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言行相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0797
颗粒名称: 2.言行相顾
分类号: B244.7
页数: 2
页码: 161-162
摘要: 信的一个重要原则和表现就是说过的话要能践行和兑现,要言行一致。信守诺言,才能取信于人,才有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言行不相符,人的一生终将惶恐不安,无地自容。朱子认为可从两个层面着手。所以,朱子对“机械变诈之巧”者深恶痛绝,认为这种人所做的事为世人所不齿,没有丝毫信誉可言。其次,朱子强调“信”受“义”的节制。与人约定,事先一定要考虑约定之事是否符合义,合义则应当讲、应当做,不合义则万万不能承诺。换句话说,不符合义,就不要随便许诺,对人承诺的话是否需要践行,同样以“义”为标准去衡量。
关键词: 朱子 言行相顾

内容

信的一个重要原则和表现就是说过的话要能践行和兑现(“言可复”),要言行一致(“言行相顾”)。信守诺言,才能取信于人,才有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朱子说:“言行不相副,无以取信于人如此,使人皇恐,无地自容。”②言行不相符,人的一生终将惶恐不安,无地自容。怎样做到“言行相顾”?朱子认为可从两个层面着手。
  第一,“言之有实”,即不信口开河,不说大话、空话、假话。朱子认为:“人之所以易其言者,以其不知空言无实之可耻也。若耻,则自是力于行,而言之出也不敢易矣。这个只在耻上。”③人们信口开河,大言不惭,轻易地表达主张,就在于他们不知道“空言无实”的可耻,如果知耻,自然会身体力行,讲话也不敢过于草率,不顾实际了。如果是无耻之人,没做一分,却要说成十分。那么,什么是“耻”?“耻者,吾所固有羞恶之心也。存之则进于圣贤,失之则入于禽兽,故所系为甚大。”④“耻”就是人所固有的道德意识。可以说,羞恶之心是人的一道极重要的道德底线,如果冲破这一底线,人就会无所畏惧,无恶不作,更不用说讲信了。所以,朱子对“机械变诈之巧”者深恶痛绝,认为这种人所做的事为世人所不齿,没有丝毫信誉可言。人正是有了“羞恶之心”才会有所不为,自觉讲信,追求信德,才能真正做到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第二,“信近于义”。“言之有实”仅仅是“信”的第一步,究竟该不该说,该不该做,还须以“义”作为衡量标准。朱子承继了孔子“言近于义”的主张,并有所阐发。 首先,朱子对“义”这一概念进行了诠释:“义者,宜也。乃天理之当行,无人欲之邪曲,故曰正路。”①“义者,天理之所宜。”②“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③按照朱子的理解,“义”包含了三层意思:义是适宜,即正当与否,宜不宜须以“义”为标准;义是天理,是天理所当做的,没有丝毫的人欲;义是人们内心的一种制约,一种道德规范,是根植于人心的。义成为一种道德标准,是人的行为所要遵循的原则。
  其次,朱子强调“信”受“义”的节制。他说:“人与人要约,当于未言之前,先度其事之合义与不合义。合义则言,不合义则不言。言之,则其言必可践而行之矣。今不先度其事,且鹘突恁地说了,到明日却说这事不合义,我不做,则是言之不可践也。言而不践,则是不信;践其所言,又是不义,是不先度之故。”④与人约定,事先一定要考虑约定之事是否符合义,合义则应当讲、应当做,不合义则万万不能承诺。没有“义”的标准,人如果践行则害义,不践行又失信,致使进退两难,无所适从,所以君子要想真正取信于人,“必度其近于义而后出焉,则凡其所言者,后无不可复之患矣”⑤。换句话说,不符合义,就不要随便许诺,对人承诺的话是否需要践行,同样以“义”为标准去衡量。

知识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本文阐述朱子文化源流,包括朱子理学形成的历史背景、朱子的理学思想、朱子的经学思想、朱子的教育思想等内容。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