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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一 朱子的经济思想概述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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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0867
颗粒名称:
一 朱子的经济思想概述
分类号:
B244.7
页数:
12
页码:
266-277
摘要:
本文内容包括(一)义利观:义中自有利(二)恤民:国家之大务 (三)正经界:民间莫大之利(四)劝农:足食之本在农(五)社仓:近古之良法也(六)权物轻重:朱子的货币观。
关键词:
朱子
经济思想
概述
内容
(一)义利观:义中自有利义利观是朱子经济思想的理论基石。朱子认为,义利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利虽有害于义,但义未尝不利。“凡事不可先有个利心,才说着利,必害于义。圣人做处,只向义边做。然义未尝不利,但不可先说道利,不可先有求利之心。盖缘本来道理只有一个仁义,更无别物事。义是事事合宜。”①在解释文言四德时,朱子进一步提出义中自有利。“‘利物足以和义’者,使物物各得其利,则义无不和。……义中自有利,使人而皆义,则不遗其亲,不后其君,自无不利,非和而何?”①为什么义中自然有利呢?朱子解释说:“‘义者,心之制,事之宜。所谓事之宜,方是指那事物当然之理,未说到处置合宜处也。”②由于“义”能使事物各得其所,处置合宜,故能利于万物。
朱子坚信仁义是人之本心,利心生于外物对人心的诱惑。“仁义根于人心之固有,利心生于物我之相形。”③做任何事情不要先有个利心。对学者而言,利心只会令人远离王道。“在学者身上论之,凡日用常行应事接物之际,才有一毫利心,便非王道,便是伯者之习,此不可不省察也。”④对于君主而言,“盖人主不能絜矩者,皆由利心之起”⑤。甚至于“杀身成仁”都不能先有名利之心,“亦只是义当杀身,即是成仁。若为成仁而杀身,便只是利心。”⑥如果以功利之心来追求仁义,那不是真正的仁义,相反,它还会阻碍仁义的实现。“以利心为仁义,即非仁义之正,不待有不利然后仁义阻也。”⑦在《孟子见梁惠王章注》中,朱子极力推崇孟子非功利主义的“仁义说”:“程子曰:‘君子未尝不欲利,但专以利为心则有害。惟仁义则不求利而未尝不利也。当是之时,天下之人惟利是求,而不复知有仁义。故孟子言仁义而不言利,所以拔本塞源而救其弊,此圣贤之心也。’”⑧倡导仁义,反对名利,这才是拔本塞源、拯救时弊的方法,才是圣贤的真心追求。
作为君子,应当审慎地对待富贵而安贫乐道,这是朱子对待财富和贫贱的基本立场。朱子肯定君子与小人对财富都有同样的诉求:“欲富贵而恶贫贱,人之常情,君子小人,未尝不同。”⑨但是,朱子认为获取财富的手段必须符合道的要求:“不以其道得之,谓不当得而得之。然于富贵则不处,于贫贱则不去,君子之审富贵而安贫贱也如此。”①君子对于财富和贫贱所应持的态度和标准是道和仁。如果道就是道义或道德的话,那么,得到不当富贵,则应视之如浮云,就应安于贫贱,此是君子的重要品德。所以朱子说:“君子所以为君子,以其仁也。若贪富贵而厌贫贱,则是自离其仁,而无君子之实矣。”②君子在富贵与贫贱的取舍之间,要合乎仁的标准,合乎天理的要求。“设言富若可求,则虽身为贱役以求之,亦所不辞。然有命焉,非求之可得也,则安于义理而已矣。”③ (二)恤民:国家之大务 “恤民”是朱子经济思想的核心内容。他说:“国家之大务,莫大于恤民。”“恤民”首先必须“养民”。在朱子生活的时代,南宋政权腐朽衰微,社会矛盾尖锐。为了挽救危局,朱子提出了“恤民省赋”的主张。所谓“恤民”,就是体恤民间疾苦,关心民瘼的意思。朱子认为:“恤民之大者有六:曰重放税租,曰通放米船,曰劝分赈乏,曰截留纲运,曰严禁盗贼,曰纠劾贪懦。”④在这六条“恤民”之政中,他又认为恤民之实在省赋,“臣尝谓天下国家之大务,莫大于恤民,而恤民之实在省赋。”⑤省赋,即减轻人民赋税负担,这是恤民的最主要措施。欲“恤民”必须“养民”,为政之道“特在乎养民而已”,养民则要重视农业,奖励垦荒,兴修农塘。朱子还提出了“足食之本在农”的经济主张。“窃惟民生之本在食,足食之本在农,此自然之理也。”⑥他十分推崇陆贽的观点,认为“财”是系乎民心的国家之本,经济问题处理不好会失掉民心,失掉民心必然动摇国本。朱子为挽救赵宋政权,极力主张“恤民”,可谓抓住了要害。
