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护社会稳定,为巩固和加强封建君主专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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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1087
颗粒名称: (一)维护社会稳定,为巩固和加强封建君主专制服务
分类号: B244.7
页数: 4
页码: 215-2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宋代,无论是土地占有方式,还是剥削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那种人身依附关系比较强的部曲、佃客制已基本消失,代之而兴的是土地依附关系的租佃制。这种阶级斗争的新形势,无疑冲击了整个地主阶级的阶级统治和根本利益,迫使地主阶级不得不考虑寻找一种新的统治方式,来对付农民起义,以巩固封建统治。
关键词: 朱子理学 哲学思想 朱熹

内容

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宋代,无论是土地占有方式,还是剥削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那种人身依附关系比较强的部曲、佃客制已基本消失,代之而兴的是土地依附关系的租佃制。宋代租佃制下的佃户不同于唐中期以前的部曲和佃客,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相对缓和,使得佃户社会地位相对提高,大大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促使农业生产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但为了维护其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地主阶级要求强化国家机器,加强对农民的统治,此时期,地主与农民的矛盾仍是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
  整个宋代,农民与地主之间的斗争愈演愈烈,发动了大大小小上百次农民起义。“等贵贱,均贫富”的革命思想是对地主阶级强加在农民身上不平等的等级制度的否定,反映了农民不仅在经济上要求平均,而且在政治上要求平等的愿望。这种阶级斗争的新形势,无疑冲击了整个地主阶级的阶级统治和根本利益,迫使地主阶级不得不考虑寻找一种新的统治方式,来对付农民起义,以巩固封建统治。
  同时,统治阶级内部的派别斗争也日渐升温,斗争的性质既有物质利益和财产再分配的斗争,也有涉及政治权力的再分配。同时因其治理国家的政治理念不同,有主张以仁义为指导来改革朝廷政治的,也有以兴起事功为目的来变法的,以及其他治国理念的差异。所以在如何维护地主阶级统治的策略上有时会产生矛盾,甚至会出现激烈的斗争。如北宋熙宁间的变法派与保守派的斗争,南宋主战派与主和派的斗争等。地主阶级内部的错综复杂的矛盾和斗争,促使地主阶级各派代表人物寻找不同的哲学武器,为自己的利益服务。
  除此之外,两宋时期的国内民族矛盾也十分尖锐。两宋时期,中国境内存在着几个民族政权并立的局面。北宋的北边和西边,有辽、夏、吐蕃等政权,以后又有从东北崛起的金政权。宋、金对峙,从北宋到南宋。南宋末年,漠北又兴起蒙古政权,后来打败南宋建立了统一的元朝。宋朝的国策是安内重于攘外,重文轻武,这是在对外关系上软弱无能、屡屡失败的重要根源。这些造成了积弱的局面,“绍兴和议”“隆兴和议”“嘉定和议”便是例证。
  尽管两宋时期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一直困扰着宋王朝的封建统治,但较之唐末已有了较大的改观,特别是南宋中期,边境相对安宁,国内社会相对稳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得到了长足发展,创造出远远超过汉唐盛世的社会生产力。经济基础的改变,刺激着上层建筑的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某种变化。在新的经济关系面前,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统治阶级的内部团结,加强对劳动人民的统治,朱子在继承二程思想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了洛学,集宋代理学之大成,为现实政治的合理性作论证,使之符合天理的原则。朱子把儒家纲常伦理上升为天理,视为最高的宇宙本体,是万事万物的总根源、主宰者。天下万事万物都因天理而产生,因天理而存在,是天理的自然安排。天理即是天的代名词,是统治阶级和民众整体利益的代表和体现,其实质是为宋王朝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理论依据。
  朱子政治学说的核心是天理治国论,主张君主制,认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此人道之大经,政事之根本”①。以君臣父子的原则作为政事的根本,并主张“君臣之际,权不可略重,才重则无君”②。强调臣权不得重于君权,以防止君权旁落而造成社会统治秩序的混乱。
  朱子抛弃了天人感应和谶纬迷信的哲学形式,吸取了佛道二教在哲学本体论、认识论上的思辨性成分,把君主制纳入天理论的范畴。由此,董仲舒的“君权神授”就被改造成为君权本于天理。《朱子语类》载:“问:‘天将降大任于人’‘天佑民,作之君。’……曰:‘……这个也只是理如此。’”③意即君主制存在的根据在于天理。朱子还说:“夫天下之事莫不有理,为君臣者有君臣之理,为父子者有父子之理,为夫妇、为兄弟、为朋友以至于出入起居、应事接物之际,亦莫不各有理焉。”④指出为君者有为君者的道理,为臣民者有为臣民者的道理,天下万事万物各处其位,各得其理。强调为君者应体恤下民,集众思,广忠议,克除私欲,以存天理;为臣者应该尽忠职守,自觉遵循并维护上下尊卑的封建宗法等级制度,事君以忠;为民者应该安于现状,臣服统治,不要犯上作乱。这样一来,既宣扬了封建君主的权力,使君权更具有理性色彩,又维持了地主阶级内部的团结,加强了对广大民众的统治,甚至镇压农民起义,并给这种统治披上天理自然的外衣。
  朱子在巩固君权以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亦主张把君主置于“天理”的约束之下,对包括皇帝和权臣在内的封建统治者的权力加以一定的限制。为此,朱子继承孟子“格君心之非”的思想,强调“辅相之职,必在乎格君心之非,然后无所不正”①。并提出“正君心是大本”②的思想,以强调格君心之非的重要性。亦在政治治理的实践中,上疏批评宋宁宗的“独断”。这种纠正帝王心中的坏念头的思想和限制君权的行为体现了理学家治国理政思想的特征。
  朱子维护社会稳定,为巩固和加强封建君主专制服务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需要,由此,在宋元时期朱子的历史地位逐步得以确立。

知识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下册

《朱子文化大典 下册》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本书分上、中、下三册。上册介绍朱子生平,包括家世、从学、讲学、论道、政绩等内容。中册阐述朱子文化源流,包括朱子理学形成的历史背景、朱子的理学思想、朱子的经学思想、朱子的教育思想等内容。下册着重介绍朱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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