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人格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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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0908
颗粒名称: 四 人格美学
分类号: B244.7;B825
页数: 4
页码: 308-311
摘要: 朱子理学美学的核心与指归正在于通过培养人格美来实现社会的和谐,艺术美和山水美都是通过审美教育的途径而服务于这一最终目的。这就是朱子理学美学的基本结构体系,在这个逻辑结构中,人格美学具有核心的地位和指归性的意义。与此相应,朱子理学美学的核心,也不在于纯粹的艺术哲学或山水美学,而在于人生美学或人格美学,艺术哲学和山水美学的精神指归仍是为理想人格的塑造提供有效的手段和途径,即审美教育;所以,他的艺术哲学是人格化的艺术哲学,他的山水美学也是人格化的山水美学。
关键词: 朱子 理学 人格美学

内容

朱子理学美学的核心与指归正在于通过培养人格美来实现社会的和谐,艺术美和山水美都是通过审美教育的途径而服务于这一最终目的。这就是朱子理学美学的基本结构体系,在这个逻辑结构中,人格美学具有核心的地位和指归性的意义。朱子理学的核心不在自然哲学或宇宙本体论,而在人生哲学或人生本体论,自然哲学或宇宙本体论的探讨目的仍在于为人生的合理生存、人生的伦理规范寻找宇宙本体论的依据;归根结底,仍是为了解决人生问题,尤其是人的精神生活问题,也即人生境界问题。与此相应,朱子理学美学的核心,也不在于纯粹的艺术哲学或山水美学,而在于人生美学或人格美学,艺术哲学和山水美学的精神指归仍是为理想人格的塑造提供有效的手段和途径,即审美教育;所以,他的艺术哲学是人格化的艺术哲学,他的山水美学也是人格化的山水美学。这样朱子人格美学就在其理学美学体系中占有特殊而重要的地位,这也是朱子理学美学重要的特点之一。
  人格美学与审美教育是朱子理学美学体系中相辅相成的两个核心组成部分,人格美是朱子理学美学追求的最高的美,是朱子理学美学所追求的理想的人生境界;审美教育则是实现这种理想的人生境界的重要的和必要的手段与途径。前者是对人生完美的理想境界本身的形象化规范,后者则是对实现这种完美的理想境界的手段与途径的动态化探讨。相对而言,前者侧重对人格美理想的静态的横剖面分析,后者侧重对人格美形成过程的动态的纵向观照。理学家喜欢用“本体和工夫”这对术语,那么,人格美就属于本体,而审美教育则属于工夫。
  在朱子的人格美学中,人格美是由“性—情—行”三层面构成的一个系统结构,其中性为本体或虚性范畴,是人格之美的本体依据;情为实体或实性范畴,是人格自身的组合及体验;行为象体或象性范畴,是人格外现的人的品性行为上的表现。与艺术美和自然美不同,人格美是人自身之美的直接体现,这个审美对象既是客体,又是主体,它的结构就是一个动态的结构,是由人心自我能动主宰的结构。因此,在人格美的结构系统中,还得加上一个能动因素,这就是“心”。在人性论中,朱子主张“心统性情”说,就性情关系而言,性为体,情为用;性为未发,情为已发;性为至善,情有善恶。然而“性情皆出于心”①,无论“天地之性”还是“气质之性”,或者说,无论“性”还是“情”,都必须在心中寄托,受心制约,因此朱子说“ 心,统性情者也”②。心以性为体,以情为用,性作为本体存在于心中,情作为本体的作用通过心之动表现出来,两者都离不开心,这就是心兼性情,也即心兼体用。同时,人的本性和情感还需要作为意识活动总体的心来把握和控制,性存于心时,要以心来存养,以使其不受干扰而丧失本性;性表现为情时,亦要心来主宰,使之符合性善原则。在人格结构中,性是人格应有的本然,情是人格已有的实然,行则是人格实然的表现。由性至情再至行,尽管有逻辑的必然,而这种必然的实现要通过心的作用。本然之性是至善的,情作为气质之性则有可能善,有可能恶。所以天理人欲,几微之间;道心人心,一心体用,其关键还在于心的把握与主宰。这个理论引申到人格美的结构理论中,我们可以作这样的理解:尽管人都具有人格美的潜能,但这种潜能是否能实现,则取决于人之心灵的作用;理想的人格境界的真正实现,还要靠心灵的自觉。一情一意 ,是否为善,一言一行,是否为美,关键就在于其心对情意言行的自觉把握,如果情意言行举止都能发而中节,恰如其分,与性相当,就是本然之性的完满显现,也就能表现为完美和粹的人格境界。
