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阐发义理为治经的最高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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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0712
颗粒名称: (三)以阐发义理为治经的最高目标
分类号: B244.7
页数: 3
页码: 94-96
摘要: 在一般情况下,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求本义是阐发义理的基础;阐发义理是在探明经文本义的基础上的发挥。脱离了本义,其阐发的义理便失去了经文的依据;不讲义理,其探求本义便失去了时代意义。可见二者相辅相成,均为朱子治经学的基本原则。虽然朱子对求经文本义与阐发义理都非常重视,通过以上的论述也了解到此点,但当二者发生矛盾时,朱子本人解经则以阐发义理为主,甚至有违经文本义,也有所不顾。关于辨伪疑经服从于阐发义理,其典型的表现是朱子对《古文尚书》的态度,这尤其体现了朱子当探求本义与发明义理产生矛盾时,以阐发义理为主的经学特色。虽遭到后世的某些非议,然亦不可完全抹煞其思想存在的历史价值及时代意义。
关键词: 朱熹 经学思想 治经学

内容

探求经文之本义与阐发义理,是朱子治经学所追求的两大目标。在一般情况下,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求本义是阐发义理的基础;阐发义理是在探明经文本义的基础上的发挥。脱离了本义,其阐发的义理便失去了经文的依据;不讲义理,其探求本义便失去了时代意义。可见二者相辅相成,均为朱子治经学的基本原则。
  虽然朱子对求经文本义与阐发义理都非常重视,通过以上的论述也了解到此点,但当二者发生矛盾时,朱子本人解经则以阐发义理为主,甚至有违经文本义,也有所不顾。这充分体现了朱子治经以阐发义理为最高目标,而不是以探求经文本义为最高目标,尽管他对探求经文的本义也高度重视。
  朱子以阐发义理为治经学的最高目标,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增补经书文字以说理;二是删减经书文字,以义理释之;三是辨伪疑经服从于阐发义理。以上三个方面表明,朱子并不以求经文本义为其经学追求的最高目标, 否则他不会增补、删减经书原文,也不会借用出处有疑的经书来发明圣人心传之义理。
  朱子从求经文本义出发,深知“看文字,且依本句,不要添字”①的道理。因忠实于原文,不增减文字,是求经文本义的基本要求。但朱子从阐发义理出发,又违背了自己“不要添字”的原则,以己意增补《大学》文字,目的在于以此阐发格物致知论之义理思想。虽然朱子在《大学》里增加了传文之第五章《格物致知补传》134字,但所谓《大学》之经传,是朱子自己所定。故应视为朱子对《大学》经书文字的增添,而不仅是其对传文的增加。
  朱子在《大学章句》里,不仅将一部《大学》分为经之一章、传之十章的经传两个部分,而且以经文所提出的三纲领八条目为纲领,具体更改了传文的次序,以解释三纲领八条目。甚至为了解释经文的格物致知之义,人为地增补了《大学》本身所没有的134个字。对此,朱子注云:“右传之五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闲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②认为《大学》的传文部分没有解释经文格物致知的内容,因而断定这部分内容已亡,为了与经文的条目相对应,朱子依据二程的格物致知论,并加以发挥,增加了《格物致知补传》,这成为朱子格物致知论的纲领,也代表了当时哲学认识论的水平。在《补传》里,朱子以穷理作为格物的目的,最终是为了认识万理归于一理的天理,亦是为阐发义理作论证。可见朱子为了阐发义理而不惜改变经典的原貌,尽管其增补文字有其义理的根据,即三纲领八条目的逻辑,是为释格物、致知之义而补,但增加了原典中所没有的一大段文字,毕竟有违于经文之本义。这也是朱子以阐发义理为治经之最高目标的表现。
  关于删减经书文字,以义理释之,这主要表现在朱子对《孝经》文字的删减上,并以义理为根据,对此做出解释。《孝经》作为儒家经典之一,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并有数位帝王如唐玄宗等为之作注。在朱子以前,其作者被认为是孔子,《孝经》乃孔子所述作,几成定论。朱子依据《古文孝经》作《孝经刊误》,认为《孝经》多出于后人附会,为发此经之旨,乃分《孝经》为经传两个部分,并疑《孝经》非孔子所作,又删减其文字,重排经文之次序,谓之刊误。体现了朱子经学以阐发义理为治经之最高目标的特征。
  从疑《孝经》非圣人之言出发,朱子以义理为根据,对原本《孝经》作了文字上的删减和结构上的改变。他删减《孝经》220个字,把《孝经》分为经一章、传十四章,以义理作为评判《孝经》经传的标准,认为经文比较符合义理,虽非孔子所自著,但亦可见“圣言全体大义”;而传文则多附会,于义理多有不合。
  关于辨伪疑经服从于阐发义理,其典型的表现是朱子对《古文尚书》的态度,这尤其体现了朱子当探求本义与发明义理产生矛盾时,以阐发义理为主的经学特色。朱子的《尚书》学对后世的重大影响有二:一是疑伪《古文尚书》和《书序》,以及黜伪《孔传》和《孔序》,这对后世的《尚书》辨伪影响甚大,梅鷟、阎若璩、惠栋等在朱子辨伪疑经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定东晋梅赜所献的《古文尚书》系伪作,《尚书孔氏传》是伪书。二是既疑《古文尚书》,又以“《书》有两体”之说来为所疑之今文难、古文易的矛盾现象作解释,进而以是否合乎义理作为取舍《尚书》今古文的标准,而不拘泥于真伪之辨。由此朱子以义理解说《尚书》,推重《大禹谟》,以求圣人之心,为阐发“十六字心传”,发明儒学道统作论证,这尤其对理学之心性哲学、道统论的确立和完善产生重要影响。这两大影响又共存于朱子的《尚书》学之中,既体现了朱子经学重考证辨伪,以探求经文之本义的特点,又显示出朱子经学最终断之以义理的宋学特征。其经学与理学的结合,治经为理学思想体系的理论建构作论证,而不拘泥于今古文及真伪之分的思想与为考据而考据的清代汉学家旨趣各异。虽遭到后世的某些非议,然亦不可完全抹煞其思想存在的历史价值及时代意义。

知识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本文阐述朱子文化源流,包括朱子理学形成的历史背景、朱子的理学思想、朱子的经学思想、朱子的教育思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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