝实有物也。”理学家认为做的事情也是理在前,朱熹又说:“做出那事,便是有那理。凡天地出生那物,便是那里的那理。”一句话,客观唯心主义者把“气”(物质)类于理(精神)之后,把理类于“气”之前。

知识出处

李侗文化研究(第一辑)

《李侗文化研究(第一辑)》

本文记述了李侗是二程理学的三传弟子,对于朱熹哲学的成熟和发展起了重大作用。本文试对他和他的哲学思想作一初步的探索,以就教于各地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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