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以“四书”学为基础,以义理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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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0709
颗粒名称: 二 以“四书”学为基础,以义理解经
分类号: B244.7
页数: 9
页码: 88-96
摘要: 朱子作为宋学的集大成者和理论代表,其经学区别于前代及以往经学的突出特征就是以“四书”学为基础,以义理解经。朱子以求理、得理作为治经学的目的,这一思想反映到对诸经典的态度上,便是以“四书”及“四书”学作为包括“六经”在内的整个经学的主体和基础,强调“四书”重于“六经”,在程颢、程颐思想的基础上,革新传统经学,以本义在于阐发义理的“四书”及“四书”义理之学,取代其本义不在义理的“六经”及“六经”训诂之学,而成为经学发展的主体。集四十年之功,注解“四书”,以阐发义理作为治“四书”,亦是治经的最高原则,把经学与理学相结合,从而集“四书”学之大成。
关键词: 朱熹 经学思想 四书

内容

朱子作为宋学的集大成者和理论代表,其经学区别于前代及以往经学的突出特征就是以“四书”学为基础,以义理解经。朱子以求理、得理作为治经学的目的,这一思想反映到对诸经典的态度上,便是以“四书”及“四书”学作为包括“六经”在内的整个经学的主体和基础,强调“四书”重于“六经”,在程颢、程颐思想的基础上,革新传统经学,以本义在于阐发义理的“四书”及“四书”义理之学,取代其本义不在义理的“六经”及“六经”训诂之学,而成为经学发展的主体。集四十年之功,注解“四书”,以阐发义理作为治“四书”,亦是治经的最高原则,把经学与理学相结合,从而集“四书”学之大成。
  (一)以“四书”义理之学取代“六经”训诂之学朱子作为宋学及理学的集大成者,站在理学的立场,革新并发展经学,以“四书”及“四书”义理之学取代“六经”及传统的“六经”训诂之学作为经学的主体和基础,这集中体现了朱子所持的宋学立场与汉学之间的基本差异,这正是经学史上的宋学与汉学、义理之学与训诂之学相分的表现。
  朱子宣扬和提倡的“四书”之学,是对二程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程颢、程颐为建构理学思想体系的需要,重视并推重“四书”,认为“四书”集中体现了圣人作经之意,圣人之道载于“四书”,要求学者以治“四书”为主、为先,从中发明义理,“四书”既治,则“六经”可不治而明,从而奠定了“四书”学在经学史上的地位。然二程虽有“四书”学的思想内容,但在形式上却未提出“四书”二字,也未有专门论述“四书”的著作,其关于“四书”学的言论大多散见于《遗书》《外书》等语录里,未成系统,有待于进一步发展。但二程的“四书”学却启发了朱子,朱子在二程思想的基础上加以发展,提出了系统的“四书”学,以“四书”义理之学取代传统的“六经”训诂之学,强调“四书”的本义在于阐发义理,其重要性甚于本义不在阐发义理的“六经”。不仅在先后、难易上以“四书”为先,“四书”治,然后及于“六经”,而且在直接领会圣人本意、发明义理上,也以“四书”为主,而把“六经”放在次要位置,从而使“四书”成为包括“六经”在内的整个经学的基础,在“四书”的基础上建构经学与理学相结合的新经学思想体系,表现出与重训诂轻义理的汉学不同的学术旨趣,从而发展了传统经学。
  朱子认为,“四书”的本义讲的是义理,而“六经”与义理只有间接的联系,故要求学者从“四书”中求得义理,而把治“六经”放在后面。他说:“今学者不如且看《大学》《语》《孟》《中庸》四书,且就见成道理精心细求,自应有得。待读此四书精透,然后去读他经,却易为力。”①强调于“四书”中探求其本有的道理,然后再去读“六经”。朱子所以把“四书”放在先于、重于“六经”的位置,不仅在于“六经”的难度大于“四书”,治经学应遵循人类认识发展先易后难的循序渐进的原则,而且更重要的是他认为“六经”的本义不在于直接阐发义理,如《易经》的本义是占筮;《诗经》的本义是“感物道情,吟咏情性”,亦有部分淫奔之诗;“《尚书》收拾于残阙之余,却必要句句义理相通,必至穿凿”②;“《春秋》只是直载当时之事,要见当时治乱兴衰,非是于一字上定褒贬”③;作为礼经的《仪礼》不过讲的是“仪法度数”。虽然“六经”与义理有间接的联系,可以用义理去解释它,但其本身并不是直接讲义理,所以朱子将其与《论语》《孟子》等直接阐述圣人之义理的经书相比,认为“《诗》《书》是隔一重两重说,《易》《春秋》是隔三重四重说”④,直把《易》《诗》比作“鸡肋”,费力多,得效少。指出“《语》《孟》工夫少,得效多;‘六经’工夫多,得效少”⑤“《语》《孟》《中庸》《大学》是熟饭,看其他经,是打禾为饭”⑥。认为“四书”比起“六经”来,更能够直接发明义理,其重要性和实际效果超过“六经”,故“四书”重于“六经”。
