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朱子文化大典 上册》 图书 |
唯一号: | 130820020210000393 |
颗粒名称: | 二 戢吏奸 |
分类号: | B244.7 |
页数: | 7 |
页码: | 118-124 |
摘要: | 朱子一生在上朝廷的数十份奏章中,几乎都离不开黜奸邪、远近习的内容,而在各地从政时,与此一脉相承的,则是“戢吏奸”。押运总额仅一万三千石,而偷盗数量多达四千一百六十石,占总量近三分之一。朱子以其不职罪予以罢黜。在《按唐仲友第三状》中,朱子全面详尽地揭露了唐仲友“不法不公”的罪行,列举其罪状二十四条。主要内容是平日助唐仲友为非作歹的爪牙,以及受害者提供的大量证词、证据,进一步揭露其残害百姓、贪污官钱,为非作歹的罪行。此后,朱子又连上第四、第五、第六状,王淮见势不可已,只将揭露唐仲友罪行还不够深刻的《按知台州唐仲友第一状》进呈孝宗,并多方为唐仲友开脱罪责。 |
关键词: | 朱熹 生平 政绩 戢吏奸 |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朱子文化大典介绍了朱子生平,包括家世、从学、讲学、论道、政绩等内容。 朱子文化是以朱熹为代表的,关于构建中国古代社会道德秩序和普遍价值体系的理论学说。它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为构建社会道德秩序和普遍价值体系提供理论依据,二是为建立社会道德秩序和普遍价值体系提供历史根据,这就是儒家的“道统”。二者共同构成了朱子文化的所有内容,涵括了儒家的哲学及其历史文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