朱子的财政指导思想就是“养民”“恤民”,其基本方针就是“撙节财用”。朱子充分认识到“节用”在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他强调“朝廷撙节财用,重惜民器,以为国之大政”①。如不“节用”,统治者的挥霍必然导致地方财尽民穷,“侈用则伤财,伤财必至于害民。”②反之,节用“则财用足矣”,“故爱民必先于节用”③。然而,当时的统治者恰恰只是穷奢极侈,“不知名园丽圃,其费几何?日费几何?”④结果因此造成官吏巧作名色、横征暴敛,而民力大穷。究其原因,除上所述外,还有重要的一条就是统治者不知道量入为出,只知一味取财于民。国家应该藏富于民,民富与君富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朱子说:“民富,则君不至独贫;民贫,则君不能独富。有若深言君民一体之意,以止公之厚敛,为人上者所宜深念也。”⑤君与民本属一体,切不可夺民之财以富其君。“富其君者,夺民之财耳,而夫子犹恶之。况为土地之故而杀人,使其肝脑涂地,则是率土地而食人之肉。其罪之大,虽至于死,犹不足以容之也。”⑥理想的状态是君民共享财富。“财者,人之所好,自是不可独占,须推与民共之。”⑦在朱子看来,民的贫、富与君(即国家)的贫、富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关系。只有百姓富裕、安居乐业,国家才能富强;民富是君富的基础,百姓富足了,君(国家)也不会贫困。只能是水涨船高,民富而国强。
与节用思想相对应,朱子提出了自己的“俭奢适中”消费观,即主张俭、奢都要合乎“中”,俭、奢都以“礼”为标准。“礼贵得中,奢易则过于文,俭戚则不及而质,二者皆未合礼。然凡物之理,必先有质而后有文,则质乃礼之本也。”①奢侈则容易过于华丽,节俭就会不及而显得简朴。“过”和“不及”都失掉“中”,“奢俭俱失中”②。失中,就是不合礼。由此,可以得知朱子的消费标准是“奢不违礼”,“俭不失中”。也就是说,朱子的消费观必须遵循等级(“礼”)的规定来进行消费。他认为不同的阶层应按不同的等级标准来享受,不应超越。针对南宋统治者的挥霍无度,他反复强调:“侈用则伤财,伤财必至于害民,故爱民必先于节用。”③当然“节用”并不是要求人们不用,“饥而欲食,渴而欲饮,则此欲亦岂能无?”④如何做到俭奢适中?朱子提出了“撙节财用”“量入为出”“罢去冗费”三项措施,要求统治者“正心”“荒政”。“正心”要求统治者施仁于民,“存天理,灭人欲”;“荒政”是要求统治者宫省事禁,减免赋税,惠康小民,扫除朝廷上宫廷内外一切“浮费”和“冗费”,减少军费开支。
(三)正经界:民间莫大之利朱子十分推崇古者圣王的“井田制”,他在《井田类说》中提出了自己的社会改革方案。“八家共之,一夫一妇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以为庐舍。出入相交,佇望相接,疾病相救。民受田,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岁更耕之,换易其处。其家众男为余夫,亦以口受田如此比。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⑤但他认为:“封建井田,乃圣王之制,公天下之法,岂敢以为不然!但在今日恐难下手。设使强做得成,亦恐意外别生弊病,反不如前,则难收拾耳。”⑥针对南宋社会兼并日益严重,贫富分化日益加剧的社会现实,他在《井田类说》中提出了自己的社会改革方案。“夫土地者,天下之大本也,《春秋》之义,诸侯不得专封,大夫不得专地。今豪民占田或至数百千顷,富过王侯,是自专封也。买卖由己,是自专其地也。……就未悉备井田之法,宜以口数占田,为立科限,民得耕种,不得买卖,以赡贫弱,以防兼并。”①承袭古志,朱子的设想一是“以口授田”,限制豪民霸占土地,使农民有田可耕;二是土地不得买卖,避免兼并,导致贫富悬殊。这个方案的民本思想很明显,比“井田制”进了一步,更现实一些,但要真正实行还是可能遇到麻烦。所以方案虽然有了,施行与否却未见记载。不过,朱子在此表达出的“民本”心意,还是应该重视和肯定的。
“正经界”就是“仿井田之意”,朱子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谈论井田的。他说:“经界一事,最为民间莫大之利。”②“正经界”之说,最早见之于孟子的“井田论”:“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③承接孟子和宋代诸儒,朱子实行经界的目的主要在于抑制富家兼并,均平赋税,减轻农民的负担。他指出:“版籍不正,田税不均,虽若小事,然其实最为公私莫大之害。盖贫者无业而有税……富者有业而无税……则公私贫富俱受其弊。”④朱子的“正经界”类似王安石的方田均税法,他声称:“安石之变法固不可谓非其时,而其设心亦未为失其正也。”⑤朱子坚持,实行经界法有其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其利在于官府细民,而豪家大姓、猾吏奸民皆所不便”,并把“正经界”提高到国家治乱和社会安危的高度:“往岁汀州累次贼盗,正以不曾经界,贫民失业,更被追扰,无所告诉,是以轻于从乱。”⑥而该州实行经界的消息传出后,则是“千里细民鼓舞相庆,其已逃亡在漳、潮、梅州界内者,亦皆相率而归,投状复业”①。“正经界”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朱子主张:“三十年一番经界方好。”②朱子在知漳州时奏请在漳、汀、泉三州“正经界”,虽得宋光宗同意,终因豪右势家的强烈反对,未能获得实施,“始寝其事”。
