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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三 格物致知论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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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0689
颗粒名称:
三 格物致知论
分类号:
B244.7
页数:
8
页码:
75-82
摘要:
朱子著《大学章句》,提出了他的格物致知论,并在其他地方论及格物致知,既是对二程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又是对韩愈思想的改造,体现了程朱理学认识论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
朱熹
哲学思想
程朱学派
内容
朱子著《大学章句》,提出了他的格物致知论,并在其他地方论及格物致知,既是对二程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又是对韩愈思想的改造,体现了程朱理学认识论的基本原则。
(一)格物只是穷理朱子的格物致知论提出“格物只是穷理”的思想,强调认识的目的是为了穷理,通过对格物的解释,把格物与穷理联系起来,突出了格物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以及格物穷理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
1.格物说朱子所谓格物的物,包含甚广,除主要指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外,亦指人的意念思维。他说:“凡天地之间,跟前所接之事,皆是物。然有多少不甚要紧底事,舜看来,惟是于人伦最紧要。”①“天道流行,造化发育,凡有声色貌象而盈于天地之间者,皆物也。”②既以客观有形的自然物为物,又以社会现象和道德人伦为物,而且认为人伦是最为重要的物。这与朱子把格物穷理的重点放在认识儒家伦理上相适应。朱子还把意念活动也视为物。他说:“圣人只说格物二字,便是要人就事物上理会。且自一念之微,以致事事物物,若静若动,凡居处饮食言语,无不是事。”③一念之微的意识,以及事事物物,在朱子看来都是事。事即物,“盖天下之事,皆谓之物,而物之所在,莫不有理。”④认为物即指天下的事物,而物莫不有理,格物即是穷究事物之理。他说:“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⑤朱子强调,格物的目的是为了穷理,这也是认识所要达到的目的。他说:“格物只是穷理,物格即是理明。”⑥由此,朱子把格物穷理作为认识过程的第一阶段,亦是“《大学》功夫之始”⑦,以此作为致知的基础。
朱子重视通过格物穷究事物之理,反对把格物训为接物,而不究极物理。他说:“训格物以接物,则于究极之功有所未明。人莫不与物接,但或徒接而不求其理;或粗求而不究其极。是以虽与物接,而不能知其理之所以然与其所当然也。”⑧朱子的格物说并不反对接物,而是把接物纳入其认识论之中,而不可缺少。他说:“若不格物,何缘得知。而今人也有推极其知者,却只泛泛然竭其心思,都不就事物上穷究。”⑨指出不格物,便不能得知,然格物则须接物,与物相接,反对离物而求心,强调在接物即“即事即物”的基础上究极物理。他说:“格物之功,正在即事即物而各求其理。”①朱子批评的只是把格物训为接物,而不反对接物本身,主张在接物的基础上进一步去穷理,而不仅仅停留在浅层次的“徒接”上。
2.积累与贯通朱子格物只是穷理的思想强调格物的目的在于穷理,而格物穷理的步骤则须一物一物地格,一理一理地穷,由一物之理即万理达于天下一理即天理,所以须由积累到贯通,以认识天理。朱子继承程颐,主张格物穷理的步骤须经过由积累到贯通的过程。指出:“程子一日一件者,格物工夫次第也;脱然贯通者,知至效验极致也。”②认为程颐日格一物,逐步积累起来,然后豁然贯通的思想达到了认识的极致。
朱子认为,学问须渐进,在渐进积累的基础上,达到对天理透彻的领悟。他说:“穷理之学,诚不可以顿进,然必穷之以渐;俟其积累之多,而廓然贯通,乃为识大体耳。”③“识大体”,即指认识了天理。但天理却不是骤然顿悟可以认识到的,因此穷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为此,朱子又把积累与贯通同理一分殊联系起来。他说:“盖能于分殊中事事物物,头头项项理会得其当然,然后方知理本一贯。不知万殊各有一理,而徒言理一,不知理一在何处?”④认为理会得分殊之万理,是“方知理本一贯”的前提,理一存在于万殊之中,只有于分殊之中把事事物物、头头项项的万理把握住,领会其当然,才可能从中掌握一以贯之之天理。
