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辰春滄洲精舍所聞 173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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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语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2454
颗粒名称: 丙辰春滄洲精舍所聞 173
分类号: B244.7
页数: 1
页码: 三四七
摘要: 本文为晦庵先生朱文公語録卷第十三董銖録的丙辰春滄洲精舍所聞语录 173。
关键词: 朱熹 语录 董銖録

内容

問「五流有宅,五宅三居」。先生曰:「五刑各有流法,然亦分作三項,如居四海之外,九州之内,或近旬,[五一〇]皆以輕重爲差。『五服三就』,是做三處就刑。[五一一]如斬人於市,腐刑下蠶室,劓、刖就僻處。蓋劓、刖若在當風處,必致殺人。聖人既全其生,不忍如此。」

附注

[五一〇]旬 成化本作「甸」,是。 [五一一]做 成化本作「作」。

知识出处

朱子语录

《朱子语录》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本书以宋刻《晦庵先生朱文公语录》为底本,汇校众本。此书特点在于首次整理出版在体例上有别于“语类”体的“语录”体,为学界研究朱子思想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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