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差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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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0346
颗粒名称: 二 差遣
分类号: B244.7
页数: 8
页码: 90-97
摘要: 宋代官员任实际职务,称“差遣”。朱子一生中,前后被朝廷命以“差遣”即委以实职有十七次,其中到职的仅有六次;辞免而未到职的有十一次。到职的六次实际任职时间共计八年八个月,尚不足九年,此即黄榦《朱文公行状》所云“仕于外者仅九考”的涵意。主簿一职,需待次,即等待现任官员任满而代之。前后历时四年四个月。其中前三年为正常任期,后一年四个月是任满而续任之人未到任而待阙。主簿掌出纳官物,销注簿书,是协助县令管理簿书、赋税等事务的官员。因朱子屡召不赴,而必欲起用朱子。是年八月尚书省命下,任朱子为南康知军。外官有借绯、借紫之例,指在任某职时可以暂时服用。但对此任命,朱子仍先后两上辞状,均不许。
关键词: 朱熹 仕途 差遣

内容

宋代官员任实际职务,称“差遣”。朱子一生中,前后被朝廷命以“差遣”即委以实职有十七次,其中到职的仅有六次;辞免而未到职的有十一次。
  到职的六次实际任职时间共计八年八个月,尚不足九年,此即黄榦《朱文公行状》所云“仕于外者仅九考”的涵意。这到职的六次分别是:1.泉州同安县主簿绍兴二十一年(1151)三月,朱子铨试中等后,授左迪功郎和泉州同安县主簿。主簿一职,需待次,即等待现任官员任满而代之。
  朱子官同安主簿,实际任职时间从绍兴二十三年(1153)七月至二十七年(1157)十月。前后历时四年四个月。其中前三年为正常任期,后一年四个月是任满而续任之人未到任而待阙。
  主簿掌出纳官物,销注簿书,是协助县令管理簿书、赋税等事务的官员。而朱子官同安主簿,还“职兼学事”①,即兼管教育,故有整顿县学之举。2.南康知军任职时间从淳熙六年(1179)三月至八年(1181)闰三月,历时两年一个月。淳熙五年(1178)春,史浩复相,以荐贤为先。因朱子屡召不赴,而必欲起用朱子。是年八月尚书省命下,任朱子为南康知军。全称为“权发遣南康军事兼管内劝农事、借绯”。“权发遣”为隔两等资序而委以重任,属破格提拔。按宋代地方官制,权知某州军事应为从五品,而朱子其时为宣教郎仅正七品。“绯”指绯衣,宋代品官章服之一,为五、六品官员之服。外官有借绯、借紫之例,指在任某职时可以暂时服用。
  淳熙五年(1178)八月,朱子差知南康之命已下,朱子上状辞并数乞宫观②,均不许。在友人吕祖谦、张栻的劝说下,朱子于次年三月到任。③淳熙八年(1181)三月,朱子被任命为提举江西常平,待次。因候续任南康者,至“闰(三)月二十七日方得合符而归”④。
  3.提举两浙东路常平茶盐公事任职时间从淳熙八年(1181)九月至淳熙九年(1182)八月,历时一年。淳熙八年九月,以右相王淮荐而任此职。朱子以浙东“今年灾伤至重,民已艰食,若更迁延,有失措置,窃恐向后饥民愈见狼狈”①,而立即拜命不敢辞。但为了做好救荒的前期准备工作,朱子请求赴行在奏事,十月得允。十一月奏事延和殿,共上七札。②十二月六日,在本路萧山县接任职事。③4.漳州知州任职时间从绍熙元年(1190)四月至绍熙二年(1191)四月,历时一年。
  淳熙十六年(1189)二月,孝宗内禅,光宗即位。本年十一月,朝廷在朱子两辞江东副使之任后,改命此职。朱子在连上《辞免知漳州状》《辞免知漳州札子》后,仍不许,遂于十二月拜命。绍熙元年(1190)四月到任。次年二月,因长子朱塾之丧而请祠,四月去郡。
  5.潭州知州兼荆湖南路安抚使任职时间从绍熙五年(1194)五月至同年七月,前后历时仅三个月。