(二)致知便在格物中朱子的认识论以穷理为目的,而天理在人心,故穷理与致人心之知不可分离,而欲致吾之知,就须格物而穷其理。由此朱子提出“致知便在格物中”的思想,强调致知不得脱离格物,在格物之中便体现了致知,在格物的基础上使致知得以实现,并通过即物穷理以致吾心之知。
1.格物所以致知在格物与致知的关系上,朱子一是强调主客体的区分与对立,二是指出二者具有统一性,相互联系,其中格物是致知的手段和前提,致知是格物的目的和归宿。
关于认识论中主客体对立的问题,朱子说:“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①认为认识的主体是人心之知,即人的主观认识能力;认识的对象则是事物之理,理离不开事物,故以事物为人心之知的客体和对象。朱子进一步明确指出:“知者,吾心之知;理者,事物之理,以此知彼,自有主宾之辨。”②把吾心之知确定为主,把事物之理归结为宾,即客体、对象。朱子明确提出了主客体对立的“主宾之辨”,这是对中国哲学认识论的贡献,也是朱陆异同在哲学认识论上的根源。
朱子不仅在认识论上提出心物对立的主客体范畴,强调主宾之辨,通过格物以致其知,而且重视格物与致知既相对又统一的关系,强调二者的相互联系。二者的统一和联系表现在:“格物、致知,只是一事,非是今日格物,明日又致知。”③由于格物、致知统一于完整的认识过程之中,所以在格物上穷得一分理,即是在致知上增加一分知,格物的积累与知识的增长成正比,所以说“致知便在格物中”,他说:“格物所以致知。于这一物上穷得一分之理,即我之知亦知得一分;于物之理穷二分,即我之知亦知得二分;……所以《大学》说‘致知在格物’,……又曰:‘格物之理,所以致我之知。'”④离开了格物,是不可能致吾心之知的,这与单纯主观内求,摒弃外物的认识论划清了界限。
2.即物穷理致吾知朱子致知在格物的思想不仅强调主客体的对立和格物、致知的统一,以格物作为致知的前提和条件,而且强调在即物穷理的基础上,致吾心之知,推及吾之知识,将认识发展到无所不尽的境地。他在《补传》对此作了说明,并成为其格物致知论的纲领。朱子说: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
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① 朱子以穷理作为格物的目的,而即物穷理又是为了致吾之知,要想致吾之知,则须即物而穷其理。即物穷理是认识的第一阶段,在即物穷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致吾之知,则是认识的第二阶段。朱子认为,这即是所谓的“致知在格物”。也就是说,朱子的认识论是先即天下之物而格物之理,即是要就这形而下之器,穷得那形而上之道理。然而仅格物还不全面,格物主要是穷其物理,还未上升到认识天理的阶段,但在为其作准备。朱子指出,要将格物穷理进一步提升,使其达到致吾知的阶段,推致其知以至于极后,便可认识万理归于一理的天理,而天理在人心,掌握了天理,便是吾心之知无所不明的标志。由此可知,朱子的格物穷理与其积累的工夫相应,而致知的极至则是豁然贯通的结果,联系起来,便是物格而知之至。这即是整个认识过程的完成,认识的最终目的也就达到了。
(三)知行关系说朱子格物致知的认识论除重点讲“格物只是穷理”“致知便在格物中”,以说明格物是为了穷理,通过即物穷理来致吾知外,还强调穷理致知的目的是为了力行,将天理的原则贯彻落实到践行中去。他说:“夫学问岂以他求,不过欲明此理而力行之耳。”②“故圣贤教人必以穷理为先,而力行以终之。”③所谓即物穷理属于致吾知的工夫,得到了知,还须力行,由此朱子展开了关于知行问题的论述。朱子的知行关系说是对中国哲学史上知行观尤其是对程颐知行说的继承和发展,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知之为先,行之为后所谓知,除指人的主观认识能力以外,还指通过认识而得到的知识,以及道德意识等;所谓行,指实行、践履、行为等。在知行先后问题上,朱子继承程颐知先行后,知而后行的思想,明确主张知之为先,行之为后。他说:“夫泛论知行之理,而就一事之中以观之,则知之为先,行之为后,无可疑者。”①又说:“致知力行,论其先后,固当以致知为先。”②朱子之所以提出“知之为先,行之为后”的思想,是因为他看到在认识过程中只有先认识到事物的道理,才能按此道理去行,否则所行必不合于理。“人于道理不能行,只是在我之道理有未尽耳。不当咎其不可行,当反而求尽其道。”③道理固然本来具有,但通过知才能认识到,所以先须知理,然后再力行。之所以不能行,在于未先知,所以要先求知以尽其道,并且“既知则自然行得,不待勉强,却是知字上重”④。知和行虽有先后之分,然而先知自然转化为后行,这是自然而然,不须勉强的。故朱子对知之在先看得比较重,既反对行先知后的思想,亦不赞成知行无先后之分的见解。这是朱子在知行先后问题上的基本观点。
