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论乐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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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教育教朱熹》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0213
颗粒名称: 朱熹论乐律
分类号: G40-09;B244.7
页数: 3
页码: 442-444
摘要: 弹琴唱歌离不开乐律,故朱熹亦加意于乐律的研究,且与众士友讨论之。庆元三年三月,朱熹在建阳沧洲精舍研究前人说琴的文字,“见人说琴无归著,谩疏所疑,得数千字”,这些文字直接表明朱熹对音乐的重视。古代乐器有长度规定,以尺度衡量,定其尺寸。至南宋,朱熹认为此法不够精确,于今不可取,其所取度量之古尺有两种,一是短的周尺,一是长的景表尺。乐律失准,乐器的规格就会混乱,演奏的音乐就不能中律,造成高亢或低迷,扰乱听者的神志,会导致不良后果。这是朱熹承接儒家音乐思想传统,对古琴的音乐功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讨,对琴乐所发表的看法,但不失其把握音乐作用的意义。
关键词: 朱熹 乐律 音乐

内容

弹琴唱歌离不开乐律,故朱熹亦加意于乐律的研究,且与众士友讨论之。庆元三年三月,朱熹在建阳沧洲精舍研究前人说琴的文字,“见人说琴无归著,谩疏所疑,得数千字”,这些文字直接表明朱熹对音乐的重视。
  翻开黎靖德辑编的《朱子语类》,在卷第九十二中所载的文章,全是朱熹与众多门生讲论古今音乐的内容,涉及衡量尺度、十二律、五音,以及历代音乐著作,表明朱熹对律吕和音乐知识的了解已经达到某种程度的精通。
  宋室南渡,许多音乐典籍散乱不整,无法指导音乐教育。鉴于此,朱熹和蔡元定很想修《乐书》,常往返讨论之,又不断修改、补充之,或改定一条,或改定数字,其用心甚为仔细,用意甚为谨慎。庆元三年春,朱熹在自己遭受罢祠夺俸、得意门生蔡元定被流放到三千里外舂陵的情势下,还在考论琴律、声律问题,并作成《琴律说》、《声律辨》,这是朱熹对乐律研究后的成果总结。朱熹常向门人谈论三分损益法,通过不断将九寸律管长度乘以2/3,下生一律,此律乘以4/3,上生一律,如此反复循环,便可生成十二律;五音的生成,同样可用三分损益法得出。朱熹用的计算单位,从尺、寸,到厘、丝,理论上已精确到小数点的后四位,以保证音调的高低的合律。即便是当今从事音乐教育者,恐怕对此也不甚了然。
  古代乐器有长度规定,以尺度衡量,定其尺寸。古代有用羊头山黍排列宽度作为尺度的做法,至北宋时以并排一千二百粒黍为阔宽九寸之度的说法,曾引起争议。至南宋,朱熹认为此法不够精确,于今不可取,其所取度量之古尺有两种,一是短的周尺,一是长的景表尺。若尺度不定,则十二律就失准。乐律失准,乐器的规格就会混乱,演奏的音乐就不能中律,造成高亢或低迷,扰乱听者的神志,会导致不良后果。这是朱熹承接儒家音乐思想传统,对古琴的音乐功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讨,对琴乐所发表的看法,但不失其把握音乐作用的意义。

知识出处

大教育教朱熹

《大教育教朱熹》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前半部分详细地讲述朱熹生平近五十年的教育实践活动之过程及受学者之资料,后半部分为朱熹教育思想之研究的若干片段之组合,兼论朱熹的教学教法与读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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