  由此,朱子十分重视对“四书”义理的阐发,以毕生的精力注解“四书”,从中发明儒家圣人之道,并要求学者认真领会其对“四书”注解的文字内容。强调:“《集注》且须熟读,记得。”①并称:“某《语孟集注》,添一字不得,减一字不得,公子细看。又曰:不多一个字,不少一个字。”②可见他对自己所作《四书章句集注》的重视态度,这是他对“六经”的解说无法相比的。
  从对“四书”的重视出发,朱子提出先“四书”后“六经”,掌握了“四书”的要旨,然后读“六经”的治经原则。指出:“‘四子’,‘六经’之阶梯。”③以“四书”为“六经”之基础,只有经历了治“四书”这个阶段,从中掌握了义理后,才能以义理为指导,去治难度较大,其本义不在直接讲义理的“六经”。对此,朱子取二程之意而阐发之:“圣人作经,以诏后世,将使读者诵其文,思其义,有以知事理之当然,见道义之全体,而身力行之,以入圣贤之域也。……故河南程夫子之教人,必先使之用力乎《大学》《论语》《中庸》《孟子》之书,然后及乎“六经”。盖其难易、远近、大小之序,固如此而不可乱也。”④二程重“四书”的思想为朱子所继承,这是经学发展史上的大事。程朱均逐步以“四书”取代“六经”而作为经学的主体,使占汉唐经学主导地位的“六经”训诂之学让位于宋代“四书”义理之学。尤其是朱子,又对二程之“四书”学加以发展,强调“四书”的本义就是阐发义理,而与“六经”有别。因此,要探求义理,首先必须从,而且主要应从“四书”中去寻求,只有通过治“四书”,掌握了圣人之道即义理后,然后才去治“六经”,进一步发明义理。这种以“四书”为主、为先,以之作为“六经”基础的治经原则,彻底改变了前代经学唯“六经”是尊的格局,从而使以“四书”为经书依据而阐发道理的义理之学取代了以“六经”为注疏对象而从事考索的训诂之学,而成为经学发展的主体。尽管这个过程从北宋庆历年间已逐步开始,但到了朱子经学这个阶段,把“四书”结集的经典形式与通过“四书”所阐发的义理内容相结合,才最终完成了由“六经”训诂之学向“四书”义理之学的转变的过程。其标志就是朱子《四书章句集注》的问世。这使得中国经学发生了历史性的转折和革新,并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二)求经文本义与以义理解经相结合在朱子经学思想体系里,当经文本义在阐发义理时,朱子求经文本义与其以义理解经具有统一性;当经文本义不在直接阐发义理时,朱子求经文本义与其以义理解经具有二重性。前者表现为治“四书”,后者表现为治“六经”。因其具有一定的二重性,朱子又强调在区分本义与推说义的前提下,把求经文本义与以义理解经结合起来。这与其经传相分又相合的思想相关联,体现了朱子经学与理学的结合,亦是为阐发义理作论证。
  朱子经学虽以“四书”为“六经”之基础,但朱子在“四书”学这个基础上,仍对“六经”作了大量的研究论述,在不少方面对诸经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这个过程中,朱子既注意探求经文之本义,又重在以义理解经;既不仅仅停留在探求本义的阶段,又不以推说之义理取代经文之本义,而是把求经文本义与以义理解经结合起来。从而避免了对经文的穿凿附会,使其所阐发之义理建立在经文本义的基础上,这体现了朱子经学的一个基本特征。
  在治“六经”上,朱子既不是单纯求本义,亦不是单纯讲义理,而是注意把二者结合起来,以本义推说义理,以义理解说经文。在治《周易》方面,朱子首先指出《易经》的本义为占卜,批评易学之义理学派只重义理的发挥,轻视以至不讲《易》的占卜本义的偏向,主张经传相分;同时又提出在分别经传,明确《易》之本义为卜筮的前提下,把经传结合起来,以义理解经,在卜筮本义的基础上,通过象数阐发义理。他说:“《易》之作,本只是为卜筮。……圣人恐人一向只把做占筮看,便以义理说出来。”①朱子大致把易学的发展分为以卜筮为教和以义理为教两个阶段,前者以《易经》的产生和形成为主,包括伏羲之图、象,文王、周公之辞等;后者以《易传》的产生和发展为主,包括孔子赞《易》,作十翼,教之以义理,以及伊川《易传》以义理说《易》等。