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寅所聞 22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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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语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3451
颗粒名称: 甲寅所聞 22
分类号: B244.7
页数: 1
页码: 八九四
摘要: 本文为晦庵先生朱文公語錄卷第三十二潘履孫錄的甲寅所聞语录 22。
关键词: 朱熹 语录 潘履孫錄

内容

履孫問:[四二]「程子言:『近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四三]積習既久,自當脫然有貫通處。』又曰:『格物非謂盡窮天下之理,但於一事上窮盡,其他可以類推。』二說如何?」先生曰:「既是教類推,不是窮盡一事便了。且如孝,盡得箇孝底道理,故忠可移於君,又須去盡得患。[四四]以至於兄弟、夫婦、朋友,從此推之無不盡窮,始得。且如炭,又有白底,又有黑底。只窮得黑,不窮得白,亦不得。且如水雖是冷而濕者,然亦有許多樣,只認冷濕一件也不是格,但如今下手且須從近處做去。若幽奧紛孥,却留向後面做。所以先要讀書,理會道理。差先學得在這裹,[四五]到臨時應事接物,撞著便有用處。且如火爐,理會得一角了,又須都理會得那三角,[四六]又須都理會得上下四邊,方是物格。若一處不通,便非物格也。」又曰:「格物不可只理會文義,[四七]須便實下工夫格將去,[四八]始得。」[四九]

附注

[四二]履孫 徽州本、成化本無。 [四三]又 徽州本、成化本無。 [四四]患 徽州本、成化本作「忠],底本誤。 [四五]差 徽州本与成化本作「蓋」,底本誤。 [四六]那 徽州本、成化本無。 [四七]文義 徽州本、王本同,成化本爲「又義」,誤。 [四八]須便 徽州本同,成化本作「須」。 [四九]徽州本注記錄者爲「屦孫」,成化本注爲[夔孫」。

知识出处

朱子语录

《朱子语录》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本书以宋刻《晦庵先生朱文公语录》为底本,汇校众本。此书特点在于首次整理出版在体例上有别于“语类”体的“语录”体,为学界研究朱子思想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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