(四)劝农:足食之本在农同当时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相适应,朱子提出了“足食之本在农”的经济主张。“窃惟民生之本在食,足食之本在农,此自然之理也。”③朱子认为“民”的生存和生产的根本在于“食”,即人人有饭吃。没有食物,则“民”将流离失所,不能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也就不能创造社会财富。因此,他强调必须重视农业生产。“契勘生民之本,足食为先。是以国家务农重谷,使凡州县守卒皆以劝农为职,每岁二月,载酒出郊,延见父老,喻以课督子弟、竭力耕田之意。”④在农业社会,国家应该“务农重谷”,这是自然的道理或规律。为了保证社会物质生产的基础,农业必居于首要地位。因此,州县官吏应以劝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每年二月春耕之时,载酒出郊,奖励耕田,发展农业。朱子在担任地方官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如提倡兴修水利、不误农时、改造土壤和种植方法、保护耕牛、多种经营、奖励垦荒等。除此之外,朱子在政治上主张要爱民,不扰民,君主应为民着想,从民出发,国家理财以养民为本,国家的紧急任务应该是爱养民力,限制税收,特别当民力之未裕之时,更应克去私心,让人民生存下去。
从“民生之本在食,足食之本在农”的思想出发,朱子认为州县守卒,皆应以劝农为职。朱子亲自撰写《劝农文》三篇晓谕父老子弟竭力耕田,勤劳致富,使其知晓“用力勤、趋事速者,所得多;不用力、不及时者,所得少”①;对农时“莫令迟缓,过却时节”;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不可偏废,“种田固是本业,然粟豆麻麦、菜蔬茄芋之属,亦是可食之物”②;要及时兴修水利,“陂塘水利,农事之本”③;并注意推广农业技术。
(五)社仓:近古之良法也社仓制度,系朱子首创的一种民间储粮和社会救济制度。绍兴二十年(1150),朱子好友魏元履在建阳县(今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创立社仓,魏元履的初衷主要在于安定灾年地方秩序,防止灾民暴乱。乾道四年(1168),建宁府(治今福建省建瓯市)大饥。当时在崇安(今福建省武夷山市)开耀乡的朱子同乡绅刘如愚向知府借常平米600石赈贷饥民,仿效“成周之制”建立五夫社仓。“予惟成周之制,县都皆有委积,以待凶荒。而隋、唐所谓社仓者,亦近古之良法也,今皆废矣。独常平义仓尚有古法之遗意,然皆藏于州县,所恩不过市井惰游辈,至于深山长谷,力穑远输之民,则虽饥饿濒死而不能及也。”④常平仓是政府为贮粮备荒赈恤、调节粮价而设置的粮仓,后演变为我国的乡社福利制度,源于战国时魏李悝的平粜法和西汉桑弘羊的平准法。西汉宣帝五凤四年(前54),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建议在边郡筑仓,“以谷贱时增其贾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贾而粜,名曰常平仓,民便之。”⑤元帝初元五年(前44)在位儒臣以关东连年灾荒,常平仓与民争利,奏请将其废罢。以后各代多有仿行。西晋武帝泰始四年(268)也置常平仓。隋文帝开皇三年(583)设常平仓于各地,同时为补常平仓之不足,始设“义仓”:征集民户粮食积储,荒年放赈。唐朝初年,亦设置义仓及常平仓。后经刘晏整顿常平法,颇见成效。唐宪宗元和(806—820)年间,常平仓与义仓合并,称常平义仓。北宋时,内地各州均设常平仓,王安石推行新法时曾以这些仓谷作贷本。南宋时除此之外又置义仓。朱子认为,常平义仓在州县,只有利市民,对农民无补,而且法令太密,官吏怕事,长久封闭,粮食化为泥土,因此提倡社仓,并订立了一套完备的制度。朱子分析社仓和常平仓(义仓)的区别,一在乡间,一在州县;一由民办(由“乡人士君子”主持),一由官办。义仓受益的是“市井惰游辈”,而且官吏“避事畏法”,不敢发粮救济饥民,粮食长期封闭直至化为尘土。这种粮仓的设置对储粮赈荒有一定作用。但历代一般为官吏、豪绅把持,对农民进行额外剥削。与常平仓不同,社仓由官府拨给常平米为贩本,春散秋偿,每石米收取息米二斗,小歉困其半,大歉尽困之,当息米收到相当于本米之后,仅收耗米三升,此后即以息米作贷本,原米纳还本府,“依前敛散,更不收息”。
