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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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0675
颗粒名称: (二)性论
分类号: B244.7
页数: 5
页码: 67-71
摘要: 朱子在继承并发展二程尤其是程颐性论的基础上,扬弃湖湘学派胡宏的性论,提出了性必兼气的思想。其理论体系的完备、思想内容的丰富与同时代少于论性而不讲气的陆九渊心学相比,旨趣各异,是对自孔孟以来儒家人性论的深刻总结的发展。
关键词: 朱熹 哲学 性论

内容

朱子在继承并发展二程尤其是程颐性论的基础上,扬弃湖湘学派胡宏的性论,提出了性必兼气的思想。其理论体系的完备、思想内容的丰富与同时代少于论性而不讲气的陆九渊心学相比,旨趣各异,是对自孔孟以来儒家人性论的深刻总结的发展。
  1.“性者万物之原” 在朱子的心性论中,心不是本体范畴,性则是本体范畴。他说:“性者万物之原,而气禀则有清浊,是以有圣愚之异。”①其性是超越气禀之上的本原,万物皆以性为存在的根据。在作为宇宙本体的意义上,性与理具有相同的含义。他说:“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而为天,地得之而为地,而凡生于天地之间者,又各得之以为性。”②天地万物得理便为性,性与理相当,为同一层次的本体范畴。朱子哲学的性,作为天地万物的本原,它是超越形体之上的精神实体。他说:“性是形而上者,气是形而下者。形而上者全是天理,形而下者只是那查滓。至于形,又是查滓至浊者也。”③认为性无形体,亦无形影,却是有形之物产生的根源。
  2.物物皆有性朱子哲学的性,不仅是宇宙万物的本原,亦是具体事物的内在本质或属性。这与其理范畴既是宇宙的本体,又是事物的规律的意义相似。他在回答“性即理”的问题时指出:“物物皆有性,便皆有其理。”④所谓“物物皆有性”,是指任何事物都有其内在固有的属性和性质,它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在本质。火之炎上,水之润下,金从革,木曲直,土稼穑便是五行之物的具体属性。朱子认为,事物的属性是客观的、自然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人只能顺应而不能违背它。如果违反事物的自然属性,人为地改变它,以作它用,那是绝无此理。可见,朱子哲学的性和理一样,都具有宇宙本体及具体事物规律、属性双重含义。
  朱子看到人与万物之性的差异,指出: “人之所以为人,以其有是性耳。”⑤认为人有仁义道德之性,所以与万物区别开。万物亦各有其性,“物也有这性”⑥,禀气的不同,使物性各异。但万物之性又都以一个共同的本性作为共同存在的根据。这是对二程性本气禀思想的继承。
  3.性即天理,未有不善朱子以人伦道德作为性的内涵。他说:“仁义礼智,性之四德也。”①认为仁义道德既是人与庶物区别的内在本质,又是儒家人性论与佛教性论相互区别的原则界限。在人性善恶问题上,由于性的内涵是仁义礼智之天理,所以朱子提出:“性即天理,未有不善者也。”②从本质上讲,性为天理,善而不恶,恶只在性之外存在。他说:“盖性一而已,既曰无有不善,则此性之中无复有恶与善为对,亦不待言而可知矣。”③由此可见,朱子性无有不善的思想于二程中倾向于程颐,而与程颢有别。其求善的价值取向和审美意识与其道心主宰人心的思想相联系,突出了主体的价值判断与选择对于保持善性的重要性。
  4.性必兼气在性气关系上,朱子主张性气兼言方备,同时也指出性气不相夹杂,并提出天命之性寓于气质之中的思想,对宋代理学的性气论作了总结。
  朱子指出: “性气二字,兼言方备。孟子言性不及气,韩子言气不及性。”④这是对二程性气关系说的继承和发挥。朱子对二程的性气关系说倍加赞赏,他说:“‘论性不论气,不备;论气不论性,不明,二之则不是。’所以发明千古圣贤未尽之意,甚为有功。大抵此理有未分晓处,秦汉以来传记所载,只是说梦。韩退之略近似。千有余年,得程先生兄弟出来,此理益明。”⑤指出孟子论性专言性善而不及气,韩愈讲性三品之说,只是讲气而未论及性,他们都没有把性气二者结合起来,所以不是缺了下面一截而未备,就是不知性善之本而不明。
  朱子强调,人是性气结合的产物,“人之有生,性与气合而已。”⑥所以性必兼气,气必兼性,性气双方缺一不可。但在性气相兼的基础上,朱子又强调性气二者不能相杂,它们各有其质的不同。他说:“气自气,性自性,亦自不相夹杂。”①朱子既兼言性气,又注意性气相分,其目的是为了论证善恶的不同来源,避免把恶归于性,同时强调变化气质,通过道德修养,纠正气质的偏差,以复性善之本。由此可见以朱子为代表的宋代理学家对道德修养功夫十分重视,其性气关系理论最终是为道德修养作论证的。
  “天命之性,非气质则无所寓”。与兼言性气相联系,朱子在吸取张载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相分思想的基础上,提出天命之性寓于气质之中的观点。认为天命之性只是理,气质之性则是理与气杂而言之,但天命之性离开了气质则无安顿处;反之,气质之性出自于天命之性,离开了天命之性,气质之性便无归宿,最终以本然之性即天理来统一气质之性。他说:“气不可谓之性命,但性命因此而立耳,故论天地之性则专指理言,论气质之性则以理与气杂而言之,非以气为性命也。”②朱子指出,气虽然不是性命,但“天命之性,非气质则无所寓”③,认为天命之性寓于气质之中。实际上,朱子所说的天命之性只是一个观念性的抽象的存在,而现实存在着的只有气质之性。因为离开了气禀就没有性,而与气质结合的性被朱子称为是气质之性,即理气结合的性。气质之性因其具有理,故以理为自身存在的根据和善的来源;因其具有气,故气异而万物分殊,并有恶的产生。尽管天命之性只是一个抽象的本体存在,但气质之性却从那里出。朱子哲学的逻辑是具体从抽象出,抽象本体是具体事物存在的根据,这在他的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关系中得到体现。
  就天地之性寓于气质之中,抽象存在于具体之中而言,朱子指出:“气质之性,便只是天地之性,只是这个天地之性却从那里过。”④认为没有具体的气质之性,便无法把握抽象的天地之性,具体即是抽象,气质之性即是天地之性。 朱子哲学之性论内容丰富、体系严密,集孔孟以来传统儒学及张载、二程以来宋代新儒学人性理论之大成。它充分体现了时代思潮的特点,对后世理学人性论产生了重要影响。

知识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本文阐述朱子文化源流,包括朱子理学形成的历史背景、朱子的理学思想、朱子的经学思想、朱子的教育思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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