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延平建置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罗从彦故里行实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3958
颗粒名称: 二、延平建置沿革
分类号: K291.57
页数: 7
页码: 98-104
摘要: 作为福建最早建县的四个区域之一,延平的建县历史已达1800多年,其最早的地域命名即为“南平”。本节记述了延平自东汉以来1800多年的建置沿革变化情况。
关键词: 地理 延平 建置

内容

作为福建最早建县的四个区域之一,延平的建县历史已达1800多年,其最早的地域命名即为“南平”。东汉建安元年(196),孙策任命贺齐为南部都尉,带兵挺进福建,一战平定侯官,使自己的势力范围由此直达闽江下游。随后,为纪念此事,孙吴政权便于“建安初,分侯官之北置南平县,即今地府也”②。可以说,孙吴政权这个析侯官之北设“南平县”的举措,不仅开启了南平第一次设立行政建制的业绩,同时也彰显了孙策“居会稽、屠东冶”征服闽越故地的光辉历史,蕴含着“南疆平定”的美好寓意。
  入晋以后,南平就开始了几度改称“延平”并与“延平”一词结下千年不解之缘的漫长历史,其主要建置变化为:
  (一)魏晋南北朝时期
  晋太元四年(379),南平改为延平县,属建安郡。明弘治《八闽通志》引《方舆胜览》的注解认为,“晋武帝平吴,易南平县为延平”,未知孰是。①这也就是说,对“南平”为什么被改称为“延平”,作者虽然不能明确证实就是为了纪念“晋武帝平吴”这一大事,但是于情于理还是认为该说有点可取之处。而后,“南平”在改名为“延平”后不到100年的时间里,很快又经历了重新回到“南平”的名称变更:南朝刘宋永初年间(420—422),延平县开始析其地置沙村县(今三明市沙县);刘宋泰始年间(465—471),延平县复名南平县,但不久就因为行政治理权的归属问题存在争议而被长期废置,归属建安郡。
  (二)隋唐五代时期
  南北朝时,天下大乱,“延平”一地也在沉寂了很久以后,终于于唐武德三年(620)重新恢复行政建制,以“全省襟喉要地”的地理特征再次浮现在历史舞台上,突显了它的战略地位,开始屯聚民兵,史称“延平军”,归属建州。
  唐高宗上元元年(674),延平军改为剑州观察使。
  五代后梁开平至后唐同光年间(907—926),闽王王审知②改“延平军”为“延平镇”。
  后唐天成元年(926),王审知的长子王延翰自称大闽国王,称臣于后唐,将“延平镇”改为“永平镇”。
  后唐长兴四年(933),王审知次子王延钧杀兄篡位自称皇帝,改国号“大闽”,升福州为长乐府,立为东郡,领福、泉、建、汀、漳、镛(将乐)、镡(延平)七州。
  后晋天福四年(939),王审知的第八子王延曦接续王延钧王位。四年后(943),王审知的第十三个儿子王延政(943—945年在位)在建州(即今建瓯)僭位称帝,改国号“大殷”,改元“天德”,升“永平镇”为“龙津县”,兼置镡州(即今延平)。一年后,王延政被迎回福州,又改“殷”为“闽”,称闽帝,但国都仍设建州,而以福州长乐府为东都。
  天德三年(或南唐开运二年,即公元945年),南唐兵攻克镡州,王延政被打败,闽国灭亡,南唐随即占领建州并于当年九月在建州设永安节度使,复为延平军,改“龙津县”为“剑浦县”,复增延平县,不久即废。
  开运三年(946),南唐从建州析出延平、剑浦、富沙①三县地域,设“州”级行政区划,称“剑州”,治所在延平,这是“延平”第一次成为后来延平府府治所在地的开始。
  五代后汉乾祐元年(948),南唐又升永顺场为顺昌县,同时将福州之尤溪②、汀州之沙县③划归剑州,剑州因此共领六县,即:延平、剑浦、富沙、顺昌、尤溪和沙县。
  (三)宋元时期
  宋初建制时,福建称福建路,行政区划分为福、建、泉、漳、汀、南剑六州和邵武、兴化二军。
