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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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0796
颗粒名称: 1.体信
分类号: B244.7
页数: 2
页码: 160-161
摘要: 信作为一种在社会生活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道德准则,在朱子眼里,它不是外在的,而是人先天固有的道德品质。
关键词: 朱子 道德准则

内容

信作为一种在社会生活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道德准则,在朱子眼里,它不是外在的,而是人先天固有的道德品质。“木之曲直,金之从革,土之稼穑,皆待人为,而仁之恻隐,义之羞恶,信之诚实,皆发于性之自然。”①如果说木、金、土的属性是人为的结果,仁、义、信则是人自身固有的,是人性自然而然的体现。尽管“信”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准则,这丝毫也不影响其内在性。朱子认为:“与国人交,则其所当止者在于信。是皆天理人伦之极致,发于人心之不容己者。”②可见,“信”之所以为“信”,是天理的体现、人伦的极致,是人与人相互交往的基本原则。由于“信”内在于人心之中,人具有实现“信”的内在依据。但是,要真正做到“信”,还要去体悟人性中的“真实无妄”之理,认识到自己本性中的真实性和实在性。这一过程朱子称之为“体信”。
  具体而言:“‘体信’是忠……是无一毫之伪……是体其理之实。‘体信’只尽这至诚道理……是体这诚信。”③“体信”也就是体验这真实无妄的最高道理,它是实施信德的前提。“体信”本质上是一种对道德本体的认知和对最高道德信念的追求。朱子认为,“信”是“人之道”,是对“天之道”的尊敬、效法,人与天的本质是一致的,都在于“真”“实”。这种对“真”“实”的追求实际上已成为一种人格信念,一种道德理念。人一旦有了这种信念和理想,便能将“信”的精神贯通于人生的各个实践层面,真正做到真实无妄、诚实不欺,也就不会有诸如坑蒙拐骗、背信弃义等不道德事件的发生。
  从根本上讲,“信”应是忠于自己的本性,使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符合真实无妄的本性。这样,我们应事接物才能顺天而行,率性而为,做到真诚坦荡,把“真实无妄”的“天之道”转化为自然而然的“信”的行为,没有一毫的勉强、做作。可以说,个人诚心于信并付诸实施,是履行“信”道德规范的前提,“人而无真实诚心,则所言皆妄”①。只有发自内心的真情实感,才会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做到不欺人不欺己,从而获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人的生活只有符合自己真实的本质,信于自己的本性,才是真正有道德的生活,一种正直诚信的独立人格也会得以彰显。

知识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本文阐述朱子文化源流,包括朱子理学形成的历史背景、朱子的理学思想、朱子的经学思想、朱子的教育思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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