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申所聞 2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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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语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1858
颗粒名称: 戊申所聞 2
分类号: B244.7
页数: 1
页码: 一二一
摘要: 本文为晦庵先生朱文公語録卷第五李閔祖録的戊申所聞语录 2。
关键词: 朱熹 语录 李閔祖録

内容

義理身心所自有,失而不知所以復之。富貴身外之物,求之唯恐不得。縱使得之,於身心無分毫之益,况不可必得乎!若義理,求則得之。能不喪其所有,可以爲賢爲聖,[二]利害甚明。人心之公,每爲私欲所蔽,所以更放不下。但當常以此兩端體察,[三]若見得時,自須猛省,急擺脱出來!

附注

[二]爲賢爲聖徽州本同,成化本爲「爲聖爲賢」。 [三]當常 徽州本、成化本爲「常常」。

知识出处

朱子语录

《朱子语录》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本书以宋刻《晦庵先生朱文公语录》为底本,汇校众本。此书特点在于首次整理出版在体例上有别于“语类”体的“语录”体,为学界研究朱子思想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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