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茂良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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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教育教朱熹》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0193
颗粒名称: 龚茂良冤案
分类号: G40-09;B244.7
页数: 2
页码: 421-422
摘要: 龚茂良,字实之,兴化军莆田人。初授南安簿,迁邵武司法参军,调泉州观察推官,以廉勤称。由同知枢密院事黄祖舜荐举,龚茂良于绍兴三十二年五月以左宣教郎入朝为秘书省正字。迁右正言,因弹劾龙大渊、曾觌被外任。隆兴二年十月以左奉议郎、除直秘阁知建宁府,廉勤有为,乾道元年六月离任,后为广东提刑。乾道六年六月除江西帅,由莆田赴隆兴,时江西连年大旱,遂措置一路荒政,免税发廪,全活甚众。淳熙三年,斥言近习,无所隐避。因弹劾侵盗大军钱粮的钱良臣而牵动近习,被曾觌、谢廓然、钱良臣等人陷害,排挤出朝,与其长子被贬英州。其生平不喜言用兵,陛辞奏论恢复,乃是劝勿轻举,却被谢廓然设陷阱而诬害,年近古稀遭贬,抑郁而死于贬所。
关键词: 朱熹 冤案 龚茂良

内容

龚茂良(1109—1177年),字实之,兴化军莆田人。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与同郡学友黄公度、陈俊卿同登进士第。初授南安簿,迁邵武司法参军,调泉州观察推官,以廉勤称。由同知枢密院事黄祖舜荐举,龚茂良于绍兴三十二年五月以左宣教郎入朝为秘书省正字。次年为监察御史,敢言阙失。迁右正言,因弹劾龙大渊、曾觌被外任。隆兴二年十月以左奉议郎、除直秘阁知建宁府,廉勤有为,乾道元年六月离任,后为广东提刑。乾道六年六月除江西帅,由莆田赴隆兴,时江西连年大旱,遂措置一路荒政,免税发廪,全活甚众。乾道九年复入朝,为礼部侍郎。淳熙元年十一月,入为参知政事。淳熙三年,斥言近习,无所隐避。因弹劾侵盗大军钱粮的钱良臣而牵动近习,被曾觌、谢廓然、钱良臣等人陷害,排挤出朝,与其长子被贬英州。其生平不喜言用兵,陛辞奏论恢复,乃是劝勿轻举,却被谢廓然设陷阱而诬害,年近古稀遭贬,抑郁而死于贬所。
  朱熹认识龚茂良,与之交厚。淳熙十年冬,朱熹南下至莆田访龚茂良家人,从其二子处得陛辞奏议副本,明其冤屈,其子投匦要求平反。淳熙十五年,其冤得平,并被追复资政殿学士、通奉大夫,谥庄敏。

知识出处

大教育教朱熹

《大教育教朱熹》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前半部分详细地讲述朱熹生平近五十年的教育实践活动之过程及受学者之资料,后半部分为朱熹教育思想之研究的若干片段之组合,兼论朱熹的教学教法与读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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