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图书 |
唯一号: | 130820020210000754 |
颗粒名称: | 1.义与利 |
分类号: | B244.7 |
页数: | 3 |
页码: | 129 |
摘要: | 义利之辨是朱子正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的利不是“元亨利贞”中的利,而是特指义利之辨中与义相对立的概念。从中国的儒家传统文化来看,从先秦开始,义利之辨就已成为儒家所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西汉董仲舒提出“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董仲舒的义利观成为后世儒家义利观的核心思想。朱子则在此基础上综合吸收了孔子和董仲舒的义利观,认为“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学无浅深,并要辨义利”。朱子从儒家的道德规范出发,认为儒者应把分辨义利作为首要的问题。也就是说,能否做到取义舍利是判断一个人可否作为儒者的一个根本标准,重义轻利就是儒家文化的本质要求。 |
关键词: | 朱子 义 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