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鹅湖之会:格物穷理与明心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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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追寻朱子的足迹》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1274
颗粒名称: 三、鹅湖之会:格物穷理与明心之辩
分类号: B244.7
页数: 4
页码: 50-53
摘要: 本文讲述了此次行程中特别从武夷山乘游览车,沿溪边公路费一小时翻过武夷山之分水岭,进入江西界,再一小时到达江西铅山之鹅湖书院,感受历史上知名的“鹅湖之会”,这是当年朱熹、吕祖谦走过的路。当年朱熹46岁,陆九渊37岁,陆九龄44岁,吕祖谦39岁。其后陆九渊之心学被明代王阳明发扬光大,称“陆王心学”。在鹅湖书院之研讨会中,认识主讲人徐公喜律师兼教授,算是我的同行,深觉有趣,获其赠所著《朱熹理学法律思想研究》,当好好拜读。我问其时间如何分配,他说在律师方面仅占二成,只为一些朋友服务,多以研究、教学为主,“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深有所感。
关键词: 鹅湖书院 研讨会 明心之辩

内容

此次行程中特别从武夷山乘游览车,沿溪边公路费一小时翻过武夷山之分水岭,进入江西界,再一小时到达江西铅山之鹅湖书院,感受历史上知名的“鹅湖之会”,这是当年朱熹、吕祖谦走过的路。
  公元1175年(淳熙二年)四、五月间,吕祖谦和朱熹编完《近思录》后回浙,朱熹师徒特从武夷山送行至江西铅山鹅湖寺。吕祖谦为了调和朱熹和陆九渊兄弟间的思想学说差异,期其“会归于一”,请朱熹在鹅湖等候,自己跑到金溪劝陆九渊兄弟一同前往鹅湖,促成了历史上有名的鹅湖之会,首开了“治学辩论”之先河,影响后世学界深远。当年朱熹46岁,陆九渊37岁,陆九龄44岁,吕祖谦39岁。
  由于对吕祖谦促成此次中国哲学史上重要的辩论感到有趣,在此行中,我特别用心研读了同行中四川师大蔡方鹿教授关于朱、陆论争差异之论文,并拜读王立斌先生编著《鹅湖书院》一书,乃对“朱熹理学”及“陆王心学”,有了进一步的体会,获益良多。真是开卷有益,为学甚乐。此时,朱熹年长九渊9岁,肯与九渊辩论,风范可佩!而九渊方至思想成熟之龄,已成大师,其功力、锐力亦可佩! 简单的理解,朱熹认为理是万物的根源,主张“格物穷理”、通过“多读书”(泛观博览),掌握天理,故勤读书、勤讲学、勤著述;陆九渊则强调“心即理”、“心即宇宙”,本心重要,良知良心已固有,注重反身而求的“养心”,反对一味读书讲学,以免戕害本心,流于支离,认为讲学不过获得闻见之知,而于求本心则有害;陆九渊认为尧舜之前无书可读却人人知礼教,如今书籍无数,却人欲横流,心性修养不过,看再多书又如何?因此,书是次,心才是主,书贵精而不贵泛,重自我领悟而轻注解,反对朱熹的“格物致知、读书穷理”,主张“致心之良知”。其后陆九渊之心学被明代王阳明发扬光大,称“陆王心学”。朱熹批评陆九渊“太简”,流于“禅”,陆则批评朱“支离”,为诗曰“易简工夫终久大,支离事业竟浮沉”。
  此时此刻,经历30年在法庭上引经据典、无数的滔滔雄辩,我在知天命之年的心境,竟是被陆九渊的“心学”所吸引。律师们读过的法律图书、法律条文、判例,不在少数,还包括本国的、德国的、日本的、美国的,如果要“反对”对方,很容易随手祭出18套攻击、防御方法,但扪心自问“良知”,这18套是否与“是非”、“天理”相符?陈水扁及家族涉及多起财务与职务有关的案例,还好意思鼓动其党徒、律师提出“司法人权”的抗辨?涉及书虽读多、条文精通,但欠缺“致良知”及“心”的修养,违反一般人对总统职位期待的天理。回想我个人年轻时,熟读律书、条文、判例、法理,于27岁创设律师事务所,以“蔚理”为名,即认理为法令之本,要讲道理,不合理的法令要修,以为自勉!于今更深觉“心”的重要性。有“心”,纵使不懂法,亦不致违法。