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知行关系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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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0696
颗粒名称: (三)知行关系说
分类号: B244.7
页数: 4
页码: 79-82
摘要: 朱子格物致知的认识论除重点讲“格物只是穷理”“致知便在格物中”,以说明格物是为了穷理,通过即物穷理来致吾知外,还强调穷理致知的目的是为了力行,将天理的原则贯彻落实到践行中去。“故圣贤教人必以穷理为先,而力行以终之。”所谓即物穷理属于致吾知的工夫,得到了知,还须力行,由此朱子展开了关于知行问题的论述。朱子的知行关系说是对中国哲学史上知行观尤其是对程颐知行说的继承和发展,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在知行先后问题上,朱子继承程颐知先行后,知而后行的思想,明确主张知之为先,行之为后。故仍应对朱子哲学作全面深入的了解。
关键词: 朱熹 哲学思想 认识论

内容

朱子格物致知的认识论除重点讲“格物只是穷理”“致知便在格物中”,以说明格物是为了穷理,通过即物穷理来致吾知外,还强调穷理致知的目的是为了力行,将天理的原则贯彻落实到践行中去。他说:“夫学问岂以他求,不过欲明此理而力行之耳。”②“故圣贤教人必以穷理为先,而力行以终之。”③所谓即物穷理属于致吾知的工夫,得到了知,还须力行,由此朱子展开了关于知行问题的论述。朱子的知行关系说是对中国哲学史上知行观尤其是对程颐知行说的继承和发展,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知之为先,行之为后所谓知,除指人的主观认识能力以外,还指通过认识而得到的知识,以及道德意识等;所谓行,指实行、践履、行为等。在知行先后问题上,朱子继承程颐知先行后,知而后行的思想,明确主张知之为先,行之为后。他说:“夫泛论知行之理,而就一事之中以观之,则知之为先,行之为后,无可疑者。”①又说:“致知力行,论其先后,固当以致知为先。”②朱子之所以提出“知之为先,行之为后”的思想,是因为他看到在认识过程中只有先认识到事物的道理,才能按此道理去行,否则所行必不合于理。“人于道理不能行,只是在我之道理有未尽耳。不当咎其不可行,当反而求尽其道。”③道理固然本来具有,但通过知才能认识到,所以先须知理,然后再力行。之所以不能行,在于未先知,所以要先求知以尽其道,并且“既知则自然行得,不待勉强,却是知字上重”④。知和行虽有先后之分,然而先知自然转化为后行,这是自然而然,不须勉强的。故朱子对知之在先看得比较重,既反对行先知后的思想,亦不赞成知行无先后之分的见解。这是朱子在知行先后问题上的基本观点。
  2.行重知轻,“行其所知” 在知行关系上,朱子既强调知先行后,又强调先知其理的目的在于力行,故以行为重,知为轻,要求“行其所知”,把知落实到行上。他说:“致知力行,论其先后,固当以致知为先。然论其轻重,则当以力行为重。”⑤虽然知先行后,但行比知却更为重要。朱子的认识论,其认识过程是由格物穷理到致知,由博而反约,以豁然贯通,认识天理;但掌握了对理的认识,还必须贯彻到躬行践履中去,否则致知的目的就没有达到,故力行的重要性甚于致知。尽管朱子反对尽废讲学而专务践履,但他并不反对践履本身,而是在知的前提下,十分重视践履,要求行其所知,通过力行来贯彻所知。他说:“但为学之功,且要行其所知。”①强调行是目的,知是方向,以“行其所知”把知行联结起来,作为“为学之功”,予以高度重视。并指出:“要在力行其所已知,而勉求其所未至,则自近及远,由粗至精,循循有序,而日有可见之效矣。”②在已知的基础上强调重行,其所重视的力行,是在已有所知的前提下进行,并在行其所已知的过程中,探求所未知,如此循序而进,不断把致知力行引向深入。
  朱子重行的思想还体现在他坚持《古文尚书》的行难知易的思想,而未认同程颐“行难知亦难”的观点上。朱子说:“虽要致知,然不可恃。《书》曰:‘知之非艰,行之惟艰。’工夫全在行上。”③认为虽以致知为先,但却不可过分依赖,应把工夫放在行上。这是对“知之非艰,行之惟艰”思想的进一步发挥,也体现了朱子行重知轻的思想特点。
  3.知行常相须,互相发在知行关系说上,朱子并非孤立地讲知先行后、行重知轻,重要的是他把知行视为完整的认识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两方面,知行既有区分,又是统一而互相促进的,不可截然分为两节。由此他提出了知行常相须,互相发的思想,在知先行后、知轻行重的前提下,把二者完整地统一起来。朱子强调知行相互联系,互相启发、促进。他说: 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问:“南轩云:‘致知、力行互相发’”。
  曰:“未须理会相发,且各项做将去。若知有未至,则就知上理会, 行有未至,则就行上理会,少间自是互相发。”④ 知与行,工夫须著并到。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二者皆不可偏废。如人两足相先后行,便夫渐渐行得到。若一边软了,便一步也进不得。然又须先知得,方行得。⑤ 他把知行喻之为人的眼睛与足以及人之两足的关系。一方面,知就像人的眼,行就像人的脚,正如人走路既不能离开眼,又不能没有脚一样,知行双方是缺一不可、彼此不能脱离的。另一方面,知行就像人的双脚,人走路虽双脚有先后之分,但走起来后,双脚却是交替前进,缺少了任何一条腿的正常行动,都不可能再前进一步。这就形象地把知行双方缺一不可,相互依存的关系表达出来。朱子还指出,知行双方除互相依存外,还是互相启发、互相促进的。知行各自发挥了自己的作用,便是对对方的促进和发展,同时在知行的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中,人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朱子的知行关系说作为其格物致知论的一部分,主要是说要把格物致知得到的认识贯彻到力行中去,在力行其知的过程中,知行相互促进,从而得到真知,使认识深化发展。也就是说,仅即物穷理致其知尚不全面,知行的结合,既是以行来检验知的真知与否,又是以行来促进知的不断发展,朱子重行的知行观是其认识论的特点,亦是对程颐格物致知论的丰富和发展。
  质言之,朱子适应时代和哲学理论发展的需要,在借鉴、继承以往哲学思想资料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古代哲学。在天理论方面,朱子提出“宇宙之间一理而已”的思想,以理为核心,构筑起中国哲学史上最完备、最缜密的理本论哲学;并以理本气末论对张载的气本论哲学作了理一元论的改造;在心性论方面,朱子以“心统性情”说为纲领,继承、改造、发展了以往的心性之学,达到了中国哲学心性论发展的理论高峰,这是朱子哲学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格物致知论方面,朱子集程颐认识论之成,对格物穷理、积累与贯通、致知与格物、知与行等问题作了深刻而富于思辨的论述,发展了中国古代哲学认识论,尤其他明确提出主客体对立的心物范畴,强调“主宾之辨”,这是对中国哲学认识论的贡献。那种认为“朱子哲学无主体与客体之对立,无‘主体性’原则,……缺乏认识论”①的见解是值得商榷的。事实上,在朱子哲学的格物致知论和心性论之心论里,其主体与客体的区分与对立,以及认识的主体性原则(朱子亦强调道德的主体性)是十分明显的。故仍应对朱子哲学作全面深入的了解。

知识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本文阐述朱子文化源流,包括朱子理学形成的历史背景、朱子的理学思想、朱子的经学思想、朱子的教育思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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