  绍熙四年(1193)十一月,因留正、赵汝愚之荐,朱子被命此职。对朝廷的此次任命,《宋史全文》载:是冬,使人自金国回者言:“金人问:‘朱先生安在?’答以‘见已擢用’。”回白庙堂,遂除朱熹为荆湖南路安抚使、知潭州。④此说亦见《朱子语类》王过所录:(王)过甲寅年(1194)见先生,闻朋辈说,昨岁虏人问使人云:“南朝朱先生出处如何?”对以“本朝见擢用”。既归,即白堂,所以得帅长沙之命。⑤但对此任命,朱子仍先后两上辞状,均不许。遂于次年二月拜命。四月启程,五月到任。七月,因宁宗即位,召赴行在奏事,八月初解印。
  6.焕章阁待制兼侍讲其中,焕章阁待制为职名,侍讲为实职。任职时间从绍熙五年(1194)十月十日至闰十月二十日,前后仅四十日。期间,还曾差兼实录院同修撰。
  本年八月五日,朝廷任命朱子为焕章阁待制兼侍讲,朱子先后上了两道《辞免焕章阁待制侍讲奏状》,但尚书省仍下札催其前来就职;朱子于是又上《辞免焕章阁待制侍讲乞且带元官职诣阙奏状》,于十月初赴阙。十月四日,奏事行宫便殿,上五札。并向皇帝面辞待制和侍讲之职,不许,乃于本月十日拜命。十四日,又差兼实录院同修撰,朱子连上两状辞免,不允,乃拜命。实录院掌修实录,遇修国史时称国史院,同修撰为侍从官。朱子在朝时间虽不长,其职务以侍讲为主,但也曾入实录院,对“实录院略无统纪”①“无相统摄”②的弊病提出意见,并作《史馆修史例》。
  朱子的侍讲、实录院同修撰之职,于本年闰十月二十一日,被宁宗一纸内批除宫观而罢黜,仅空余一待制职名和新命“提举南京鸿庆宫”的虚衔而已。
  未到职的十一次分别为:1.武学博士隆兴元年(1163)十月,朱子应诏赴行在奏事。十一月六日登对,在垂拱殿面奏新君,连上三札(《癸未垂拱奏札》)。次日,被授予武学博士之职,然须待阙候补。因家贫母老,衣食无着,遂请祠归山。乾道元年(1165)正月,因吏部侍郎陈俊卿之助,得省札催其就武学博士一职。夏四月,至行在,因朝中大臣钱端礼、洪适等力主和议,朱子对此极为反感,痛斥其说。此即黄榦《朱文公行状》所言,“以时相方主和议,请监南岳庙以归”③。
  2.枢密院编修官乾道三年(1167)十二月,在新任参知政事陈俊卿、新任同知枢密院事刘珙的共同举荐下,任命朱子为枢密院编修官,待次。乾道五年(1169)五月,原枢密院编修官施元之因磨勘改官,尚书省下札催促朱子速来就职,朱子以足疾为由请辞(《回申催促供职状一》);再催,朱子复以“见苦足疾,未任就道。而家贫亲老,急于禄养”①为由,陈乞岳庙差遣。同年七月,省札又来催促供职,朱子再次上状力辞(《回申催促供职状二》)。朱子三辞此职的原因,据黄榦《朱文公行状》载:“五年,三促就职。会魏掞之以布衣召为国子录,因论曾觌去,遂力辞。”②魏掞之是朱子在五夫的同窗好友。乾道四年(1168)七月,因陈俊卿之荐以布衣入朝而官拜太学录,又因抨击权奸曾觌之流于次年七月被罢归。而朝中清流如陈俊卿、汪应辰等对此却无可奈何,难有作为,朱子对此深感失望,故一再违逆朝命,不肯就职。此事最终由于两个月后朱子母亡丁忧而作罢。
  3.秘书省秘书郎淳熙三年(1176)六月,宋孝宗下诏要“奖用廉退之士”。在参知政事龚茂良和吏部尚书韩元吉的举荐下,朱子以“操行耿介,屡召不起”之品行被命为秘书省秘书郎。但朱子认为朝廷“改官之命,正以嘉其廉退,今乃冒进擢之宠,是左右望而罔市利”③,故前后两次上状提出辞免(《辞免秘书郎状》),并请求奉祠。
  4.提举江南西路常平茶盐公事淳熙八年(1181)三月二十五日,朱子被任命为提举江南西路常平茶盐公事,待次。上《缴纳南康军任满合奏禀事件状》,同年九月,因浙东饥荒,宰相王淮荐朱子为提举两浙东路常平茶盐公事而止。
  5.江西提刑淳熙九年(1182)八月十八日,朱子在浙东提举任上,被改命为江西提刑。此乃宰相王淮“有意将唐仲友之江西提刑予朱熹,以造成朱熹劾唐仲友乃为夺其官之假象”①。故朱子力辞不就,上奏云:“所除官又系填唐仲友阙,蹊田夺牛之诮,虽三尺童子,亦皆知其不可,况臣虽愚,粗识义理,何敢自安?傥蒙圣慈特赐罢免,或与岳庙差遣,使臣得以归耕故垄,毕志旧闻,内休已惫之精神,外避当途之猜怨,则臣不胜千万幸甚。”②6.江东提刑因朱子力辞江西提刑而不就职,淳熙九年(1182)十月,诏与江东提刑梁总两易其任。朱子以“臣祖乡徽州婺源县,正隶江东,见有坟墓宗族及些小田产,合该回避”③为由,连上三道奏状辞免。