  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中央朝廷为了使福建的“剑州”有别于四川的“剑州(今广元市剑阁县)”,就在福建“剑州”前加上一个“南”字,称“南剑州”,“南剑州”之名一直沿用到宋亡为之,共领有五个县,分别是:剑浦(延平)、将乐、尤溪、沙县、顺昌,治所在剑浦(称延平郡治),隶福建路。
  对于这个“剑浦”和“延平”在历史上的地理位置关系,清代专攻沿革地理和军事地理的沿革地理学家顾祖禹曾在他的《读史方舆纪要》中,以明代的行政设置为例,明确解释说:“延平城,即今郡治。后汉末,置南平县。晋改延平,后废。五代时,王延政置龙津县,为镡州治,寻又析置延平县。南唐取镡州,改州治延平,寻还治剑浦,而以延平县省入。”①这也就是说,五代时的镡州州治即为延平改名而来的龙津县(今南平市延平区),后又析置延平县为其附郭②,二县并在同一地界(今南平市延平区)。南唐开运三年(946),镡州改称“剑州”,其州治龙津县先是改回原名“延平”,而后又改称“剑浦”,并析置延平县为其附郭,二者形成的顺序关系就是:先以“龙津县为州治”,“延平县为附郭”;不久后又变成以“剑浦县为州治”,“延平县为附郭”。由此可见,五代至宋初,“延平”和“剑浦”说的基本就是同一个地方,二者的关系犹如今天的“南平市区”和“延平市区”一样,其在用作地点说明时几乎可以完全混称。对此,目前依然能够看到的历史明证就是——
  南宋绍兴十七年(1147)夏,南剑州州学复建工程如期告竣后,由显谟阁待制张致远(南剑州沙县人)撰文的《南剑州重建州学记》碑(原文名《旧州学碑记》,勒石时改成此名),开篇就明确说到:
  延平郡治,当七闽之冲。而旧学跨西山,特踞形胜。九龙、双旌、演仙、文笔诸峰,皆秀拔摩云,环顾如列屏障。建、剑二水,会而南注。风雨晦瞑,神物吼跃。潭静天开,想紫光犹隐隐牛斗间。异时伟人辈出,其冠巍科、跻膴仕,术业足以师世。循良忠烈,足以动宸极,而厌绅笏者相望也。③
  这里所说的“延平郡治”,即南剑州的州治延平,其与所在地剑浦县间表现为典型的附郭关系。这也就清楚说明了为什么生为剑浦县人氏的罗从彦可以自称为“延平臣”,而同为剑浦人氏的李侗又为什么会被尊称为“延平先生”的客观所在。
  元朝时,一级政区称为“行省”,统领路;路为二级政区,统领府、州、县。但也有府、州不隶属于路而直属于省的,称直隶府、州。福建曾有建宁分省、泉州分省、兴化分省和延平分省的划分。至元十三年(1276),南剑州改为南剑路,属福建行省,其地域范围和下辖属县与宋代相比基本不变。
  大德六年(1302)南剑路改为延平路,复属福建行省,仍旧领有五县,即:南平(大德六年,由“剑浦县”复改名而来)、将乐、尤溪、沙县、顺昌,路治为南平。
  (四)明清时期
  明洪武元年(1368),延平路改为延平府,成为闽中八府①之一,与建宁府、邵武府并立闽北,属福建布政使司①,领有五县,即:南平、将乐、尤溪、沙县、顺昌。景泰三年(1452),沙县邓茂七起义失败后,明王朝为加强地方统治,析沙县、尤溪部分疆域,增设永安县,隶属延平府。此后的嘉靖十四年(1535),朝廷又析尤溪置大田县,使延平府共辖县七,即:南平、尤溪、沙县、顺昌、将乐、永安、大田。
  清沿明制,延平府共领县七。至雍正十二年(1734),延平府因大田县转隶永春州,其领有的辖地随之变为六个,即:南平、尤溪、沙县、顺昌、将乐、永安。至清末,由于闽江航线繁忙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延平府又在原来领有六县的基础上增设了上洋厅,即今天顺昌县洋口镇所在,由此共领六县一厅,即:南平、顺昌、将乐、沙县、尤溪、永安六县和上洋厅。
  (五)民国时期
  民国成立后(1913),实行废除府、州而留县制度,即废除府、州、厅,实行省、道、县三级制,福建行政区划由此有了较大的变动,全省被划分为东路、南路、西路、北路4道。闽北撤销建宁、延平、邵武3府,设北路道,领16县,驻地在南平,延平府的建置从此取消。
  1936年以后,福建全省又被分七个行政督察区,闽北分置第二行政督察区和第三行政督察区,驻地分别为南平和浦城。其中南平共领有十县,即:南平、沙县、顺昌、将乐、建宁、泰宁、尤溪、永泰、闽清、三元。
  1938年,第三行政督察区由浦城移驻建阳,此后两区的建制一直延续到1949年6月。

