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图书 |
唯一号: | 130820020210000720 |
颗粒名称: | (三)通经以求理 |
分类号: | B244.7 |
页数: | 2 |
页码: | 107-108 |
摘要: | 朱子重训诂注疏,以传注解经,修正宋儒轻视注疏,凭己意解经,而缺乏依据的流弊,其目的是为了通经。其所谓理,指新儒学的天理。就朱子通经是为了求理而言,与文人之解经、禅者之解经区别开来。把苏轼等人的解经排除在儒者解经的范围之外,属文人解经;而张九成之解经,则流于禅学。在朱子看来,虽同为解经,但解经的目的有所不同,新儒学学者以天理解经与文人解经、禅者解经是格格不入、相互区别的。在训解、通经、得理三者关系上,朱子提出训解是为了通经,通经是为了得理,最终以得理为目的的治经学指导思想。可见朱子是把训解和通经作为手段,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得理。这充分体现了朱子在中国经学史上所占有的重要地位。 |
关键词: | 朱熹 经学 通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