圣经罗马书“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如果忘了“本心”,则“著书多,没有穷尽;读书多,身体疲倦”(《传道书》第12节)。陈的官司让自己、家人及司法系统及整个社会疲倦,是当事人、所有法律人及支持的民众应该反省的。回想早年,我年轻时曾为陈的“蓬莱岛案”而“义务辩护”,后来,在2000年却变成为邱毅辩护,因而惶恐地和“总统”打官司,令人感慨!是我变了?还是陈变了?到底本心及理站在那一方?诚心建议绿营检讨:为何许多人的心跑掉了? 在研讨会中,我提出“一个人会因为年龄、经历不同,而改变重点,年轻时当广求知识、穷理、多读书,年纪大时则较深体会心性、良知的重要性”,获同行世界朱氏宗亲会朱茂男会长之认同。不过,奇的是,当年力主“心性”的陆九渊仅37岁,比46岁的朱熹年轻9岁,比我年轻近20岁,可见陆九渊的智慧比我高多了。年轻时,我曾有一度主张“透过多打官司,彻底弄清真相及真理”(穷理),但法官总是凡人,许多官司打了10年、20年,还是没有真相,有了结论也不一定是真相,如今倒是认为人们还是应重心性存天理,能和解就和解,慎始以避免官司为宜。伊川先生曰“君子观天水违行之象,知人情有争讼之道,故凡所作事,必谋其始,绝讼端于事之始,则讼无由生矣,谋始之义广矣,若慎交结,明契卷之类是也”(《近思录》卷十),以慎交友、慎交易及订明契约,绝讼端于事之始,真有道理,替孔子的“必也使无讼乎”,更具体的指出“无讼”的方法。
  当然,朱子所述多读书、讲学、著作、穷理,也是基本功夫,孔子就说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怠”,也不能光“心想”而不学,朱子正是因为勤学、勤写、勤讲,累积的行谊丰富,广泛影响士族,而成其大,以世俗的眼光而言,其一生是一部思想方面的“成功学”,已足为后人效法。其实,许多专家包括黄宗羲都指出“理”与“心”不可偏废。读书穷理是基本,须下苦功的,但也应求诸“本心”及“致良知”。格物致知、穷理比较属于“认识论”(存在,to be,sein)的角度,而“本心”、“致良知”则属于“价值论”(当为,should to be,sollen)的领域,在“认识论”(存在)与“价值论”(当为)的关系上,到底“存在”、能否导致“当为”,历史是否为(价值)的法庭?向来有方法一元论及方法二元论的差异,我个人认为存在不一定能导致“当为”,所以,知识固然重要,但知识不代表品性,仍须劝诱人们为“内心”修为,致良知,为善的价值判断及实践。希望我所受认识论、价值论、客观性的训练及30年价值诉求及判断的演练,能多少体现着当年吕祖谦先生有意将朱、陆学说“会归于一”的精神,类似吕祖谦在学问上“宽宏函容和兼收并蓄”的精神,清朝全祖望称“朱学也,吕学也,陆学也,三家同时,皆不甚合,朱学以格物致知,陆学以明心,吕学则兼取其长,而复以中原文献之统润色之”,诚然,透过“知识论”、“价值论”及社会科学之客观性之理论,有助于“兼取其长”。
  在鹅湖书院之研讨会中,认识主讲人徐公喜律师兼教授,算是我的同行,深觉有趣,获其赠所著《朱熹理学法律思想研究》,当好好拜读。我问其时间如何分配,他说在律师方面仅占二成,只为一些朋友服务,多以研究、教学为主,“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深有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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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朱子的足迹

《追寻朱子的足迹》

本文讲述了在朱子之路的始业式和结业式的致词中表达了我的感恩、谦卑与传承的志业思维,及对未来的期许和方向。相信在我们手中,我们拥有今天;在我们梦里,我们拥有明天;在朱子学的信念里,我们拥有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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