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辰春滄洲精舍所聞 143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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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语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2424
颗粒名称: 丙辰春滄洲精舍所聞 143
分类号: B244.7
页数: 2
页码: 三三九-三四〇
摘要: 本文为晦庵先生朱文公語録卷第十三董銖録的丙辰春滄洲精舍所聞语录 143。
关键词: 朱熹 语录 董銖録

内容

周問:「『獲在於天』,[四一三]集注曰:『天即理也。』此指獲罪於蒼蒼之天也,抑得罪此理也?[四一四]」曰:「天之所以爲天者,理而已。天非有此道理,不能爲天,故蒼蒼者即此道理是天,[四一五]故曰:『其體即爲之天,[四一六]其主宰即爲之帝。[四一七]如『父子有親,君臣有義』,雖是理如此,亦須是主面有箇道理教如此始得,[四一八]但非如道家説,真有箇『三清大帝』著衣服如此坐耳!」

附注

[四一三]在 成化本作「罪」,是。 [四一四]罪 成化本爲「罪於」。 [四一五]是 成化本作「之」,是。 [四一六]爲 成化本作「謂」 [四一七]爲 成化本作「謂」。 [四一八]主面 成化本爲「上面」。

知识出处

朱子语录

《朱子语录》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本书以宋刻《晦庵先生朱文公语录》为底本,汇校众本。此书特点在于首次整理出版在体例上有别于“语类”体的“语录”体,为学界研究朱子思想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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