社仓的宗旨与管理同王安石的“青苗法”有别。《婺州金华县社仓记》云:“抑凡世俗之所以病乎此者,不过以王氏之青苗为说耳。以予观于前贤之论,而以今日之事验之,则青苗者,其立法之本意固未为不善也,但其给之也以金而不以谷,其处之也以县而不以乡,其职之也以官吏而不以乡人士君子,其行之也以聚敛亟疾之意而不以惨怛忠利之心,是以王氏能以行之于一邑而不能以行于天下。”①社仓由当地乡人士君子主持,采用当时流行的保甲制度,根据人口的真实情况,合理地发放粮贷。
至淳熙八年(1181),朱子创建的五夫社仓已积有社仓米3100石,并自建仓库贮藏。这一年朱子将《社仓事目》上奏,请“颁其法于四方”,予以推广。孝宗颁布的《社仓法》作为封建社会后期一个以实际形式存在的社会救济制度,实是当时的一项政治进步制度。淳熙九年(1182)六月八日,朱子又发布《劝立社仓榜》,勉励当地几个官员积极支持社仓的行动,他们或者用官米或者用本家米,放入社仓以资给贷。夸他们心存恻隐,惠及乡闾,出力输财,值得嘉尚。重申建立社仓的意义是“益广朝廷发政施仁之意,有以养成闾里睦姻任恤之风”②。很显然,朱子设立社仓制度的根本目的仍然是要实现儒家政治思想中的仁政。这也表明,朱子的社仓除了救荒之外,也有保护贫民尤其是“深山长谷,力穑远输之民”的意义。在官府的推动下,朱子的社仓制度成为一个民间自我管理的社会救济制度。社仓制度既是朱子恤民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朱子民本思想在实践中的一座丰碑。
(六)权物轻重:朱子的货币观交子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出现于北宋初期,即10世纪末叶,由四川首先行用。宋代初期经济繁荣、商业发达,商品流通需要大量的货币,特别是异地商品交易携带大量铜钱非常不便,纸币终于应运而生。据史籍记载:“初,蜀人以铁钱重,私为券,谓之交子,以便贸易。”①交子是当地方言票券的意思,原由富民十六户发行,因无定额,也无定时,加之兑现无保障,故仁宗天圣元年(1023)改由官府发行。交子的发行以铁钱为本,面额自一贯至十贯不等,可于发放时临时填写,后改为印发,有五百文、一贯、五贯、十贯数种。交子的行用往往以两年为界,到时随界造新换旧,禁止民间私造,违者罪之。神宗熙宁年间,曾定交子可行用两界(四年)。南宋时,货币混乱,交子其数日增,其价日损,成为官府搜刮民财的手段。朱子也十分关注交子的流通。“论淮西铁钱交子,曰:‘交子本是代钱,今朝廷只以纸视之。今须是铜钱交子不得用于淮,铁钱交子不得用于江南。又须江南官司置场,兑换铜钱交子,乃可行耳。'”②这种地区性的货币流通,无疑妨碍和限制了商品交换的广泛开展,特别是两淮与江南的经济联系十分频繁。因此,朱子认为政府要设置兑换场所,规定一定的兑换率。政府要在江南设兑换两淮“交子”的机构,方便淮人过江买卖,加强两淮与江南的经济联系。
会子是南宋的纸币。南宋时期,纸币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由于“铜料不足,鼓铸日稀”,铸钱大量减少。同时,由于大量铜钱被富商销毁,铸成铜器获取厚利。而许多豪富之家,也皆“以积钱相尚,多者至累百巨万,而少者亦不下数十万缗”③。朱子竭力反对破坏铜钱改铸铜器。他说:“东南铜钱已是甚少,其坏之又多端。私铸铜器者,动整四五缗坏了。只某乡间旧有此,想见别处更多。”①反对改铸铜钱为铜器,是为了保证货币流通量。当时有的铜钱被偷运到北方金朝统治地区,更有许多铜钱被偷运到高丽、日本及东南亚国家。他说:“又有海舶之泄,海船高大,多以货物覆其上,其内尽载铜钱,转之外国。”②铜钱大量流向海外和金朝,造成了宋朝铜钱缺少,严重钱荒。纸币于是应运而生,会子在各地广泛流通。南宋的会子与北宋的交子性质一样,但会子流通的区域比交子广,使用的范围更大,成为南宋半壁江山内最主要的货币。到南宋后期,统治者过量发行纸币,纸币的贬值在所难免。
货币的轻重,体现的是货币价值与货币本身的数量的关系。货币流通数量的多寡是可以依商品流通的需要而自行调节的。但由于国家发行的货币太多,而造成货币贬值。“绍兴末,会子未有两淮、湖广之分,其后会子太多而本钱不足,遂致有弊。”③朱子看到了这一点。“或论会子之弊。曰:‘这物事轻了,是诱人入于死地。若是一片白纸,也直一钱在,而今要革其弊,须得从头理会方得。'”④如果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增多,而商品数量不变,则币值下跌而物价上升,即物“重”货“轻”;反之,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减少,不能满足商品流通的需求,则币值上升而物价下跌。对此,朱子也没有提出具体可行的改革方案,只提出了“权物轻重”说。他的学生吴必大在《语类》中记载:“必大因言:‘铁钱之轻,亦缘积年铸得多了,又只用之淮上十余郡,所以至此益贱。'”先生遂言:“古者只是荒岁方铸钱。《周礼》所谓‘国凶荒札丧,则市无征而作布’,既可因此以养饥民,又可以权物之重轻。盖古人钱阙,方铸将来添。