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莆田县货物税情况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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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唯一号: 130634020230001663
专题名称: 建国前莆田县货物税情况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498.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民国35年8月,货物统税、烟酒税、矿产税合称货物税,征收品目有:卷烟、熏烟叶、洋酒、啤酒、火柴、糖类、棉纱、麦粉、水泥、茶叶、锡箔、迷信用纸、饮料品、化妆品、皮毛以及另订章程征收国产烟叶、烟丝和酒类。税率最高100%,最低2.5%。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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