朱子又主张把卜筮和义理两个阶段统一起来,把象数学与义理学相结合,统一于一以贯之之《易》道。具体表现在朱子以义理解《易》,主张在掌握本义的前提下以传释经,推说义理,以义理沟通经传,通过占卜之辞,即象以求理。他说:“因其吉凶训戒之意,而推说其义理以明之。……今欲凡读一卦一爻,便如占筮所得,虚心以求其词义之所指,以为吉凶可否之决,然后考其象之所已然者,求其理之所以然者,然后推之于事。”①理的获得,须建立在《易》之图、象、数、卜筮的基础上,如朱子依据《河图》《洛书》《伏羲八卦次序图》《伏羲六十四卦次序图》,以及周敦颐、邵雍之图书象数学,阐发其作为易学纲领的太极说,“此乃易学纲领,开卷第一义”②。又在其太极说的基础上,阐发其哲学、理学思想。可见朱子的哲学、理学离不开其易学等经学思想,而朱子的易学又是其本义说与义理说相结合的统一体和产物。
  在治《诗经》学方面,亦体现了朱子求经文本义与以义理解经相结合的经学特色。一方面,朱子突出一个“情”字,指出诗人作《诗》,其本意自在“感物道情,吟咏情性”之间,另在《诗》三百篇中,有部分淫奔之诗,其本义为淫佚之情;另一方面,朱子又以义理解《诗》,主张于讽诵中见义理,并以道德理性谴责淫乱之情,表现出其《诗》学与理学的结合。朱子在探明《诗》文之本义的前提下以义理解《诗》,主要表现在重视《诗》之“二南”、以义理批判淫奔之诗和以天理论注解《诗》之雅、颂上。
  朱子以《周南》《召南》作为其整个《诗经》学的根本,认为一部《诗经》唯有在“二南”之中最能反映文王之治美好的风俗,而风俗之盛则是理义的表现。他从“二南”之诗的实际描写出发,加以义理化归纳和解说,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强调得其性情之正,以为诗学之本。虽然包括“二南”在内的整个《诗经》充满了自然的情爱描写,朱子也客观地承认《诗》“发乎情”,但朱子对一部“发乎情”的《诗经》,从“二南”入手,建立起以义理解《诗》的体系,来作为解整部《诗》的典范和指导思想。凡符合义理的,朱子便加以肯定和赞美,以为后世之法;凡不合义理的,则加以贬斥,直视为淫奔之诗,以为后世之戒。在朱子看来,“二南”之诗虽有关于情性的自然描写,但由于“二南”被文王之化,其后妃、夫人、女子等虽发乎情,却能够守之以礼义,故能得性情之正,而与放纵情感不同。故朱子要求“学者姑即其词而玩其理,以养心焉,则亦可以得学《诗》之本矣”①。强调以义理解《诗》,颐养性情,以为诗学之本。
  关于以义理批判淫奔之诗,朱子于变风的郑卫之诗中,找出二十多篇淫奔之诗,批评其不合于义理的男女之情。如他注《风雨》篇云:“淫奔之女言当此之时,见其所期之人,而心悦也。”②指出《静女》篇为“淫奔期会之诗”③,《遵大路》篇是讲“淫妇为人所弃”④。而在《桑中》篇的注解里,朱子批判了“卫俗淫乱,世族在位,相窃妻妾”⑤的诗文描写。朱子在解《诗》中,以理学之义理为标准,对男女之情持严谨态度,既适当地肯定合乎礼义的男女之情,更对不合礼义的男女自然之情爱及贵族“相窃妻妾”的淫乱行为提出批判,这是朱子以义理解《诗》的表现。
  在治《礼》书方面,朱子以《仪礼》为经,为本,为事;以《礼记》为传,为末,为理,认为理是后起的。既强调《仪礼》与《礼记》的经传、本末、事理之分,又重视二者的结合,把理安著在《仪礼》所载之事中,即理的阐发须建立在经文本义的基础上,天理通过具体的礼仪之事表现出来。从而把经学与理学相结合。朱子指出:“《仪礼》乃其本经,而《礼记》……乃其义说耳。”⑥作为本经的《仪礼》讲的是“仪法度数”,即具体的礼仪之事,这即是《仪礼》的本义;而作为传文的《礼记》则是言理之书,通过对礼仪之事的解说,以发明义理。这与其《周易》经传的区分类似。他说:“《仪礼》皆载其事,《礼记》只发明其理。读《礼记》而不读《仪礼》,许多理皆无安顿处。”①朱子继承二程,将《大学》《中庸》两篇说理之书从《礼记》中提取出来,列入“四书”,予以高度重视。但他又认为,包括《大学》《中庸》在内的《礼记》所发明的理,不得脱离《仪礼》所载洒扫应对进退饮食居处的具体仪节之事而孤立存在,否则《礼记》所发明的理便无安顿处。也就是说,理体现在具体的仪节事物中,凡行事合乎礼,这即是理。从而把理与事、义理与本义结合起来。
