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大教育教朱熹》 图书 |
唯一号: | 130820020210000213 |
颗粒名称: | 朱熹论乐律 |
分类号: | G40-09;B244.7 |
页数: | 3 |
页码: | 442-444 |
摘要: | 弹琴唱歌离不开乐律,故朱熹亦加意于乐律的研究,且与众士友讨论之。庆元三年三月,朱熹在建阳沧洲精舍研究前人说琴的文字,“见人说琴无归著,谩疏所疑,得数千字”,这些文字直接表明朱熹对音乐的重视。古代乐器有长度规定,以尺度衡量,定其尺寸。至南宋,朱熹认为此法不够精确,于今不可取,其所取度量之古尺有两种,一是短的周尺,一是长的景表尺。乐律失准,乐器的规格就会混乱,演奏的音乐就不能中律,造成高亢或低迷,扰乱听者的神志,会导致不良后果。这是朱熹承接儒家音乐思想传统,对古琴的音乐功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讨,对琴乐所发表的看法,但不失其把握音乐作用的意义。 |
关键词: | 朱熹 乐律 音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