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家礼》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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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0761
颗粒名称: (二)《家礼》的规范
分类号: B244.7
页数: 4
页码: 134-137
摘要: 朱子十分重视礼的实践性。以《家礼》为例,它规定了日常的家庭礼仪,主要是家庭生活诸方面,以及人生成长各时节所行的礼事,如饮食起居、男冠女笄、婚嫁丧葬、岁时祭祀等礼仪规范。它一改礼的僵化与生硬,在礼的程序和仪式上都可以根据情况不同而变通,于是礼的自主性、灵活性已是不言而喻,其适用性、可操作性当然也就大大增强。
关键词: 朱子 家礼 规范

内容

朱子十分重视礼的实践性。以《家礼》为例,它规定了日常的家庭礼仪,主要是家庭生活诸方面,以及人生成长各时节所行的礼事,如饮食起居、男冠女笄、婚嫁丧葬、岁时祭祀等礼仪规范。它一改礼的僵化与生硬,在礼的程序和仪式上都可以根据情况不同而变通,于是礼的自主性、灵活性已是不言而喻,其适用性、可操作性当然也就大大增强。
  1.通礼所谓通礼,就是居家日常、通行之礼。分为祠堂、深衣制度和居家杂仪三章,其中的祠堂制度居于首位,为朱子所特别看重。祠堂是家人祖先魂魄的归依之处,是家庭地位和精神的根本所在。履行祠堂制度,一方面可以确立人生报本返始、慎终追远的孝敬之德,另一方面,又可以起到和谐家庭、凝聚宗族的实际作用。尊祖、敬宗、收族,这正是《家礼》的主要追求和目的,所以称此为首、为大。以前只有世家贵族才立有家庙制度,自从朱子制作并突出祠堂制度以来,祠堂建设、祠堂告祭,便成了整个社会每个家庭最为重大、神圣的事务。在一些宗族聚居的大村落,甚至形成宗祠、支祠林立的局面,并进而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民俗现象。至于深衣制度和居家杂仪,分别是关于日常衣着和日常行事的礼节,因为皆是不可一日而不修者,所以同列于通礼篇。
  《家礼》一书独创“通礼”一目,置于篇首,体现了朱子的养成教育思想。“祠掌”的“晨谒”,即是一种灌注了亲情的方向性的礼仪养成教育,而“祠堂”之后的“深衣”和“居家杂仪”则是一种细化的行为养成教育。其目的旨在养成人们日常生活行为的礼仪规范,从而把礼的教育贯穿于人们的举手投足和待人接物中。这种行为训练的养成,必定导致人们以“礼”为标准的是非判断的确立,进而养成人们“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礼仪意识。
  2.冠礼冠礼是古代的成人礼,它是位居《通礼》之后的第二篇。包括“冠”“笄”两章,冠指的是男子结发(把头发绾起来)加上冠,笄就是女子结发加上笄。冠笄之礼一般分别由父母主持,如孟子说的“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①。一场完整的冠礼是比较复杂的,仅加冠就有始加、再加、三加等仪式,前后还要告于祠堂、致请宾客、拜见尊长,等等。由于“近世以来,人情轻薄”的缘故,至南宋时冠笄礼并不流行,以至一些学者纂集的家礼也不载冠礼之事。但朱子则认为“其礼不可以不重”,行之“所以责成人”②之道也。此乃人生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意味着少年男女已长大成人,开始享有家庭、社会中应有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诸如入祭、服役、结婚等。《文选》卷二十九记载苏武诗曰:“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③就是这种礼俗流传的写照。