  如上所论,朱子在治《易》《诗》《礼》诸经方面,把探求经文本义与以义理解经结合起来,使义理的阐发建立在经文本义的基础之上。既重视原典,以符合圣人作经之本意;又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以义理解说之。在注经的形式下,把继承性与时代性统一起来,为发明义理作论证。这不仅体现了朱子经学的一个特点,亦是中国经学发展的一种形式和表现。
  (三)以阐发义理为治经的最高目标探求经文之本义与阐发义理,是朱子治经学所追求的两大目标。在一般情况下,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求本义是阐发义理的基础;阐发义理是在探明经文本义的基础上的发挥。脱离了本义,其阐发的义理便失去了经文的依据;不讲义理,其探求本义便失去了时代意义。可见二者相辅相成,均为朱子治经学的基本原则。
  虽然朱子对求经文本义与阐发义理都非常重视,通过以上的论述也了解到此点,但当二者发生矛盾时,朱子本人解经则以阐发义理为主,甚至有违经文本义,也有所不顾。这充分体现了朱子治经以阐发义理为最高目标,而不是以探求经文本义为最高目标,尽管他对探求经文的本义也高度重视。
  朱子以阐发义理为治经学的最高目标,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增补经书文字以说理;二是删减经书文字,以义理释之;三是辨伪疑经服从于阐发义理。以上三个方面表明,朱子并不以求经文本义为其经学追求的最高目标, 否则他不会增补、删减经书原文,也不会借用出处有疑的经书来发明圣人心传之义理。
  朱子从求经文本义出发,深知“看文字,且依本句,不要添字”①的道理。因忠实于原文,不增减文字,是求经文本义的基本要求。但朱子从阐发义理出发,又违背了自己“不要添字”的原则,以己意增补《大学》文字,目的在于以此阐发格物致知论之义理思想。虽然朱子在《大学》里增加了传文之第五章《格物致知补传》134字,但所谓《大学》之经传,是朱子自己所定。故应视为朱子对《大学》经书文字的增添,而不仅是其对传文的增加。
  朱子在《大学章句》里,不仅将一部《大学》分为经之一章、传之十章的经传两个部分,而且以经文所提出的三纲领八条目为纲领,具体更改了传文的次序,以解释三纲领八条目。甚至为了解释经文的格物致知之义,人为地增补了《大学》本身所没有的134个字。对此,朱子注云:“右传之五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闲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②认为《大学》的传文部分没有解释经文格物致知的内容,因而断定这部分内容已亡,为了与经文的条目相对应,朱子依据二程的格物致知论,并加以发挥,增加了《格物致知补传》,这成为朱子格物致知论的纲领,也代表了当时哲学认识论的水平。在《补传》里,朱子以穷理作为格物的目的,最终是为了认识万理归于一理的天理,亦是为阐发义理作论证。可见朱子为了阐发义理而不惜改变经典的原貌,尽管其增补文字有其义理的根据,即三纲领八条目的逻辑,是为释格物、致知之义而补,但增加了原典中所没有的一大段文字,毕竟有违于经文之本义。这也是朱子以阐发义理为治经之最高目标的表现。
  关于删减经书文字,以义理释之,这主要表现在朱子对《孝经》文字的删减上,并以义理为根据,对此做出解释。《孝经》作为儒家经典之一,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并有数位帝王如唐玄宗等为之作注。在朱子以前,其作者被认为是孔子,《孝经》乃孔子所述作,几成定论。朱子依据《古文孝经》作《孝经刊误》,认为《孝经》多出于后人附会,为发此经之旨,乃分《孝经》为经传两个部分,并疑《孝经》非孔子所作,又删减其文字,重排经文之次序,谓之刊误。体现了朱子经学以阐发义理为治经之最高目标的特征。
  从疑《孝经》非圣人之言出发,朱子以义理为根据,对原本《孝经》作了文字上的删减和结构上的改变。他删减《孝经》220个字,把《孝经》分为经一章、传十四章,以义理作为评判《孝经》经传的标准,认为经文比较符合义理,虽非孔子所自著,但亦可见“圣言全体大义”;而传文则多附会,于义理多有不合。
