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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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唯一号: 130634020230001748
专题名称: 人民陪审员制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672.pdf
专题类型: 专题知识

专题描述

人民陪审员制1954年起,实行人民陪审员制,人民陪审员可以由群众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法院向有关机关、团体临时邀请,按正规诉讼程序参加陪审。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人民陪审员同审判员有同等权利。1989年,聘请县共青团、妇联、工会等单位的干部为特邀陪审员,成立少年合议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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