  7.江西提刑淳熙十四年(1187)七月,因朝臣杨万里、周必大之荐,除江南西路提点刑狱公事,待次。朱子上状辞免(《辞免江西提刑状一》),不允。淳熙十五年(1188)春正月,有旨趣赴京奏事并赴任,朱子以病为由连上三札辞免(《辞免江西提刑札子》)。不允。只得拜命启行。六月七日,奏事延和殿,连上五道奏札,均直言君过。孝宗虽龙颜不悦,却“未尝不称善,曰:‘久不见卿,浙东之事,朕自知之。今当处卿清要,不复劳卿州县’”④。第二天,改除兵部郎官。朱子以足疾具申朝廷乞给假调理,暂不供职。次日,兵部侍郎林栗因与朱子论《易》《西铭》意见不合,乘机上章弹劾朱子“事君无礼”,不赴部供职。数日后,诏依旧职名江西提刑。朱子以状辞免,最终以主管西京嵩山崇福宫而归。
  8.江南东路转运副使淳熙十六年(1189)八月,以右相留正之荐,朱子被命为江南东路转运副使。“诏疾速之任,任满前来奏事。”①朱子以宗族祖业田产在婺源,隶属江东,理应回避为由辞免。不允。十月,诏免回避,命疾速赴任,复上章辞免(《辞免江东运使状》)。十一月,因改知漳州拜命而止。
  9.荆湖南路转运副使绍熙二年(1191)九月,朱子辞归漳州知州数月后,又被朝廷任命为荆湖南路转运副使。由于朱子对当朝宰执留正的庸碌无为极度失望,认为他“于忠邪之分察之有未明,消长之戒信之有未笃,而又以一身利害之私参错乎其间”②,从而助长了朝中“小人之势”。如此,自己即使出山亦难有作为,故上《辞免湖南运使状一》。在朝命不允之时,在本年十二月,又上《辞免湖南运使状二》。次年二月,有旨复催其赴任,朱子又上第三道辞状,并请补祠秩,许之。
  10.知静江府、广南西路经略安抚使绍熙三年(1192)十二月,以留正之荐,朱子被命以静江知府、广南西路经略安抚使之职。朱子上状,以“静江守臣实兼帅司职事,有数千里边面军民之寄”,责任重大,而自己“所患脚气之疾作止不常,春夏二时尤难将摄,万一前路发动,却致稽留朝命”,故希“依旧宫观”为请。③朝廷不许,次年正月,有旨催其赴任,朱子复以“材质凡庸,识虑浅暗”④,以及身体不适为由上状辞免。
  11.知江陵府、荆湖北路安抚使绍熙五年(1194)闰十月,朱子被韩侂胄等奸党诬陷,宋宁宗以一纸内批罢去其侍讲之职。朝中一批正直的大臣如赵汝愚、楼钥、刘光祖、陈傅良等纷纷上疏,乞留朱子。本月二十五日,宁宗随即改命朱子为宝文阁待制,与州郡差遣,朱子上状,称“耳重目盲,累尝面奏,州郡繁剧,尤所不堪。
  所有恩命,决难祗受”①。数日后,又改命知江陵府、荆湖北路安抚使,朱子又上《辞免两次除授待制职名及知江陵府奏状一》《申省状》等,予以力辞。

知识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上册

《朱子文化大典 上册》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朱子文化大典介绍了朱子生平,包括家世、从学、讲学、论道、政绩等内容。 朱子文化是以朱熹为代表的,关于构建中国古代社会道德秩序和普遍价值体系的理论学说。它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为构建社会道德秩序和普遍价值体系提供理论依据,二是为建立社会道德秩序和普遍价值体系提供历史根据,这就是儒家的“道统”。二者共同构成了朱子文化的所有内容,涵括了儒家的哲学及其历史文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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