  关于辨伪疑经服从于阐发义理,其典型的表现是朱子对《古文尚书》的态度,这尤其体现了朱子当探求本义与发明义理产生矛盾时,以阐发义理为主的经学特色。朱子的《尚书》学对后世的重大影响有二:一是疑伪《古文尚书》和《书序》,以及黜伪《孔传》和《孔序》,这对后世的《尚书》辨伪影响甚大,梅鷟、阎若璩、惠栋等在朱子辨伪疑经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定东晋梅赜所献的《古文尚书》系伪作,《尚书孔氏传》是伪书。二是既疑《古文尚书》,又以“《书》有两体”之说来为所疑之今文难、古文易的矛盾现象作解释,进而以是否合乎义理作为取舍《尚书》今古文的标准,而不拘泥于真伪之辨。由此朱子以义理解说《尚书》,推重《大禹谟》,以求圣人之心,为阐发“十六字心传”,发明儒学道统作论证,这尤其对理学之心性哲学、道统论的确立和完善产生重要影响。这两大影响又共存于朱子的《尚书》学之中,既体现了朱子经学重考证辨伪,以探求经文之本义的特点,又显示出朱子经学最终断之以义理的宋学特征。其经学与理学的结合,治经为理学思想体系的理论建构作论证,而不拘泥于今古文及真伪之分的思想与为考据而考据的清代汉学家旨趣各异。虽遭到后世的某些非议,然亦不可完全抹煞其思想存在的历史价值及时代意义。

附注

①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百一十五《朱子十二·训门人五》,第2778页。②〔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七十八《尚书一·纲领》,第1982页。③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八十三《春秋·纲领》,第2144页。④〔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百四《朱子一·自论为学工夫》,第2614页。⑤〔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十九《论语一·语孟纲领》,第428页。⑥〔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十九《论语一·语孟纲领》,第429页。 ①〔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十九《论语一·语孟纲领》,第437页。②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十九《论语一·语孟纲领》,第437页。③〔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百五《朱子二·论自注书》,第2629页。④〔宋〕朱熹:《朱熹集》卷八十二《书临漳所刊四子后》,《朱熹集》第七册,第4255页。 ①〔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六十六《易二·纲领上之下》,第1621页。 ①〔宋〕朱熹:《朱熹集》卷三十三《答吕伯恭》,《朱熹集》第三册,第1458—1549页。②〔宋〕朱熹:《朱熹集》卷四十五《答虞士明》,《朱熹集》第四册,第2137页。 ① 〔宋〕朱熹集撰:《诗集传》卷一《关雎》,赵长征点校,中华书局2017年版,第3页。② 〔宋〕朱熹集撰:《诗集传》卷四《风雨》,第85页。③〔宋〕朱熹集撰:《诗集传》卷二《静女》,第39页。④ 〔宋〕朱熹集撰:《诗集传》卷四《遵大路》,第80页。⑤ 〔宋〕朱熹集撰:《诗集传》卷三《桑中》,第46页。⑥〔宋〕朱熹:《朱熹集》卷十四《乞修三礼札子》,《朱熹集》第二册,第569页。 ①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八十七《礼四·小戴礼》,第2225页。 ①〔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十一《学五·读书法下》,第184页。②〔宋〕朱熹:《大学章句》,《四书章句集注》,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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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本文阐述朱子文化源流,包括朱子理学形成的历史背景、朱子的理学思想、朱子的经学思想、朱子的教育思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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