附注

②(民国)吴栻、蔡建贤《南平县志·卷一·历代沿革表》,南平市志编委会1985年5月点校本,第52页。 ①(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一·地理·建置沿革·延平府》(上),福建人民出版社,1990年5月,第15页。 ②王审知(862—925),字信通,又字详卿,五代闽国创建者王潮弟,唐末与王潮从王绪起兵,后部下兵变,众推王潮为主.王审知为副。王潮去世,继为威武军节度使。后梁开平三年封闽王,在位十七年。 ①(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之一·地理·建置沿革》(上),福建人民出版社,1990年5月,第15页引《方舆胜览》按云:“建宁府,古有富沙驿,城北有大伏洲。”疑去其地不远也。其第23页《卷之二·地理·郡名》则有:富沙《方舆胜览》:“古有富沙驿。城北有大仗洲,岂以此得名欤?”唐文基主编《福建古代经济史》第175页引证说到唐宪宗元和年间(806—820),福建修建了福州西门至延平富沙的官道。《福建省志》记载天福六年(941),闽王王审知第十三子王延政出任建州刺史时,曾请接续王位的兄长王延曦改建州为威武军,王延曦不许,只改称建州为镇安军,以王延政为节度使,封为富沙王。可见,“富沙”一名曾在历史上存在不短时间,其位置约在今天的延平区大横镇一带,离延平城区不远。 ②据《延平府志·卷一》记载,尤溪在开元二十九年(741)开山洞始置。此三县在唐代皆为不满三千户的中下县。(《新唐书》卷四十一) ③沙县本为一堡垒,晋太和四年(369),析南平之南乡置沙戍堡。南朝刘宋元嘉年间(424—453),改沙戍堡为沙村县。隋代改沙村县为沙县。 ①http://www.guoxue123.com/biji/qing/dsfjy/115.htm(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十七·福建方舆纪要叙·延平府》 ②附郭,我国行政区划用语,指县政府治所与州、府、省等上级政府机构治所设置于同一城池内的状态。如:唐代长安为国都,设京兆府治理长安附近的二十多县,京兆府治所设于长安,长安城内以朱雀大街为界,以东设长安县,以西设万年县。长安县、万年县、京兆府,三个政府机构的治所均设于长安城内,此状态即称为“附郭”。 ③(宋)张致远《旧州学碑记》,(民国)吴拭、蔡建贤《南平县志·卷十四·艺文志第廿一》,南平市志编委会1985年5月点校本,第748页。 ①公元1376年,福建全省八路改为福州、建宁、延平、邵武、兴化、泉州、漳州、汀州八府。 ①明朝时为国家一级行政区,简称布政使司、布政司、藩司,俗称“省”,负责一级行政区的民事事务。布政使司设左,右承宣布政使各一人,即一级行政区最高行政长官。而一省之刑名、军事则分别由提刑按察使司与都指挥使司管辖。布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合称为“三司”,皆为省级行政区最高机关;三司首长同秩同阶从二品。清朝沿袭明制,保留各承宣布政使司,但布政使司辖区直接通称为“行省”,并在各省布政使之上设置固定制的总督、巡抚掌管全省军民事务。

知识出处

罗从彦故里行实录

《罗从彦故里行实录》

出版者:河海大学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北宋理学大师、道南学派第二传人罗从彦的生平事迹、学派研究以及对现代文化的发展所做的贡献,以及罗从彦的故里的建筑、名俗和历史文化发展与现代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孙策
相关人物
延平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