  3.昏礼儒家对昏(婚)礼特别看重,并作了种种理论的阐述。《中庸》曰:“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说明人类社会的一切人伦道德都是由男女通过婚姻结为夫妇而派生出来的,故而认为婚礼是“礼之本”④。朱子在自注中亦说:“昏姻者,所以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①赋予了婚姻一种神圣的意义。为此,古之婚礼便有了很多程序或仪节,如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等,《家礼》则将其约简为议昏婚、纳采、纳币和亲迎四章,以从简便。议婚就是提亲,即通过媒氏往来,互通消息,是谓婚礼的开始。纳采就是订婚,通过一番采择,然后告于祠堂,正式确定关系。纳币相当于民间的送彩礼。盖婚嫁乃人生极为“敬慎重正”之事,不可以虚应,更不可以苟合,故需酬之一定礼物,至于数量多少,则“贫富随宜”②。亲迎就是新婿亲往女家迎接。这既是“阴阳往来之义”的要求,也是夫妇相互尊重的体现。如今,婚礼的形式已有很大变化,但从议婚到迎亲的基本程序依然存在。 4.丧礼儒家主张养生送死,系为人子应尽之孝道,同时也是家人亲情之表现,所以自古备受重视,其中的礼节也最为繁杂,有很多方面、细微的规定。《家礼》虽是应世约取,但仍为其中篇幅最大的部分,包括有初终、设奠、小殓、大殓、成服、吊丧、闻丧、奔丧、治葬、居丧等21章,详载了为亲人所行丧礼的全部过程和详细仪节,篇后还附有居丧杂仪和书仪等行事制度。此篇最能表现朱子制作《家礼》时的体贴至切、斟酌至宜之苦心。譬如:初终行复,北面三呼,既绝乃哭;择木治棺,仅取容身,勿令高大;三日入殓,务令充实,勿置珍玩;治丧以至公行之,不作佛事;居丧则三日不食,强则少食,无不体现朱子作为一个儒家学者兼顾人生情感和理智的生活态度。另外,朱子关于人之生死、吉凶、君父、宗法、仁义、孝慈、神道、化民等一系列思想在此也都有充分的揭示和体现。
  5.祭礼 《说文》释礼曰: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③说明了礼仪最初起源于古人对神灵的祭拜以获得佑助的活动。最早形成的礼就是祭礼,到了后来,礼的内容才日益丰富、多样。礼有五经(吉、凶、军、宾、嘉),莫重于祭(祭礼属于吉礼)。①除了本源的意义,盖因通过祭礼,一方面可以追继未尽不及之孝养,另一方面又可以培养返始报本之孝心。因此《祭统》篇又称“祭者,教之本也”②,意谓它是人生道德教育的根本。因为具有这样的深义,历来的礼学家都特别隆重祭礼,并不乏铺张、盛大的仪式。相对而言,《家礼》则简明得多,根据所祭的祖先以及时节的不同,共分“六祭”,即四时祭、初祖祭、先祖祭、祢祭、忌日祭和墓祭。以上六祭的名目虽然不同,却有着大致相同的礼仪,并且入祭时也不必要求尽合礼仪。正如朱子所强调的:“凡祭,主于尽爱敬之诚而已,贫则称家之有无,疾则量筋力而行之,财力可及者,自当如仪。”③关键在于诚敬的心情和态度,而不在于财力的多少。这体现了朱子既深明礼教大义,又顺应世态民情的务实态度。
  朱子关于礼的具体规范的界定,与其礼学思想的基本性质及其实践哲学息息相通,并为纠正当时崇尚空谈高妙悬空之“理”,而缺乏贯通下学与上达的践履功夫的理学风气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当时那个“礼崩乐坏”、释道盛行的时代里,朱子秉承儒家的精神传统,孜孜不倦地进行着礼学探索,推动了礼学理学化的进程,在理论上为礼的践履建构了完整的思想体系。他在社会生活实践中践行理学的执着、推行礼学的热情及其重视礼的教化为后人印证了礼不远人、人能弘礼的儒家精神。其礼学著作(尤其是《家礼》),正是朱子重视道德修养的内在涵养功夫,并着力于外在规范对人们行为的约束的最好体现。朱子的礼学思想作为外在道德行为准则,即使在今天的社会,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知识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本文阐述朱子文化源流,包括朱子理学形成的历史背景、朱子的理学思想、朱子的经学思想、朱子的教育思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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