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制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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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唯一号: 130634020230001751
专题名称: 回避制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672.pdf
专题类型: 专题知识

专题描述

回避制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即:本人或其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都应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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