2.行重知轻,“行其所知” 在知行关系上,朱子既强调知先行后,又强调先知其理的目的在于力行,故以行为重,知为轻,要求“行其所知”,把知落实到行上。他说:“致知力行,论其先后,固当以致知为先。然论其轻重,则当以力行为重。”⑤虽然知先行后,但行比知却更为重要。朱子的认识论,其认识过程是由格物穷理到致知,由博而反约,以豁然贯通,认识天理;但掌握了对理的认识,还必须贯彻到躬行践履中去,否则致知的目的就没有达到,故力行的重要性甚于致知。尽管朱子反对尽废讲学而专务践履,但他并不反对践履本身,而是在知的前提下,十分重视践履,要求行其所知,通过力行来贯彻所知。他说:“但为学之功,且要行其所知。”①强调行是目的,知是方向,以“行其所知”把知行联结起来,作为“为学之功”,予以高度重视。并指出:“要在力行其所已知,而勉求其所未至,则自近及远,由粗至精,循循有序,而日有可见之效矣。”②在已知的基础上强调重行,其所重视的力行,是在已有所知的前提下进行,并在行其所已知的过程中,探求所未知,如此循序而进,不断把致知力行引向深入。
朱子重行的思想还体现在他坚持《古文尚书》的行难知易的思想,而未认同程颐“行难知亦难”的观点上。朱子说:“虽要致知,然不可恃。《书》曰:‘知之非艰,行之惟艰。’工夫全在行上。”③认为虽以致知为先,但却不可过分依赖,应把工夫放在行上。这是对“知之非艰,行之惟艰”思想的进一步发挥,也体现了朱子行重知轻的思想特点。
3.知行常相须,互相发在知行关系说上,朱子并非孤立地讲知先行后、行重知轻,重要的是他把知行视为完整的认识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两方面,知行既有区分,又是统一而互相促进的,不可截然分为两节。由此他提出了知行常相须,互相发的思想,在知先行后、知轻行重的前提下,把二者完整地统一起来。朱子强调知行相互联系,互相启发、促进。他说: 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问:“南轩云:‘致知、力行互相发’”。
曰:“未须理会相发,且各项做将去。若知有未至,则就知上理会, 行有未至,则就行上理会,少间自是互相发。”④ 知与行,工夫须著并到。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二者皆不可偏废。如人两足相先后行,便夫渐渐行得到。若一边软了,便一步也进不得。然又须先知得,方行得。⑤ 他把知行喻之为人的眼睛与足以及人之两足的关系。一方面,知就像人的眼,行就像人的脚,正如人走路既不能离开眼,又不能没有脚一样,知行双方是缺一不可、彼此不能脱离的。另一方面,知行就像人的双脚,人走路虽双脚有先后之分,但走起来后,双脚却是交替前进,缺少了任何一条腿的正常行动,都不可能再前进一步。这就形象地把知行双方缺一不可,相互依存的关系表达出来。朱子还指出,知行双方除互相依存外,还是互相启发、互相促进的。知行各自发挥了自己的作用,便是对对方的促进和发展,同时在知行的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中,人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朱子的知行关系说作为其格物致知论的一部分,主要是说要把格物致知得到的认识贯彻到力行中去,在力行其知的过程中,知行相互促进,从而得到真知,使认识深化发展。也就是说,仅即物穷理致其知尚不全面,知行的结合,既是以行来检验知的真知与否,又是以行来促进知的不断发展,朱子重行的知行观是其认识论的特点,亦是对程颐格物致知论的丰富和发展。
质言之,朱子适应时代和哲学理论发展的需要,在借鉴、继承以往哲学思想资料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古代哲学。在天理论方面,朱子提出“宇宙之间一理而已”的思想,以理为核心,构筑起中国哲学史上最完备、最缜密的理本论哲学;并以理本气末论对张载的气本论哲学作了理一元论的改造;在心性论方面,朱子以“心统性情”说为纲领,继承、改造、发展了以往的心性之学,达到了中国哲学心性论发展的理论高峰,这是朱子哲学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格物致知论方面,朱子集程颐认识论之成,对格物穷理、积累与贯通、致知与格物、知与行等问题作了深刻而富于思辨的论述,发展了中国古代哲学认识论,尤其他明确提出主客体对立的心物范畴,强调“主宾之辨”,这是对中国哲学认识论的贡献。那种认为“朱子哲学无主体与客体之对立,无‘主体性’原则,……缺乏认识论”①的见解是值得商榷的。事实上,在朱子哲学的格物致知论和心性论之心论里,其主体与客体的区分与对立,以及认识的主体性原则(朱子亦强调道德的主体性)是十分明显的。故仍应对朱子哲学作全面深入的了解。