  朱子的人格境界大体可以分为这么几个层次或等级:(1)才人境界—功力境界:外在的为功的境界; (2)贤人境界—道德境界:内在的为善的境界;(3)君子境界—全德境界:功德兼备的境界;(4)圣人境界—天地境界:天人合一、“心与理一”的境界。从人格美学的角度说,才人境界体现的是能力之美,贤人境界体现的是德行之美,君子境界体现的是德才兼备的和谐之美,圣人境界体现的则是极高明而道中庸, 天人合一的浑成之美。若与孟子的“善、信、美、大、圣、神”六种人格美相比较,则才人境界接近于“可欲之”之善,贤人境界接近于“实有之”之信和“充实之”之美,君子境界接近于“充实而有光辉之”之大 ,圣人境界则接近于“大而化之”之圣和“圣而不可知之”之神。在这四类人格境界中,才人境界在朱子心目中是有所保留的,他对才人境界有赞许的成分,但很少崇尚;他所欣赏和崇尚的是后面三类境界,然这三类境界又有高低之分。朱子认为“贤人不及君子,君子不及圣人”①,可见在朱子心目中,贤人、君子、圣人三类人格境界是历级而上,圣人境界则是至高无上的最理想境界。
  朱子理学的根本目的,是要实现“心与理一”②的最高境界,朱子理学美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 心与理一”的人格境界,这种境界就是“心体浑然”,“浑然一理”③的圣人境界。在朱子看来,实现了“ 心与理一”的人生境界,就会有一种乐的情感体验,这是一种最高的人生体验。理学家所谓“孔颜乐处”或 “曾点之乐”,都是指人生达到“心与理一”以后的一种自我体验和自我快乐,这种体验与快乐虽然不纯粹是美感体验,但是具有美学意义,亦可以说是人生的某种审美境界。按李泽厚先生的说法:“这个本体境界 ,在外表形式上,确乎与物我两忘而非功利的审美快乐和美学心境是相似和相接近的”,这是“属伦理又超伦理、准审美又超审美的目的论的精神境界”。④按蒙培元先生的说法:这种最高的心灵境界,“既有真理境界(诚),又有道德境界(仁),还有审美境界(乐)”,因此是“真、善、美合一的整体境界”。⑤在笔者看来,不仅在外表形式上,而且在深层的精神内涵上,这种理想的人格境界也是与人生的审美境界相通或相似的。审美最根本的精神在于通过以令人愉悦为主的情感体验,消融主客体之间的矛盾而达到人的精神自由,从而进入无入而不自得的人生境界。朱子和理学家们追求的最高人生境界,以及实现这种理想人生境界的工夫,都体现了深刻的美学精神。因此,朱子的这种人格理想不仅属于人格伦理学,而且属于人格美学 。这就是朱子人格美学的内在逻辑结构以及它在朱子理学和美学中的地位和意义。

附注

①〔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九十八《张子之书一》,第2513页。②〔宋〕朱熹:《孟子集注》卷三 《公孙丑章句上》,《四书章句集注》,第239页。 ①〔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二十四《论语六·为政篇下》,第578页。 ②〔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五《性理二·性情心意等名义》,第85页。 ③〔宋〕朱熹:《论语集注》卷二《里仁》,《四书章句集注》,第72页。 ④ 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宋明理学片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38页。 ⑤蒙培元:《心灵与境界:朱熹哲学再探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3年第一期。

知识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本文阐述朱子文化源流,包括朱子理学形成的历史背景、朱子的理学思想、朱子的经学思想、朱子的教育思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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