今淮上亦可且往铸数岁,候少时却铸。(次年,臣僚请罢舒、蕲鼓铸)。”⑤把货币价值的轻重与货币的数量联系起来,以为解决货币权物的轻重在于货币的数量,货币数量少,权物就重,否则就轻,这显然是错误的。因为,当货币加入流通的时候,它的价值是已经规定好了的。所以,货币充作价值的尺度并规定商品的价格,而不是商品的价格由流通中货币数量的多寡决定的。商品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先有商品价值,才有其货币表现。朱子以货币数量的多寡来权物轻重,不仅颠倒了这种关系,而且似乎否定了货币本身的价值。但货币数量增多,货币价值与其对象物的价值不等价,而出现货币的贬值,造成通货膨胀,这是朱子所看到的事实。
附注
①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五十一《孟子一·梁惠王上》,第1218页。 ①〔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六十八《易四·乾上》,第1709页。 ②〔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五十一《孟子一·梁惠王上》,第1220页。 ③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十三《学七·力行》,第228页。 ④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二十五《论语七·八佾篇》,第629页。 ⑤〔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十四《答范叔应》,《朱子全书》第23册,第3127页。 ⑥〔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三十四《论语十六·述而篇》,第883页。 ⑦〔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十九《答许顺之》,《朱子全书》第22册,第1742页。 ⑧〔宋〕朱熹:《孟子集注》卷一《梁惠王章句上》,《四书章句集注》,第202页。 ⑨ 〔宋〕朱熹:《四书或问·论语或问卷四》,《朱子全书》第6册,第678页。 ①〔宋〕朱熹:《论语集注》卷二《里仁》,《四书章句集注》,第70页。 ②〔宋〕朱熹:《论语集注》卷二《里仁》,《四书章句集注》,第70页。 ③ 〔宋〕朱熹:《论语集注》卷四《述而》,《四书章句集注》,第97页。 ④〔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十六《与周参政札子》,《朱子全书》第21册,第1172页。 ⑤〔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十一《庚子应诏封事》,《朱子全书》第20册,第581页。 ⑥〔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九十九《劝农文》,《朱子全书》第25册,第4588页。 ①〔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十六《上丞相书》,《朱子全书》第21册,第1178页。 ②〔宋〕朱熹:《论语集注》卷一《学而》,《四书章句集注》,第49页。 ③〔宋〕朱熹:《论语集注》卷一《学而》,《四书章句集注》,第49页。 ④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百一十一《朱子八·论民》,第2713页。 ⑤〔宋〕朱熹:《论语集注》卷六《颜渊》,《四书章句集注》,第136—137页。 ⑥ 〔宋〕朱熹:《孟子集注》卷七《离娄章句上》,《四书章句集注》,第288页。 ⑦〔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十六《学七·传十章释治国平天下》,第368页。 ①〔宋〕朱熹:《论语集注》卷二《八佾》,《四书章句集注》,第62页。 ②〔宋〕朱熹:《论语集注》卷四《述而》,《四书章句集注》,第102页。 ③〔宋〕朱熹:《论语集注》卷一《学而》,《四书章句集注》,第49页。 ④〔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九十四《周子之书·通书》,第2414页。 ⑤〔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十八《井田类说》,《朱子全书》第23册,第3327页。 ⑥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百八《朱子五·论治道》,第2680页。 ①〔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十八《井田类说》,《朱子全书》第23册,第3326—3327页。 ②〔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十九《条奏经界状》,《朱子全书》第20册,第875页。 ③杨伯峻译注:《孟子译注》卷五《滕文公章句上》,第108页。 ④〔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十一《经界申诸司状》,《朱子全书》第21册,第956页。 ⑤〔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十《读两陈谏议遗墨》,《朱子全书》第23册,第3381页。 ⑥〔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十九《条奏经界状》,《朱子全书》第20册,第875页。 ①〔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十七《与张定叟书》,《朱子全书》第21册,第1207页。 ②〔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百一十一《朱子八·论民》,第2715页。 ③〔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九十九《劝农文》,《朱子全书》第25册,第4588页。 ④〔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一百《劝农文》,《朱子全书》第25册,第4624—4625页。 ①〔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九十九《劝农文》,《朱子全书》第25册,第4588页。 ② 〔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一百《劝农文》,《朱子全书》第25册,第4625页。 ③ 〔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一百《劝农文》,《朱子全书》第25册,第4625页。 ④〔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十七《建宁府崇安县五夫社仓记》,《朱子全书》第24册,第3721页。 ⑤ 〔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卷二十四上《食货志上》,第1141页。 ①〔宋〕宋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十九《婺州金华县社仓记》,《朱子全书》第24册,第3777页。 ②〔宋〕宋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九十九《劝立社仓榜》,《朱子全书》第25册,第4604页。 ① 〔宋〕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九《钱币二》,中华书局1986年版,考94。②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百一十一《朱子八·论财》,第2722页。③〔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八十二,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3025页。 ①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百一十一《朱子八·论财》,第2722页。②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百一十一《朱子八·论财》,第2722页。③〔元〕脱脱等:《宋史》卷一百八十一《食货下三》,第4411页。④〔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百一十一《朱子八·论财》,第2722页。⑤〔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百一十一《朱子八·论财》,第2723页。
知识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本文阐述朱子文化源流,包括朱子理学形成的历史背景、朱子的理学思想、朱子的经学思想、朱子的教育思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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