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時舉録 22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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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语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2249
颗粒名称: 潘時舉録 22
分类号: B244.7
页数: 1
页码: 二六五
摘要: 本文为晦庵先生朱文公語録卷第十二的潘時舉録语录 22。
关键词: 朱熹 语录 潘時舉録

内容

亞夫問「衛君待子爲政」一章。[九四]先生曰:「其初只是一个『名不正』,便事事都做不得。『禮樂不興,刑罰不中』,便是个大底『事不成』。」亞夫云:[九五]「『禮樂不興』,疑若在『刑罰不中』之後,[九六]今何故却云禮樂不興而後刑罰不中?」先生云:[九七]「禮之所去,刑之所取。禮樂既不興,則刑罰宜其不中矣。」又曰:「禮是有序,樂是和樂。既事不成,如何得有禮樂耶?」

附注

[九四]一徽州本同,成化本無。 [九五]亞夫云 徽州本、成化本作「問」。 [九六]若 徽州本、成化本無。 [九七]先生云 徽州本、成化本作「曰」。

知识出处

朱子语录

《朱子语录》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本书以宋刻《晦庵先生朱文公语录》为底本,汇校众本。此书特点在于首次整理出版在体例上有别于“语类”体的“语录”体,为学界研究朱子思想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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