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莆田县外国企业所得税情况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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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唯一号: 130634020230001713
专题名称: 建国后莆田县外国企业所得税情况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504.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1987年开征。对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独立经营或者同中国企业合作经营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征收。以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最低一级为全年所得额不超过25万元的,税率20%;最高~级为全年所得额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40%。另按应税所得额征收10%的地方所得税。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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