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莆田县文化娱乐税情况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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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唯一号: 130634020230001705
专题名称: 建国后莆田县文化娱乐税情况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503.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1951年1月,电影、戏剧列为特种消费行为税征收税目。1953年1月,把电影、戏剧等娱乐项目的税收并为文化娱乐税。1956年5月,征收范围扩大到农村。税率:电影5%,戏曲、话剧2%。1966年9月停征。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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