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大教育教朱熹》 图书 |
唯一号: | 130820020210000209 |
颗粒名称: | 朱熹重乐教 |
分类号: | G40-09;B244.7 |
页数: | 2 |
页码: | 436-437 |
摘要: | 在《礼记·乐记》中有曰:“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治理社会、国家的王道,不外乎“礼乐刑政”,故高明的统治者,无不重视礼教与乐教。华夏民族源远流长,自夏商周三代之始,礼乐教化之功能就得到广泛应用与流布。礼乐,成为中华民族古代文明的根本标志。讲究礼乐,成为社会进步、追求和谐的象征。礼乐教育,恐怕是儒家教育的最高级别的教育。朱熹承接儒家音乐思想传统,对古琴的音乐功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讨,深知音乐教育能使人心致中和而不妄,使人精神修养达到高境界。 |
关键词: | 朱熹 礼乐 “礼乐刑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