附注
①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五十七《孟子七·离娄下》,第1348页。 ②〔宋〕朱熹:《四书或问·大学或问上》,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507页。 ③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十五《大学二·经下》,第287页。 ④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十五《大学二·经下》,第295页。 ⑤〔宋〕朱熹:《大学章句》,《四书章句集注》,第4页。 ⑥ 〔宋〕朱熹:《朱熹集》卷三十《答汪尚书》,《朱熹集》第三册,第1268页。 ⑦〔宋〕朱熹:《朱熹集》卷三十《答汪尚书》,《朱熹集》第三册,第1268页。 ⑧〔宋〕朱熹:《朱熹集》卷四十四《答江德功》,《朱熹集》第四册,第2115页。 ⑨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十五《大学二·经下》,第292页。 ① 〔宋〕朱熹:《四书或问·中庸或问下》,《朱子全书》第6册,第591页。②〔宋〕朱熹:《朱熹集》卷四十六《答黄商伯》,《朱熹集》第四册,第2221页。③〔宋〕朱熹:《朱熹集》卷四十九《答王子合》,《朱熹集》第四册,第2368页。④〔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二十七《论语九·理仁篇下》,第677—678页。 ① 〔宋〕朱熹:《大学章句》,《四书章句集注》,第6—7页。②〔宋〕朱熹:《朱熹集》卷四十四《答江德功》,《朱熹集》第四册,第2115页。③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十五《大学二·经下》,第292页。④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十八《大学五·或问下》,第399页。 ①〔宋〕朱熹:《大学章句》,《四书章句集注》,第6—7页。②〔宋〕朱熹:《朱熹集》卷五十四《答郭希吕》,《朱熹集》第五册,第2726页。③〔宋〕朱熹:《朱熹集》卷五十四《答郭希吕》,《朱熹集》第五册,第2727页。 ①〔宋〕朱熹:《朱熹集》卷四十二《答吴晦叔》,《朱熹集》第四册,第1970页。② 〔宋〕朱熹:《朱熹集》卷五十《答程正思》,《朱熹集》第五册,第2452页。③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十三《学七·力行》,第223页。④〔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十八《大学五·或问下》,第390页。⑤〔宋〕朱熹:《朱熹集》卷五十《答程正思》,《朱熹集》第四册,第2452页。 ①〔宋〕朱熹:《朱熹集》卷四十六《答吕道一》,《朱熹集》第四册,第2213页。 ②〔宋〕朱熹:《朱熹续集》卷四《答卢提翰》,《朱熹集》第九册,第5256页。 ③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十三《学七·力行》,第223页。 ④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九《学三·论知行》,第148页。 ⑤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十四《大学一·经上》,第281页。 ① 张世英:《朱熹和柏拉图、黑格尔》,《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6期。
知识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本文阐述朱子文化源流,包括朱子理学形成的历史背景、朱子的理学思想、朱子的经学思想、朱子的教育思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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