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都之蓄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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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华安文史资料第三辑》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0035
颗粒名称: 仙都之蓄奴
页数: 2
页码: 32-33

内容

我于民国五年,因为旅行,到过福建龙溪县仙都圩的地方。那仙都圩处在龙溪的西北部,附近一带,纵横约三四十里,有很高的山,很陡的岑,交通很不方便。有林、苏、刘、蒋四姓聚族而居,男女有二三万人,至今犹存二百年前蓄奴风俗。兹将蓄奴的状况略述如下:
  一、(姓名)。这种蓄奴,系自明代,其祖先卖身而来,由主人配以婢女,取消其原有之姓而从主人之姓如刘姓所蓄者,奴亦姓刘。余可类推。
  二、(居处)。林、苏、刘、蒋四姓各居土堡,号四寨。蓄奴则于巨堡之外,号筑小堡,俗称“土楼”,以为居住,不得与主家同居,主家虽有穷乏者,亦不屑与之同居一处。
  三、(婚嫁)。蓄奴如养有子女,不得与本主家及他主家通婚姻。只能就四姓之奴,互相婚嫁。先代主人配以婢女之例,现已革除,因主家今已不蓄婢女也。
  四、(身份)。蓄奴见主家之人,只能侍立说话,无事,则蹲于门房,不得坐。
  五、(任务)。男人则专司抬轿,或主家有婚姻死丧事,所有送帖,催客,奔走诸役均由奴任之。女人则作喜娘,俗名“送嫁姆”。
  六、(生计),服役之外,则各耕其先代主家所给与之田园,亦得作小贸易。
  七、(智识),蓄奴均不读书识字,亦自忘其所以然,不知受压迫之苦。
  八、(人数),合四寨约有三百余人,这样的蓄奴,到现在尚未解放。(此文是1928年撰写的,距今已有五十五年)
  (华安县印刷厂印刷)

知识出处

华安文史资料第三辑

《华安文史资料第三辑》

本书共分五节:一、蓄奴的起源及客户的社会地位;二、仙都客户的劳役负担;三、仙都客户与主家的经济关系;四、仙都客户的人口与婚姻情况;五、仙都客户是奴仆而不是佃仆。另附仙都之蓄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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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仲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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