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辰冬丁巳春竹林精舍所録 142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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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语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1758
颗粒名称: 丙辰冬丁巳春竹林精舍所録 142
分类号: B244.7
页数: 1
页码: 四二
摘要: 本文为晦庵先生朱文公语录卷第二輔廣錄的丙辰冬丁巳春竹林精舍所録语录 142。
关键词: 朱熹 语录 輔廣録

内容

「非汝封刑人殺人,無或刑人殺人。非汝封又曰則則人,無或則則人」。康叔女周司冠,[四三六]一篇多説用刑。[四三七]此但言「非汝封刑人殺人」,則無或取有刑人殺人。[四三八]蓋言用刑之權止在康叔,不可不謹之意耳。

附注

[四三六]女 徽州本、成化本作「爲」。冠 徽州本、成化本作「寇」,是。 [四三七]一篇 徽州本、成化本爲「故一篇」。 [四三八]取 徽州本、成化本作「敢」,是。 殺人徽州本、成化本爲「殺人者」。

知识出处

朱子语录

《朱子语录》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本书以宋刻《晦庵先生朱文公语录》为底本,汇校众本。此书特点在于首次整理出版在体例上有别于“语类”体的“语录”体,为学界研究朱子思想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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